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命悬一线
第二章 天公抖擞,佛儿救人
目录
第一卷 泼皮太尉
第二卷 灾星当头
第二卷 灾星当头
第三卷 瞒天过海
第四卷 冲冠不怒
第四卷 冲冠不怒
第五卷 磨刀霍霍
第六卷 命悬一线
第六卷 命悬一线
第二章 天公抖擞,佛儿救人
第七卷 流血之途
第七卷 流血之途
第八卷 心腹大人
第九卷 绝处逢生
第九卷 绝处逢生
第十卷 妒火焚心
第十一卷 钱可使鬼
第十一卷 钱可使鬼
第十二卷 委曲求全
第十三卷 快意恩仇
第十三卷 快意恩仇
第十四卷 逼上梁山
第十四卷 逼上梁山
第十五卷 笑傲江湖
第十六卷 怒虎神人
第十七卷 赖汉娇妻
第十八卷 骨肉为仇
第十九卷 谋杀亲夫
第十九卷 谋杀亲夫
第二十卷 太岁归来
第二十一卷 复仇之刀
第二十一卷 复仇之刀
第二十二卷 再得兄嫂
第二十二卷 再得兄嫂
第二十三卷 施恩图报
第二十四卷 黑帮老大
第二十四卷 黑帮老大
第二十五卷 重霸江湖
第二十五卷 重霸江湖
第二十六卷 英雄大意
第二十七卷 逃出生天
第二十七卷 逃出生天
第二十八卷 虎头狗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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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当林冲被带到开封府时,开封府尹的反应很有味道:他说的一句话很有味道。
林冲至此,也算是恍然大悟,此前种种迹象,现在也连缀成片,终于知道这一切都是陷阱,也终于知道,高衙内并未善罢甘休,并且高太尉也已深度介入,他林冲已成为他们必欲除之而后快的对象。他把高衙内两番调戏自己妻子,到自己买刀再到高太尉派承局来呼唤,诱骗自己到白虎节堂,直被拿,被诬以欲刺太尉的罪名的全过程告诉了滕府尹。
第一,林冲不服,大叫冤枉。而且,客观地说,林冲固然不能证明自己无罪,但高俅要证明林冲确凿有罪,也难;因此,就此在节堂当即杀了八十万禁http://www•99lib.net军教头,他对上不好交代,就算他能咬定林冲有罪,他也推脱不了草率擅杀的罪名,所以,我们说,林冲此时大叫冤枉,是自己救了自己的命。
我们上面说到,高太尉把太尉府、白虎节堂都当成了他犯罪的场所与凭借,岂止如此呢?便是堂堂的开封府,不也成了他残害良善的帮凶?
高太尉已经弄得这开封府不再是朝廷的,而是他高太尉家的了!
孙定的这番话里,还有一句也要注意,那就是“他府里无般不做”,我们上面对此已作了较详细的说明,在太尉府里的人,从太尉到衙内到老都管到陆虞候到富安,没有一个好东西,全都毫无正义感、是非心和廉耻心,我们现在再看看,为了完成设计陷害林冲的阴谋,高太尉的太尉府里,白虎节堂里除了上述的那几个人,又有多少人参与了阴谋:两个假扮的www.99lib.net承局;还有耳房藏着的,太尉一声令下便冲出来把林冲横推倒拽下去的那二十余人,众多的参与阴谋的军校以及押送林冲到开封府的人。我们可以想象,在太尉府里,在白虎节堂,只要高太尉喜欢,只要高太尉吩咐,哪里还有什么人讲什么良心,讲什么是非,讲什么礼义廉耻,这里,一切都听从高太尉权力魔杖指挥,在高太尉的权力魔杖指挥之下,这些人都成了魔鬼!
第二,更重要的是,高俅对把林冲解到开封府后被判决死刑,充满信心。要知道,高俅此人做人够狠,做事够绝,如果他不能确定滕府尹会听从他的旨意判决林冲处斩,他一定会在节堂前当即杀了林冲,至于擅杀的罪名,他自会慢慢摆平,何况当今皇上正是一个被他摆布愚弄的昏君。
既无“欲杀本官”的目的,或者不能确定这个事实,也就不该死罪。——林冲的一藏书网线生机出现了。
前两句是行动,后一句是目的。如果没有后一句,光有前两句,就是违反规定,是一般的触犯法律。而后一句才是死罪。
那么,高俅凭什么相信开封府一定会遵照他的旨意,判决林冲处斩呢?
他一句话不说更有味道。
在共同的前提下,可以得出的不同得结论:高太尉由此给出“欲杀本官”的结论。而我们,包括滕府尹,也可以得出相反的结论:一定是有人哄骗引诱,设计陷害!
这表明,滕府尹只承认基本的事实:林冲确实手执宝刀,出现在白虎节堂。但林冲此行是何目的,是何因由,有何动机,却不加判断,更没有认定是“欲杀本官”。
高太尉左右监押着林冲,也带上那把作为凶器和罪证的宝刀,投开封府来。恰好府尹坐衙未退,高太尉左右把林冲押在府前,跪在阶下,高太尉左右将太尉封的那把刀放在林冲面前,将太尉言语对滕99lib.net府尹说了。太尉的言语是什么?就是已经对林冲的罪行进行了定性,要府尹判林冲死罪。
林冲是个知法度的,这是高太尉和滕府尹都承认的前提。一个知法度的人竟然故入节堂,一定是有别的原因。
原来,高太尉借开封府报他的私仇,已不是一次了,而且几乎次次得手,小小触犯,便要杀便杀,要剐便剐,何况林冲这次是该死的罪名!
因为,这已是惯例了。我们看看下文写到的孙孔目孙定对滕府尹发的牢骚:“谁不知高太尉当权倚势豪强,更兼他府里无般不做,但有人小小触犯,便发来开封府,要杀便杀,要剐便剐!”
白虎节堂既已成为陷阱,成为虎窟狼窝,那么林冲误入白虎堂,岂不就是自蹈死地!
本来,高太尉若在此处就杀了林冲,也就一了百了,万事大吉,完事大吉,但他为什么又要左右把林冲解去开封府,让滕府尹去判决呢?
滕府尹的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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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偏少了这关键的最后四个字,只有前两句:“手执利刃,故入节堂”。
值得注意的是,滕府尹的话。府尹听完,对林冲说:“林冲,你是个禁军教头,如何不知法度,手执利刃,故入节堂?这是该死的罪犯!”
而且,仔细揣摩揣摩滕府尹的话,显然还能感觉到其中的惋惜之情,甚至懊丧之意,埋怨之旨。你林冲也是八十万禁军教头,应该知道法度,却为何如此大意,上此大当?这是该死的罪过啊。
我们看滕府尹这番话,与高太尉的话,有一大不同:高太尉的原话中,控告林冲是三句:“手执利刃,故入节堂,欲刺本官”。
非常有意思的是,滕府尹在听了林冲这一番叙说之后,却并无一句言语,只是写了回文,让高太尉手下带回,并把林冲上了枷刑具,投入牢里监下。
既然如此,既能杀了林冲,实现目的,而且还是借他人之手,自己落得个公正公道的名声,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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