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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日子如我所说,夜里大多数时间我都在读书。如果醒来时还坐在扶手椅里,如果时钟指向四点或者五点,我就想,在黑暗中走过一条条大街,走进教堂,看黎明的曙光照亮这座圣殿,该有多好!我喜欢听门闩抬起的声音。这幢建筑物已经安定下来,因此走过侧廊,听得见它屈服于你的重压时发出的响声。那声音比回声更悦耳,是一种亲切的、乐于助人的声音。这声音只有你一个人在场才能听见。也许它不会感觉到一个孩子的重量。但是如果你读到我写给你的这些文字时,它还矗立在那儿,如果你离这个地方不是千里之遥,或许可以找机会一个人进去,体会一下我说的这种感觉。过了一段时间我确实开始想,我是不是更喜欢教堂里面空无一人。
她想把我的书搬到楼下客厅,让我在那儿康复。为了不让她着急,我同意她的意见。我对她说,我无法给自己的生命期再增加片刻的时光了。她说:“好呀,我也不想给你减掉一时一刻。”一年前她会说“也不会”。我一直爱听她说话,但是她认为,为了你,必须提高自己的表达水平。
祖父说:“这正是我的心灵被扼杀的原因,牧师大人。上帝从来没有到过你身边,六翼天使从来不曾饶恕你的罪过——”
又流到他的衣襟。

他们的分歧自此真正公开。不久之后祖父就离家出走了。他在厨房餐桌上留了一个字条:

他没对我说什么。哦,把那支很大的枪扔到坑里时,他倒是说了句:“就把它埋在这儿。”然后他把讲道手稿递给我,让我拿着,自己抖了抖那几件衬衫,叠好。他让我把那些纸拿回家,他又把坑填好,在上面踩了又踩,踩了又踩。过了大约一个月,他又把枪挖出来,放在树桩上,用借来的大锤砸得稀烂,然后用一块粗麻布包好,领着我向那条河的下游走去,离我们通常钓鱼的地方挺远。他使劲把那些砸碎的零部件扔到河里。当时的情景给我的印象是他希望那些东西压根儿就不存在,即使沉入海底也不会让他心满意足。如果想出让它彻底消失的办法,他一定会再从海底把那些玩意儿捞出来。我说过,那是一支很大的手枪,枪柄上有你在铸铁散热器上看到的那种装饰图案。我似乎还记得它的冰凉、它的分量以及留在我手上铁的味道。但是我知道父亲绝对不会让我碰这种东西。我想那支枪一定用镍镀过。坦率地说,我想这支枪一定和可怕的罪恶有过联系。因为我的父亲从来没有真正告诉我他和祖父不和的原因。
浇在亚伦的头上,
杰克·鲍顿来过电话,也就是和我同名的那个约翰·埃姆斯·鲍顿来过电话。他还在圣路易斯,还在计划回家。是格罗瑞来告诉我的。她也是又兴奋又焦急。她说:“爸爸听见他的声音高兴坏了。”我估计他迟早会出现在家人面前。我不明白一个小伙子怎么会让那么多人失望,从来就没有给任何人一个希望的理由。应该说他早就不是什么小伙子了,而是个大男人,因为他早已年过三十。不,到现在他一定已经四十多岁了。他不是鲍顿家最大的孩子,也不是最小的,或者最好的、最勇敢的,他只是最受宠爱的那个。我想我也许应该告诉你一个关于他的故事,或者这个故事中我认为适合你听的部分。下一次吧。我必须三思而后行。有机会和他谈话的时候,我一定把所有的麻烦都扔到脑后,而且一字不写。
因此,我倾向于相信,祖父做了非常可怕的什么事情,父亲在隐瞒证据,而我也被卷入这个秘密之中——不知道我在哪些问题上被卷了进去。哦,我想这是人性的局限。我相信我被卷了进去,即使从来没有看见过那支手枪,也会。我的经验是,罪恶可以突破最小的豁口淹没整个田野,潜藏在水塘和黑暗中,就像水那样自然。我相信,父亲多多少少在为该隐掩盖罪证。就我那时知道的情况,堪萨斯州发生的事情都隐藏在这一切背后。
他挖了一个足有四英尺深的坑。他挖坑的样子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然后他就把那个包裹扔了进去,开始填土。我问他为什么要把讲道手稿也埋掉——那时候我自然而然地认为一切手写的东西都是讲道用的稿子。事实证明我没有猜错。还有几封信。我之所以知道那些是信,因为埋到地里还不到一个小时,父亲就又把它们挖出来。他把衬衫和纸放到一边,把枪埋了进去。大约一个月之后他又把枪挖出来,扔到河里。如果他把那玩意儿埋在地里,应该在院子后面的篱笆之下,也许离篱笆一两英尺远。
这些事让我非常担心。因为有一次,父亲带着我往河里扔了一支枪。祖父有一把手枪,是战争爆发前他在堪萨斯州捡的。离开西部时,他把一条旧军毯留在父亲家里。那是用细绳捆着的一个包裹。得知他去世的消息之后我们打开包裹,看到里面包着几件曾经是白色的衬衫、几十篇布道用的手稿,还有另外一些用细绳捆着的纸和那把手枪。当然我最感兴趣的是那把手枪。那时候我比你现在大得多。父亲看了很厌恶。祖父留下的那些东西对他似乎是一种冒犯。他便把这些遗物都埋到地下。
老人耸了耸肩:“谈不到生气不生气。我只是想听讲道,所以就去了一趟黑人教堂。”
你母亲到公共图书馆借书。和周围大多数单位一样,这家图书馆长期以来也很不景气。上次她带回一本《寂静松林的小路》。这本书已经很破,用胶粘带粘着。她看得入迷,完全被书中的人物和故事所感动。为了不打断她,晚饭我做了几个炒鸡蛋、奶酪三明治。许多年前我读过这本书。那时候风靡一时,人手一册。但是我不记得自己特别喜欢这本书。
和我一样,我的父亲也生在堪萨斯州。因为老头从缅因州来帮助自由土壤党人争取选举权。那时候正要投票通过一项法案,这项法案将决定堪萨斯州是否进入联邦,堪萨斯州要成为自由州还是蓄奴州。因为这个原因许多人都来这儿奔走呼号。密苏里州的人也来这儿活动。他们希望堪萨斯州归顺南部邦联。所以有一阵子那里的局面相当混乱,失去控制。最好忘记吧,我的父亲经常说。他不愿意提那时候发生的事情。他和祖父的关系因为那些事情搞得很僵。后来我对那个时期的文献做了大量的研究,觉得还是父亲对。不过这也无所谓,因为人们早已把那些事情忘得精光。当然发生过许多不同凡响的事件,但是,从那时候起,世界上出现了那么多麻烦,人们很少有时间总去想堪萨斯州的那些事。
今天是纪念“最后的晚餐”的日子,我讲《马可福音》第14章22节。“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了福,就掰开递给他们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通常布道时,我不讲《圣经》里这些原话,因为圣餐本身就是最美好的说明。可是最近几个星期,我一直在心里琢磨关于“身体”的事儿。受祝福、被碎裂的身体。作为《圣经·旧约》的经文,我读了《创世记》第32章23至32节,雅各和天使格斗的故事。我还想谈一谈天生的肉体的癖性以及神恩与圣餐如何调和这种癖性。最近我一直在想我是怎样热爱自己的肉体的。九*九*藏*书*网

我知道人们正在计划推倒这座教堂。他们在等待,等我不再在这里讲道时才动手。他们是一片好意。
当我说我因为虔诚、正直以及诸如此类的美德而声名卓著,也许有点儿夸张。因此,我不希望你相信我很轻率地接受了天命。这是我一生的使命。我的希腊文和希伯来文至今讲得相当好。鲍顿和我经常逐字逐句推敲我们准备宣讲的经文。他来我这儿,因为他家里满屋都是吵闹的孩子。他带来妻子或者女儿给我们做的热腾腾的晚饭。我总是害怕走进他家,因为去过他家,再回自己家,屋子里越发显得空空荡荡。鲍顿看得出我的心思,他了解我。
“在我看来,眼下这倒是一篇极好的经文,”父亲说,“刚刚有人在教堂后面放了一把火。早些时候,我已经提到过这事儿。”
然而她身上总有那么一股妙不可言的认真劲儿。她最初来教堂的时候,总是坐在这座圣殿后面的一个角落里,但我觉得她是惟一真正听我讲道的人。我有一次梦见我给耶稣基督本人讲道,信口开河,说我能想得出来的蠢话。他坐在那儿,身穿白色长袍,看起来很有耐性、很悲伤,也很惊讶。会众对我讲道的感觉大概就是这样。事后我经常这样想。一定是这样,她再也不会来了。可是到了星期日,她又出现在那个角落。于是准备了一个星期的说教在我嘴里又一次变得味如嚼蜡。这些事情发生的时候,我甚至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有一次我鼓起勇气问父亲,祖父是不是做过什么错事。他说:“对于他做的事,上帝会做出评判。”我因此而相信他肯定犯过什么罪。我们家里什么地方有一张祖父的照片。这张照片是他年老之后拍的,可以帮助你明白为什么我这样认为。那是一幅拍得不错的头像。一个满头乱发、独眼、骨瘦如柴的老人,拳曲的胡子就像沾了油漆而且干透了的油漆刷子。他凝视着照相机,仿佛那镜头突然之间因为什么可怕的事情向他发难,而他还在思考如何回答,并且用凶残的目光挡住问题的锋芒。这样一副表情当然只能用负罪之感解释。
你还是个小宝宝的时候,我很怕你。我常常坐在摇椅里,你妈妈把你放在我的怀里。我就一边摇晃一边祈祷,直到她做完不得不做的事情。我还经常给你唱歌,《去黑暗的客西马尼》,直到她问我,会不会唱一支快乐一点的歌。其实我甚至不知道自己在唱什么。
祖父说:“‘所谓异象’。上帝站在我的身边,向我一百次展示你现在要站在这儿的事实。”
他坐了下来。父亲走进来,在他对面坐下。两个人好一阵子没有说话。
我还是个小男孩儿的时候就搬进了这幢房子里。好多年都没有电,点的都是煤油灯。更没有收音机。我还记得母亲非常喜欢她的厨房。当然,那时候的厨房和现在的厨房有很大不同。我们有一个冰盒,一个带抽水机的洗涤槽,一个放馅饼的冷藏箱,一个烧木柴的炉子。那张旧餐桌和现在我们用的这张没有什么两样,餐具室也一样。她那张摇椅离炉子那么近,用不着起身就能打开炉门。她说这是为了不让东西烤煳。她还说我们浪费不起。这倒是真的。可她还是经常烤糊,而且随着岁月流逝,烤糊的时候越来越多。不过,我们照吃不误,所以也没有浪费。她喜欢暖融融的火炉,但是坐在炉火旁边,特别容易睡着,尤其洗了一天衣服,或者做了一天果酱之后。哦,上帝保佑她的心脏。她腰痛,还有风湿性关节炎。为了治病,她喝一点儿威士忌。夜里她总睡不好觉。我想,我就是遗传了她这个毛病。她说,猫打个喷嚏就能把她吵醒,可是,当礼拜日的大餐在离她两英尺之遥的炉子上冒烟的时候,她却能酣然大睡。那是星期六,因为我们家严格遵守安息日的时间。所以我们提前整整一天就能知道期待中的饭菜是什么——我记得特别清楚的是烧糊的豌豆、烤焦的苹果泥。
那个农民被杀之后,我认识的孩子们都不敢去挤牛奶。如果奶牛憋得厉害非挤不可,孩子们就让奶牛站在他们和大门之间。不过挤奶这种事情很挑剔,常常不能这样做。于是他们就让小姐妹、小兄弟和狗站在黑暗笼罩的牲口棚外面放哨,一看到陌生人马上通报。好多年人们一直这样生活着。故事流传给更年轻的孩子,直到那个凶手不管是谁,也早已变成老头。父亲不得不亲自挤奶,因为我哥哥总是忙不迭地挤压奶牛的乳房,以至于奶牛不再像先前那样产奶。后来村民们又流传有人藏在鸡舍里。于是孩子们谁也不敢去收鸡蛋,即使硬着头皮去收,也因为匆匆忙忙,要么丢三落四,要么把鸡蛋打破。过了一段时间,大家又说看见有人藏在木柴棚子里,菜窖里,顶楼上。这个地方发生的变化,真是触目惊心。恐惧一直笼罩着孩子们,尤其那些年纪更小的孩子,他们不记得凶杀案发生之前这里一片祥和,以为恐怖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家务劳动那时候的确非常重要。如果三四个县每一个农庄每天少挤一品脱牛奶,少收几个鸡蛋,二十年加起来,那将是多么大的损失。我不知道孩子们还会听到这个古老故事怎样的版本,会不会因为他们还害怕做家务,而慢慢减少这个地方的财源。
善未到来,恶未终结。
没有异象人就会灭亡。
他有四个女儿、四个儿子,用他自己的话说,个个都是精力充沛、吵吵闹闹的小野蛮人。可是好运气不只是好运气,在过去的岁月里,这个家也发生了许多变化,出了几件让人伤心的事情。尽管如此,许多年来这个家在我看来还是“令人炫目地美丽”九_九_藏_书_网。确实如此。
他站在那儿,水淋淋的头发贴在头皮上,水珠从唇髭上滴答下来。他说:

他用水管子把那两件衬衫冲洗干净,然后下摆夹在妈妈的晾衣绳上挂起来。我断定他要把它们烧掉。那玩意儿沾满油污、早已泛黄,看起来特别寒碜,袖子耷拉下来,被风吹得晃来晃去,“头”朝下挂着,就像倒挂着准备梳理皮毛的一头鹿,看起来破烂不堪,让人脸红。我的母亲走过来,从晾衣绳上取下那两件破衬衣。那时候一个女人晾出来的衣服可以让她骄傲无比,也可以让她大丢其人,尤其是白颜色的东西。洗衣服是个重活儿,母亲做梦也想不到将来会有洗衣机、甩干机。她用洗衣板把衣服搓得干干净净,漂洗得又白又透亮,的确非常出色。所有的女人都是这样。每个星期一是洗衣服的日子。刚刚有电的时候,天亮前和吃晚饭时会来一会儿电,为大家做家务提供方便;星期一额外供应几个小时,为女人们洗衣服提供方便。
我第一次对你母亲提到星期日晚上不必熨衣服时,她吃了一惊。让她不要干活儿那么难,以至于我不知道对她大谈“休息日”有何成效。主知道,她想弄清楚这些习惯,而且也都记在心里。发现学习不算干活儿,她大大松了一口气。不管怎么说我从来不认为学习是工作。所以现在她坐在餐桌旁边,抄写她喜欢的诗歌和短语,还有这样那样的生活常识。她这样做都是为你,因为我要走了,她得为你树立榜样。她说:“你最好告诉我,应该读些什么书。”于是我从书架上拿下一本约翰·多恩的诗集。事实上对于我来说,这些年他的作品一直意义重大。“短暂的睡眠过去,我们长久地醒。/不再有死亡;死亡,将永远消逝。”多恩的诗集里还有一些非常美妙的诗句。如果你还没有读过的话,我希望你读读。你母亲努力让自己喜欢他。但我真希望能有一些新书让她读。我的藏书大都是神学方面的书籍,还有一些战前出版的旅游方面的旧书。我敢肯定不少我过去喜欢读的珍贵资料、文学杰作早已没了踪影。
我不会对你母亲提起和施密特先生的谈话。她非常希望你有个朋友。你没朋友的时候她难过得要命。她为你难过,简直有点过分。她总觉得过错在她。可是在我看来,根本就没有什么过错。
今天早晨屋子里的阳光像平常一样明媚。这是一座朴素、古老的教堂,可以刷一层油漆装饰一下。在那些艰难岁月里,我经常在太阳升起前就走进教堂,坐在这儿看阳光照射到屋子里。我不知道在别人眼里这景象是不是也很美。那些早晨我的心灵非常平静。有时候为那些可怕的事情祈祷——经济大萧条,战争。周围的人们日子都过得很苦,一直持续了好几十年。只有祈祷让人心灵安宁。我相信你已经懂得这个道理。

我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听说村子里出了个杀人犯。凶器是一把鲍伊猎刀,据说被扔到了河里。所有的小孩儿都谈论这件事情。一个老农民在牲口棚里挤牛奶的时候,被人从背后袭击。有一个人有把鲍伊猎刀,他很为自己这把刀骄傲,经常拿出来炫耀,结果被列为主要嫌疑犯,差点被绞死。我想因为他拿不出那把刀,村民们又谁也找不到那把刀。于是大家认为一定被他扔到了河里。他的辩护律师指出嫌疑犯另有其人。也许是个陌生人偷了那把刀,杀人之后把刀扔到河里或者携刀而逃。这种分析听起来当然也很有道理。除此而外,世界上并非只有他一个人有鲍伊猎刀。再加上谁也说不出他的作案动机,最后只好把他释放。

你已经知道主祷文,《诗篇》第23篇和第100篇。昨天夜里,我还听见你母亲教你“登山宝训”。她似乎想让我知道,她将让你在这种信仰中长大。对于她这可是了不起的努力。因为坦率地说,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对宗教的了解比我这辈子见过的所有的人都差。她是个极好的女人,可是对《圣经》一窍不通,其他宗教方面的常识也一无所知。按照她的情况这是真的。我是满怀敬意说这话的。

流到胡须,
在我的厨房里,我们度过许多愉快的夜晚。鲍顿是个信仰坚定的长老会教友——我这样说,就好像还有另外一种长老会教义的信徒——所以我们俩的意见经常不一致,不过从来没有严重到足以伤害对方的地步。
父亲的嘴唇变白了。他说:“是呀,牧师大人。我知道你对战争寄予无限希望。我却把希望寄托在和平上,所以我不失望。因为和平是它自身的报偿。和平是它自身的理由。”

又过了一会儿父亲问:“好呀,你听到讲道了吗?”
这就是你的和平。
爱德华从德国回来之后的那些日子里,我对他念念不忘,经常偷偷溜到旅馆去看望他。有一次,我带着棒球、手套和父亲的手套去看他,我们俩到一条人行道上练习接球。起初,他还挺注意身上那套衣裳。他说,他已经好几年见都没有见过棒球。可是玩了一会儿,他就变得非常机敏。他扔过一个球把我的手打得很疼,我不由得“哎哟”了一声。他高兴得笑了起来,因为这说明他的胳膊又像当年一样有力。其实我的手本来不会那么疼,只是没想到他会使那么大的劲儿打过来,所以没有准备罢了。于是我们“真枪实弹”地干了起来。我扔了一个高球,他纵身一跃接到手里,动作非常漂亮。这时他脱下外套,只穿一件衬衫,领口敞开着,裤子的背带耷拉在旁边。有几个人站在旁边看我们俩玩。那是一条尘土飞扬的小街,天气又热,我们扔高飞球和滚地球。爱德华和一个姑娘要水,她给我们每人送来一杯。我喝了我那杯,他却把水倒到头上。水从他的大胡子上流下,就像屋顶流下的雨水。
不管怎么说你都该记得,几乎所有人都离开了教堂,面包和葡萄酒还摆在桌子上,蜡烛还在燃烧,母亲领你走过侧廊,一直走到我面前,说:“你应当把这些东西给他一点儿。”你当然太小了,但她的话完全正确。耶稣基督的身体为你而碎,耶稣基督的鲜血为你而洒。你那张庄严、漂亮、孩童的脸抬起来,从我手里接受圣体。这是最奇妙的圣餐礼,身体和鲜血。

我至今保存着这张字条。我把它夹在《圣经》里。
我心里想,以后我们可以在某个时候谈谈心。心倒是没有谈,不过那天之后,对于他灵魂的状态我确实不再担心。当然我没有资格对他做出判断。
我确实是因为父亲和祖父的一次吵架,知道了一点儿关于衬衫和手枪的事。祖父当然和我们一起到教堂做礼拜。那天父亲刚刚讲了大约五分钟,祖父就站起身走了出去。我记得父亲那天讲的经文是:“你想,百合花怎么长起来?”母亲让我出去找他。我看见他沿着大路走,便一路小跑追过去。他转过脸,独眼凝视着我,说:“去你应该去的地方!”我只好再回教堂。99lib.net
老鲍顿盼望看到他,也许既焦急又热切。他的孩子们都不错,但是真正放在心上的只有这一个。丢失的羊,丢失的钱币。这个浪子,不要对他有太大的指望。成年之后我每星期至少说一次,上帝的爱和我们的功绩之间总是有明显的差距。可是当我看到为人父母者和子女之间的这种差距,还是有点儿气恼。(我知道,你一定会是,我也希望你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即使你不是,我也绝对爱你。)
我父亲说:“牧师。”
上帝保佑你们,照顾你们。
过了一会儿父亲说:“我讲的道是不是惹你生气了?你听到的那几个字让你不高兴了?”

“牧师。”祖父看见他之后说。
这几句诗出自《诗篇》第133篇。由此可见,我知道的东西他都知道,每一个字都知道。也许他就是要告诉我,我知道的东西他都知道,无须别人说服。可是我仍然经常想,他能和我玩棒球、能给我念这几句诗真是棒极了。我很希望父亲也在场,因为我知道,他会高兴得哈哈大笑。他还像他这个年纪的人一样有一条强壮的胳膊。我那时候很年轻,认为他们永远不会和解。我很惊讶,爱德华能那么平静地应对整个局面。我告诉他,我已经开始读“费尔巴哈”。他扬了扬两道浓眉,说:“别让妈妈发现!”

这样一来没人知道凶手是谁,该怕谁,搞得很恐怖。刀的主人不知去向。不时有谣言传来,说他就在这一地区。也许这个可怜的家伙真的就在这一带。因为这儿有他的姐姐。除了这个姐姐,他在世上没有第二个亲人。谣言通常在圣诞节传播得最热闹。
是呀,我母亲不能容忍这样又破又脏的衬衣挂在她的晾衣绳上。她坚信,人们判断她的人品主要看晾衣绳上晾的衣服,我不能说她这种看法不对。不过她思想里还有比这种想法更多的东西。《圣经》里有几句经文我父亲特别喜欢。“战士在乱杀之间所穿戴的盔甲,并那滚在血中的衣服,都必作为可烧的,当作火柴。”这是《以赛亚书》第9章第5节的话。母亲一定觉得她知道他想怎么做,一定对那些东西很轻蔑。不管怎么说,她把衬衫拿走擦洗一番,泡了一夜,用靛青漂白粉漂白,终于收拾得干干净净,除了有几块洗不掉的黑斑。她说那是墨汁。还有几片棕色的污渍,是血迹。她把衬衣挂在葡萄架下,那儿没人看得见。晾干之后她又仔仔细细熨烫。她一边熨一边唱,熨完之后虽然还有污渍和枪伤留下的血迹,但看起来已经相当不错了。她把衬衣叠好,那么白,那么干净,看起来就像大理石胸像。她把衬衫装在一个面口袋里,埋在篱笆旁边的玫瑰花下面。我的父母并不总是“一条心”。
人们常常夜里起来,因为婴儿患急腹痛、孩子生病,或者夫妻干仗,或者焦虑不安,或者满腹歉疚。当然还有送奶工以及上早班、下夜班的工人。有时候我从族人门前走过,看见窗口射出灯光,不由得想也许应该进去看看是不是有需要我帮忙的事情,可是转念一想,或许这样做只能打搅人家,便继续走自己的路。我也从鲍顿家门前走过。那是我真正知道他们家那些麻烦事儿之前好多年的事了,尽管我们的关系一直很密切。有时候我一点儿也不困,也不想看书,就半夜一两点到大街上溜达。那时候大约一个小时我就可以走遍小城的每一条大街,经过每一幢房子。路上我努力回想每幢房子里住的是谁,我对他们了解多少。人数很多。因为他们之中有许多人不是我的会众,是鲍顿的会众。我为他们祈祷,想象他们不曾期望、无法解释的事情——消灾祛病、平息纷争或者实现梦想中的安宁。然后我就走进教堂,再祈祷,等待天亮。看着长夜结束我常常心里难过,虽然我喜欢看黎明到来。
父亲说:“你听起来很失望,牧师大人。”
如我所说,我在夜色中走进教堂。那天夜里月光非常明亮。你不熟悉黑夜的世界真是怪事。我无数次见过明亮得足以投下阴影的月光。风还是同样的风,摇动着同样的树叶,不分白天、黑夜。小时候我每天都起得很早,取水,取劈柴。那是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活。我记得走进黑暗之中仿佛走进冰冷的茫茫大海。房屋、棚屋、树林,都在“海水”中漂浮,就要离开它们的停泊地。那时候我总觉得自己是个“入侵者”。现在也还有这种感觉。好像黑暗有权拒绝所有的东西,我跨出家门便亵渎了它。今天凌晨,月光照亮的世界宛如一个久远的、无法追忆的熟人。这个熟人,我一直想待之如友。然而即使有过什么机会也已经擦肩而过。说来也怪,我觉得自己就是这个样子。

我不认为我那时候感觉到的是怨恨。那是我对自己生活的某种忠诚。仿佛我想说我有妻子,也有孩子;仿佛拥有她们的代价就是失去她们。然而我不能承受它的暗示——即便这个代价太高。人们说,像你姐姐丽贝卡那么大的婴儿看不见东西,可是她睁开一双眼睛,看着我。她是那么小的一个小东西。可是当我把她抱在怀里的时候,她睁开了一双眼睛。我知道,她并不是真的端详我这张脸。记忆可以使一件事情比它的本来面目丰富多彩得多。但我知道她确实看着我的一双眼睛。这件事是有点不同寻常。我很高兴那时候就明白这一点。现在处于眼下的境地——就要离开这个世界——我才意识到,没有什么东西比人的脸更让人惊讶。鲍顿和我也探讨过这事儿。这和所谓“道成肉身”有点关系。你看到这个孩子,抱过她,就觉得对她有了一份责任。任何一个人的脸对你都是一种呼唤,因为你不得不理解它的特点、勇气和孤独。而婴儿的脸最真实。我想这是一种幻影,像任何其他幻影一样神秘。鲍顿同意我的看法。

我和鲍顿说起这件事,他说:“I have ong fet that better ought to be excuded from the aphabet.”然后笑了起来,笑得特别开心。自从听到杰克的消息他一直非常高兴。“他很快就回家了!”他说。我问他从哪儿回来,鲍顿说:“他那封信的邮戳是圣路易斯。”
我经常看父亲站在讲道坛上,讲亚伯愤怒的呼喊。九九藏书我也经常纳闷他怎么能以那样的方式讲这个故事。我非常尊重父亲。我觉得,他肯定会掩盖他父亲的罪行,而我也会掩盖自己的罪行。看他站在讲道坛上大谈上帝如何痛恨说谎,我们的所作所为终将大白于天下的时候,我怀着一种最古怪、最痛苦的激情去爱他。
如果你还记得我,就会发现我是用我对你说的这些话做一点解释。如果你不是以孩子的眼光而是作为成人看我的话,肯定会在我身上发现那种在黄昏时或黎明前活动的动物的特点。读到这里,我希望你能理解,当我说到我的幸福岁月之前的那些漫漫长夜的时候,我想起的安宁与慰藉远比忧伤和孤独多——忧伤,但从来不是没有慰藉;孤独,但从来不是没有安宁。几乎从来不是。

我应该在那儿挖一挖,看看还有没有那两件衬衫的踪影。她费了那么大气力,如果最终只是像扔掉的垃圾,一定是一件令人遗憾的事情。我个人认为如果烧掉更好一点。
有一次鲍顿和我花了一晚上研究经文,我们一直讨论,累得精疲力竭,我便陪他走出门廊。我一辈子也没见过那么多萤火虫。成千上万的萤火虫到处都是,从草丛中飞起在半空中熄灭。万籁俱寂,夜色正浓,我们在门口的台阶上坐了好长时间,看那飞来飞去的萤火虫。鲍顿终于说:“人犹如火星向天上飞去,生来就要遇到麻烦。”确实,那个夜晚大地仿佛在闷燃。是的,过去是,现在依然是。古老的火化作黑色的硬壳,变成核,就像我们这个行星。我想同样的比喻可以用于描绘作为个体的人。也许基列,也许文明世界,概莫能外。稍稍捅一下,火星就向天空飞去。我不知道是诗为萤火虫祝福,还是萤火虫为诗祝福,或者这二者都为烦恼祝福,总而言之,从那以后我一直非常喜欢它们。
老人说:“充分表现了嫉妒精神。”
我又跑题了,也就是说,离开了你的宗谱。我还有许多事情要告诉你。我的祖父在联邦政府军里干过,我想这事儿我对你讲过。他认为他应该像正规的士兵那样上前线打仗,可是人家说他年纪太大了。他们告诉他,爱荷华州有一个“白胡子团”,专门招收老家伙。这些“老家伙”用不着打仗,他们的任务是看守给养和铁路线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情。可是他一点儿也不喜欢这个主意,最后终于说服他们让他留下来当随军牧师。他没有带任何可以证明他是牧师的证书。我父亲说,他让他们看了看他随身带着的那本希腊文的《圣经·新约》就足以证明他的身份了。我现在还保存着这本已经残缺不全的书。他们告诉我,这本书曾经掉到河里,直到相当破旧,也没能完全干透。我记忆中的故事是他在一次秩序混乱的撤退——实际上是溃退——中被敌军追上,仓皇中《圣经》掉到河里。正是这本《圣经》被人从堪萨斯州送到我父亲手里,然后我们才去寻找老人的坟墓。
不管怎么说,那一刻我觉得特别有必要沿着那条路一直走到教堂。走进去,坐在黑暗之中等待黎明到来,全然忘记你母亲会因此而着急。实际上这些日子我很少想起自己终有一死。我说过我身上确实有点疼,但是不常发作,而且即使发作也不太厉害,久而久之也就不以为意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明白,战争爆发前祖父在堪萨斯州的暴力活动中陷得很深。我曾经说过,这正是他们矛盾的根源。他们后来达成共识永远不再提堪萨斯州的事。所以我相信,父亲在自己家里发现那些“纪念品”——可以这么说——一定非常厌恶。那是我们去堪萨斯州寻找老人坟墓之前的事。我想父亲一定会为自己当时那么恼怒,那么痛恨祖父而觉得应该真诚地悔恨。

今天上午我和施密特先生——托拜厄斯的父亲作了一次有趣的谈话。他似乎听到儿子说一些不恰当的话。其实我也听到了。因为上星期,那一直是你们俩最喜欢说的玩笑话。我承认我认为这种玩笑话根本没有必要反对。我们小时候也说过这种话,我相信对我们的成长并没有造成任何损害。你们俩一个用稚嫩、清亮的声音问:“AB, CD金鱼?”另外一个用尽可能装出来的浑厚、低沉、俗不可耐、不无嘲讽的声音回答:“L, MNO金鱼!”然后两个人极不文雅地放声大笑起来。(让施密特先生心神不定的是字母L。)那个年轻人非常认真。我绷着脸没有流露出什么表情,很严肃地说,根据我的经验对孩子最好不要管得太严,不要把他们和社会隔绝起来。如果对他们事事处处限制,管教就会失去力量。我的满头白发和牧师的权威终于说服了他,尽管他问了我两次,是不是一位论派

今天早晨,我一直在琢磨天堂,但是没琢磨出个名堂。我不知道为什么指望自己对天堂能有什么想法。如果我不是在这个世界行走了将近八十年,我永远想象不出它的模样。人们说,对于儿童,世界那样奇妙,这话没错。因为儿童认为他们将在这个世界成长,并且了解这个世界。我非常清楚自己不会,即使再活一百次也不会。随着时光流逝这一点我看得越来越清楚。每天早晨我都像亚当在伊甸园里漫步,惊异于自己的手那么灵巧,惊异于通过一双眼睛“流泻”到头脑中的思想那么精彩——老手,老眼,老头脑,一个已经被时光完全磨蚀了的亚当,但依然不同寻常。我还能有什么呢?苍老的身躯一直是很好的伴侣。就像巴兰的驴子,它看到了我还没有看到的天使,它正躺在小路上。

过了一会儿,父亲说:“谁也不会怀疑这一点,牧师大人。”

父亲说:“我们都知道。”但是他没有从门廊走开。母亲连忙对祖父说:“坐下,我给你拿个盘子。你总不能吃片面包了事。”

祖父耸了耸肩:“经文是‘爱你的仇敌’。”
今天早晨我做了一件傻事。天还没亮我就醒来,于是想像从前那样步行到教堂。我留了个字条,你母亲也看到了,所以我想事情还没有弄得太糟。(我承认,字条是后来想到的。)她似乎以为我一个人出去找死去了——按照我的思维方式,这可不是什么好主意。我对自己生命最后时刻会是个什么样子一直有点担心。这是另外一件你知道,我却不会知道的事情——如何完结。也就是说,你将看到我的生命如何终结。这是你母亲非常关心的事情,当然也是我关心的事情。我没有把握确信自己的身体不会突然之间就不行了。想起这一点我就心烦意乱。大多数时候我并不觉得哪儿不舒服。因为不总是这儿疼那儿痒,我就常常忘了自己有什么毛病。
这是我完全有可能错过的经验。现在,我只担心,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品味这种思想。
夜里,树木发出的响声不同,散发出的气味也不同。
父亲从椅子上站起来。他说:“我记得你穿着那件带血的衬衫,腰里别着那把手枪走上讲道坛。我当时脑子里想到的东西像任何‘启示’一样清楚明白。那就是,这和耶稣没有任何关系。没有。没有。就像任何一个人对所谓异象深信不疑一样,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在这个问题上我都不怀疑。我不顺从任何人。不顺从你,不顺从使徒保罗,不顺从约翰。牧师大人。”九九藏书
那天她对我说,她想读我放在阁楼上的那些旧讲道手稿。我相信她一定会这样做,真的相信。尽管不会全部都读,那得花几年的时间。也许我哪天可以从阁楼上取下一箱子,归归类。这样心里安宁点,觉得自己可以给后人留下更好的印象。就在讲道坛上,读我写下的那些文字时,我常常意识到,离我希望达到的标准相去甚远。从某种角度看,这些讲稿就是我一生最主要的工作。我不由得纳闷,自己如何能忍受得了这一切?
对于我的身体我必须更加当心。那天我想把你抱在怀里,就像你还没长这么大,我也没有这么老时那样。这时候我发现你母亲正非常担心地看着我,我才意识到自己这样做真蠢。我一直喜欢那种感觉——你牢牢地攀附在我的身上,就像猴子,爬在一棵大树上。我体味着男孩子的瘦削,男孩子的力量。
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
母亲说:“今天是礼拜天。是主日。是安息日。”
这好比那贵重的油,
降在锡安山
晚饭之后他才回家。我和母亲正往下收拾餐具,他走进厨房给自己切了一块面包,连一句话也没对我们说。就在这时父亲走上门廊前面那溜台阶,站在门廊下面看着他。

父亲痛恨战争。一九一四年,他差点儿一命呜呼。医生说他得了肺炎,但是我认为毫无疑问主要是因为生气和恼怒。战争刚刚爆发的时候整个欧洲一片喜庆,就好像最美好的事情马上就要发生。游行队伍浩浩荡荡,铜管乐队演奏着进行曲穿街而过。我们已经知道,我们正把军队送到战火纷飞的战场,那是多么悲惨的事情!整整四年,我每次看报都非常可怜父亲。他看到了堪萨斯州的动乱,然后他的父亲就随军到了前线。最后,战争快结束时,他也上了前线。他有四个姐妹,一个弟弟。他母亲身体不好,四十多岁就撒手人寰,留下一大堆孩子自己照顾自己,由他们的父亲、我的父亲、邻居、会众中的好心人——或者说会众中没有上前线还剩下的人——照顾。他的弟弟,我的叔叔爱德华兹离家出走,或者说大家都希望他是离家出走。不管怎么说,他失踪了,战乱之中再也没有找到他。他的名字和神学家乔纳森·爱德华兹的名字一样。祖父那一代人对这位神学家非常崇拜。我的哥哥爱德华本来和叔叔同名,也叫爱德华兹,但是他从来就不喜欢名字后面那个s,上大学时自作主张把它去掉了,变成爱德华。
看哪,弟兄和睦同居,
我还必须说,我的思想虽然有种种不足,但它当然保证我不至于成为一个索然无味的人。我还记着这些年读过的许多诗歌,记着许多词汇,尽管没有用过的不在少数。还有《圣经》。对于《圣经》中的经文,我理解的方式和我的父亲,或者他的父亲都不同,但是我非常熟悉,当然也应该熟悉。我比你现在还小的时候每学会五行经文,父亲就给我一个便士,这样我就能一字不差地背下来。然后他就像做游戏一样,自己先念一句,让我接着念下一句。我们就这样念啊,念啊,有时候一直念到家谱,或者我们俩都累得不想再念。有时候我们还扮演某个角色。他扮演摩西,我扮演法老;他扮演法利赛人,我扮演上帝。他自己也就是这样长大的。等我上神学院的时候,发现这种训练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影响了我的一生。
祖父一双手捧着脑袋,说:“牧师大人,没有足以表达痛苦的字眼,没有足以怀抱希望的漫长的日子。没有一个头。失望。我吃饭失望,喝水失望,醒来失望,睡着也失望。”
我们大家一看见有个影子晃动或者有咚咚作响的声音,就连忙跑出牲口棚或者柴房。于是有更多的故事流传。我记得有一次路易莎说,我们应该为那个人回心转意、皈依上帝而祈祷。她的想法是要找到问题的根源,而不是代表我们这些有可能处于危险境地的孩子祈求神灵的干预。她说,这样做还可以保护那些从来没听说过那个杀人凶手的人,保证他们在挤牛奶之前用不着做祈祷。这个主意听起来很有道理,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于是我们就开始为那个人皈依上帝而祈祷,至于效果如何只有天知道。如果你和托拜厄斯碰巧听到这个故事,我可以向你保证,那个坏蛋已经一百多岁了,对任何人都不会造成威胁。
又好比黑门的甘露,

医生告诉我,从椅子上站起来的时候要小心。他还告诉我不要爬楼梯。这就意味着,不能到书房读书。这事儿我做不到。他还让我每天试着喝一小杯白兰地。我照此办理,每天早晨站在餐具室,一饮而尽,因为你的缘故拉着窗帘。你母亲觉得非常好玩。她说:“如果你细细品味,一定对身体更有好处。”但我母亲就这样喝酒,我又是个重视传统、因循守旧的人。上次她带你看医生的时候,医生说,如果你把扁桃体摘除了,会更健壮。想到他总能从你身上挑出毛病,你母亲回家时觉得头晕目眩,我就给她倒了一杯我当药喝的白兰地。
你和托拜厄斯在洒水车周围跳来跳去。洒水车真是个了不起的发明,因为它将雨点一样的水珠喷洒在阳光之下。自然界也会有这样的情形,不过很少。我在神学院的时候,经常去看河边举行的洗礼仪式。那情景值得一看。牧师从河里抱起受洗的人,水从他的衣服和头发上流下,看起来真有点儿像人的诞生或者复活。对我们而言,牧师的手触摸头骨时,水增加了那种奇妙的感觉,有点像接通了电流。我一直喜欢给人施洗礼,尽管有时候希望施洗礼时,水里能有闪烁的微光和哗啦哗啦泼溅的声音。而你们俩在那从天而降、色彩斑斓的水幕中舞蹈,快乐地叫喊,跺脚,正如心智健全的人碰到像水这样不可思议的东西时应该做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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