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两千年三循环——行政区划层级的增减
第五节 本章小结
目录
第一章 从分土而治到分民而治——行政区划的由来
第二章 两度回光返照——郡县制的“封建”变形
第三章 两千年三循环——行政区划层级的增减
第三章 两千年三循环——行政区划层级的增减
第五节 本章小结
第四章 量地制邑度地居民——行政区划幅员的伸缩
第四章 量地制邑度地居民——行政区划幅员的伸缩
第五章 犬牙相入还是山川形便——行政区域划界的原则
第五章 犬牙相入还是山川形便——行政区域划界的原则
第六章 赤畿望紧上中下——行政区划的等第变化
第七章 都尉、都护府和都司卫所——军管型的特殊政区
第七章 都尉、都护府和都司卫所——军管型的特殊政区
第七章 都尉、都护府和都司卫所——军管型的特殊政区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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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行省近取金朝行尚书省的制度。在中原用兵之时,也以中央大员率领部分政府成员在地方上设立行尚书省,这本来只是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但久而久之其所管辖的地域就成了行政区划,这是另一种由虚入实的形式。金朝的行尚书省溯其渊源则远学六朝隋唐的行台尚书省。当时“省”是中央官署之名,行台尚书省或某处行台省都是从中央派出的临时行动机构,以处理地方事务,事毕行台省即予取消,千年以后的元代却将它变成固定机构。后来,元代的行尚书省又随中央政府机构改名中书省而改称行中书省,简称行省。
县级政区也可称为基层政区。皇帝直接任命的地方官员到这一层为止。县是直接管理百姓的一级政区,在幅员、数目与名称方面变化起伏最小。统县政区也可称郡级政区,即直接辖县的政区,如秦汉的郡,隋唐五代宋辽金的州,元代的路、府、州,明清的府、直隶州,民国初年的道。高层政区即不直接辖县的地区,亦即统县政区的上一级政区,在魏晋南北朝为州,在唐宋为道、路,在元明清和民国初年为省。按照三个层级的划分可将历代行政区划的变化纳为下表:
省的幅员从元代到民国逐步减少,20年代以后降为统县政区。至今名义上还是统县政区,虽然在省县之间还有地区和管县的市这一虚级。
对于行政区划的层级变化过去很少进行深入的探讨。各级行政区也未有固定的指称,通常都按序数称作第一级政区,第二级政区,藏书网第三级政区,等等。但这样称呼无法体现各级政区的特点。如同为郡级政区,在秦汉为第一级,在魏晋南北朝却是第二级。而且如前所述,元代政区虽然实行了多级制,但从各级政区对县的统辖关系看来,可以只划分为三个层次。通观2000年政区层级变化的过程,也可将其归纳为三个层级,即县级政区、统县政区与高层政区。
时期高层政区统县政区县级政区
 县、道
 郡、王国县、道、邑、侯国
魏晋南北朝郡、王国县、国
隋、唐前期 州(郡)
唐后期、五代道(方镇)州、府
府州
宋、金府、州、军、监
路府州
布政使司(省)府、直隶州州
府、直隶州、直隶厅县、州、厅
民国初年
九九藏书网
路的演变也相近似,只是沿用时间短。北宋的路只有20多个,作为高层政区,其幅员大约相当今天的半省一省之地。到元代降而为统县政区,幅员也缩小到今天一两个地区大小,明代废路为府,路也消亡了。

(1)政区层级变化过程的归纳

由虚入实
道在唐朝前期作为州以上的监察区出现,后期与方镇结合而成为高层政区,但幅员已大大缩小。宋初的道后来被路所代替,到元代又用作省以下的监察区,明清沿袭元制,也在省与府之间设道,但幅员也大为减缩。民国初年改道为省县之间的一级政区,20世纪20年代废道以后,道就消亡了。
历代高九*九*藏*书*网层政区都是由非行政区,即监察区或军区演变而来,政区长官也由中央官员转变而来,此谓由虚入实。
不但如此,宋代更在每州的州名之外,还要附有郡号。许多人读《宋史·地理志》有“沧州、上,景城郡”,“福州,大都督府,长乐郡”等记载,就以为宋代还存在郡称,其实不然。这里的郡称只是个号,如同人的字号和本名的区别一样。郡号长乐,就是用福州在唐时的郡名。宋代的州大都由郡改名而来,因此郡号也大都现成。一些新置的州没有郡号,则由皇帝颁赐,如河东路丰州,就赐名宁丰郡。
表中括弧内外的名称为互称或等称。如隋唐时期,大部分时间统县政区叫作州,其中两度短期改称郡(隋大业三年至十四年,唐天宝元年至至德二年,共28年),郡、州性质一样,故为互称。唐代后期采访使兼节度使,道与方镇合为一体,故称道或称方镇均无不可,是为等称。明代布政使司是正式名称,但俗称为省,两者也是等称。又如表中辽、元、明三栏的统县政区有几种类型,中间以短线隔开,表示它们除统县的共同特点外,相互之间还可以有统属关系,如明代的府可直接统县,也可经过属州再统县。不用短线隔开的则都是同一层级的不同类型政区,如宋代的府、州、军、监同为统县政区。
秦代的监察区与行政区相一致。秦始皇分天下为36郡,郡置守、尉、监。守、尉是郡的长官,监则是中央官员,每一郡成一监察区。汉代情况变化九九藏书网,郡的幅员缩小,郡数增加,于是在郡之上设州作为监察区。由于监察的对象是吏治而不是民政,事务较简,无须每郡设一监察区。但是州既作为一级区域划出,与郡县相分离,就构成了以后转变为行政区划的地理基础,待到东汉末年州牧掌握辟官、(艹下泣)政、理财、治军四权之后,州就自然转化为行政区了。
作为统县政区的郡和府,与高层政区不同,虽然幅员也逐渐缩小,但并不降低级别,而是直接消亡。郡的幅员到南北朝末期已经缩小到二三县的范围,所以隋初就被取消了。后来虽然在隋后期及唐中期两度短时间恢复,最终仍不免于消亡。但是郡县制的称呼却一直保留下来,以代表与封建制不同的行政制度,因此一切统县政区,隋唐宋的州,元明清的府都可以称为郡级政区,事实上,古人一直把州府当作郡来看,州刺史和知府也往往雅称为郡太守。
府在明代成为普遍的统县政区,幅员较大,如山东只分为六府,比今天的地区还要大。清代府境明显缩小,民国初年则废府存道,府也消亡了。

(2)政区层级变化的规律

层级变化的规律主要有两条,一是由高降低,再是由虚入实。
所有高层政区都随着历史的进展,幅员渐次缩减,数目次第增多,级别逐层下降,九九藏书网最后归于消亡。这一点以州最为明显。州在东汉末年只有13个,作为高层政区,大者如当今两三省之地,小者也有半省规模。到隋初,州数达到300多,幅员只有数县大小,级别已降为统县政区。至元明时期,大部分州已降与县相当,清代的散州则完全与县同级,民国初年进而废州为县,于是州从行政区划体系中消失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才又采用来作为第二级民族地方自治区域的名称。
唐后期的道(方镇)则由两条线演变而来。一条是魏晋南北朝的都督区。这是以都督为军事长官,统辖数州的军务督理区。都督又例兼所驻州的刺史,实际上形成了州以上一级准行政区。唐代沿用这一制度,都督又因加节而称为节度使。另一条线是唐初按“山川形便”设置的道,后来也成为正式的监察区,道的长官是采访使。这两条线结合起来,以节度使兼采访使,就使方镇和道重叠而成为州以上的一级行政区。
中国历史上的四种高层政区,州、道(方镇)、路、行省,只有路完全出自宋人的独创,其他三种都由监察区、军区或临时行动机构演变而来。但是路的出现亦非完全无本之木,也是将唐代转运使这一临时职务加以固定,并使之有一定的施政范围而形成的,同样是由虚入实。此外,明代的督、抚辖区在明清之际几乎变成新的一级政区,后来经清初二三十年的调整,还是回到布政使司(行省)的框架之中,只是督、抚成了布政使之上的省区一级最高长官。
由高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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