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日常礼俗
第五节 称谓避讳
目录
第二章 育子礼俗
第二章 育子礼俗
第三章 成年礼俗
第四章 婚姻礼俗
第四章 婚姻礼俗
第五章 日常礼俗
第五章 日常礼俗
第五节 称谓避讳
第六章 社交礼俗
第六章 社交礼俗
第七章 节庆礼俗
第七章 节庆礼俗
第九章 丧葬礼俗
第九章 丧葬礼俗
第十章 祭祀礼俗
第十章 祭祀礼俗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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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语忌讳反映了人们趋利避害的思想倾向,也表示了对别人的尊重,有一定的合理性,因而大量的代用词流传下来,不仅丰富了汉语词汇,而且成为礼俗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与死亡类似,对于恶疾、灾祸古人也忌讳直言。如讳言火灾,将失火叫做“走水”。《红楼梦》第三十九回载,贾府马棚失火,贾母询问,丫鬟回答说:“南院子马棚里走了水了,不相干,已经救下了。”
古人按礼仪是“幼名冠字”(《礼记·檀弓》),即出生三个月后由父亲命名,男子举行冠礼及女子举行笄礼时取字。字往往是对名加以解释或补充,与名相表里,故又叫表字。字与名的关系有意义相同的,如东汉创制地动仪的张衡,字平子,“衡”与“平”同义。有意义相辅的,如唐代诗人白居易,字乐天,因“乐天”故能“居易”。有意义相反的,如元代书画家赵孟頫〔fu抚〕,字子昂,“頫(同俯)”与“昂”反义。另外字与名的关系,还有概括经义,使典用事等多种情况。但是,古代只有贵族或士族才有表字,一般平民是没有字的。如西汉初年跟随刘邦打天下的功臣中,除了张良等少数六国贵族的后代外,大部分出身平民,所以如陈平、韩信、樊哙等都是有名无字。

(4)其他言语忌讳

有的为避讳而改官名、辞官职。如贞观二十三年(公元649年)六月,唐高宗李治即位,避太宗庙讳,改“民部尚书”为“户部尚书。”七月,避高宗名讳,又改“治书侍御史”为“御史中丞”,各州“治中”改为“司马”,“治礼郎”改为“奉礼郎”。辞官职如《北史·叙传》载,李延实被授任侍中太保的职位,但因其祖父名“宝”,认为“保”字同音是犯祖讳,所以上表坚决辞去太保官职。这种因避讳而辞官的行为实不足取,但却曾经风行一时,甚至列入了法律条文之内。《唐律》即规定:“诸府号官称犯祖、父名,而冒荣居之者,徒一年。”对此疏义解释说:“府有正号,官有名称。府号者,假如父名卫,不得于诸卫任官,或祖名安,不得任县职(指长安县)之类;官称者,或父名军,不得作将军,或祖名卿,不得居卿任之类。皆须自言,不得辄受。”
还有的因避讳而改日常用语。如晋代追尊司马师为景帝,避其庙讳,改称“京师”为“京都”。唐高祖祖父名虎,因避讳用“兽”或“龙”代替“虎”字,以至出现了“不入兽穴,焉得兽子”,“画龙不成反类狗”的怪语。因改通常用语也经常闹出笑话。如南宋时的钱良臣教儿子避讳,凡经史书籍中有“良臣”二字,读时都改为“爸爸”。一天,他的儿子读《孟子》中“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的句子,改读成:“今之所谓爸爸,古之所谓民贼也。”本为尊敬避讳父名,结果反而成了辱骂,这也是对避讳过滥的讽刺。
有的因避讳改古书。这包括改书名与改书中文字两种情况。改书名,如唐代为避高祖李渊讳,将东汉赵晔所撰《神渊》改为《神泉》。又如南宋熊克撰有《中兴小历》一书,后亡佚,清修《四库全书》时从《永乐大典》中录出此书,因避乾隆皇帝名弘历,改为《中兴小纪》。改古书文字,如宋代洪适所撰《隶释》引用汉石经残碑,其中《论语》、《尚书》中的“邦”字多改为“国”字,这是避汉高祖刘邦名讳所致。再如唐代司马贞《史记索隐》在叙述《史记》体例时,将“三十世家”改称为“三十系家”,这是因避唐太宗李世民名讳而做的改动。
一个人的姓名,只是在社会交际活动中使用的代表个人的符号,本来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但是,在古代社会姓名字号却成了封建礼制的组成部分,被赋予了等级观念和尊卑色彩。

(3)避讳

有的因避讳改物名。如汉代因避汉高祖皇后吕雉名讳,将“雉”改称“野鸡”。又如唐朝避代宗李预嫌名,改“薯蓣〔yu玉〕”为“薯药”九-九-藏-书-网;至宋代避英宗赵曙嫌名,再改叫“山药”。陆游《老学庵笔记》还记载了一个改物名的典型事例。宋代有一个名叫田登的地方官,“自讳其名”,其管辖的全州境内都把“灯”改称为“火”。到正月十五元宵节,放灯供人们游观,其下属贴出的告示竟为:“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因此还产生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成语,并广为流传。
综上所述,避讳习俗起于避君主名,并随着君主专制的加强而日益兴盛,这不仅导致了古代书籍文字的混乱,而且也给当时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带来麻烦,造成不良影响。直到进入20世纪,随着封建君主专制的倾覆,人们才从避讳的桎梏下解脱出来。
为了表示对人的格外尊重,有时连字、号也不称,而是以地望和官职来称呼。称地望就是以出生地、住地或任职所在地称人。如唐代文学家柳宗元为河东(今山西永济)人,被称为柳河东;因其做过柳州刺史,又被称为柳柳州。再如宋代政治家、文学家王安石,因籍贯为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被称作王临川。以官职称人则更为常见,如东汉曾经任伏波将军的马援被称为马伏波;曾任定远侯的班超被称为班定远。唐代的大诗人杜甫也因曾担任工部员外郎和左拾遗,而常被称为杜工部、杜拾遗。以地望称人到现代已不再盛行,但以官职称人却一直流行至今。
由于统治者的重视,长期以来逐渐形成了专门的讳律。这一方面是明确了避讳的对象,主要包括避在位君主名,如秦始皇嬴政,又名正,其在位时改“正月”为“端月”;避君主庙讳,如宋太祖赵匡胤的祖父名敬,其时凡遇“敬”字均以“恭”或“钦”替代;避太子名,如金主海陵王完颜亮的太子名光英,便改“鹰坊”为“驯鸷坊”;避后妃名,如东晋成帝杜皇后讳陵,改“陵阳县”为“广阳县”;避皇后祖、父名,如北宋仁宗刘皇后之祖父名延庆,殿前副都指挥使“李昭庆”改名“李昭亮”;避权贵名,如北宋蔡京为相权势极盛,百官皆避其名,将“京东”、“京西”改称“畿左”、“畿右”;还有避孔子名,使臣避出使国讳等。另一方面为避免避讳太滥,也有了五不讳、八不讳等说法。如规定讳名不讳姓;二名不偏讳,即名有二字不一一分别讳;不讳嫌名,即与所讳之字读音相近或相同的字可不讳;父已死不讳祖名;君前不讳父名,即在君主面前不避家讳;诗书不讳,即读诗书时照正音读,可不避讳字;临文不讳,即上奏书写文章不避家讳;郊庙不讳,即祭神祭祖时不讳等,名目繁多。但是各朝各代避讳宽严不一,对讳律的规定有的朝代并不遵行。如《礼记·曲礼上》规定“不讳谦名”,但唐代贞观、显庆年间修“八史”时,凡用天干“丙”字纪年的都改为“景”字,这是避唐高祖李渊之父名“昞”,就是讳谦名。虽然规定“二名不偏讳”,但帝王双名的两个字都要避讳。如《旧唐书·太宗纪》载:“武德九年(公元626年)六月令曰:依礼,二名不偏讳。近代以来,两字兼避,废阙已多,率意而行,有违经典。其官号人名、公私文籍,有世民两字不连续者,并不须讳。”这说明唐代之前两字兼避已成风气,故唐太宗刚登台即下令禁止。但这一禁令并未贯彻,唐代将“世”改为“代”,“民”用为“人”,实际就是对唐太宗之名“世民”二字分别避讳。

(2)谦称与敬称

封建帝王还有尊号、谥号和庙号。尊号是生前被奉上的,如唐代群臣曾经六次给唐玄宗上尊号,其中之一是开元圣文神武皇帝。谥号是死后加上的称号,如汉景帝、汉武帝、隋文帝、隋炀帝等。庙号是帝王死后在太庙立室奉祀,追尊为某祖、某宗,如汉高祖、唐太宗、明太祖、清世宗等。对于封建时代的皇帝,绝对不许直呼其名,而只能称其尊号、谥号和庙号。唐朝以前,对于殁世的皇帝一般简称谥号,如汉代习惯称刘彻为汉武帝。唐代之后则改称庙九*九*藏*书*网号,如唐代李隆基通常称唐玄宗。汉武帝之后,历代皇帝还有年号。新君即位,必须改变年号,同一个皇帝也可以有几个甚至十几个年号。明清两代,一个皇帝只有一个年号,因此可以用年号来称皇帝。如明思宗朱由检可称为崇祯皇帝,清圣祖爱新觉罗·玄烨可称为康熙皇帝。皇后、诸王、公主、高官显贵,以及建立特殊功勋或受到皇帝垂青的人,死后也赐有谥号。如宋代岳飞死后被赐谥号为武穆王,人称岳武穆,是表示对这位爱国将领的尊敬。还有一种私谥,是著名学者名流死后,由其亲友、门徒所加的谥号。如北宋理学家张载死后,其门人加谥为明诚夫子,并以谥号相称,也是表示对先师的尊重。
因为避讳,中国古代出现了一些特有的现象。有的因避讳而改姓换名。改姓如《通志·氏族略》所说:“籍氏避项羽讳,改为席氏;庄氏避汉明帝讳,改为严氏;师氏避晋景帝讳,改为帅氏。”还有追改前人姓的,如汉代避宣帝刘询嫌名,将战国时期思想家荀卿称为“孙卿”。改名如《魏书·高祐传》所记:高祐“本名禧,以与成阳王同名,高祖赐名祐。”再如《南齐书·薛渊传》载:“本名道渊,避太祖(指萧道成)偏讳改。”不仅犯了皇帝、亲王的讳要改名,就是贵族家的仆人如犯了主人的讳也要改名。如《红楼梦》第二十四回说:“原来这小红本姓林,小名红玉,因‘玉’字犯了宝玉、黛玉的名,便改唤他做‘小红’。”
敬称的词语也很多,均带有尊重、敬仰的意义。对古代最高统治者,常尊称为天子、皇上、主上、圣上、圣主、万岁。“天子”据《白虎通义》所说,是古代认为帝王之父为天,其母为地,是上天所生,“故谓之天子”。“皇”词义为大,“圣”指智慧超群,“上”有至高无上之意,这些词都显示了皇帝的特殊地位。“万岁”在先秦时期是臣下对王侯贵族通用的祝语,秦汉之后专用于祝福皇帝,后来便也尊称皇帝为万岁了。此外皇帝还被敬称为“陛下”。据唐代段成式《酉阳杂俎》载:“秦汉以来,于天子言陛下,皇太子言殿下,将军言麾下,使者言节下、毂下,二千石长史言阁下,通类相与言足下。”陛的本义是宫殿的台阶,陛下原指皇帝设在台阶下以防不测的近臣。以陛下作为对皇帝的尊称,东汉蔡邕《独断》卷上解释为:“群臣与天子言,不敢直斥,故呼在陛下者告之,因卑达尊之义也。”名为对陛下近臣言,实际上是直接对皇帝说,故陛下便成了皇帝的代称。殿下、麾下、节下、毂下、阁下的含义与陛下相同,都是由于不敢直称对方,故通过侍从转呼以示尊重,从而转化而成的敬称。其中“殿”指殿堂,起初天子、诸侯、皇太后、皇后、亲王等均可尊称殿下,唐代之后才主要用于皇太子与皇后。“麾”是指挥军队的旗帜,故尊称将军为麾下。“节”指使者所持的符节;“毂”本为车轮中心的圆木,用作车轮的代称。使者奉命出使必持节乘车,故可尊称其为节下或毂下。另外,奉皇帝之命出使的官员还被尊称为天使。“阁”比殿小,古代郡太守(汉代俸禄为二千石,故亦可称二千石)按照规定有资格比照三公开阁治事,故尊称阁下。但这一敬称使用较宽泛,不仅用于尊长,平辈亦可使用。唐代之后,对州郡的长官则多尊称府主、府公、府台等。
另有“家讳”,即子孙不能称呼父祖的名字,这也是尊祖敬宗的体现。在社会活动中,与别人交谈也不能触犯对方的家讳,否则将被视为非礼。东晋桓玄初任太子洗马时,王大前来祝贺,便设宴款待。王嫌酒冷频频呼唤使者取“温酒”来。因为桓玄的父亲名温,为避父讳,家中不许提到“温”字。而来客呼喊的“温酒”中就含着个相同的“温”字,便触犯了其家讳。这样,不但使者怕家主责怪不敢去取“温酒”;就是桓玄一再听到来客呼叫“温”字,亦心中不快,但又不便发怒,以至于当场便哭了起来。由于避讳,古代礼俗讲究“入竟(境)而问禁,入国(城)而问俗,入门而问讳。”(《礼记·曲礼上》)这就是说,进入一国境界先要询问禁忌九九藏书,进入一个城内先要了解风俗,进入一家之门亦要先弄清其家讳,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犯讳而失礼。
古代帝王或诸侯谦称自己为寡人、孤家、不谷。“寡”与“孤”同义,都有表示自己缺少德行的意思。寡、孤本为贬义,但由于被帝王专用,后来“称孤道寡”反倒成了“称帝称王”的同义语。不谷是不善的意思,主要为先秦时期的国君用于谦称,秦以后废而不用。官吏一般自称谦词用臣、下官、末官、卑职等。臣是面对国君时官员表示谦卑的自称;下官、末官、卑职都是谦称自己职位低微。文人雅士自谦习惯用小生、晚生、晚学、后学、末学等,以示自己是新学后进之辈,学识尚很浅陋;也常用不才、不佞〔ning 泞〕、不肖(贤)、鄙人等词,谦指自己没有才能和见识。在尊贵者面前,谦称多用在下,这是因为古代坐席尊者在上,位卑者居于下席。面对长辈,除谦称晚辈外,年幼者还常自称小子。老年人自谦时,常称老朽、老鄙、老夫、老拙,表示自己年老愚笨,已衰朽无用。而妇女则以小奴、下妾等词自谦。谦称的运用,是通过贬低自己而抬高对方的身分,实际表达的是对对方的尊敬,也显示出一种修养和礼貌。
避讳起源于周代,春秋战国时期由于政局动荡,讳制不一。秦汉时代,随着大一统局面的形成和巩固,儒家学说在上层建筑领域中逐渐占据统治地位,避讳制度才渐臻完备。至唐宋两朝,讳制盛行,避讳的禁令日趋严格;而到了清代雍正、乾隆之世,讳禁之严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至于“足下”一词,据说源于介之推的故事。介之推是春秋时期的一位隐士,后辅助晋公子重耳,历尽流亡的艰辛。当重耳在秦穆公支持下终于回国即位(是为晋文公),对随他流亡者论功封赏时,介之推不求赏禄而携母隐居于绵上(今山西介休东南)山中。晋文公自感有愧,又搜寻不到介之推,便下令放火焚山,想迫使他出山。谁知介之推竟抱着一棵树被烧死了。晋文公悲叹不已,令人伐倒那棵树,制成木屐〔ji 机〕。此后,晋文公经常低头看着脚上的屐,哀叹道:“悲乎足下。”由于晋文公以“足下”指代介之推,且怀着深深的敬意,后来“足下”便成了一种敬称。
有的因避讳改地名。如号称六朝古都的建康(今南京),本名建业,晋元帝都建业时因避晋愍〔min 敏〕帝司马邺讳,改名建康。同时还把曾是曹魏重要都邑的“邺”,改名“临漳”。再如隋代避炀帝名“广”,将“广武县”改为“雁门县”。像这种因避讳而改州、郡、县名的事例,几乎各朝都有。另还有改山脉、河流、园林、宫门等名称的。改山名,如汉代避汉文帝刘恒讳,改“恒山”为“常山”。改河名,如北周避文帝宇文泰小字黑獭〔ta塔〕,改“黑水”为“乌水”。改园名,如三国魏避齐王曹芳讳,改“芳林园”为“华林园”。改门名,如清代避康熙皇帝名玄烨,改“玄武门”为“神武门”。
出于对死亡的恐惧与厌恶,古人忌讳说“死”字,于是另造了一些词来表达死的含义。如对于君王的死用“千秋万岁”来表示。《史记·梁孝王世家》载:“上(指景帝)与梁王燕饮,尝从容言曰:千秋万岁后传于王。”千秋万岁是君王希望活到的年龄,其实这只是一种空想,而人生通常不过百年,于是一般人则以“百年之后”替代死字。也有的用“老了”讳言死去,如《红楼梦》第十五回写道:“这铁槛寺是宁荣二公当日修造的,现今还有香火地亩,以备京中老了人口,在此停灵。”另外,代替死的言词还有去世、下世、过世、辞世、病故、病逝、长逝、长眠、仙逝、作古、不在了、出远门了等等。
总之,恭敬即为礼,谦称与敬称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均表达了对别人的尊重。这种称谓中显示的礼貌时时处处都会碰到,人人都难以回避,因而是日常礼俗中一个很重要的部分。
以上是当面对话及书信往来的直接称谓,另外在交谈中提及双方亲属时,也要分别用谦称和敬称。谈到自己一方亲属时用谦称,如家父、家母、家兄、舍弟、舍妹、舍侄等。家、舍带有普通、平常的含义,可表谦逊。提妻子谦称贱内、贱荆、寒荆,谈儿子多称贱息、犬子,自贬示谦的意味更浓。提及对方亲属时,则多冠以令、尊、贤等赞美的字眼。如称对方祖父为尊祖,父亲为令尊,母亲为令堂,兄弟为贤兄、贤弟,妻为令妻,子为贤郎,婿为贵婿等。谦称、敬称用词还有很多,不再列举。http://www.99lib.net
对于德高望重,特别是学问精深的男子可敬称为夫子。春秋时期凡大夫以上的官员可称夫子,其“夫”即指大夫,“子”是对男子的尊称。孔子当过鲁国司寇,也是大夫,所以被其弟子等人称为夫子。后来,孔子被尊奉为万世师表,所以夫子成了对孔子的尊称。孔子是教育家,从而引申为对老师或可奉以为师的男子也称夫子,如齐宣王就敬称孟子为夫子。对师长、老人、有道德有学问的人还敬称为先生。这种用法流传至今,现代社会“先生”成了对一切成年男子都适用的社交礼貌称谓。对已婚妇女多尊称为夫人、太太;未婚女子常通称为小姐。对于平辈友人则以尊兄、仁弟相称。就是晚辈小儿,古人也习惯尊称为公子和小郎君。
避讳的现象千奇百怪,避讳的方法也多种多样。除了上述直接改字外,还有空字、缺笔、拆字、合字等方法。空字是书写时遇到应避讳的字,留出空白,或作空围(即画□),或写作“某”字、“讳”字。如萧子显著《南齐书》,避梁武帝父萧顺之名,遇到“顺之”二字则不写,而是留出两个空格。缺笔是对讳字少写笔划,如宋代避太祖赵匡胤名,将“匡”写作“匡”,“胤”写作“(胤字去乚)”。拆字是将讳字一分为二,使用其一。如北宋宰相文彦博本姓“敬”,其曾祖时避后晋石敬瑭名,遂取敬字半改姓“文”,后汉时复姓“敬”;至北宋初,其祖父避赵匡胤的祖父名“敬”,再次改姓“文”。合字是把两字合二为一。如北周曾任州主簿的张大渊,入隋因平陈有功升为潭州总管。唐代李延寿在撰《北史》时为避高祖李渊庙讳,将其名“大渊”二字合为一字,写作“奫〔yun晕〕”,称之为“张奫”。
除了名、字外,古代的中上层人物,特别是文人雅士往往还以居处、境况、志趣等为自己取号。如晋代的道士葛洪自号抱朴子,诗人陶潜自号五柳先生;唐代的诗人李白自号青莲居士,杜甫自号少陵野老;宋代的史学家欧阳修自号六一居士,书法家米芾〔fu服〕自号海岳外史;明代的画家朱耷〔da搭〕自号八大山人;清代的思想家王夫之自号南岳卖姜翁。号是一种固定的别名,又称别号。因号是本人取的,表达了一定的思想情趣,故对人称号也是尊敬的表示,以致于古代一些受人尊敬的文豪,其别号比名字更为响亮。如北宋大文学家、书画家苏轼,自号东坡居士,人们多尊称为苏东坡;南宋爱国诗人陆游,自号放翁,人们习惯称其为陆放翁。

(1)姓名字号

除了回避不吉利的词语,按照礼俗要求,更忌讳恶言谩骂。《清稗类钞》载:“都(北京)人忌骂,舆夫走卒之酬对,亦绝少它地之口吻,而辱及祖宗父母之漫辞,尤为深恶痛疾之。”不仅忌骂,就是与许多骂人话相连的词也忌讳。如北京地区为了避免骂人嫌疑,将沾了“蛋”字边的东西都改了名:鸡蛋叫作鸡子儿;皮蛋是南方发源的,传到北京改叫松花;菜谱上的炒鸡蛋称为摊黄菜,鸡蛋汤则叫木樨汤。
古代在人际交往中,为了表示对人的尊重,凡提到自己时用谦称,称呼对方时则用敬称。由于自己的身分不同,以及表示尊敬的对象不同,谦称与敬称的用词也就有所不同。
除了上述中国古代特有的“避讳”外,在日常生活的言谈话语中,还有许多忌讳的字眼应避免直接说出。
古人在什么情形下称名,在什么情况下称字,是有一定原则的,不能不分场合、不辨对象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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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用。一般说来,名是由父亲或长亲起的,是供尊长叫的;而字是为了“敬名”由来宾取的,是给别人叫的。因此,只有尊者对卑者、长辈对晚辈才可以称名。如《论语·先进》载,孔子对弟子冉求即直呼其名:“求,尔何如?”朋友及平辈之间则互相称字,以表亲近和恭敬。另外,尊长对于卑幼者,为自表谦虚也常称对方的字;在先秦及封建社会早期卑幼者也可对尊长称字。因此字的运用较为广泛。如三国时期的刘备常被称为刘玄德,诸葛亮被称为诸葛孔明,关羽被称为关云长,张飞被称为张翼德,赵云被称为赵子龙,就都是称字以示尊敬。由于称字有表恭敬的意思,所以自称时不论对方是尊长、平辈或卑幼者,均只能称名而不能自称字。当然也有一种特殊情况,即本名犯了皇帝的忌讳,不得已也可自称字。如《隋书·文学传》载,王贞字孝逸,在写给齐王的书启中说“孝逸生于战争之季”。这里王贞自称字“孝逸”,是因为其名“贞”犯了隋文帝祖父杨祯的讳,不得已而以字代名。再如《新唐书·刘知几传》载:“刘子玄名知几,以玄宗讳嫌,故以字行。”这是说刘知几的“几”字与唐玄宗李隆基的“基”字谐音,犯了皇帝讳,不得已以字“子玄”行世,自称时也称字。不过这种因避讳而“以字行”的情况,实质上是把“字”当作“名”来用,并非妄自尊大,所以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而不被视为非礼。
古代对于当代帝王及尊显者的名字,必须采取方法予以避讳。原来为整个社会共同使用的某个汉字,一旦被当代皇帝用为名字,就为其所垄断,臣民再不许使用,这种作法叫作“国讳”或“公讳”。违反了这一条而直呼皇帝名或仍用皇帝避讳的字,就是“犯上”、“大不敬”,即可能引来杀身之祸。如清代乾隆四十二年(公元1777年),江西举人王锡侯撰成《字贯》60卷,因凡例中写有康熙、雍正庙讳(本朝君主宗庙里供奉的祖先名字)玄烨、胤祯及乾隆帝名弘历,被仇人告发,处以大逆罪,全家被抄斩。而且江西巡抚海成等官员也因不能查出叛逆,而被牵连从重治罪。国讳说明了封建帝王的唯我独尊和蛮横霸道,是封建时代人与人不平等的现象之一。
古代对老人除称为老伯、老叔,还可尊称为老丈、丈人,其义取于持杖。《淮南子·道应训》汉高诱注说:“老而丈于人,故称丈人。”丈与杖通,丈人犹言杖人,即持杖之人。有资格在人前持杖必为老人,故丈人泛指老年长辈和尊者。至于丈人指岳父,是在唐代以后才成为专名。
姓亦称姓氏,但在先秦时期姓与氏是有严格区别的。姓是代表有共同血缘关系种族的称号,氏则为由姓衍生的分支。周代的姓和氏是当时盛行的封建宗法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一套严密的规定。姓是与生俱来的,稳定不变,而氏则是有变化的。姓在周代主要的作用是用来区别婚姻的。古人早已认识到近亲通婚不利于后代的健康,故周代已规定同姓之间不许通婚。为了辨别男女姓的异同从而决定可否嫁娶,女子都要称姓。尽管贵族女子在婚前婚后、生前死后,有种种不同称呼的方法,但无论怎么称呼,都要带上姓。如一姜姓女子,出生于齐国公族,一般叫“齐姜”;若嫁给鲁国国君,则可称“鲁姜”。鲁桓公之妻即姓姜,死后谥号为“文”,故又称“文姜”。氏的主要作用是为了别贵贱,故只有贵族男子才有氏,通常只称氏而不称姓。氏的来源比较复杂,一般情况,诸侯以受封的国名为氏,如陈氏、宋氏。诸侯子孙的氏有具体规定,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之子以其祖父的字为氏。卿大夫有的以职官为氏,如师氏、史氏、司马氏、司空氏;有的以所受封的邑名为氏,如晋国的韩氏、魏氏、赵氏。另外,还有以居处为氏的,如东郭氏、柳下氏等。但是周代的姓氏制度,在战国时期随着氏族贵族的日趋瓦解发生混乱,至秦汉时期姓与氏就不再区别,合而为一了。这里须说明的是,先秦时期只有贵族才有姓氏,不仅奴隶无资格立姓,就是一般平民也有名无姓。所以先秦的“百姓”,是指贵族而言。秦汉之后,每人都有了一个姓,因为普通人数量大,所以才逐步把下层人称为平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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