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赤畿望紧上中下——行政区划的等第变化
第三节 政区分等的意义和作用
目录
第一章 从分土而治到分民而治——行政区划的由来
第二章 两度回光返照——郡县制的“封建”变形
第三章 两千年三循环——行政区划层级的增减
第三章 两千年三循环——行政区划层级的增减
第四章 量地制邑度地居民——行政区划幅员的伸缩
第四章 量地制邑度地居民——行政区划幅员的伸缩
第五章 犬牙相入还是山川形便——行政区域划界的原则
第五章 犬牙相入还是山川形便——行政区域划界的原则
第六章 赤畿望紧上中下——行政区划的等第变化
第三节 政区分等的意义和作用
第七章 都尉、都护府和都司卫所——军管型的特殊政区
第七章 都尉、都护府和都司卫所——军管型的特殊政区
第七章 都尉、都护府和都司卫所——军管型的特殊政区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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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傣禄的规定为:“刺史、太守、县令则以计户而给禄,各以户数为九等之差……大县百四十石,其下每以十石为差,至于下下,则六十石。”县令的品位则只以三等计,“上县令,为从六品,中县令为从七品,下县令为正八品。”其他朝代也莫不大同小异,如宋制,赤县或二万户以上县才置县丞,又主簿一职须1000户以上的县才得置,400户县仅设尉兼主簿事。元代的上县则置尹、丞、尉各一人,中县不置丞,下县民少事简之地则以簿兼尉。如果县不分等,则这些规定都失去基础。统县政区的情况也与县相似。
各正史的《百官志》往往保留了不同等第政区的行政组织规模和官员品俸的具体规定。如《隋书·百官志》九_九_藏_书_网记隋前期九等县的组织规模说:“县置令、丞、尉、正,……等员,合九十九人。”这九十九人是指上上县官员吏职的配备,然后逐级往下减员:“上中县,减上上县吏属四人。上下县,减上中县五人。中上县减上下县十人。中中县,减中上县五人。中下县,减中中县五人。下上县,减中下县十二人。下中县,减下上县六人。下下县,减下中县五人。”由此我们知道,隋前期最低等的县犹有吏员47人。
统县政区是县级政区的集合,因此分等基本标准与县级政区相一致。只是由于统县政区地域较县为大,政治上地位较为重要,所以还要结合政治、军事、地理等因素进行分等。
2000年政区的分九九藏书网等标准是以经济因素为主并结合政治军事因素而定。户口是征税纳赋的依据,秦汉田租的征收,王侯的分封都是以户为单位,魏晋以后实行户调制,更是以户为单位征集的。所以元代以前分等的标准离不开户口数。农业社会里,人是最主要的生产力,所以户口的殷实和经济的发达是同一件事的两个侧面。因此以户口作为分等标准是经济因素的最好体现。但是由于赋役剥削越来越严重,逃避赋役的户口越来越多,直接影响政府的财政收入,因此明代就改为以钱粮数为分等的依据。因为粮食的产量与土地数量(垦田数)相联系,户口可以逃而土地较难于隐瞒。
至于高层政区,则没有必要分等。高层政区亦非每个朝代都有,即使有也多半是由于不得已才设置,如唐后期的方镇有的处于割据状态,何来全国统一的分等?有的朝代的高层政区权力分散在几个机构中,如宋如明,分等显然没有意义。加之高层政区数目少,中央控制紧,情况一目了然,也没必要分等。所以除南北朝后期(当时作为高层政区的州数量也很多)外,高层政区都不分等。即使南朝梁陈两代,州的分等也纯粹是为了安排升转官员的目的。其分等原则是依州的地理位置和其他政治因素而列其高下,以便安插不同级别的官职。隋代后期取消这一陋规以后,历代高层政区再不分等。南北朝门阀制度森严,寒庶之分非常明,因此与官员的九品中正制相对应,北朝的齐、隋也都有分州郡县三级各为九等的做法,但到隋重新一统宇内之后,这种做法就被抛弃了。http://www.99lib.nethttp://www.99lib.net
分等的标准在经济因素之外,政治军事因素也有一定的重要性,这在上面已分别提到,不再赘述。
所以行政区划分等的实际意义,一言以蔽之,仍是以经济因素为主要标准来体现行政管理的需要。在封建社会前期,户口的多寡就表示财赋的丰啬,同时户多也表明事繁,所以以户口作为基本标准。后期两者脱钩,因此直接以税粮为据分等。但实际上行政事务的繁简易难只用人口财赋两项还不够说明九-九-藏-书-网,所以民国时期还加上面积的广狭这项指标。
政区的分等是为了了解国情,以便进行有效的行政管理。各级政区中以县级政区最有必要分等,因为县是亲民单位,是直接管理户口,征收赋税的政府组织。户口的多寡,税收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中央的财政收入。因此将县按照一定标准区别其等第,实际上是中央政府对国力国情的一项调查和统计,以便作为施政的依据。
政区分等的意义自然在于了解国情,但还有一项重要的作用是以此来决定该政区长官的级别,政府组织的规模,僚属的配备,以及行政经费的分配。古代中国是官僚政治高度发达的国家,官员的任免升迁、俸禄品位都有一套严格明细的规定,中朝外官莫不如此。政区的分等又可作为外官升黜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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