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退缩中的疆土:明代的疆域与政区
5.都司卫所
目录
第一章 “九州”与郡县:先秦时期行政区划的虚构与现实
第二章 六合一统:秦汉时期的疆域与政区
第二章 六合一统:秦汉时期的疆域与政区
第三章 从“三分天下”到“八王之乱”:三国西晋时期的疆域与政区
第三章 从“三分天下”到“八王之乱”:三国西晋时期的疆域与政区
第四章 中原沦丧南北分:十六国东晋南北朝时期的疆域与政区
第四章 中原沦丧南北分:十六国东晋南北朝时期的疆域与政区
第五章 “天可汗”的疆土:隋唐五代十国时期的疆域与政区
第五章 “天可汗”的疆土:隋唐五代十国时期的疆域与政区
第六章 “强干弱枝”的新尝试:北宋与南宋(含辽金西夏)时期的疆域与政区
第六章 “强干弱枝”的新尝试:北宋与南宋(含辽金西夏)时期的疆域与政区
第七章 犬牙交错话行省:元代的疆域与政区
第七章 犬牙交错话行省:元代的疆域与政区
第八章 退缩中的疆土:明代的疆域与政区
第八章 退缩中的疆土:明代的疆域与政区
5.都司卫所
第九章 “桑叶”帝国:清代的疆域与政区
第九章 “桑叶”帝国:清代的疆域与政区
第九章 “桑叶”帝国:清代的疆域与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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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所军兵由特定的军户充当,从来源上看,大体可以分为“从征”、“归附”、“谪发”、“垛集”等四类。“从征”就是原来参加农民起义军的诸将所部兵;“归附”就是元朝军队、元末各起义部队和割据势力部分向朱元璋投降的人;“谪发”就是由于犯罪而被罚充军的人;“垛集”就是征兵。其中的最后一类“垛集”,是明朝卫所军队的最大来源。这些军户都别立户籍,称为军籍。在明朝,军籍和民籍是有严格的区分的。军籍属于都督府,而民籍属于户部。卫所军士不受普通行政官吏的管辖,在身份、法律和经济地位上都与一般的平民百姓不同。如果普通的民户中有一丁被招募成为了兵士,他的一家人便要永远从军,不能再脱离军籍,成为世袭,而且还要住在被指定的卫所内。在卫军士除本身为正军外,其子弟称为余丁或军余,将校的子弟则称为舍人。壮丁死亡或老病,便由次丁或余丁替代。如果卫所军士一家已全部死亡,那就必须到原籍勾取同族的人前来顶丁。
起初都司卫所设置时,是纯粹的军事机构,与地方行政没有任何关系。但后来随着边境府州县的废除,该地民政便归于都司卫所兼管。同时,在不设府州县的地区又设置了都司卫所,既管军事,又负责民政。这些卫所不仅是军事组织,同时也是地方上的一级行政区划,史书上把这部分地区的卫所,叫做实土卫所。其中的卫与府州相当,而所又与州县大致同级。至于内地的卫所,由于设置在府州县境内,军户及屯田错杂于民间,不能自成区域,只是纯粹的军事组织,因此被称为非实土卫所。
行都司设在“边境海疆”之地,治所不设在省会城内,用来辅助本省都司,管理一部分卫所。明代先后设置了以下的行都司:陕西行都司,治所设在甘州卫(今甘肃张掖);山西行都司,治所设在大同府(今山西大同);福建行都司,治所设在建宁府(今福建建瓯);四川行都司,治所设在建昌卫(今四川西昌);湖广行都司,治所设在郧阳府(今湖北郧县)。
明代后期,奴儿干都司实际上已经不存在了,但所属的建州卫等羁縻卫所依然存在。17世纪初期以后,奴儿干各卫逐渐为努尔哈赤建立的后金所统一。
在明代的十六个都司、五个行都司当中,也有实土与非实土之分。辽东都司就全是实土,万全都司大部分为实土,大宁都司初治大宁路时全为实土,后来内迁侨治在北直隶保定府境内后,便不再有实土。内地的十三个都司及其所辖的卫所,由于设在各省的府州县境内,绝大多数无实土,仅陕西、四川、湖广、云南、贵州五个都司九*九*藏*书*网辖有少数的一些实土卫所。在五个行都司中,陕西、四川行都司全为实土,山西行都司初为实土,正统中内迁山西大同府境内后,变为非实土,湖广、福建二行都司无实土。另外,明代所设的二留守司都无实土。明代后期的政区版图是由两京十三布政使司与辽东、万全两个实土都司所组成的。实土的行都司与非实土的都司都是不被作为政区单位来看待的。
洪武元年(1368年),刘基奏立军卫法,分屯设兵,控扼要害,于是在京师和全国各地便星罗棋布地设立了许多卫所。一般来说,军事重要的一府之地设所,数府地区设卫。到了洪武七年(1374年)更定制度,每卫设前、后、中、左、右五个千户所,如不止五所,则用前前、后后、左左、右右、中前、中后、中中、中左、中右等名。大约以五千六百人为一卫,一千一百二十人为一千户所,一百一十二人为一百户所。一卫统领十千户所,一千户所统领十百户所,每个百户所统领二总旗(每五十人为一总旗),一总旗统领五小旗(每十人为一小旗)。卫的长官称指挥使,所的长官叫千户、百户。另有守御千户所,独处一地,以守御某地为名,除少数隶属于卫外,大部分都直属于都司。此外,还有以农牧为主的屯田、群牧等千户所。
明代中央政府除了委派官员对奴儿干地区进行管理外,还不时派遣官员到这一地区进行巡察。从永乐七年到宣德七年(1409~1432年)不到三十年的时间里,太监亦失哈等人先后多次巡视奴儿干都司及其附近地区。其中在永乐十年(1412年),亦失哈与康旺等人巡视奴儿干各地以及苦夷(库页岛)诸部落。康旺在奴儿干都司治所特林附近建立了一座供奉观音的永宁寺,并在第二年镌刻了《敕修永宁寺记》碑石。碑文用汉语写成,碑阴则是对碑文的蒙古文与女真文的节译。到了宣德八年(1433年),又竖立了一碑,正面额题《重建永宁寺记》,仅有汉语碑文。两块碑石上面的文字,都记载了明代中央政府设置、管理和经营奴儿干都司的情况。这不仅有力地证明了明王朝当时已对奴儿干地区进行了有效的管辖,而且也反映了这一地区各少数民族之间的相互交流与促进。
明代对四川西部、青海、西藏一带的藏族地区所采取的统治措施,基本上沿用元代的旧制,但也作了一定的变动。在开国之初,朱元璋就采取因其俗尚,以宗教方式进行化导的统治政策,来“制御”西藏。洪武二年(1369年)平定陕西后,即遣使进藏,广行诏谕各地首领。第二年,明朝大九九藏书军攻下元朝吐蕃等处宣慰司的治所河州后,震惊了藏区原先元朝所委任的大小官吏。他们纷纷表示归附明朝政府。洪武六年(1373年),故元乌思藏摄帝师等藏族首领到南京拜见朱元璋,明朝即对他们授予官职,并在藏区设立朵甘卫、乌思藏卫和河州卫,后来朵甘卫和乌思藏卫又升为朵甘都指挥使司和乌思藏都指挥使司。朵甘都指挥使司的辖区与元代朵甘思宣慰司相同,乌思藏都指挥使司的辖区则与元代乌思藏宣慰司相同。在这两个都指挥使司之下,设置有指挥使司、宣慰司、招讨司、万户府、千户所等机构。对乌思藏西部的阿里地区,明朝还设置了“俄力思军民元帅府”加以管理。到了明代后期,又改朵甘与乌思藏两个都指挥使司为同名的宣慰司。
明代中央政府的直辖版图实际上是由两种类型的地域组成的,一是布政使司府州县系统,一个则是都司卫所系统。
都司、行都司原来都是隶属于大都督府的,朱元璋为防止中央军权过于集中,在洪武十三年(1380年)下令,分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于是都司与行都司又改属五军都督府。嘉靖以后,浙江、山东、辽东都司属左军都督府;陕西、四川、广西、云南、贵州都司及陕西、四川行都司属右军都督府;中都留守司、河南都司属中军都督府;兴都留守司、湖广、福建、江西、广东都司及湖广、福建行都司属前军都督府;大宁、万全、山西都司及山西行都司属后军都督府。
到了清代初年,都司卫所有的被裁废,有的改置为府州县,于是便不存在了。
宣德十年(1435年),沙州卫被迫东移苦峪(今甘肃安西东南锁阳城),正统十一年(1446年)又内迁至甘州(今甘肃张掖)。之后阿端卫也被废掉了。成化年间,吐鲁番已日益强大,屡占哈密,后来蒙古亦不剌、阿尔秃厮部进入青海一带,安定、曲先、罕东等卫部众先后散亡。嘉靖初年,哈密卫最终被吐鲁番所吞并。至此,明代在西北地区设置的羁縻卫所全部丧失了。
西北嘉峪关以西、哈密以东,明代时是畏兀儿等族所居住的地区。明代对西北地区的经营,是明代对北部边境防御体系的一部分。明代初年,每次派兵出征蒙古,其西路军的进军方向就是西北地区。明军攻占一地后,为加强对那里的管辖,往往设置羁縻卫所,招抚当地各族首领,命将屯兵据守。
哈密卫建立后,明成祖便以此为据点,招致别失八里等部,加强经济与政治方面的联系与控制。由于当时哈密是西域诸国贡使通往明王朝京师的必经之地,因此哈密成为了明代的西陲重镇,也是统治和管理西http://www.99lib.net域诸国的政治、军事与经济重心。
都司卫所,是明代的地方军事机构。在宣德年间,都司卫所的设置成为定制。全国一共有十六都司、五行都司和二留守司。明代的十三布政使司都各有一个都司,长官称为都指挥使,与布政使司同治一地,掌管一省的军政,统辖所属卫所。这十三个都司是:①山东都司,治济南府;②浙江都司,治杭州府;③江西都司,治南昌府;④福建都司,治福州府;⑤湖广都司,治武昌府;⑥山西都司,治太原府;⑦河南都司,治开封府;⑧广东都司,治广州府;⑨广西都司,治桂林府;⑩陕西都司,治西安府;⑪四川都司,治成都府;⑫贵州都司,治贵阳府;⑬南都司,治云南府。
至于其他三个都司及其所统辖的卫所,全都设置在边地,这三个都司的名称是:①辽东都司,治所在辽中卫(今辽宁辽阳),统辖相当于今天辽宁省的大部分地区;②大宁都司,先治大宁卫(今辽宁宁城西),辖区相当于今天河北长城以北及辽宁西拉木伦河以南地区,永乐元年(1403年),治所内迁到保定府(今河北保定);③万全都司,治所在宣府左卫(今河北宣化),辖境与今天河北省内外长城间的赤城、怀来以西与宣化、阳原以北地区大致相当。
卫所又有京卫和外卫的区别。京卫除上直卫亲军及部分非亲军卫外,隶属于五军都督府;外卫即驻在地方的卫所,两直隶的隶属于五军都督府,其他的则隶属于都司、行都司、留守司。另有护卫王府的王府护卫和掌管侍卫仪仗的仪卫司,等级与千户所相同。明朝的卫所置废无常,根据史书的记载,明朝初年有内外卫三百二十九个,守御千户所六十五个,到了明朝末年,变为四百九十三个卫,二千五百九十三个所,三百一十五个守御千户所。
明政府为了使命往来、递送公文和输运贡品物资的方便,在元代原有驿站的基础上,恢复了奴儿干通往内地的驿传。主要干线在历史记载中被称为“海西东水陆城站”,从永乐七年(1409年)开始修建,到永乐十年(1412年)正式建成,北起奴尔干都司治所特林之西的满泾站,南抵海西的底失卜站(黑龙江双城县境内),共有四十五个城站,然后经辽东都司直达北京,全长达两千五百公里。

奴尔干都司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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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洪武年间,曾先后设置了河州(今甘肃临夏)、西宁、岷州(今甘肃岷县)、洮州(今甘肃临潭)等卫。在其西境撒里畏兀儿安定王领地,设置了安定、阿端、曲先三卫(都在今青海西北部)。在嘉峪关以西设置了罕东(今青海青海湖东附近)、赤斤蒙古(今甘肃玉门市西北)等卫。到了永乐初年,沙州(今甘肃敦煌)蒙古部众降明,明成祖又下令设置沙州卫。之后又在明代通往西域的要道上设置了哈密卫。
哈密,即今天的新疆哈密,其地处西域要道,“东接甘肃,西距土鲁番,为西域诸国之喉咽”。因此,明代对这个地方非常重视。洪武年间,朱元璋因哈密国王兀纳失里阻遏西域朝贡使者,曾发兵攻破其城。明军撤回之后,兀纳失里继续统治其地,并向明王朝进贡。明成祖朱棣即位后,即遣使到哈密进行招谕。永乐四年(1406年),设哈密卫,封授当地畏兀儿、哈剌灰等族首领为指挥、千户、百户等职,又派汉人官员前去协同处理当地事务,目的是“欲其迎护朝使,统领诸番,为西陲屏蔽”。

(1)实土与非实土都司卫所

留守司主要是为了守护皇陵而设立,长官称为留守。洪武十四年(1381年)在安徽凤阳府朱元璋的老家设置的中都留守司,就是专门守护皇陵的;而嘉靖十八年(1539年)在湖广承天府(今湖北钟祥)设立的兴都留守司,就是为了专门守卫显陵(嘉靖皇帝父亲的陵墓)的。
明代都司卫所的任务是对外防止侵略、巩固边防,对内镇压人民的反抗、维护中央集权的统治。国家有事,便由中央政府任命将领担任总兵官,率领卫所军士前去征战。等到战争结束后,总兵官返回朝中,军士们则回到自己原来的卫所驻地。
明朝时,东北黑龙江流域是女真人的居住地,明代中央政府陆续在那里设置了一批羁縻卫所,用以统治或控制当地的民族。永乐元年(1403年),明成祖派遣邢枢、张斌等人前往奴儿干招抚,同年在女真各部设置卫所,第二年设立了奴儿干等卫,任命当地的头目把剌答哈担任了奴尔干卫的指挥同知一职。这是明政府在黑龙江下游设立建置的开始。在此后的五年中,相继又建立了一百三十二个卫所。
到了永乐七年(1409年),为了加强对卫所的管理,明政府接受奴儿干卫官员忽刺冬奴的建议,改奴儿干卫为奴儿干都司,任命东宁卫指挥康旺为都指挥同知,千户王肇舟为都指挥佥事。永乐九年(1411年),太监亦失哈等九*九*藏*书*网率领一千多名官军,二十五艘巨船,护送康旺等官员到亨滚河口对岸的特林地方,正式设立奴儿干都司,治所就设在元辽阳行省征东元帅府故地特林(今俄罗斯境内的黑龙江与阿姆贡河会合处的蒂尔),奴儿干都司的官员和驻防军都住在这里。奴儿干都司是明代中央政府管辖黑龙江口、乌苏里江流域的最高一级地方行政机构。都司的主要官员初为流官,后为世袭,管辖区域十分广阔,西北起斡难河(今鄂嫩河),北到北山(今外兴安岭),西南接辽东都司界,东包有苦兀(今库页岛),东南达须鲸海(今日本海),南抵鸭绿江、阿也苦河(今图们江),大约包括了今天的黑龙江、乌苏里江、松花江流域,以及外兴安岭以北。永乐九年(1411年),明朝又征服了苦兀,辖境扩大到库页岛(萨哈林岛)。据史书记载,奴尔干都司在全盛时期,曾经拥有三百八十四卫、二十四所、七地面、七站、一寨的规模,明代政府任命当地首领担任各羁縻卫所的都督、都指挥、指挥、千户、百户、镇抚等职,给予印信,让他们按照原有的习俗进行管理,定时朝贡。各卫所之间一般不互相辖属(参见《奴尔干都司示意图》)。

(2)羁縻都司卫所

羁縻都司卫所是明代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设置的都司卫所,由兵部直接统领。这些机构与正式的都司卫所比起来,中央政府对它们的控制较弱,各级长官都由当地的酋长、族首领担任,明代中央政府发给敕书、印信,让他们各统其众,按照当地的习俗进行治理。这种情况与唐代所设立的羁縻府州十分相似。从地理分布上看,这些羁縻都司卫所主要设置在东北、西北和四川西部、青海、西藏地区,与西南的土司、土府州县同为置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政权机构。
在都司与行都司之下,设有卫所。卫所军是明朝的常备军,按卫、所两级进行编制。卫是卫指挥使司的简称;所又分千户所及百户所。明太祖朱元璋在统一全国的过程中,下令废掉元代的枢密、平章、元帅、总管、万户等官号,而把他们所率领的部下,每五千人为指挥,千人为千户,百人为百户,五十人为总旗,十人为小旗。
从表面上看,明代在藏区所设置的都司卫所采用的是军事管理方式,但实际上这不过只是一种名义而已,真正在藏区发挥管理效用的还是那些不同派别的喇嘛首领,因此,明代统治者还实行多封众建政策,不断给这些宗教首领加封“国师”、“西天佛子”等名号,让他们按照当地原有的习俗进行统治,化导民众,共同尊奉明王朝。正是由于这一缘故,在整个明朝时期,西藏地区一直非常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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