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夕阳无限好”——明清(前期)的商业
目录
第一章 萌芽之始,成长之初——远古至夏商西周的交换与商业
第二章 第一次飞跃——春秋战国时期的商业
第二章 第一次飞跃——春秋战国时期的商业
第三章 发展的“马鞍形”——汉唐的商业
第四章 新阶段的新面貌——宋元的商业
第四章 新阶段的新面貌——宋元的商业
第五章 “夕阳无限好”——明清(前期)的商业
第一节 明清(前期)商业的概貌
第六章 扩大外延,双向交流——民族贸易与对外贸易
第六章 扩大外延,双向交流——民族贸易与对外贸易
第七章 人物、阶级、集团——古代社会的商人
第八章 抑商与容商,轻商与重商——商业政策和思想的嬗变
第九章 传统文化与商人精神——值得珍视的历史文化遗产
第九章 传统文化与商人精神——值得珍视的历史文化遗产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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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清前期,鸦片战争以前)时期,是中国封社会的末期。明初忙于恢复元代留下的凋敝的社会经济,随着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商业才走出低谷,再登高坡。清中叶社会经济又进一步发展,商业随之进入一个更新更高的阶段,出现了第三次飞跃。与前一阶段比,又有不少新的、更为深刻的突破性的变化。可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不就,日趋腐败的封建政权已不能再充当商业发展的促进者。到鸦片战争失败后,中国一步步地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商业也笼罩上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色彩。

第一节 明清(前期)商业的概貌

朱元璋依靠农民革命的力量推翻了寿命不长的元朝,开创了新的封建政权——明朝(公元1368—1644年)。在明朝270多年里,社会经济虽趋恢复和发展,但中间有起伏;商业的发展,中间也有波动。
清初,严重的战争破坏,从南到北一片凋敝。接着为了防范郑成功的抗清势力,实行了严厉的海禁政策和制造沿海无人区的迁界措施;慑于人聚众多易于引起抗清斗争,对矿山封禁颇严;东南城市则限制丝织业的发展,监视织工和市民的活动。所有这些都使商业恢复缓慢,到康熙中期发展也还很有限。尤其不可忽视的是清以白银为货币(铜钱为辅币),白银不断流入燕京、边外和富商大贾达官猾吏之手,很大部分作为储藏手段被窖藏起来,货币无形沉淀,而征税照常用银;再加对外贸易因海禁而缩小,由出超而流入国内的白银大大减少,流通中的货币严重不足,以致物价下跌,市场疲软,交易死滞,给商业的发展带来消极影响。
商品经济特别发达的江南地区城镇的丝织业等行业里,在明后期出现了商业资本投资于生产的引人注目的新动向。过去商人插手生产是和旧制度的残余、过时的生产关系相连——如西汉时盐铁主虽是亦工亦商,但系役使奴隶或农奴进行生产。而这时的情况不同,商人与生产者之间是一种新型的自由的雇佣关系,这是封建社会内部的资本主义萌芽。商业初步改变了独立于生产之外、www.99lib.net封闭于流通之内的状态,而开始与生产结合。商业资本在促成生产关系变革中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是古老的商业发展到更新的阶段所出现的新的事物。

清中期主要商业城市和互市点
明前期至宣德景泰时,商品经济曾相当繁盛。可是以后随着统治者贪欲的扩张,商税日益加重,并增“市肆门摊税”(营业税),设钞关,征船料税,又有工关税,恢复竹木抽分。“和买”又变成低价抑买。金花银每石米折交银一两,为前之四倍。茶、盐法日益紊乱。正德时更在京城内外开设“皇店”,与民间商业争利,其中还有聚娼寻乐的“花酒铺”,实在不成体统。社会经济再度下降,阶级矛盾日趋激化。发生了农民暴动,震撼了腐败的封建统治。对此,统治者不得不考虑革除一些弊政,从嘉靖时开始,明朝历史进入它的后期。
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平定台湾后清政府才开海禁、止迁界;为铸钱需要,开云南铜矿;其后(康熙五十一年)免除了织机数目不得逾百张的限制,并减轻其税额,又宣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时普遍扩大摊丁入地,索性把尚存的、已固定化的丁银转入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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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之中,一起按亩征收。明代田赋主要收粮,行一条鞭法后每年税粮仍有二千几百万石;入清田赋即改收银两,摊丁入地后每年田赋包括摊入丁银近3000万两,赋税的货币化程度大大超过明代;地租的货币化(由收实物改收货币)程度随之也较过去提高。乾隆时更进一步放宽政策:矿禁完全解除;缩小官营手工业的阵地,民间丝织业、制瓷业中的民窑(如景德镇)及其他手工业发展很快;继续减轻商税,鼓励各省之间的粮食贸易,有时且可免税。摊丁入地继续推行,及于闽、台、贵州;工匠的代役银也摊入田亩。而由于开矿禁后国内白银生产增加,且低价白银再度自美洲大量流入(外贸出超),财政不再紧缩,通货不足的状况完全扭转,物价由低转高。种种有利的条件,促使商业在康熙后期,特别是乾隆时迅速地发展,最重要的是赋税以及地租的货币化,更将乾隆时农产品商品化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大量滋生的人口涌向四方,很大部分为东南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和新兴市镇的手工业所消纳。在手工业的发展中,商业资本比明代有更多的投入,明末清初一度夭折的资本主义萌芽又重新茁壮成长;在地区上、行业上、商业与生产结合的形式上都比明代有所发展。古代商业在质的方面的变化正步步深入。
可是就在万历中晚期,贪得无厌的统治者加紧对商业的掠夺,派出太监到处收税开矿——99lib•net税监、矿监,“征榷之使急于星火,搜括之命密于牛毛”。遍设栏卡,重捐叠税、横征暴敛。结果是:行旅艰难,市井萧条,机户改业,“佣工无所趋食”,沉重地打击了发展中的工商业,使新生的资本主义萌芽受到摧残。
崛起在东北关外的清统治者,乘腐朽的明王朝危亡之际,入主中国,建立了清王朝(公元1644—1911年)。自清开国至1840年鸦片战争以前,是为清前期。清王朝烨烨鼎盛,封建社会末期社会经济到了烂熟的时刻,中国古代的商业史也写完了最后的一页。
明前期(明初到正德年间),由于明初扶植农业,在统治者提倡下经济作物(桑麻棉)发展较快;手工业者由元时的工奴、官奴地位恢复了平民身份,在轮班为官府服役,役期不太长的条件下,有较多的时间可自己从事商品生产;开矿冶炼准许民间经营(交税1/15),民矿生产蓬勃发展。在商业本身,明统治者为纠元之失,采取了许多恤商、便商措施,诸如减轻商税——税率降为1/30,税局裁撤9/10,增加免税品名,禁止向商人低价抑买官府所需之物,设立官营塌房(仓库),供外来商人储货等。对专卖商品的管理制度又较合理(如盐的开中法),这直接有利于商品流通的正常发展。明初推行钞法,使用纸币,后发行过多,币值日落,逐渐通用银两,正统时规定田赋部分折银交纳(400余万石,折银100万余两)九*九*藏*书*网,谓之“金花银”,这也扩大了交换关系(农民出售产品以换白银),有利于促进农产品的商品化。永乐时重新整治大运河,开凿了会通河一段河道(山东东平经寿张至聊城、临清),解决了运河水源不足的问题(水流量增加,可过大船),方便了漕运和南北的物资交流,促进了运河沿岸城市商业的繁荣。
明后期统治者所作的有利于商业发展的措施,最主要的有废除工役制,实行以银代役和推行一条鞭法。以银代役弘治时始有,但尚不普遍,纳银轮班尚在两可之间;嘉靖四十一年(公元1562年)正式地完全废除轮班制,一律改纳“班匠银”,由政府用银雇人充役;后对纳银数又有减轻。由此,广大工匠的技术和产品投入市场,发展和提高了民间的私营手工业,这促进了前些时候已受钳制的商品经济继续发展。一条鞭法在万历九年(公元1581年),张居正为相时在全国施行。其内容就是在清丈土地的基础上把原先按照户、丁派役之法改为按丁、粮(田赋税粮)派役,然后与其他杂税合编为一条,计亩或计丁以银折交于官。这是农村中的以银代役,而且是丁役部分地(十分之四、五、六)以至全部(极少地区)摊入田赋,使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负担得以减轻。农民为了多得货币以缴“鞭银”,就按照市场需要,因地制宜,生产能多卖钱的东西,农产品商品化的倾向更有所增长。明后期商品经济有更大的发展同这两件事很有关系www•99lib•net
盛极则衰,嘉庆道光年间清王朝开始出现转折:财政收不抵支,封建剥削苛重,再加银贵铜贱,赋税负担增加(农民售物收钱,纳税用银),农民生活更形困苦,购买力萎缩,可供商品量减少。此时清政府对矿业、手工业和沿海贸易限制又转向加强;商税实际加重,贪污盛行,法外横取多于正课。这就削弱了贸易的基础,阻碍了流通的运行。曾几何时商业就由发展的峰巅而滑坡不止!在中国历史上,政局的盛衰很大程度上左右着商业的进退行止,这是又一条屡验不爽的规律。
明万历时耕地和人口已超过北宋时的最高数字,而粮食亩产却比北宋时提高;可以窥见,经过金、元的倒退,商业发展又回复到以至超过了宋时的最高水平。
乾隆时期是清朝的盛世,人口由初年的略超于明万历之时,而增至二亿多,以至三亿之数;直省耕地达92000多万亩(乾隆三十一年,公元1766年),超过了明万历时的全国清丈之数,粮食亩产又比明代增长。由此可知,当时商业发展水平确又跃上一个新的更高的台阶;古代商业可称是进入它的黄金时代。乾隆时的商业不仅超过明代,而且也超过了康熙之时。清诗人赵翼在《风气》一诗中所云的“城多新样髻,窖有不时蔬”,“饮坊喧夜肆,游舫泛春渠,翡翠镶花钿,玻璃嵌绮疏,厨羹穷雉兔,灯事舞龙鱼”,“何当人满后,回忆我生初”,即反映乾隆时的繁华景象,大异于他初生之时了(《瓯北诗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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