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金钱
钱的是非
目录
一、原罪
二、合伙人
二、合伙人
三、流变
三、流变
四、投资
五、管理
五、管理
六、金钱
钱的是非
六、金钱
七、政商关系
七、政商关系
八、关系
八、关系
九、伟大
九、伟大
十、企业公民
十一、企业家(上)王石
十二、企业家(下)牟其中
十二、企业家(下)牟其中
十三、历史
十三、历史
十四、幸福
十四、幸福
十五、女人
十六、死亡
十六、死亡
十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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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对那兄弟讲,也别借钱了,干脆拿点钱过去就完了,然后我们就说了个数,我说你明天下午来拿吧。这么一来,就转化成另外一个问题了,就是说从哪儿拿这个钱?是从万通拿还是从我个人处拿?最后我是预先提的工资,我等于把半年还是几个月的工资先预支了,因为工资是税后所得,我在公司预支我的工资最多是利用职权,占公家一点点小便宜,但问题不大,我想可以解释得清的。但我清楚地知道这个钱应该由我自己出,不应该从公司出,因为他不是万通的朋友,万通也没有这个预算来支付这个钱,并且法律上也不允许支这个钱。我个人花自己的工资,别人不会有什么意见,所以首先这就是个是非的判断。另外,你给他钱,用什么方式给?你明知道给他这个钱他就有可能去行贿,如果行贿被抓住了那你就得跟他在法律上兜圈子了。所以为了不惹这个麻烦,我让律师写了一个东西,表明我送他这个钱只能用于合法目的,不能做违法的事情。我让对方来拿钱时签字,做出承诺,我再把签字收起来,这事才算办妥。
我做生意以来实际上每天都要碰到钱的是非。在电视上看《新上海滩》时,我想起公司创办初期功权也组织大家看《上海滩》,那时候看许文强,看丁力这帮人。后来在海南的时候,有一个很好的朋友炒房子,他想到把一幢房子卖给我们,我们再把它炒给别人,中间有一系列谈判。这时,他希望跟我们做一个交易,就是他可以压低一些价格卖给我们,同时他要一些回扣。我们面临一个选择,对方老板和派来谈事的手下都是朋友,但手下要回扣,你给是不给?如果你给,可以花便宜大概5%~10%的钱买到这幢楼,但同时你等于欺骗了你那个老板朋友。那时候,如果这个来谈事的人不是这个老板的手下,也就是说你跟他老板不是哥儿们,你通常会毫不犹豫地给回扣。但眼下,却碰到一个问题,一个道德问题,一个是非的考验,你要接受了这个交易你就坑了那个老板朋友,可是坑了他你的利益是增加的。那单生意,我记得我们当时讨论了好多次,后来也没做,我们找了一个理由,说我们不想买,觉得这个不合适,这样我们谁也没得罪,放弃了占这个便宜的机会。
潘石屹当时就说发奖金,但是你要以股票形式发奖金这件事情应该是通过股东大会,可是当时连《公司法》都不清楚,所得税也没有那么清楚,所以属于是非的边缘状态。但是大家就这么做了。后来《公司法》,关于《所得税法》,包括怎么激励这些东西都清楚了,清楚以后如果你不做一个股东大会决定,不按这个程序做完,对于员工来说是没有错,但对于你这个领导来说这就叫渎职,你把股东财产随便就发掉了,而且发掉了以后没有经过必要的程序,将来员工手里拿的这个东西有可能还会发生争议,最后也许不得不再拿回来。所以作为管理者来说就面临是非的一个调整,后来我们就经过股东大会走了正常程序,经过了差不多12年,这个钱才拿到手里。可见这个是非过程是化的,在中国难的就是在这段时间,是非拿捏不好就可能栽进去了,所以处理这种状态下的钱,亦即在是非中处理钱的是非,难上加难。我们正处在是和非之中,商场是是非地,商人是是非人,钱是是非物,所以得格外谨慎。九*九*藏*书*网
所以钱的事很玄,一不留神就变成了陷阱。你光顾仗义了,不问是非,钱一给出去,麻烦就来了。一般来说在所有的公司,你如果是这种创业者身份的董事长,你蛮横不讲理非要这么做也就做了,但是不能那样做,这里头是有是非的。
为什么不敢拿?因为照理说你把公司的钱通过股票送给员工,得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通过,可是那笔钱是因为当时(1993年)募股很成功,应该给员工些奖金,那时也没概念,潘石屹就办了,他跟我说过,我也没有太明确地说行或不行,反正他就办了。我想这个钱我要拿了就面临一个问题,我可能会涉嫌侵占或贪污;但我一个人不拿,员工们怎么办?所以我就想了个折中的办法,把股票凭据交到董事会秘书处,我嘱咐王连翔(董事会秘书)一定管好。后来我们处理遗留员工股份的时候,股东会做了一个决定,就把这些钱给大家算了;那次股东大会做了决定之后,我才可以从秘书处领回股票的凭据。这事其实一开始是“非”,但是这个非又不是很明确的非,也可以说成“是”,算发奖金。
今天,管理者必须面对很多是非很含混的钱,比如说企业之间拆借的钱,借了500万,按照法律可以不给利息,但是我不给利息他就不借给我。我同意给他这个利息,他又提出来最好给他现金,九*九*藏*书*网500万的借款,一年按10%付利息,给50万现金。我明知道他是逃税,对于我来说这件事就面临一个是非问题,我借钱没有什么不对,是“是”,但是利息被他拿到了。我给时是假定他要交税的;至于交没交,那是他的事。大量的问题是介于是和非之间的问题,特别是昨是今非,今是昨非的问题。在十多年以前我们没有税收概念,在海南炒房炒地赚点钱,当时绝大部分人都不交税,我们交了一部分,但是按照今天的标准来说肯定没交够,可是在那时就算是好人了。今天来看,没交够就不是百分之百的好人;但是从法律上来看,过了追诉时效了,也不够刑事责任;可是从道德上来看,你不能严格要求自己,还是有些瑕疵的。但反过来如果都严格要求自己,心理就多少会有些不平衡,那时候别人都不交我还交了呢!总之,领导者要非常清醒,必须要懂法律,一定要知道钱的是非。
通常我们对“钱”的认知比较简单,其实“钱”本身有很多很多的特性,它跟人是一样的,有性格、有年龄、有气味、有性别,另外有是非、有短长。我们做生意的人特别要知道钱的是非。很多人因为钱坐牢,很多人因为钱光荣,所以懂得钱的是非是作为一个企业领导人,甚至作为一个公民都特别要小心的一件事情。
有很多人把钱放在口袋里,但也有人要给爹娘修个坟,他没错,法律上都是对的,但是别人指责他恶性消费,道德压力就很大,尽管在中国尽孝本身也是一种美德。所以我觉得作为一个领导人、一个管理者,特别是民营企业的管理人,你在金钱上要特别考虑到道德的是非,就是你必须做到你所有经手的钱,出去的和进来的,要在道德上经受得住各方面的质疑。
现在来看钱的是和非区别在哪儿?在国外非常清楚,合法的钱就是“是”,非法的钱就是“非”。合法的钱就是我们说依法交易劳动所得或资本所得,利息、馈赠、遗产,这都是合法的钱,这些钱都是“是”;那么非的钱就是贪污、逃税、洗钱、贩毒、绑票、诈骗所得,是非法的钱,这个是非很清楚。我们现在也说黑钱、白钱,像贩毒这类的钱都是黑钱;我们的工资所得、投资所得这算是白钱,算干净的钱。在中国的改革时期要区分钱的是非难就难在制度在不断变化当中,昨是今非,今是昨非,此是彼非,彼是此非,有些钱有时候你不知道该不该拿,拿了它可能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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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不对。例如前两天公司给了我一个股票的凭据,就是当时潘石屹说以股票形式给大家发的奖金,实际上也给了我。我想起这个钱当时我就没拿,我把它放在信封里让董事会秘书处保管,我说别搁我手里,我不敢要。
比如说有一些民营企业的领导人有很多慈善之举,捐了很多钱,可是他在企业经营当中又不断在坑人,坑害股东,大家就会说,你不能对股东诚信,怎么能相信你对社会的回报和慈善的捐款是出自真心的?反过来,你如果特别认真,特别诚信,工作特别好,但是你从来不捐钱,也有人会说你对社会公益不热心。所以,企业在这个问题上,特别是你——管钱的人要平衡这件事情。我们平衡这件事情的方法就是制定一个公益的战略,每年有一个预算,这个预算跟我们的营业收入有一定的关系。我们开董事会就曾讨论这个事,究竟是跟利润挂钩,还是和营业收入挂钩?有人说用毛利,要是没有毛利,说明公司不赚钱,那就不用捐什么钱了;也有人说我们应该用营业收入,只要有营业收入,就说明我们跟社会有一个交换关系,我们就应该给社会一个回馈;有人说是根据公司的管理费用成本,确定可以承受的一个幅度。总之,你要根据公司的一个合理的指标确定一个比例,然后每年坚持做这件事情,这是我们的一个战略。
所以,目前最难处理的全都是这些处在法律边缘上的问题。如果不清醒的话,随时都可能被扯进去。从万通最初开始,我在金钱的是非上就特别在意,所以到目前为止,就像王石说的,万通的人不管是离开的还是留在公司的,没有一个是因为钱被抓起来的。其实这是一个很好的经验,就是要在中国特别复杂的社会制度变革当中弄清楚钱的是非,不清楚的时候宁愿不要,或者把它放在中间状态。
我前两天碰到一个曾经帮助过我们的人,坐了5年牢出来了,岁数很大,70多岁了。见到以后他就一直感谢,说当时离开北京的时候我曾经给他送过一次钱。的确有这个事情,但是我送钱的时候做了法律上的咨询,所以没有问题。为什么呢?他曾经是我们的董事,我们董事是每年要发工作经费的,我当时给他的钱,就是预借的董事经费,因为那个时候法律上没有说他有问题,既没有通缉,也没有撤职,只是他感觉不安了要走。在这种情况下,他相当于把前几年没领的,加上当年的董事经费一块儿都领了,我是中间人,九九藏书替他领了后写了个收条,专门飞到他在的地方,给他钱以后我告诉他怎么签收,然后把他的收条交回给董事会,所以这件事从程序上讲没有问题。
另一方面,我们把它纳入公司的文化,把它当做价值观来坚持,这样的话在道德和企业经营上就取得一个平衡。如果你不这样平衡,等于在金钱的道德是非上特别受牵扯,扯得你很难受。曾经有一个基金管理人给我打电话,说到另外一间公司的事,他说现在不跟他们打交道,说这些人在资本上老让别人脱裤子套进去,人家拿他也没办法。他却还在装好人,还在捐钱,等等。钱的是非,除了法律政策的是非,还有道德的是非,这一点要特别注意。
类似问题我还碰到过很多次,陈希同案子出来之后有一个人要逃跑,跑之前给我们打电话,要30万美金,给是不给?我们看了一下,他在我们这儿有股份,有股份我们就应该给他分红,所以就批了这笔钱,作为分红给他,我们也没问他具体干什么。最后他跑到洛杉矶,前年又回来了,事儿也没了。但就为这事,有一天我在车上的时候,接到一个电话,让我过去协助调查,要我必须马上到。我想了一下,给公司和律师打电话,我说好像我跟这个案子没什么牵扯,你们律师去吧。后来田宇去了,去了以后对方就问这笔钱,说这个人跑的时候拿的钱是你们汇的,为什么给他钱?我们说他是股东,给他分红,不是单给他分,别人也分,我也不知道他要跑。而且关键是那个时候谁也没说他是罪犯、他要跑,那你该分红的就得分红。律师说了这个道理,这事就算没了。
从万通最早的时候我第一次碰到钱,就碰到道德是非的考验。我们第一单房地产业务就是买卖别墅,成交后,我去拿说好的回扣,全是现金。当时为了把这个价钱谈下来,我跟那个老板讲你一定要给我好处。然后我回来就跟我们的合伙人商量,就说我以回扣的形式再拿回20万来,这样等于我们又把价钱往下压了20万。就好比已经谈好是100块钱,我再跟对方说给我5块钱回扣,就这样成交,对方会有积极性。给了回扣以后,我把这5块钱如数交回给我们最初的合伙人,那么这件事情就等于我们用95块钱买进,如果不交回就是100块钱。当时我拿一张报纸到对方的办公室包好20万现金,那是我第一次拿到这么多钱。可我拿回去以后没有任何犹豫,交给了我们几个合伙人,当时杨雪峰(王功权妻子)管账,我就告诉她九九藏书这是拿回来的钱,充公用了。第一次手捧那么多现金,没心动,没产生贪念,而是想到这是你为公司集体争得的利益,并且第一时间交回公司,于是就没有是非。如果你没有交给大家,你拿走了,麻烦就开始出现了。所以懂得钱的是非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做了16年的生意,而且从海南出来,主要是对钱的是非把握得比较好,整体来讲我们比较平顺,没有出事。
钱的是非有两种,一种是法律性、政策性是非,这是比较刚性的:还有一种是道德的是非,属于软性的是非。比如说碰见弱势群体,你个人又力所能及,帮助不帮助,这就是道德上的是非,不帮助其实也不犯法,但是你会被别人认为麻木不仁,面临道德的压力;所以道德的是非在中国也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你怎么用钱,怎么花钱,怎么看待钱,在道德的取舍上往往有非常大的一个空间。一个人在这个空间的位置决定了他一生怎么把握金钱和自己的关系。
还有一件事也挺有趣,前两年有一个著名的公司出了事,当事人的兄弟来找我,希望给点钱,一方面去“营救”,再一方面还有其他的事情。我见了他以后,当时就说可以,没问题,大家都是兄弟,反正出来混不容易,出这么大事能帮就帮一下。可是接着他说要借钱,这事到底应该怎么处理?我跟一个好朋友讨论了一下,决定给钱而不借钱,为什么呢?在这种情况下借钱给他,第一,明知不可能还还借,分明是糊涂;第二,你借钱要利息,给人感觉你不仗义;如果不要利息,你会觉得不舒服;还有就是借多长时间,借短了你知道收不回来,借长了什么时候收回来也没谱,总之你借出去之后就会对这件事有一个念想,和给予的心态是不一样的。另外,如果是借,他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多借,反正给利息,借1000万也是借,不会心存感念。
在开始由全民联营变成我们6个人的合伙公司时,我们就做过很多决议,决议说当时我们按照现行的制度变成了私人合伙企业,如果未来的法律政策不允许,或者有出入,我们就把公司再还给公家。我们还把这些决议做成了文件,大家也都认可。因为我管这个事,每次文件都加一条这类的话,就是说如果怎么着就怎么着,这就叫不欺暗室,虽然是合伙人,但你做的事将来拿到桌面上要没有问题。所以,从那时开始到公司正常运营,一直到现在,我们在每一次的钱的问题上都很费心思。总之,钱的是非要特别在意,千万别光看钱不看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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