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尔丁是在一七四九年创作他这部小说的,也就是在《高康大》与《庞大固埃》之后两个世纪,在《堂吉诃德》之后一个半世纪。然而,尽管他自称与拉伯雷与塞万提斯同道,小说对他来说却一直是一种新的艺术,以至于他称自己是“一个文学新辖区的奠基者”。这个“新辖区”新到了尚无名称的地步!更确切地说,它在英语中有两个名字:novel(小说)与romance(罗曼史)。但菲尔丁自己不用这两个词,因为,“新辖区”乍一发现,就已经被“一大堆愚蠢可怕的小说(a swarm of foolish novels and monstrous romances)”入侵了。为了不使自己与自己鄙视的人混为一谈,他“特意回避小说一词”,用一个相当拗口却颇为精当的叫法来称呼这一新的艺术:一种“散文的、喜剧的、史诗的写作(prosai-comi-epic writing)”。99lib.net藏书网
在《汤姆·琼斯》中,菲尔丁正在叙述之际,突然停下,宣称其中的一个人物让他瞠目结舌;这个人物的行为让他觉得是“进入人这一奇特而美妙的造物的头脑的种种荒谬中最不可解释的荒谬”。事实上,面对“人这一奇特而美妙的造物”中“不可解释的”东西产生的惊讶,是驱使菲尔丁写小说的第一动机,是他发明小说的动机。“发明”(法语与英语中都是invention)对菲尔丁来说是个关键词。他用的是它的拉丁词源inventio,意即发现(即英语中的discovery,finding out);小说家在发明他的小说时,发现了“人性”中直到那时还未知的、隐藏着的一面;因此,小说的发明是一种认知行为,菲尔丁将其定义为“一种对我们注视的所有对象真正本质的快速而机智的洞察(a quick and sagacious p99lib.netenetration into the true essence of all the objects of our contemplation)”。(这句话非常了不起;形容词“快速”——quick——让人看出这是一种特殊的认知,直觉在其中起着根本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