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火攻第十二
附录 《火攻篇》全文
目录
第一章 计篇第一
第一章 计篇第一
第一章 计篇第一
第一章 计篇第一
第二章 作战第二
第二章 作战第二
第二章 作战第二
第三章 谋攻第三
第三章 谋攻第三
第三章 谋攻第三
第四章 军形第四
第四章 军形第四
第五章 兵势第五
第五章 兵势第五
第六章 虚实第六
第六章 虚实第六
第七章 军争第七
第七章 军争第七
第七章 军争第七
第七章 军争第七
第八章 九变第八
第八章 九变第八
第八章 九变第八
第九章 行军第九
第九章 行军第九
第九章 行军第九
第十章 地形第十
第十章 地形第十
第十章 地形第十
第十一章 九地第十一
第十一章 九地第十一
第十一章 九地第十一
第十一章 九地第十一
第十二章 火攻第十二
第十二章 火攻第十二
附录 《火攻篇》全文
第十三章 用间第十三
第十三章 用间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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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积,三曰火辎,四曰火库,五曰火队。行火必有因,烟火必素具。发火有时,起火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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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轸也。凡此四宿者,风起之日也。
凡火攻,必因九-九-藏-书-网五火之变而应之。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火发兵静者,待而勿攻,极其火力,可从而从之,不可从而止。火可发九_九_藏_书_网于外,无待于内,以时发之。火发上风,无攻下风。昼风久,夜风止。凡军必知有五火之变,以数守之。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九_九_藏_书_网佐攻者强。水可以绝,不可以夺。夫战胜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费留。故曰:明主虑之,良将修之。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主不可以怒99lib•net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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