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三个小孩
二 道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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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旺代
第二卷 三个小孩
二 道尔
第二卷 三个小孩
第三卷 圣巴托罗缪的屠杀
第四卷 母亲
第四卷 母亲
第四卷 母亲
第五卷 魔鬼身上的上帝
第六卷 在胜利之后才发生战斗
第六卷 在胜利之后才发生战斗
第七卷 封建和革命
第七卷 封建和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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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革命中除了产生一些年轻的巨人像丹东、圣茹斯特和罗伯斯比尔之外,还产生一些像荷士和马索一类的完美的青年。郭文就是其中之一。
这位古治·勒·布里昂在历史上曾经留下一点小名声。他有两个诨名,一个叫做“杀蓝魔王”,因为他经常屠杀爱国志士,另一个叫做“伊曼纽斯”,因为他有些形容不出的令人恐怖的地方。“伊曼纽斯”是下诺曼底的一个古老的字,从“伊曼尼斯”一字演变而来,意思是令人恐怖的超人的丑陋,差不多是人世间所找不出的,像魔鬼、恶煞、妖怪之类。一本手写的古籍里曾经这样写着:“余以双目得见伊曼纽斯。”到了今天,林原里的老人们已经不知道古治-勒-布里昂是谁,也不知道“杀蓝魔王”是什么意思,可是他们还模糊地记得“伊曼纽斯”。“伊曼纽斯”已经和当地的种种迷信结合起来。在特雷摩料和布廉莫加两个村子里人们到现在还谈论着“伊曼纽斯”,因为古治-勒-布里昂曾经在这里留下他的可怕的脚印。在旺代,别的人是粗野的,古治-勒-布里昂却是野蛮的。他简直是一个野蛮的酋长,浑身刺花,刺的是十字和百合花;脸上流露出丑恶的而且几乎是非人的光彩,他的灵魂和别人的灵魂丝毫不相同。在战争中他有非人的勇敢,战争过后更凶暴。他有一颗阴险的心,肯作一切牺牲,也爱好一切激烈疯狂的举动。他也会推理吗?会的,不过他的推理像蛇的爬行一样,是弯弯曲曲的。他从英雄主义开始,最后到达屠杀。我们没法子知道他的一切决定从哪来,这些决定由于古怪可怕,有时也显得伟大。一切意想不到的恐怖行为他都能http://www•99lib•net够做出来。他的残暴是史诗式的。
下面就是事情的经过。
所以他才有了这个丑怪的诨名:“伊曼纽斯”。
可是到哪儿去找正规军呢?到哪儿去找兵士呢?到哪儿去找许多队呢?到哪儿去找一支现成的军队呢?到英国去找。这样朗特纳克就一心一意地要引英国人登陆。党派的自尊心也埋没了;白色的徽章遮住他的眼睛,使他看不见红色的制度。朗特纳克只有一个念头:在沿海夺取一个据点,把这个据点献给庇特。因此,看见道尔没有守兵他就扑了过来,他得到道尔就可以得到道尔山,得到道尔山就可以得到海岸。
因此朗特纳克是十分安全的。他的进兵道尔既突然又残暴。朗特纳克侯爵一向享有残暴的名声,大家都知道他是毫无怜悯心的。没有人敢抵抗他。受惊的百姓都躲在屋子里坚守不出。六千名旺代农民军以乡下人特有的纷乱秩序进占了城市,简直像在赶集,没有军需官,没有指定的住所,胡乱地扎营,在露天烧饭,分散到各个教堂里去,放下枪,拿起了念珠。朗特纳克匆匆忙忙地带着几个炮队军官去勘察道尔山,把队伍交给古治-勒-布里昂率领,这个人是他的阵地军曹。
他虽然是一个很难得受惊的人,这时也吓呆了。他绝对没有预料到这样的事。这到底是谁呢?显然不会是郭文。不会有人向四倍于自己的兵力进攻的。难道是莱谢勒吗?那么他要怎样迅速地行军啊!不像是莱谢勒,不可能是郭文。
这个地点的确是选择得很好。道尔山上架起大炮来一边可以扫荡弗雷斯诺瓦,另一边可以扫荡圣勃雷赖德,又可以使康加勒的巡洋舰队不敢迫近,因而从拉-舒-库哀农到圣米落瓦-德-翁德之间的全部海岸都可以登陆。
黄昏时分,朗特纳克侯爵勘察了装置炮台的地点以后,向道尔城回来,突然间,他听http://www.99lib.net到了炮声。他向前张望。大街上升起一股红烟。这是对方的偷袭、侵入和进攻;城里已经开了火。
朗特纳克对郭文极感愤怒;首先因为郭文打败他,其次因为郭文是他的亲属。“他为什么要去参加雅各宾党?这个郭文!这个小坏蛋!”郭文也是他的继承人,因为侯爵没有子女,侄孙就差不多等于是他的孙儿!“啊!”这位半祖父说,“如果我逮住他,我一定要把他当作一条狗似的杀掉!”
成功似乎是十拿九稳的。他有六千人。在阿弗朗什方面他只要防范郭文的一千五百人,在狄南方面只要防范莱谢勒。莱谢勒固然有二万五千人,可是他离道尔有二十里路。朗特纳克因此很放心,莱谢勒方面,遥远的距离抵消了人数的优势,郭文方面,人数少抵消了距离近。再,莱谢勒是一个笨伯,后来他竟让他的二万五千人在十字战原野上被人歼灭,然后用自杀来赎他的罪。
此外,共和政府把朗特纳克侯爵引为心腹之患也的确不是没有理由的。他一登陆就使人震动。他的名字像火药的导火线一样燃遍了整个旺代叛变地区,朗特纳克马上成为一个核心。在这种性质的叛变中,每个人互相忌妒,各人有各人的森林或者山谷,突然来了一个更高级的统帅,就能把分散而且地位相等的领袖们集合起来。几乎所有森林里的领袖都投了朗特纳克,而且不论远近的人都服从他。
朗特纳克催马前进;在路上他遇见逃难的百姓;他向他们询问,他们都吓疯了。他们嚷着:“蓝军!蓝军!”等到他到达的时候,情形已经很糟。
朗特纳克侯爵很信任他的残暴。
只有一个人脱离了他,那人就是最初投他的加娃。为什么?因为加娃曾经是别人的心腹。加娃知悉旧式内战的一切秘密,而且采用了旧式内战的一切策略,朗特纳克的到来却是要把这一切废弃而且要用别的东西来代替。谁也不愿意接收一个别人的心腹;拉·卢亚利的鞋子朗特纳克穿起来不合适。因此加娃离开了他去投了朋桑。
一边是一群乌合之众,另一边却是一支军队。一边是藏书网六千个农民,皮衣上挂着耶稣圣心,圆帽子上扎着白带,臂章上有基督教徒徽号,腰带上挂着念珠,他们的武器中叉子比军刀和没有刺刀的火枪更多,他们用绳子拉曳大炮,配备很坏,训练不足,武器不全,可是非常激昂。另一边是一千五百名兵士,戴着有三色徽章的三角形帽子,穿着有长裾和大反襟的衣服,有交叉的肩带,有铜柄的军刀,有插着长刺刀的枪,他们受过训练,队伍齐整,他们既柔顺又凶猛,像懂得发号施令的人那样懂得服从,他们也是志愿军,可是他们是为祖国而战的志愿军,不过他们穿的是破破烂烂的衣服,脚上也没有鞋子。站在保王军一边的是些游侠的农民,站在革命一边的是些赤着脚的英雄。这两支军队各有一个领袖作为它们的灵魂,保王军的领袖是一个老头子,共和军的领袖是一个年轻人。一个是朗特纳克,另一个是郭文。
十字-勃朗沙的店主人说的话是对的,正当他说话的时候,整个道尔陷入了大混战。一场夜战突然在城里爆发,一边是早上开到的白军,另一边是黄昏时候突然来袭的蓝军。两边的军力并不相等,白军有六千人,蓝军只有一千五百人,可是双方的顽强却相等。最值得注意的是,倒是那一千五百人来攻打这六千人。
古治-勒-布里昂只是一个武夫,不是一个好军人,叫他去扼杀整个部落的人他能够胜任,叫他保卫一座城市却不十分合适。不过他仍然派出了卫兵站岗。
为着实现这个决定性的计划,朗特纳克带来了六千多人和他所有的大炮,这六千多人是他手下的农民军的精锐,他的大炮包括十门可以放射十六磅重炮弹的长炮,一门可以放射八磅重炮弹的小炮和一门可以放射四磅重的炮弹的野炮。他想在道尔山上建立起一座坚强的炮台,他根据的原则是:十门炮发出一千颗炮弹比五门炮发出一千五百颗炮弹效力要大得多。
此外他还是一个思想家和哲学家、一个年轻的圣人;看见他的人把他比作亚西比德,听过他的谈吐的人把他比作苏格拉底。九_九_藏_书_网
朗特纳克也是一个军事领袖,但比郭文更厉害。他更深思熟虑而且更大胆。真正的年老英雄往往比年轻的英雄更冷酷,因为他们离开生命的黎明已经很远;也更大胆,因为他们离死亡很近。他们会失去什么?简直没有什么。因此朗特纳克的作战是大胆的,同时也是巧妙的。不过总的说来,在这个老头和年轻人的顽强的搏斗中,几乎总是郭文占上风。这多半是由于运气的关系,没有别的什么原因。一切幸运,连战争这种可怕的幸运,都是属于年轻人的。胜利本身有点像个女性。
教堂的产权登录簿上说:道尔是在布列塔尼的一个西班牙式的法国城市,其实道尔不是一个城市,只是一条街,一条古老的峨特式大街,左右两边排列着有柱子的房屋,排列得很不整齐,到处有突出街面的房屋,仿佛是这条街的海岬和海角,不过这条街仍然很宽阔。城里的其余部分只不过是些小巷,这些小巷以这条大街为直径,交织成一个网,条条小巷都通到这条大街,仿佛许多小溪注入大河。这座城没有城门和城墙,四面敞开着,前面又受制于居高临下的道尔山,因此这座城是经不住围攻的,可是这条街却能抵抗围攻。那些在五十年前还能看到的突出街面的房屋,加上街道两旁有柱子的两条走廊,形成一个非常坚固的阵地,可以抵抗最凶猛的进攻。每一座房子实际上就是一座堡垒,并且还要攻陷一座才能夺取另一座。年代久远的市场坐落在这条街的中部。
郭文的年龄是三十岁,他有大力士的外貌、预言家的严肃的目光、孩子般的欢笑。他不吸烟,不喝酒,不咒骂。在战争中他还带着化妆用品,他很留心他的指甲、他的牙齿和他的栗色的美发;在行军休息时,他拿起他的满布弹眼的上尉制服,抖掉上面的一层白色灰尘。他常常不顾死活地冲入枪林弹雨中,可是他从来没有受过伤。他的非常温和的声音在发号施令时能够很http://www.99lib.net适当地变得粗暴有力。他能够以身作则地在地上过夜,在北风中,在下雨或者落雪的天气中裹着斗篷,把他的可爱的脑袋枕在石头上过夜。他是一个英雄,也是一个天真的人。手里握着军刀可以改变他的面目。他有女性的柔弱风度,可是在战争中他却变得非常可怕。
作为军事家,朗特纳克是属于腓特烈二世一派的;他想把正规战和游击战结合起来。他既不想有像天主教保王军那样庞大的一队乌合之众,这群乌合之众只有被歼灭的命运,也不想有分散在丛林和小树林里的游击队伍,这种队伍能够使敌人疲于奔命,可是不能够歼灭敌人。游击战争不会有结果,或者得到很坏的结果;往往开始时是攻打共和政府,结果却是抢劫一辆公共马车。朗特纳克对布列塔尼战事的看法,既不像拉罗什雅克兰一样全部要在平原作战,也不像让·舒昂一样全部要在森林作战;既不要旺代的战法,也不要舒昂的游击战。他要的是真正的战争;他要利用农民,可是还要靠正规军来支持农民。为战略的缘故他需要这些游击队,为战术的缘故他需要正规军。他发觉这些农民军能够迅速集合,迅速分散,是用来进攻、埋伏和袭击的最好的工具;可是他觉得这种军队流动性太大,在他的手里好像水一样。他想在这种浮动而混乱的战争中创立一个坚实的据点;他想用正规军来配合森林里的蛮军,让正规军成为支配农民军的轴心。这是深思远虑而且可怕的办法,这个办法如果成功,旺代就会成为牢不可破的了。
伊曼纽斯极端残暴固然是事实,可是在战略和战策上他却不那么高明,也许侯爵任命他做阵地军曹是错误的。不过侯爵仍然把他留下来,叫他代替自己执行职务而且照料一切。
由他亲手组成的师团,像罗马的军团一样,是很完备的一支小军队,里面有步兵和骑兵,有侦察兵、开道兵、工兵、架桥兵;罗马军团有弩炮,他的军队有大炮。一共有三门装架得很好的大炮,使师团的力量增强而又易于运用。
在法国大革命这种可以创造英雄的伟大时势中,这个年轻人立刻就成了一名军事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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