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赤畿望紧上中下——行政区划的等第变化
第二节 统县政区和高层政区的分等
目录
第一章 从分土而治到分民而治——行政区划的由来
第二章 两度回光返照——郡县制的“封建”变形
第三章 两千年三循环——行政区划层级的增减
第三章 两千年三循环——行政区划层级的增减
第四章 量地制邑度地居民——行政区划幅员的伸缩
第四章 量地制邑度地居民——行政区划幅员的伸缩
第五章 犬牙相入还是山川形便——行政区域划界的原则
第五章 犬牙相入还是山川形便——行政区域划界的原则
第六章 赤畿望紧上中下——行政区划的等第变化
第二节 统县政区和高层政区的分等
第七章 都尉、都护府和都司卫所——军管型的特殊政区
第七章 都尉、都护府和都司卫所——军管型的特殊政区
第七章 都尉、都护府和都司卫所——军管型的特殊政区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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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的等第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常有波动,如紧州后来增加很多,已经不止十紧。蒲州先为六雄之一,后来升为四辅,再升为河中府,其六雄之缺就由相邻之绛州递补。岐州先为四辅之一,后来也升为凤翔府。上中下诸州也要随户口而有所变动,天宝年间(公元742—756年)共有上州109个,中州29个,下州189个。下州几乎都在边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如岭南道70余州,除广州、桂州、安南都护府外,悉为下州。
隋后期统县的郡分上中下三等,但未见分等依据。唐代的州明确区别等第。唐初纯粹以户口作标准,定三万户以上为上州,两万户以上为中州,不满两万户为下州。与县相似,随着人口的增殖,至开元十八年(公元730年)将上州、中州的标准分别提高到四万户与两万五千户以上。同时又以地理位置作为分等的另一依据,在上州之上又设辅、雄、望、紧四等州,即以近畿之同、华、岐、蒲四州为四辅(近京兆府),郑、陕、汴、绛、怀、魏六州为六雄(近河南府),另外又有十望、十紧之分。
魏晋南北朝的郡承西汉而来,首都所在郡亦称尹,地位也在他郡之上。魏晋承东汉都洛阳,地在河南尹。东晋南朝都建康(今南京),建康所在丹阳郡也改称丹阳尹。十六国北朝也称京师所在郡的太守为尹,视该郡地位最上。前秦都长安,便有京兆尹;北魏先都于代(今大同),称代尹,迁都洛阳后,又有河南尹,此后东魏都邺(今安阳北),邺所在之魏郡改称魏尹,北齐又改名清都尹。
元代升县为州的政策,从一方面看是提高县的级别,从另一方面看却是降低了州的地位九*九*藏*书*网。唐宋的州是统县政区,至少得领有一县者才能为州。元代开始,不领县的州比比皆是,在北方是由于户口的减少而省县入州;在南方则多数是升县为州。因此相当一部分州从此降为基层政区,与县同列。由于南方经济远比北方发达,四五万户的县不少,若按标准多应升为上州,于是元贞三年(公元1297年),又再度调整升州的标准,四五万户为下州,五万至十万户为中州,结果当年升中州者仍有28个,升下州者则有15个。
明初改元代诸路为府,洪武六年分天下府为三等,粮20万石以上为府,20万石以下为中府,10万石以下为下府。本来知府的品秩也依三等而分别为从三品、正四品和从四品,后来都一律改为正四品。清代的府则和县一样,也以冲、繁、疲、难四字而定。
当然,在辅雄望紧上中下之上还有特别的一等,即首都和陪都所在的州。这些州从开元年间(公元713—741年)起,改称为府。最初只改雍州、洛州为京兆府和河南府;后来又改蒲州为河中府,并州为太原府,这两府在唐代李氏的老根据地河东道。安史之乱以后府又有所增加,岐州改凤翔府,梁州改兴元府,益州改成都府,荆州改江陵府,都是皇帝驻跸过或是一度当过陪都的地方。这也是中国历史上的老规矩,特例变成常例,个别成为一般,越来越滥,到宋代府数增加到三四十,明代则全以府为统县政区了。
高层政区只有南北朝时候的州有等第之分,其他朝代皆不分等。而州的分等主要也是以地位分,也有以户口为据。先是两晋开始,有轻州、重州之别,但以何标准99lib.net为据,于史厥文。
第二等是荆、江、南兖、郢、湘、雍六州;
这两级政区的分等不如县级政区重要,尤其高层政区一般不分等。但统县政区的分等还是有可说之处。
其余诸州皆在第三等以下。扬州为第一等,因为首都建康所在。南徐州领吴郡、吴兴等郡,东扬州领会稽等郡,均为长江下游重地。第二等即是长江中游重镇。第三等是更次一级的边防要地,但其中所列之州多是梁代旧有,至陈代多已失于北朝之手。
在府州等第之外,宋代统县政区还有另一套级别常使人觉得目眩。那就是《宋史·地理志》在每个州府底下都列有或节度或团练或防御或军事四种不同的标志。这四种州分别有挂名的长官节度使、团练使、防御使和刺史,但实际上这些官员并不到任。这些虚衔只是表明武将逐级升转的次序而已,军事州的刺史级别最低,然后逐级提升。如任命某人为某州团练使,并不表明该人必须真到某州任职,而只是一项荣誉,若改任他为另一州的节度使,则表明荣誉又上升一级。地位最高的节度州还有所谓军额,亦即别称其为某某军节度。如湖北鄂州即称为武昌军节度。军额或军号多从唐后期及五代沿袭而来,也有宋代新创。后人不明白作为府州军监的军与节度州的军额的区别,常常闹出些笑话,以至连历史学者有时也难免失误九*九*藏*书*网
第三等是豫、益、广、衡等州及青州领冀州,北兖、北徐等州,梁州领南秦州、司、南梁、交、越、桂、霍、宁等州共15州。
州的地位在南朝陈时有明确记载:
宋代除首都陪都外,皇帝出生地或登基以前担任官职或作为封地的州,也都升为府,因此府的数目大增,也与州有同样的等第之别。但还有少数的府地位特别崇高,位在诸府之上,不列等。如作为东南西北四京的开封、应天、河南、大名四府。比四京地位稍低还有所谓次府,如前朝的成都、江陵、凤翔、兴元等府在宋都是次府。
除去首都所在郡以外,其他郡在南北朝之末,也始有分等之举。北齐如县制,分郡为九等,但不明其标准。北周则以户口分郡为五等,即1http://www.99lib.net5000户以上,10000户以上,5000户以上,1000户以上和1000户以下,与县五等相类。南朝陈世又另有特例,在丹阳尹之后,会稽、吴郡与吴兴三郡地位也在诸郡之上。其他郡国则以万户以上或以下别为二等。
隋代统一北方之初,三级制未废,州郡两级都各分九等。高层政区的分等至此为止。唐以后的高层政区,无论方镇(道)、路、行省皆未再行分等。
州在元代介乎基层政区与统县政区两可之间。路、府则在统县政区与高层政区之际。元代的路只分两等:“至元二十年(公元1283年)定十万户以上者为上路,十万户之下者为下路。当冲要者,虽不及十万户亦为上路。”已不单纯以经济因素为依据了。
秦郡是否分等,历史上没有明确记载。汉郡则以12万户上下为准来区分大小郡(《汉书·元帝纪》)。按照这个标准,西汉末年的103个郡国当中,有38个郡国是大郡,占1/3强。户口标准以外,秦汉首都所在郡地位崇高,位于诸郡之上。而且名称特别,乃以其长官职称命名,秦称内史,汉称尹。西汉首都在京兆尹,京兆尹附近两郡分别称为左冯翊、右扶风,也是官名,与京兆尹合称三辅。东汉首都则在河南尹,地位也在诸郡之上。
元代的州与县一样,在至元三年(公元1266年)开始分等,定江北诸州15000户以上为上州,6000户以上为中州,6000户以下为下州。亡南宋以后又定江南诸州三等,以五万户以上,三万户以上和不及三万户为准。元代不但把户口当作州县两级各自的划等标准,甚至还作为州县两级统一的划等依据。换句话说,当县的藏书网户数达到与州的户数相等时就要升格为州。例如某县的户口如已达到三万户,就可升格为下州。因此光至元二十年(公元1283年)一年里,升县为州的就有44个(但路、府所治的县户数再多也不升为州)。
其实陈代州的分等,并非首创,梁代初年的23州都列其地位高下,以安排官职,只是详情不明。北朝的州起初也不分等,至北齐才如郡县之例分为九等,分等依据也不详。北周时期诸州按户数分为五等,即30000户以上,20000户以上,10000户以上,5000户以上和5000户以下。五等州皆置刺史,品位没有高下。在诸州之上的是雍州,长官为牧,因其为首都长安所在。
第一等是扬州、南徐州、东扬州;
宋代统县政区有府州军监四种,府是地位较高的州,州则如唐制也有辅雄望紧上中下的等第。军在唐本为戍边之军事组织之一种,大曰军,小曰守捉曰城曰镇。在宋代,军成为一级政区,可辖县,地位同下州。监本为开采、冶炼矿产的管理机构,入宋亦成为政区之一种,或等同于县,或可领县,地位也同下州。
这种情况是元代的特例。前此,历代政区的分等是各个层级内部的差别,不同层级之间绝不相混淆。尽管县的户口有时可以超过某些州或某些郡,但县仍为县,不可能升为郡或州。如北周三级制时有5000户以下仍为州,1000户以下仍为郡,而7000户以上却还是县的情况。若县的户口过多,只能析置新县或以县置郡(在唐宋时是置州),但该郡或州一定要有属县。而元代却是由县直升为不辖县的州,表明级别提高而已,政区范围毫无所动(相当于今日的整县改为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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