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人物、阶级、集团——古代社会的商人
第三节 商业集团的形成,新型商人的兴起
目录
第一章 萌芽之始,成长之初——远古至夏商西周的交换与商业
第二章 第一次飞跃——春秋战国时期的商业
第二章 第一次飞跃——春秋战国时期的商业
第三章 发展的“马鞍形”——汉唐的商业
第四章 新阶段的新面貌——宋元的商业
第四章 新阶段的新面貌——宋元的商业
第五章 “夕阳无限好”——明清(前期)的商业
第六章 扩大外延,双向交流——民族贸易与对外贸易
第六章 扩大外延,双向交流——民族贸易与对外贸易
第七章 人物、阶级、集团——古代社会的商人
第三节 商业集团的形成,新型商人的兴起
第八章 抑商与容商,轻商与重商——商业政策和思想的嬗变
第九章 传统文化与商人精神——值得珍视的历史文化遗产
第九章 传统文化与商人精神——值得珍视的历史文化遗产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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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起的工商业者或亦农亦商的经营者,和与土地、商业、高利贷三结合的、与官府紧密联系的旧式的封建商人分属两种不同的类型。他们和较大规模地开发自然资源,和较为复杂的组织管理工作,和较先进的生产方式(资本主义)联系在一起,有其一定的历史进步性。和春秋战国时期新兴的自由商人有过历史的进步性类同,在封建社会末期社会制度发生巨大变化的转折关头,商人阶层中又分化,产生出一部分顺应历史发展方向的新兴力量。这部分力量也正联合起来,尝试参加一定的政治派别,进行反封建的斗争。明末的东林党中,就有不享有封建特权,与官府少有结纳的中小商人以至较大的商人参加。
明中叶后至清代,另一部分与土地、高利贷较少(或没有)联系、不具有封建政府所给予的特权、也不与官府多打交道的民间的中等商人,以至富商大贾中的一部分开明人士,则开始与生产结合,将商业资本投向生产领域,而不是投向土地。商业资本与生产结合,形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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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一是商人充当包买主,组织小生产者在家内生产。如清代南京苏州丝织业中出现的由商人开设的“账房”,即是拥有大量资本、原料、织机的大包买商的总会计处,无甚资本的小机户则是被商人控制的小生产者。此外,在佛山的铁钉、土针业,景德镇的瓷器的红炉业中也有包买主制。二是商人充当雇主,雇工生产,但生产环节并不是独立核算的单位,雇工的工资统一由商号发放。这在农产品加工中最普遍,从砻〔long龙〕、磨直到油、酱、酒、醋都有商人雇主制,多半是前店后厂,单设作坊也是附属的,不独立的。大者如苏州棉布业中的踹房、陕西终南山的木场,也属于这种形式。三是商人投资,开设独立核算的纸槽、糖房、木厂,以至设厂开矿、冶铁、凿井、煮盐。这些都是独立的手工业工场,是商人与生产结合的形式的进一步发展。四是商人租地雇人种植茶、果、木、蔬菜、药材,培育香蕈、木耳等,并与加工、运销联http://www.99lib.net在一起。这不是手工业,而是以商品性农业为经营对象,商人支配生产,使用了非依附性的、自由的雇佣劳动,而且不是临时性的季节性的雇佣劳动,这种种形式,正孕育着一种新的生产关系——资本主义萌芽,为商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明清商人中还有一个新的特色是,在旧式商人的趋于特权化的同时,一种新型的商人也在兴起。这是商人阶层的又一次分化。
封建末期的明清时期,商业资本积累空前巨大。各地商人形成许多大大小小的地区性商帮,主要如徽商、晋商、闽商、广商、宁波商、洞庭商、龙游商、江西商、山东商、陕西商,合称“十大商帮”。商帮是古代的商业集团,比单个经商具有更大的活动能量。
商帮——商人的集团化,联合起来,资本足,行业多,规模巨,联系广,远程“辐射”,多角经营,机动灵活,自我调节,减少风险,增高效益。在一定的组织形式下——如会馆,又有利于对外竞争,对内团结。这样,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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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大,积累就快,明清商人的商业资本(尤其是清前期)之远过于前代,与商人之成帮也有一定的关系。所以它确属新事物,是明清商业发展中的一大特色。
商帮中富商大贾固然不少,且占主导地位,但从人数上看,为数更多的还是中小商。他们大都是以大户的钱,领本或贷本经商,也有的是宗族合伙,同宗之人凑钱做本。还有许多是三年学徒期满,受雇于同乡大商人,当伙计,徽州一家资20余万的商人大小伙计就有百十余人。商帮在外经商,有事会合,上贾居上座,中贾次之,下贾只好随侍在侧。身份不同也就是阶级的不同。可是商帮采取全乡经商,集体迁徙,同族、戚友带一批的形式,以乡土性、宗族性的纽带把大家拴在一起,再加替同乡同族办些公益性的事,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商人内部的阶www.99lib.net级差别。
明清时代,由于封建政府将专卖商品和某些官营商业假手于商人经营——如晚明和清代食盐实行“纲法”下的盐商,清前期的洋铜商,受委托垄断外贸的洋商行商,这就扶植了许多显赫一时的特权商人,这些商人实代表官府利益,官商互为表里,致有“官商”之称。过去没有这么多威势大的特权商人,他们是明清的特产。有高度封建垄断性的特权商人,往往强化了商业资本与土地、高利贷三结合的格局,加强了传统的封建地主制经济。即使尚无特权的富商大贾,其多数人也是热衷于买土地、放高利贷,依托官府,谋求官职,在政治倾向上与特权商人属同一类型。他们都是和封建政权同呼吸共命运的人,维护旧制度的保守势力。
由同一地区外出经商形成商帮,其经济上的原因主要是有的地区山稠田狭,人多地少,农业发展余地有限,多余人口不得不向商业方面去找出路。开始时是利用当地原料(竹、木、土)制作手工业品向外推销,或经营本地区的特产(茶、果、木以至丝绸、http://www•99lib•net池盐),行贾他乡,后来进而贩运四方物资,形成巨大商帮。徽商、晋商、龙游商、洞庭商即属于这种类型。也有的地区本身商品经济较发达,资源(棉花、茶叶、毛皮,以至粮食)较丰富,有大量的手工业品(主要是纺织业以及制瓷业)和剩余农副产品需向外寻求市场,就在这样的物质基础上经营商业,积累资本,形成商帮,再不仅以原来的推销当地产品为限。山东、江西、陕西商属于后一种类型。也有的商帮兴起和对外贸易有关(广商、闽商、宁波商)。商帮经营的最主要的是专利商品茶和盐;棉布、粮食、手工业原料(棉花、丝)和各种地区性的特产品以及舶来品,也无不贩运。大的商帮综合经营各种行业,构成一个整体。如与山西商人并称为秦晋大贾的陕西商人,输粟于边塞(开中)、治盐于淮扬、河东,贩布于吴越,运茶于川蜀。徽商、晋商也莫不如此。晋商是,“服贾于京畿、三江、两湖、岭表、东西北三口,致富皆在数千里或万余里外”(《五台新志》卷二《生计》)。真是走得够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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