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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罗宾言简意赅。
“不是,”斯特莱克微微一笑,“在莱达眼里,可怜的老乔尼只能排在第二。她最想要的是埃里克·布鲁姆,蓝牡蛎崇拜的主唱,但从来没能得手。他是为数不多成功逃脱的乐手。”
“嗯,可你总得把马利的事告诉沃德尔,”罗宾说,转头望向斯特莱克,他们的目光在镜子里相遇,“我是说,他以前给人寄过——他究竟给人寄了什么?”她有点紧张地问。
斯特莱克似乎越来越不情愿说了,表情也阴郁起来。罗宾不知道这是因为他饿了——他需要定时进餐才能维持状态——还是其他更阴暗的理由。
关于科莫兰·斯特莱克的早期生活,网上有详细记载,之后媒体报道他成功破案时,又无数次把那些记录翻出来。他是一位摇滚明星的私生子,生下他的女人一直被形容为“骨肉皮”,也就是追求和明星发生关系的特殊追星族。她在斯特莱克二十岁时因吸毒过量而死。杰弗·惠特克是她的第二任丈夫,年纪比她小很多,曾被指控为杀死她的凶手,但最终无罪释放。
“我也在想,”他说,“我想我们必须要考虑到,这很有可能是种威胁。所以,我们搞清楚——”
One door left to take you in,
“嗯。他气我签了字。”
四风酒吧的四股风,
“……沃德尔现在认为,哈林盖伊犯罪集团发现我当时作证了。但我出庭后不久就去伊拉克了,也没听说过特别调查局里有谁因为出庭作证就暴露身份。再说,那些歌词一点也不像是挖掘工的手笔。他不是喜欢这种花哨把戏的人。”

他又喝了几口啤酒。
“老天,”罗宾说,“你可从来没说过。”
“据我所知只有一次——但是你别忘了,给我们寄来人腿的人不一定杀了人,”斯特莱克岔开话题,“也许是从已经存在的尸体上砍下来的。也许是医院处理掉的截肢。沃德尔会去调查。我们得先看鉴定结果怎么说。”
但他没说莱恩到底做了什么,也没说他斯特莱克为什么会去调查那件事。有时候,特别是谈到特别调查局的工作时,罗宾能从斯特莱克的语气判断出他什么时候不想再讲得更详细。至今为止,她从来没再逼他往下说过。她不太情愿地放弃唐纳德·莱恩这个话题。
“为什么?”
Two doors locked and windows barred,
“抱歉。”罗宾小声说,斯特莱克钻进卧室。
九九藏书“诺尔·布罗克班克。‘沙漠之鼠’。”
“另外那个军队的人呢?”
斯特莱克和沃德尔下楼时,她给马修打了电话。
两人沉默地坐着,直到侍者上菜。
地下室的餐厅很温馨,房间里铺着红地毯,另设第二处吧台,四处摆着木头餐桌,墙上挂满镶框画。他们是第一桌客人。
“他们最出名的歌。《Don't Fear the Reaper,别怕死神》。”
“心灵扭曲、有理由对我恨之骨的人。”
斯特莱克什么都没说。他私下给两人的关系制定了严格的界限,评论她的身材绝对是越界行为。从两人认识开始,他就下决心不要和她变得过于亲密。不过他还是觉得她已经太瘦。以他的口味而言(在心里这么想想已是越界),她还是圆润点好看。
“看看你是在跟谁说话。我可是送你去上了我他妈能查到的最好的课程,”斯特莱克说,“还读了你拍到我脸上的那封烦人的推荐信——”
“哦,这——这样啊。”
“有两个是军队的人。”斯特莱克说,揉了揉还留着胡茬的下巴,“他们都挺疯狂暴力的,完全有可能——有可能——”
“嗯,他也有理由对我怀恨在心。”斯特莱克简单地说。他不想谈唐纳德·莱恩,似乎更加不愿意谈布罗克班克。他的目光越过罗宾的肩,盯着虚空看了很久,然后说:“布罗克班克脑袋不正常。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说的。”
Four winds at the Four winds Bar,
“第七装甲旅。”
“蓝色?”
斯特莱克叹了口气。
“等一会儿。还不到十二点呢。我想知道那几个人的事。”
“要不要下楼吃个饭?我饿坏了。”
斯特莱克已经思考过这个问题了。
“好吧,”斯特莱克犹豫片刻,不高兴地说,“他叫杰弗·惠特克。”
马修听说这件事后相当惊骇。但与此同时,罗宾也听出他的声音里有一丝满足,听出了他没有明说的想法:在一个连正常薪水都付不起的私人侦探手下工作,和他共同进退——她现在总该明白这是个多么荒谬的决定了吧。斯特莱克让她的工作时间毫无规律,所以她在办公室收包裹。(“我收到一条人腿,可不是因为亚马逊没法往家里送货!”罗宾生气地争辩道。)对了,还有,当然啦,斯特莱克现在有了点名气,总能成为朋友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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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时的话题。而马修只是个会计,论声望远不及此人。他的怨恨和嫉妒相当深,还在不断膨胀。
斯特莱克站在水池边刮胡子,能在旁边的圆镜子里看见罗宾惊骇的表情。警察带走人腿,斯特莱克宣布暂时停工,罗宾还坐在他这厨房兼客厅的富美家餐桌边,手里捧着第二杯茶。
“我没装。我不太会跟小孩说话。”
“别装可怜。”
“第三个呢?”
“你显然不觉得我的反跟踪能力有什么了不起。”
“对于我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你见过我撒谎吗?”罗宾感到受了侮辱,忍不住如此质问。斯特莱克不得不承认他没见过。“那不就得了!我不会傻乎乎地去冒险。你教过我怎么观察可疑的东西。再说,你也没法让我休息。手头的案子已经让我们忙不过来了。”
“天黑以后哪儿都不要去,”他说,“你得带个报警器,质量好点的。”
斯特莱克叹了口气,抬起两只毛茸茸的大手,揉了揉脸。
罗宾不知道该说什么。她一直在想象,自己母亲辉煌的情史如果全都暴露在网上,被所有人看到,那她会产生怎样的感受。斯特莱克新点的啤酒到了,他喝了一大口才接着说:
“你和他通过电话了?”
“我想喝一杯,”斯特莱克说,“我们去托特纳姆酒吧吧。”
“不管那条腿是谁寄的,”她说,“收件人可是我。”
“蓝牡蛎崇拜,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
两扇门锁了,窗上栅栏重重,
“过了十年就出来了,”斯特莱克说,“二〇〇七年就自由了。莱恩不是普通意义上的疯子。他是头野兽,聪明又狡猾的野兽;反社会——货真价实的反社会,要我说的话。让他被判无期的那件案子本来不该由我调查。他本来就要逃掉指控了。莱恩完全有理由恨我。”
斯特莱克点了一大杯“厄运沙洲”啤酒。罗宾没心情喝酒,点了杯咖啡。
在一瞬间的恐慌中,罗宾还以为斯特来克是在警告她。
“我不想说。”斯特莱克咕哝。
“把腿寄给你而不是我,是他之后才想到的,”他说,“他一开始写的是我的名字。我猜他要么是想表明他知道你的名字,让我担心,要么就是想把你吓跑,不再为我工作。”
“好吧。”他说。一个人走过他们坐的桌子,去上厕所,斯特莱克压低声音。“唐纳德·莱恩,皇家直属边境军团。”他又想起那对鼬般的小眼睛,里面强烈的恨意,玫瑰刺青。“我让他被判了无期。”
“我大概没听过蓝牡蛎崇拜的歌。”罗宾说。
罗宾呷着茶,环顾自己所在的屋子。她以前从九九藏书没进过斯特莱克住的这间阁楼,最多只是敲敲门,传达个口信,或者在业务最忙、他们最缺觉时过来叫他起床。这间厨房兼客厅面积狭小,但收拾得相当整洁。从四处的布置看不出任何性格:不成套的马克杯,煤气灶边叠着一条廉价抹布;没有照片,没有装饰品,只有挂墙橱柜上摆着张小孩的画,画中是个士兵。
另一扇不过是镜中倒影……
“好,”罗宾说,“是谁?”
“你认识四个会给你寄人腿的人?四个?”
“不,你听过,”斯特莱克反驳,“《Don't Fear the Reaper,别怕死神》。”
他的头脑里响起一个声音:She wanted to die.She was the quicklime girl.她想死,她是生石灰女孩。
“是你把他送进监狱的?”
“好。”斯特莱克说,将啤酒一饮而尽,站起身来。
“罗宾,现在不是逞英雄的时候。不管他是谁,他想告诉我们的是:他很了解我。他知道你的名字,今天早上也知道了你的长相。他近距离观察过你。我不喜欢这一点。”
一扇门开着让你进,
“歌名是什么意思,‘Mistress of the Salmon Salt,鲑鱼盐小姐’?”
——蓝牡蛎崇拜乐队,《天文学》
“所以,”侦探回到穹顶下的高脚桌边,罗宾又问,“那三个人都是谁?”
路上不可能谈这种事,气钻的噪音还在不断从施工的大坑里传出。但斯特莱克走在罗宾身边,那些穿着荧光服的工人既没有吹不怀好意的口哨,也没说任何调侃的话。最后他们走到斯特莱克最爱的本地酒吧,里面有华丽的镀金镜子、深色的木板和闪亮的黄铜酒泵,头上是彩色玻璃圆顶,旁边挂着费利克斯·德容所绘的嬉笑美女。
他看了手表一眼。
“抱歉,”斯特莱克说,“我一直在给可汗那件案子写笔记。写到很晚。”
“一根阴茎。”斯特莱克说。他洗干净脸,在毛巾上擦了一把,才又说:“嗯,你说得对。但我越想越觉得不是他。等我一下——我换件衬衫。你尖叫时,我扯掉了两颗扣子。”
“行。”她说。
“你不会连你和那首歌的关系,”罗宾沉默几分钟后,开口问道,“也不肯告诉我吧?”
The other one just mirrors it……
“谁?”罗宾又问一遍,已经九_九_藏_书_网失去耐心。
斯特莱克没说话。罗宾以为他没听清。
“你怎么光吃沙拉?不饿吗?”斯特莱克问,吃光他的一盘薯条。正如罗宾所想,他的情绪随着碳水化合物入肚而明显好转。
罗宾抑制住阵阵袭来的疲倦和隐约的呕吐感。一场争吵,支离破碎的夜晚,然后是人腿带来的惊骇——她回到家之后,又得重新解释自己为什么要为一点微薄的薪水做如此危险的工作。马修曾是她获得安慰和支持的首要来源,如今却变成下一项等待排除的障碍。
他话没说完,就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罗宾等着他进一步解释,在心里猜测他前一天晚上是不是和新女友约会了。埃琳是位前专业小提琴手,如今在广播三台做主播。她是个长相颇具北欧风情的金发美女,在罗宾看来像是萨拉·夏洛克的美貌版。她想这就是自己一开始就不喜欢埃琳的原因。还有一个原因是,埃琳曾在罗宾在场时称她为斯特莱克的“秘书”。
“这是谁画的?”斯特莱克穿着干净衬衫重新出现时,罗宾问道。
“沙漠——什么?”
罗宾感到一阵震惊。她不用问斯特莱克怎么认识杰弗·惠特克的。她已经知道了,虽然他们从来没有谈过这个人。
“那是她最喜欢的歌。蓝牡蛎崇拜是她最喜欢的乐队。嗯,‘最喜欢’可能不太准确,她简直对这支乐队五迷三道。”
“我可不休假,”罗宾语气激烈地说,“我也不会待在家里。马修巴不得我待在家里。”
Blue Öyster Cult,‘Astronomy’
在随后的沉默里,斯特莱克打开厨房水龙头,洗了洗剃刀。罗宾盯着窗外出神。
“你觉得那个人为什么要把那条腿寄给我?”
雷德福是个富有的企业家,想让侦探扮成兼职员工,潜入他的办公室,调查某位高级经理是否在进行非法交易。罗宾是当仁不让的选择——他们破的第二桩案子过于受人瞩目,太多人都认识斯特莱克。斯特莱克喝光第三杯啤酒,想着要不要劝雷德福延长罗宾的工作时间。他想确定罗宾每天朝九晚五地待在富丽堂皇的办公楼里,直到寄来人腿的疯子落网。
“他才不担心呢,”罗宾愤怒地说,“他只是觉得这下好了,我会吓得要命,辞掉这份工作。我才不会呢。”
“你如果是我,会说吗?”
“我们吃饭吧?”罗宾问道。
“那你就是觉得我的自卫能力不怎么样。”
他咀嚼了一会儿,喝了几口啤酒,又点了一杯“厄运沙洲”,才说:“我母亲身上有那首歌歌名的刺青。”
在斯特莱克的脑海里,一个腿上到处是伤、吓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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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十二岁瘦小女孩正透过屈光眼镜打量着他。她伤的是右腿吗?他想不起来了。上帝啊,千万别是她……
“谁是——”
“我想他应该很担心你。”斯特莱克言不由衷地说。他见过马修几次,每次之后都更讨厌马修。
“你之前说什么来着,诺尔·布罗克班克?”斯特莱克点好炸鱼配薯条后,罗宾点了沙拉,催促道。
“别怕——什么?”
“跟你说实话,”他说,大片大片地刮胡子,“我想应该只有三个。我也许不该跟沃德尔提起马利。”
斯特莱克没傻到要鼓励罗宾以任何方式对马修不忠,何况她冷静下来恐怕会后悔。
他的表情拒人于千里之外。罗宾等了一会儿,明白他不会再主动说什么关于布罗克班克的事了,又问:
“我外甥杰克。他挺喜欢我的,不知道为什么。”
他们在沉默中吃了一会儿饭。最后罗宾再也按捺不住,一边担心着自己的语气是否太过恐惧,一边问:
至于从活人身上把腿砍下来这种恐怖的可能性,他决定略过不提。
“但他会杀人,分尸?”罗宾问。
“她差点给我取埃里克·布鲁姆·斯特莱克这个名字。”他说。罗宾正在喝水,差点呛到。她冲着餐巾直咳嗽,斯特来克大笑起来。“说真的,科莫兰这名字也没好到哪儿去。‘蓝色’科莫兰·斯——”
“别忘了,我很可能彻底搞错了目标。”斯特莱克呷着啤酒说。
“反正从下周一起,你就要去忙雷德福的案子了。”他说,想到这里稍稍安心。
斯特莱克给罗宾讲述自己与那个职业罪犯的短暂交集。此人的最后一场牢狱之灾,有一部分是拜斯特莱克作证所赐。
他不想告诉罗宾刺青所在位置,他其实根本就不愿意想刺青。但食物和啤酒让他快活起来。罗宾从来没有对他过去的生活表现出丝毫兴趣,他想今天给罗宾提供些信息,算是种回礼。
“那他——”
“哈,我可不会被吓跑。”罗宾说。
“我哪里知道。他们的歌词都莫名其妙。跟科幻小说似的,胡言乱语。”
“她最喜欢的乐队不是‘死亡披头士’?”罗宾不假思索地说。斯特莱克的父亲是死亡披头士的主唱。他们从来没聊过这位昔日摇滚巨星的事。
“所以你认识的人里有三个——”罗宾重新提起之前的话题。
他怒视着新端上来的啤酒。罗宾可不会就这样被他吓倒。
那幅景象再次违背她的意愿,不请自来:塞在纸盒里的冰冷断腿。她不知道多久之后才能不再想它。不小心碰到过断腿的指尖微微发痒,她摆在腿上的手不自觉地握成拳。
“不是。”斯特莱克说。
“我从来没见识过你的自卫能力,你自称学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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