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最好的年代
福尔摩斯们
目录
第一章 神话时代的侦探小说
第二章 最好的年代
福尔摩斯们
第二章 最好的年代
第三章 大革命
第四章 菊与刀
第五章 黑雾之中
第五章 黑雾之中
第六章 本格维新
第七章 新世纪
第七章 新世纪
附录
后记 该死的悖论
附录
后记 该死的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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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是因为这种近乎病态的严谨,使得弗里曼发明了一种相当另类的创作模式——反叙述推理。在桑戴克的故事里,开篇的部分全部用于讲述案情,将所有细节呈现在读者面前;而后面将近2/3的篇幅,桑戴克侦探才姗姗来迟,以自己(或助手)的视角来论证凶手使用了怎样的方法,利用更科学严谨的方法破解了谜题。
窃贼、盲人、麻木的评论家、CSI鼻祖、上帝的使者、科学怪人……够了,够了!尽管“后福尔摩斯”时代的侦探远不止这几位,但相信读者已经了解了那个时代侦探小说的风貌。而且,我可以保证,您了解的这几位先生,绝对是那个“短篇黄金时代”的最精英分子。
从此,宝莉总是把社会上稀奇古怪的事情告诉老人。老人从不参与调查,也不查看现场,却总是在第一时间把真相告诉宝莉。事情证明,老人的推断从来没出现过丝毫偏差。也正是由此开始,侦探们才有了不调查不行动的理由,安心理得地“纸上谈兵”。
《角落里的老人》最引人争议之处,是有关“正义”的话题。这位老人虽然胸藏锦绣,却从不干预事件的进展,更不关心什么社会问题。他是一位彻头彻尾的评论者,将推理当做智力游戏。老人推导出真相,就像把牛奶和糕点吞进肚子一样,为的是一种近乎于本能的需要和满足。至于牛奶和糕点来自何处,则不会引起他丝毫的兴趣。
于是,侦探小说历史上一大奇事发生了。一边,大舅哥柯南·道尔指挥福尔摩斯维护正义,树立侦探的光辉形象;另一边,妹夫赫尔南指挥着拉菲兹“窃取”福尔摩斯的劳动成果,嘲讽着包括福尔摩斯在内的一切所谓“正义”的势力。
赫尔南一生创作了许多侦探小说,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窃贼拉菲兹系列”。拉菲兹表面上是一位衣着光鲜的体面绅士,处处彰显出维多利亚时代英国的繁荣和稳定。他周旋于上流社会里,和很多名流“一见如故”;但实际上,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这些名流便成了拉菲兹“工作”的目标。这位梁上君子穿梭于黑暗的世界中,从来不曾失手。
——由福尔摩斯带动的侦探小说短篇黄金时代
不过,这可以理解,因为他的逻辑思维实在太过强悍,不需要别人的帮助。在他看来,万事万物都可以用逻辑解释。为了印证这个观点,凡杜森教授向国际象棋世界冠军发起了挑战——之前他不会下国际象棋,只用半天时间学习了一下基本规则。挑战的结果是世界冠军在30步里被“置于死地”——准确地说,只用了15步,因为15步后教授面无表情地说:“再15步后,你将被我将死。”于是,世界冠军俯首称臣。
可以肯定——不是!
在一长段的康复期后,他不再从事专职的医务工作,转而开始进行文学创作。在写了一本颇受好评的游记之后,开始与友人共同以“克里福德·阿什当”为笔名创作一系列犯罪小说。而后开始独立创作以桑戴克为主角的侦探故事。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用60篇故事将侦探小说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面对“每个单词1英镑稿酬”的传说,相当一部分文学爱好者很难保持淡定。于公于私,于名于利,大家似乎都没有抗拒侦探小说的必要。
前面曾经提到过,“安乐椅侦探”是爱伦·坡在《玛丽罗杰疑案》中创造的模式,是侦探小说中最极端的智力博弈——侦探足不出户,依靠道听途说的二手信息,就可以准确无误地推测出真相。这种模式很难驾驭藏书网,稍不留神就会画虎不成反类犬,因此后来的创作者都对其敬而远之。
如果说卡拉多斯还要摸一摸、闻一闻、听一听,那么,有一位坐在角落里的老人,连这些环节都可以省去。他喜欢直接把谜底告诉你!
拉菲兹是侦探小说中第一位“黑色英雄”(他最终的结局是为国战死沙场),并且开启了侦探小说的一种全新的创作模式——怪盗系列。这个模式被后来无数创作者模仿,我们今天看到的很多英雄(比如007)的身上,都有窃贼拉菲兹的影子。
奥斯汀·弗里曼(1862—1943),生于伦敦苏活区的一个裁缝之家,18岁时进入米德尔塞克斯医院学习医学。1877年,他获得内科和外科医师资格。为了完成学业,他前往非洲黄金海岸的英国殖民地工作了7年,成为驻扎在黄金海岸阿克拉的一名助理军医。后来,他患上了黑尿热病,被送回国内。
纽约市警察局高层在读了弗里曼的桑戴克系列故事后,大受启发,在20世纪初建立了全世界第一座专门用于刑事侦破的化学实验室。这在侦探小说的历史上绝对是前无古人的。
如果说妹夫的做法仅仅是一种揶揄或“炒作”,那么一个叫莫里斯·勒布朗的法国人则是发誓要把福尔摩斯踩在脚下。
既然是“后福尔摩斯时代”的产物,除了保持对于老前辈的必要尊重,这些作品里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比如,侦探们的体态和性格越发“高深莫测”,侦探们的功夫更是越发“神乎其神”。
“二加二等于四,不是在绝大多数时间里等于四,而是永远等于四!”——这就是“思考机器”的座右铭。在这个老头眼中,一切表象都是逻辑的必然产物。只要运用逻辑,没有什么事情是无法解释的。在侦探世界里,思维强大的侦探见得多了,但强大到能被人称为“思考机器”的,凡教授绝对是前无古人,恐怕也难有后来者。
其实,《角落里的老人》一书中贯穿着一种态度,一种绝望的态度。老人常常嘲笑警方的无能,讥讽那些所谓豪门的肮脏内幕,评论媒体报道的失实。可以说,老人对一切已经彻底绝望。他曾不止一次面对“非正义”的指责暴跳如雷——前面说过,这个时期的神探都是相当个性的。在他看来,这种指责是对他的不理解,是在玷污他内心世界里的最后一方净土,是肤浅而徒劳的。
而在同一时期,有一种和“物证推理”完全相反的模式。这种模式强调纯理论性的逻辑分析,强调对于嫌疑人的心理分析。相比于“物证推理”对于自然科学的“孜孜不倦”,这个流派更注重社会科学在侦探过程中的作用,比如哲学、心理学、神学等等。人们把这种模式的侦探小说称为“心证推理”。
在“心证”模式的作品中,英国大文豪、侦探小说至尊级作家G.K.切斯特顿创作的“布朗神父”系列是代表作,也是巅峰之作。
《布朗神父的秘密》(1927年);
值得一提的是,G.K.切斯特顿是一位信奉神学的人,他一生都在宣扬天主教义。1936年6月14日,切斯特顿逝世,罗马教皇授予他“天主教信仰卫士”称号。正是因为切斯特顿的信仰,使他顺理成章地创造出了布朗神父这一伟大的侦探形象。
“你不是人!你是机器!你是一架思考的机器!”世界冠军发出了感叹,“思考机器”的称谓由此而来。
“思考机器”的制造者是美国作家杰克·福翠儿。福翠儿1875年出生在美国乔治亚州,18岁便离开学校,进入一家报社撰写专栏。和那个时代99lib•net千千万万作家一样,受到福尔摩斯热的影响,福翠儿开始创作侦探小说。
《布朗神父的丑闻》(1935年)。
卡拉多斯的出现,不断挑战着人类对于客观世界认知的极限。他可以用触觉破案——“这枚银币是赝品,因为我摸到它的表面有蜡模的痕迹”;他可以用嗅觉破案——“迎面走来的人做了伪装,我闻到了他贴假胡须的胶水味”;他可以用听觉破案——“对不起,先生。您说了谎,因为您的呼吸突然变快了很多”……当然,这些对于这位盲侦探来说是很“小儿科”的,他的逻辑推演能力更加不可思议。
以上两位都跟福尔摩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随着事件的推移,创作者们一直在不断寻求突破,试图摆脱福尔摩斯的阴影,至少也要做到部分摆脱。从结果来看,有几位做得真不错。
柯南·道尔对这位“不争气”的妹夫极为不满。他公开指责赫尔南:“绝对不可以把罪犯变成英雄。”而妹夫并没有被大舅哥的名望所震慑,他借小说反击:“天下没有像福尔摩斯那样的警察!”在他眼里,大舅哥创造的世界第一神探和雷斯垂德、葛莱森那些苏格兰场的笨蛋警察一样,都是虚伪而无用的。
一天,女记者宝莉闲谈着种种谜案,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理解。殊不知,坐在一旁的老人突然拍案而起,大声说道:“警察们都是一群白痴,某某事件的真相是再明白不过的!”吃惊的记者试着让老人说出真相,老人毫不费力地指明了真凶。
布朗神父就是靠这种建筑于哲学和神学之上的思维模式和能力,得以和爱伦·坡笔下的杜宾、爵士笔下的福尔摩斯并称为“世界三大名探”。切斯特顿的布朗神父是侦探小说中地标式的作品。它开创了“心证”流派,对侦探小说的布局、误导、逆转等核心技巧做出了示范,起到了教科书般的作用。“密室之王”约翰·狄克森·卡尔笔下的神探基甸·菲尔博士,就是以G.K.切斯特顿为原型塑造的;“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则完全承袭了布朗神父系列的风格。我们耳熟能详的经典论述——“隐藏一棵大树,最好的方法是把它放回森林;如果没有森林,我们就要想办法制造出一片森林”就是布朗神父留下的。现在想想,这是多么伟大而富于哲学思想的智慧呀!
毫无疑问,这是侦探小说领域不可估量的损失。如果凡杜森教授能够在未来的“长篇黄金时代”继续发光发热,也许整个侦探小说的进程都会被这个疯狂的天才改变。
侦探小说是一门思维的艺术,侦探们以拥有强大的思维力而骄傲。而历史上思维能力最牛的侦探,就诞生在这个时期。他是一位美国侦探,他有一大堆头衔,他有一个名动天下的绰号——思考机器。
亚森·罗宾是一位法国青年,生活经历坎坷,自幼被主流社会遗弃。在种种复杂情绪的引导下,他变成了一个窃贼,一面劫富济贫,一面“报复社会”。这位窃贼先生是典型的法国产物——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技艺”精湛,永远是胜利者,并且身边永远环绕着金银财宝和美女。
如果说福尔摩斯和布朗神父是典型的英国绅士,那么,福翠儿笔下的侦探则是一位不折不扣的美国大叔。这位老哥全名为奥古斯都·S.F.X.凡杜森,是一所大学的教授。他拥有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西班牙等十几个国家的大学授予的二十几个头衔,包括哲学教授、法学教授、英国皇家学会会员、牙科硕士等等。
于是,自19世纪末开始,大量福尔摩斯式的短篇侦探小说涌入市场,市九*九*藏*书*网场占有率直线上升,甚至一度达到了30%——要知道,即便在今天,在一些阅读习惯非常好的国家里,整个小说类作品的阅读比重都不到30%。
于是,N篇“亚森·罗宾VS福尔摩斯”的故事问世了。结局不言自明,来到法国的福尔摩斯被罗宾耍得团团转,法国人的虚荣心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现在看来,莫里斯·勒布朗的小说显然不能和福尔摩斯故事相提并论;但不可否认,作为短篇黄金时代的代表作品,亚森·罗宾的故事是无法忽视的。
奥希兹女男爵(1865—1947),英国女作家,出生于匈牙利,早年求学于比利时、法国,16岁进入伦敦美术学院,后与一位艺术家结婚。1900年,奥希兹女男爵开始了文学创作,写有大量优秀的通俗小说,被誉为“20世纪第一位备受欢迎的作家”,其代表作为《角落里的老人》。这部侦探小说被评价为是历史上最好看的“安乐椅侦探”模式推理小说,其地位和成就至今无人逾越。
切斯特顿的作品博大精深,有小说、散文、评论、诗歌、剧本等多种类型,这里我们只谈谈侦探小说。
当然,并不是什么侦探都像角落里的老人这样“崇尚清谈”,也有不放过蛛丝马迹、处处强调科学的严谨主义者。
1912年,福翠儿夫妇来到英国,商谈作品出版事宜。谈判很顺利,夫妻两人订购船票准备返回美国。非常不幸,他们的船票上印刷着“RMS Titanic”的字样——“皇家邮轮泰坦尼克号”。
1910年9月,切斯特顿发表了第一篇布朗神父探案故事——《蓝宝石十字架》,到1936年8月去世,他一共创作了51个布朗神父探案故事。这51个故事分编为五个短篇集:
《布朗神父的智慧》(1914年);
这一时期的侦探小说大多为短篇作品,一位侦探和一名助手贯穿始终,形成“探案集”模式,严格遵循着“福尔摩斯法则”。评论者这一“全线飘红”的时期称为“短篇黄金时代”,这也是侦探小说历史上第一个高潮期。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用他的福尔摩斯把无数天才拉进了侦探小说创作者的行列。而这些创作者中和爵士关系最为亲近的,无疑是欧内斯特·威廉·赫尔南(1866—1921)。
福尔摩斯的影响力是不可想象的,他直接开启了一个“奇事天天有,神探遍地走”的梦幻时代。那么,这个时代是侦探小说最好的时代吗?
老人的这种“非正义”的态度引起了许多人的批评。人们认为这有悖于推理小说的创作初衷,更有悖于人类社会的道德标准。福尔摩斯为了正义可以不计酬劳、不畏艰险——即便不是如此,让真相大白于天下也算是侦探的本职工作,怎能像角落里的老人这样麻木不仁?
16岁时,切斯特顿进入了一所无权授予学位的大学,开始创办杂志,出版小说集、诗集等纯文学作品。但文学上的天赋没有阻止切斯特顿堕落下去,所有人都为这个孩子的叛逆扼腕。
1928年,英国侦探作家俱乐部成立,这是史上第一个专门从事侦探小说创作研究和交流的协会。在第一次全体大会上,切斯特顿毫无争议地当选为第一任主席,直到1936年逝世。其影响力和贡献可见一斑。可以说,G.K.切斯特顿的布朗神父代表着“短篇黄金时代”的巅峰水准。
一本通俗杂志的主编看到福尔摩斯和拉菲兹在海峡对面叱咤风云,便极力邀请勒布朗也塑造一个类似形象。一九-九-藏-书-网是和英国佬分庭抗礼,二是顺带捞点卢布花花。勒布朗对这个邀请毫无兴趣,几次推诿不成,只能硬着头皮写了一篇名为《亚森·罗宾被捕》的小说,应付交差。
好戏才刚刚开始。
《布朗神父的怀疑》(1926年);
这位仁兄出生于英国约克郡,1884年前往澳洲,1886年返回英国,以澳洲生活为背景开始文学创作。1893年,在迎娶了康丝坦·道尔——爵士的妹妹之后,赫尔南成为了“福尔摩斯之父”的妹夫。但这种关系并没有使得爵士和赫尔南在推理小说的创作中产生任何“志同道合”的感觉。
布朗神父系列的代表作是《隐身人》。这个故事中,在4个人严密监控下的一幢房屋中,主人死于非命,而监控的4个人都声称绝对没有人出入过房屋。布朗神父则称,有人进入了房屋,但没有人会把这个人当做“人”。事实正如布朗神父所言,就是这个人在众目睽睽之下走进房屋行凶的,而且的确没有人会把这个人看做是“人”!
于是,杰克·福翠儿遭遇了和杰克一样的命运。他的妻子幸运逃生,他却长眠在了冰冷的海底。据说,几篇没有发表的“思考机器”手稿也一起沉入了大西洋底。
在切斯特顿最消沉的时候,他结识了一个女孩子。这个女孩给了他决定性的帮助和鼓励,教诲他应该把才华和更多的人分享,而不是用才华嘲笑每个人。切斯特顿接受了女孩的建议,开始了真正的创作。女孩也毫无意外地成为了他的妻子,陪伴了切斯特顿一生。
事实证明那位主编还是很有眼光的。亚森·罗宾的故事迅速成为法国最畅销的读物,这位英俊的绅士怪盗更是成为了全民偶像。于是,一向“傲娇”的法国读者给罗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能让那个叫福尔摩斯的英国人独占鳌头,要击败他,要把法国人的脚踩在他的脸上!
1905年,“思考机器”系列第一篇故事《逃出13号牢房》发表,迅速成为侦探小说史上无法忽视的经典作品。随后,50多篇系列作品陆续出版,凡杜森热达到了顶点。
莫里斯·勒布朗(1864—1941)1864年11月11日生于法国里昂,自幼酷爱文学,极度崇拜福楼拜与莫泊桑。按理说这样一个文艺青年应该不屑于往侦探小说的圈子扎,但无奈当时福尔摩斯光环太盛,谁也难免流俗。
桑戴克——史上第一位“微物侦探”,CSI的鼻祖。他手边总有一只手提箱,里面满是瓶瓶罐罐,随时随地都可以取证化验;他和助手建立了一间科技含量相当之高的实验室,专门用于案件的侦破。桑戴克会注意案件现场一切物理痕迹及化学现象,比如血迹的方向与地心引力的关系,死者牙齿里残存的食物和其饮食习惯。至于血型、指纹、脚印、头发之类的线索,就更逃不过他显微镜般的双眼。
布朗神父身材矮小,长着一个土豆式脑袋,总是身穿一件黑色神衣,手持一把大雨伞,穿梭于伦敦茫茫的大雾之中。他通常沉默无语,但一旦开口,便妙语连珠,句句直指重重迷雾之后的真相。布朗神父的能力已经不能仅仅概括为思维能力,他对人性的洞悉、对人心的揣测以及独特的哲学甚至是神学头脑,完全超越了以往任何仅靠思维能力“吃饭”的神探。
神探先生,你好。我是一位神探,是那位神探先生让我来找您的。
因此,弗里曼的作品很像一篇学术报告,读者九*九*藏*书*网也乐于享受纯粹推理带来的乐趣。
角落里的老人无名无姓。人们只知道他终日坐在ABC咖啡馆里,喝喝牛奶,吃吃糕点,看看报纸,手里玩着一根红色的小细绳。所有优秀的或蹩脚的推理小说都是如此。但若细细思之,其实有着天差地别。老人始终站在事件之外,以“上帝”的视角俯视着所有人的一举一动。
既然布朗神父如此伟大,那么,他是不是“后福尔摩斯”时代最好的侦探呢?综合来看也许是的,但就某一方面而言,都不会在其上者,比如在思维力上。
首先是英国人欧内斯·特布拉玛(1868—1942)。布拉玛出生于英国曼彻斯特城郊,原名欧内斯特·布拉玛·史密斯,是一位新闻记者。除此以外,他的一切都如谜一般不为人知,这也是史上唯一一位比侦探还神秘的侦探小说作家。
G.K.切斯特顿1874年生于英国伦敦,小时候厌恶上学,成绩很差。他的一位老师曾经这样说:“要是把你的脑袋劈开,看到的肯定不是脑髓,而是白花花的脂肪。”
后来的评论者将奥斯汀·弗里曼这种类型的侦探小说称为“物证推理”,即逻辑推演是建立在客观的物质证据之上,属于现实主义风格。
在这种极端设定之下,卡拉多斯不断给读者带来感官冲击和心理落差。因此,给读者留下的印象也就格外深刻。这个成功的经验影响到了这一时期几乎所有的创作者,置于极端环境进行侦破成了最时尚的手段。
这位教授身材矮小,目光犀利,一头乱发从不打理。这老头的智商深不可测,以至于他根本不懂得考虑别人的感受。他没有任何礼数,经常粗暴地打断别人;“你不要告诉我你自己的判断,你只要把事实讲给我听,然后按照我说的去做”——这是故事里凡杜森经常跟委托人说的话。
《布朗神父的天真》(1911年);
从第一篇小说的名字就不难看出,勒布朗绝对没有驾驭亚森·罗宾“一统江湖”的欲望——他希望英俊的窃贼在监狱中终了一生。但主编却认为这个故事和它的主人公必定一炮而红,于是催促勒布朗——再写十几篇同样的故事。勒布朗相当崩溃——主人公已经锒铛入狱,这怎么往下写呀?没办法,他只能竭尽所能让亚森·罗宾越狱,开始了新的冒险……
布拉玛笔下的侦探名叫“马科斯·卡拉多斯”。之所以能够青史留名,是因为卡拉多斯是史上第一位残障侦探——他是一位双目失明的盲人!卡拉多斯的伟大在于,我们正常人瞪着眼睛都看不明白的谜团,他闭着眼睛(反正睁着闭着对他来说都一样),却能分析得一清二楚。
桑戴克的特质完全取决于创作者弗里曼。这位医师对科学有一种近乎疯狂的执着,处处强调严谨和逻辑。他和桑戴克一样,拥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实验室。每次创作侦探小说之前,弗里曼都会躲进实验室,反复斟酌检验故事里的诡计。实验室里堆满了弗里曼自制的各种“凶器”,因为他需要印证出现在故事里的凶器在现实中是否具有可操纵性!那些曾经冒犯过弗里曼的人知道这些,怕是要寝食难安了。
到了奥希兹女男爵这儿,“安乐椅侦探”却被使用得游刃有余,不亦乐乎。
在拉菲兹的小说里,赫尔南特意在扉页注明:“本书献给柯南·道尔,这是我最真诚的阿谀形式。”不知道看到这种“恭维”,爵士会是怎样的感受。
这个时候,莫里斯·勒布朗已经忘了创作初始自己对罗宾的态度,因为自己的口袋里已经装满了这位窃贼送来的卢布。再考虑到自己居然有机会和柯南·道尔比肩而立,就更没有退缩的理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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