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元明清时期的家庭教育
第十五节 阿克敦教子法
目录
第一章 先秦时期的家庭教育
第一章 先秦时期的家庭教育
第二章 汉魏六朝的家庭教育
第二章 汉魏六朝的家庭教育
第三章 唐宋时期的家庭教育
第三章 唐宋时期的家庭教育
第三章 唐宋时期的家庭教育
第四章 元明清时期的家庭教育
第四章 元明清时期的家庭教育
第四章 元明清时期的家庭教育
第十五节 阿克敦教子法
第四章 元明清时期的家庭教育
第十五节 阿克敦教子法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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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大学士阿克敦,满族人,乾隆年间由进士入仕途,曾主持刑部,对刑律颇有研究。他的儿子阿桂,后来也主持刑部,对刑律也颇有建树。阿桂成才实得益于父亲教育有方。
“这犬子将来要败我家也!是子当死啊!”阿克敦勃然大怒,指着儿子大骂起来。
每天,阿克敦从刑部回家,与夫人谈论一些刑名律例之事。儿子阿桂照例在旁认真听着,偶尔也插一两句话,渐渐地,阿桂对刑律有了浓厚兴趣。
阿桂没有思想准备,又当着客人在旁,只好表示自己未习刑律,不敢妄言。阿克敦点点头。然后又轻松地说:“姑言其意,说不对也没关系。”
九九藏书古代做官,要有独立处理刑律的能力。刑律关系重大,轻者关系一人一家的安危,重者关系一县一州乃至一国的治乱。阿克敦希望儿子长大做官,所以十分重视对儿子的教育。
见父亲执意如此,阿桂便壮着胆子,装着胸有成竹的样子说:“行法必当其罪。罪一分与一分法,罪十分与十分法,无使轻重。”说完,得意地向客人笑了笑。
阿桂主持刑部时,有个一时期社会犯罪猖獗,于是皇帝下诏严惩重犯,结果有力地打击了犯罪,收到了明显的效果。这时,刑部各清吏司便提出要重新修订《刑部则例》,将这次的重罚案例收99lib•net入《则例》,以便今后因循。对此,阿桂持谨慎态度,置之不理。
待阿桂即将要入仕做官的前夕,阿克敦想要了解一下儿子对刑律理解的程度。一天,阿克敦趁来人之际,与人谈起刑法方面的事情,阿桂照例陪坐在旁倾听。谈着谈着,阿克敦不言语了,仰而若有所思。正当儿子觉得奇怪时,阿克敦忽然转过身来问阿桂:“朝廷一旦用汝为刑官,治狱宜如何?”
阿克敦见儿子这样不明事理,就耐心地开导说:“汝何不晓事至此!近日刑名从重处理,乃一时权宜,辟以止辟之义。如果纂为成例,那么日后刑官据此援引,伤人必多九九藏书,岂有尚德缓刑的道理?”父亲的一席话,使阿桂茅塞顿开。回到刑部,他果断地说服和制止了大家,避免了一场错误的发生。
阿桂见父亲发怒,丈二的金刚摸不着头脑,连忙跑在地上叩头,诚惶诚恐地说:“儿子无知,唯大人教诫之,不敢忘!”
阿克敦以实事实学教育儿子的方法,确实培养了儿子的独立思考能力和从政能力。这一教法,很值得后人借鉴。
阿克敦正色说:“天下无全人矣。罪十分,治之五六已不能堪受,难道可以竭尽吗?而且一分之罪,也可以要充足地问治吗?如果罪一分与一分法,罪十分与十分法,则普天之下不成了大狱吗?九九藏书网儿子听着,人之所以犯罪总是有客观原因或动机的,故有过失犯罪和故意犯罪之分,有无知犯罪和知法犯罪的不同,量刑时不仅要考虑这些,还要考虑犯人是否认罪服法,并给犯人改过的机会。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为官者要以法律教育人,执法者一定要更多地考虑以法律手段维护国家安定,否则以严刑竣法治民之罪,天下岂不乱乎!”阿桂听了这番话,深感对刑名之学知之甚少。后来,他果然也主持了刑部的工作,办案十分谨慎,遇有疑难不决的案子,总要回家向父亲请教。
与一般士大夫教子方法不同,阿克敦总是通过日常小事传授给儿子研究和处理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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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通过他与夫人的谈话有意给儿子提出问题,让儿子独立思考,发表意见,然后因势利导地予以施教,以培养儿子的实学实政能力。
为了争取阿桂的支持,众僚属都争相劝说,并且大家知道阿克敦若能支持则此事必成,故在说动阿桂之后,又鼓动他去说服他父亲。阿桂果然回家谈起此事,认为将这些案例收入《刑部则例》有利于打击犯罪。阿克敦闭口不答,阿桂不敢多言。但过了几天,趁父亲高兴,又提及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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