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从汉字看古人的信仰世界
四、祭品种类
目录
第一章 从汉字看中国古代社会等级
第二章 从汉字看中国古代行政区划
第三章 从汉字看古人的信仰世界
第三章 从汉字看古人的信仰世界
四、祭品种类
第四章 从汉字看中国古代礼俗
第五章 从汉字看中国古代生产生活
第五章 从汉字看中国古代生产生活
第六章 从汉字看中国古代衣食住行
第六章 从汉字看中国古代衣食住行
第七章 从汉字看中国古代兵器刑法
第八章 从汉字看单位名词
第八章 从汉字看单位名词
第九章 从字到人:古人如何认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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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熯”字甲骨文作“”,像把人牲放到火上之形,取象于远古天旱时焚人牲求雨的习俗。“熯”在卜辞中的用法就是一种求雨祭祀。
“祭”字甲骨文作“”,像以手持肉之形,旁边的小点儿像血滴,本义是“残杀”。《大戴礼记·夏小正》《礼记·月令》都有“獭祭鱼”“豺祭兽”,其中“祭”就是“残杀”。古代祭祖是要杀牲的,也就是说“祭祀”与“残杀”之义相通,因此,“祭”又有“祭祀”义,由于古人非常重视祭祀,“祭祀”义成为它的常用义。为了突显“祭”的这个义项,从西周金文起,“祭”字就增加了表义构件“示”。从“祭”古文字形及其用法可以看出,古代用来祭祀时,往往要将用来祭祀的牲畜剖杀,然后再拿其肉祭祀。
“礼”字甲骨文作“”,由“”和“”两个构件组成,“”像鼓形,“”像两串玉形。古代祭祀礼仪中,玉帛和钟鼓是重要代表物,因此以“玉九九藏书”和“鼓”组合表示古代祭祀的“礼”。后来由于字形演变,字形理据逐渐丧失,于是增加表义构件“示”,《说文解字》说解为“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也就是说,“礼”的本义是“祭神以致福的仪式”。由此本义引申有“礼仪”等意义。“礼”字形体说明玉器和乐器“鼓”也是古代祭祀用品。

“彝”字甲骨文作“”,像人的双手被反绑在背后,而且捆绑手的地方有绳索扎住,人颈上没有人头,有些金文字形旁边还有淋漓的数点,表示溅出的鲜血;下边的双手,表示进献的意思。因此,“彝”字像双手进献被砍掉头颅、反绑两手的俘馘(guó)之形,它的本义就是屠杀俘虏作为牺牲而献祭祖宗,即杀人祭祀。“彝”在卜辞中的意义主要是杀人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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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用牲不仅要身体完整,还要毛色纯正,这可从“牷”“牺”二字及其释义得到证明。《说文解字》把“牷”说解为“牛纯色”,即供祭祀用的颜色纯一的牛。“牺”的本义也是毛色纯一的牛。不同时代所崇尚的颜色不同,夏代崇尚黑色,殷商崇尚白色,西周崇尚赤色,秦崇尚黑色,因此不同时代祭祀用牛的颜色也随之不同。《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记载,冉雍的父亲地位低贱且品行不端,而冉雍本人却是被孔子视为“可使南面”,即宜于做官的人。孔子曾对冉雍说:“犁牛之子,骍且角,虽欲勿用,山川其舍诸?”孔子在这里以耕牛所产的小牛作比喻,意思是说,虽然是够不上做牺牲的牛所产的小牛,只要长了一身漂亮而高贵的红毛,一对周正的角,还是可以做牺牲的。意思是说冉雍虽然出身低贱,但只要他有做官的才能,还是可以做官的。其中“骍”是赤色,周代崇尚赤色,因此祭祀选用赤色的牛。可见,只有十分完美的牛才有资格作牺牲。

古代的祭祀礼仪有严格的程序,对祭祀用品的要求也很高。首先要求所选之牛身体完备,不能有任何缺陷,这可以从古人对“牲”的说解得到证明。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把“牲”解释为“牛完全”;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进一步说明:“《周礼·庖人》注:‘始养之曰畜,将用之曰牲。’是牲者,祭祀用牛也。”也就是说,只有选定祭祀的吉日后,才将用于献祭的牛改名为“牲”。祭祀用的牛是根据占卜结果选择的,如果所选之牛身体有缺陷,则不能用作牺牲。《左传》记载,鲁宣公三年,“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牛死,乃不郊”,这里的“郊”就是指祭天,意思是,准备用来祭天用的牛口部受到损伤,就不用它了,于是通过占卜重新选择,结果重新选择的牛又死了,因此就放弃了这次祭祀活动。同样,鲁成公七年春时,准备用来郊祀的牛角被鼷鼠啃噬,于是改换别的牛,结果“鼷鼠又食其角,乃免牛……不郊”,不但免牲不用,连祭天的郊祀也放弃了。由此可知牛的完整对于祭祀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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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烄”“熯”的本义都是以人为牺牲的祭祀,卜辞中这些字的本义还在使用,说明以人为牺牲的祭祀方式当时还比较常见,这一点传世文献中也有记载。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以人为牺牲的祭祀方式大量减少,不再是常见的祭祀方式,因此,这些以人为牺牲的祭祀专用语词的本义使用频率越来越低。



“福”的甲骨文字形作“”,像两手捧酒樽在神主前祭拜,表示祭祀祈福,本义就是“福佑”。从字形看,祭祀用品为“酒”。同样,“奠”字甲骨文作“”或“”,像把酒樽放在神前祭祀,祭品也是酒。
“烄”字甲骨文作“”,像以火焚人之形。殷商时期,有焚人求雨的习俗。《吕氏春秋·顺民》:“昔者汤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汤乃以身祷于桑林……于是剪其发,𨟖其手,以身为牺牲,用祈福于上帝。”意思是说,商汤战胜夏桀夺取天下以后,赶上五年大旱,于是商汤到桑林中去祈祷……并准备以自身做祭祀的牺牲品,向上天祈祷求福。这种以人为牺牲的风俗,在春秋时代,似乎还未绝迹,如《左传·僖公二十一年》“夏大旱,公欲焚巫尫”,便是焚人求雨的例子。“烄”在卜辞中的意义是一种祈雨之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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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古人对用于祭祀的牲畜的身体和毛色高标准、严要求,因此用于祭祀的牺牲,往往经过特殊的饲养,所谓“衣以文绣,食以刍菽”,意思是身上披着带有花纹的丝织品,吃着最精细的饲料,这可是牲畜的“贵族”生活。这种经过特殊饲养的用于牺牲的动物,又称作“牢”,如“太牢”“少牢”。“牢”在殷商时期的字形异体繁多,有的从牛作“”,有的从羊作“”,有的从马作“”,另一构件像平地上围成的圈栏;整字表示用圈栏畜养牲畜。该字在甲骨卜辞中的意义主要是用来祭祀的牲畜,也就是牺牲。作为牺牲,用“牢”要比“牛”隆重。99lib.net

“孟”字商代金文作“”,像一个小孩在器皿中之形,其中的小孩可不是在洗澡,而是被杀后成了别人的食物。这种解释今天听来非常可怕,简直不可理解。可是根据文献记载,远古时期确实有过杀死并分吃第一个孩子的习俗,这样做的原因是为了“宜弟”,也就是可以使弟弟得到保佑。古人为什么会这样做呢?这是由当时的宗教观念与祭祀习俗决定的。先民为了平安地保有、食用自己的收获,并在第二年继续得到新的收获,要将第一批收获献给鬼神。献出第一个孩子当然也是为了以后能得到更多的孩子,并使他们能够平安地生长,也就是“宜弟”。同时,人们认为吃献祭过的食物能够得到赐福,所以祭祀后有“归胙”“归福”之事,即把献祭过的酒肉送给有关的人吃。所以,古人不仅要杀掉第一个孩子,而且还要分给众人吃。“孟”字本义是“长也”,也就是“第一个孩子”的意思,先民造字时用被杀死并被分吃的孩子意象来表现这个意义,使这种习俗在古文字形体中留下痕迹。可见,远古先民的第一个孩子往往也作祭祀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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