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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是继秦朝而出现的统一王朝,包括西汉和东汉(也称前汉和后汉),分别建都于长安和洛(雒)阳。在两汉之际,还有王莽、刘玄两个短暂的统治时期。它们的年代分别如下:
西汉:公元前202~公元8年;
王莽:公元8~23年在位;
刘玄:公元23~25年在位;
东汉:公元25~220年。
汉高祖刘邦建立的西汉王朝,各种制度基本上沿袭秦朝而有所增益,但在施政方面则以秦朝速亡为鉴,力求在稳定中发展。文景之治以后出现的汉武帝刘彻,以其雄才大略巩固并发展了秦始皇创立的统一事业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他统治的半个世纪,是西汉王朝的鼎盛时期。武帝以后,西汉经济继续有所上升,但国力逐渐衰落,社会矛盾激化。王莽代汉未能缓和矛盾,终于爆发赤眉、绿林起义。
汉光武帝刘秀鉴于西汉以篡夺而亡,企图进一步加强专制皇权,剥夺相权。但是世袭的皇位制度不能保证每代皇帝都有能力实现皇权。封建田庄经济的发展,豪强地主势力的扩张,滋长着分裂因素。外戚、宦官贪立并挟持幼帝,迭相执政,使皇权旁落,矛盾重重,统治日趋腐朽。遍及许多州郡的黄巾起义瓦解了东汉王朝。189年,东汉政权被权臣逼迫,迁离洛阳,从此至220年,东汉正朔虽存,但历史已进入三国时期。

西汉初年的“休养生息”

文帝废除了汉律中沿袭秦律而来的收孥相坐律令,缩小了农民奴隶化的范围。文帝、景帝又相继废除了黥、劓等刑,减轻了笞刑。这个时期,官吏不滥用刑罚,断狱但责大旨,不求细苛;定刑可上可下者从轻处理。
⑵命令在战乱中聚保山泽的人各归本土,恢复故爵、田宅。承认各地小吏在战争时期占夺的土地。这些恢复故爵、田宅或新获得土地的人,大多数是汉初社会中的地主。原来出身于农民或贫民、以军功获得高爵和较多土地的人,也成为汉初的地主。按照制度,爵在七大夫(即公大夫,七级爵)、公乘(八级爵)以上的,当时算是高爵。对于他们除了优先获得田宅以外,还获得若干户租税的封赏,叫作食邑。这些新形成的军功地主,是西汉王朝的主要支柱。
西汉社会中还有另一种割据势力,这就是汉高祖在战争年代为了合力击楚而分封的诸侯王。汉五年(前202),功臣为王者七人,即楚王韩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韩王信、赵王张敖、燕王臧荼、长沙王吴芮,史称异姓诸侯王。异姓诸侯王据有关东的广大区域,大体相当于六国故地。他们拥兵自重,各据一方,是统一的隐患,是中央集权的严重障碍。汉高祖采取了断然手段,来消灭异姓诸王。他首先消灭燕王臧荼,立卢绾为燕王。从六年到十二年,又接连消灭楚、韩、赵、梁、淮南和燕等六王。只有长沙王由于其封国僻远,又处在汉与南越的中间地带,可以起缓冲的作用,所以直到文帝时才以无后而国除。
文帝、景帝统治时期(前179~前141),继续“与民休息”,社会经济逐渐发展,史称“文景之治”。
文帝统治期间,宫室苑囿,车骑服御,都无所增益。文帝为了节省黄金百斤而罢建露台。这对地主、商人中正在兴起的奢靡之风,多少会起一些制约作用。
闽越贵族无诸和摇,率部众参加过反秦起义,以后又助汉灭楚。汉初,无诸受封为闽越王,都东冶(今福建福州);摇受封为东海王(又称东瓯王),都东瓯(今浙江温州)。东瓯王、闽越王都参与了七国之乱,但景帝对他们没有追究。
⑸减轻田租九*九*藏*书*网,十五税一。
随着粮价的下降和商业的活跃,也出现了新的问题,即大商人势力膨胀,侵蚀农民,使一部分农民破产流亡。文帝、景帝都曾重申商人不得为吏的禁令,企图限制商人的发展。为了提高谷价,缓和谷贱伤农的现象,晁错向文帝提出了“入粟拜爵”的建议,准许富人(主要是商人)买粟输边,按所输多少授爵。输粟达六百石者爵上造(二级爵),达四千石者爵五大夫(九级爵),达万二千石者爵大庶长(十八级爵)。按照秦汉制度,爵级可以累计,高爵者可以得到相应的特权。晁错又建议,入粟输边实行后,如果边境积粟够用五年,可令入粟者输于郡县,使郡县也有积粟;边境和郡县都已充实,就可以免除天下田租。入粟拜爵办法的实行,使农民的处境有所改善。

对匈奴的和亲和对南越的安抚

削弱王国势力

文景时期,继续与匈奴和亲,厚予馈赠,但是匈奴仍然不断侵犯边境,每次入塞,都要抢走人畜,毁坏庄稼。文帝十四年(前166),匈奴南下,游骑迫近长安。为了抵抗匈奴的侵扰,文帝用晁错之议,募民迁徙塞下,垦田筑城,加强边防。晁错所倡入粟边塞者得以拜爵的办法,正是在匈奴威胁严重的时候提出来的。

西汉“黍粟万石”陶仓。陕西西安临潼区出土。
汉文帝刘恒重视农业,屡诫百官守令劝课农桑。文帝十三年(前167)诏免田租;景帝元年(前156)复收田租之半,即三十税一,并成为汉朝定制。文帝时,丁男徭役减为三年征发一次,算赋也由每年百二十钱减为四十钱。长期减免田租徭赋,促进了广泛存在的自耕农民阶层的发展。西汉初年大侯封国不过万家,小的五六百户;到了文、景之世,流民归还田园,户口大规模地增长,列侯大者至三四万户,小的封国也户口倍增,99lib•net而且比过去富实得多。户口繁息的迅速,是自耕农民阶层得到发展的具体说明。
西汉初年,六国旧贵族如齐之田氏,楚之昭、屈、景氏和怀氏以及燕、赵、韩、魏之后,仍然是强大的地方势力。汉高祖把这些旧贵族以及其他“豪杰名家”十余万口,迁到长安附近。这次迁徙的规模很大,据说使得关东“邑里无营利之家,野泽无兼并之民”,六国旧贵族和豪杰的分裂活动被控制了。
但是文景时期一些看来对农民有利的措施,对地主、商人更为有利。例如减免田赋,地主获利最大;入粟拜爵,也有助于大商人政治地位的提高。所以这些措施归根到底还是会助长兼并势力,加剧阶级矛盾。
汉高祖消灭异姓诸王的过程中,其封国邻接匈奴的诸王有的投降匈奴,有的勾结匈奴内侵。高祖于七年(前200)进击投降匈奴的韩王信时,曾被匈奴围困在白登(今山西大同东北)。以后,匈奴常常寇边,掳掠人畜。娄敬向汉高祖建议与匈奴结“和亲”,劝高祖以嫡长公主嫁给匈奴冒顿单于,厚备奁资,每年馈赠絮缯酒食等礼物,以缓和匈奴的侵扰。娄敬说,冒顿单于在世,是汉家的女婿;死后儿子做单于,是汉家的外孙,外孙自然不敢与外祖分庭抗礼。高祖用娄敬之议,取“家人子”为公主,与匈奴结和亲,并开放汉与匈奴之间的关市。
吕后统治时期,大封诸吕为王、侯。吕后死,刘氏诸王与西汉大臣合力消灭了诸吕的势力,迎立代王刘恒为帝,是为文帝。文帝时期同姓王的势力更加发展。贾谊在《治安策》中认为当时形势是中央弱而王国强,像肿病患者一样,肢体和指头不能屈伸。他说,天子的近属有的并无封地以为藩屏,而天子的疏属有的却拥有足以逼迫天子的实力。他认为,要使天下治安,最好的办法莫过于“众建诸侯而少其力”,诸侯国小力弱,不易产生邪心,天子也便于控制。这样,天子治理天下,就能够指挥如意,像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贾谊的建议,在当时没有被采纳,但是贾谊死后四年,即文帝十六年(前164),文帝分齐国之地为六国,分淮南国之地为三国,实九九藏书际上就是贾谊“众建诸侯”之议的实现。
惠帝、吕后时期(前194~前180),无为思想在政治上起着显著作用。丞相曹参沿袭萧何辅佐汉高祖的成规,无所变更。在这十五年中,很少兴动大役。惠帝时修筑长安城,每次发民为期不过一月,而且都在冬闲的时候进行。惠帝四年(前191)罢省妨碍吏民的法令,废除秦始皇焚书时颁行的“挟书律”。吕后元年(前187),又废除夷三族罪和以过误之语为妖言而加以重责的所谓“妖言令”。十五税一的田租制度和边境戍卒一岁一更的兵役徭役制度,也在这时重新确定。景帝二年(前155)把秦时十五(一作十七)岁傅籍给公家徭役改为二十岁始傅(著于汉律的傅籍年龄为二十三岁,是武、昭时事)。
秦汉之际,匈奴越过河套,向南进入蒙恬所取“河南地”。汉初,与匈奴大体上相持于今兰州、固原、横山、榆林、托克托一线的边塞。
⑶以饥饿自卖为奴婢的人,一律免为庶人。
汉高祖命陆贾著书论说秦失天下的原因,陆贾在他所著《新语》一书的《无为》篇中指出:秦代事功越烦,天下越乱;法禁越多,奸宄越盛;兵马越众,敌人越多。秦始皇并非不欲为治,但秦朝崩溃,正是由于举措太暴、用刑太过的缘故。从陆贾所揭示的历史教训中,汉初统治者认识到,在当时的条件下,只有轻徭薄赋慎刑,才能缓和农民的反抗,巩固自己的统治。这样就形成汉初“黄老无为”的政治思想。汉高祖以及文景时期的许多措施,正是这种无为思想的体现。
高帝十一年(前196),派陆贾出使南越,册封赵佗为南越王,剖符通使,使他“和集百越”。赵佗接受了汉朝封号,愿为藩辅。吕后统治时期,严边防之禁,不许把铜、铁、农具和母畜运往南越。赵佗反对这项政策,一度自称南越武帝,与汉朝皇帝相抗衡。他还进攻长沙国,控制闽越、西瓯,使南越成为“东西万余里”的大国。吕后派周灶率军出征南越,军未逾岭而罢。汉初汉军使用过的两幅帛制长沙国南部地区地图,在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这是中国现存最早的地图。
农业的发九九藏书网展,使粮价大大降低,文帝初年粟每石十余钱至数十钱。商业也活跃起来了。文帝十二年一度取消过关用传(一种由官府颁发的通过关津的凭证)的制度,有利于行旅来往和商品流通。文帝弛山泽之禁,促进了盐铁业的发展。农民有山泽得以渔樵,有利于生活和生产。
继贾谊之后,晁错屡次向文帝建议削夺诸王的封土。景帝时,吴国跋扈,晁错又上《削藩策》。他说诸王“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其反亟,祸小;不削之,其反迟,祸大”。景帝三年(前154),用晁错之策,削赵王常山郡,削胶西王六县,以次削夺,将及吴国。当年吴王濞就联络楚、赵、胶西、胶东、淄川、济南等六国,发动了波及整个东方地区的叛乱,史称“七国之乱”。
南越之地本是秦朝的郡县,越、汉杂居。秦末,秦龙川令赵佗行南海尉事,占据岭南,绝道聚兵自守,自立为南越王。赵佗依靠汉越地主贵族,采用秦和汉初的政治制度,进行统治。他治理南越很有条理,秦时由中原谪徙岭南的居民,在战乱中得以少受损害,而越人各部彼此攻击的习俗,也大有改变,在一定的时期内起了保境安民的作用。
汉高祖认为临时颁行的约法三章不足以“御奸”,命丞相萧何取秦法加以损益,制定《九章律》,作为巩固统治的重要工具。
面对这种残破局面,汉高祖刘邦不得不把恢复农业生产、稳定封建秩序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为此采取了一些重要的措施:

文景之治

七国之乱,是地方割据和中央集权之间矛盾的爆发。叛乱初起,汉景帝刘启诛晁错以谢吴王,但吴王并不息兵。由于梁国的坚守和汉将周亚夫所率汉军的进击,叛乱在三个月内就被平定了。七国之乱平定以后,景帝巩固削藩成果,损黜王国官制及其职权,降低诸侯王权力,规定诸侯王不再治民。从此诸侯王强大难制的局面大为缓和,中央集权走向巩固,国家统一显著加强了。
汉初七十年的历史,是社会经济从凋敝走向恢复和发展的历史,也是中央集权逐步战胜地方割据的历史。

汉高祖稳定封建秩序的措施

楚汉之九_九_藏_书_网际四年多的战乱中,生产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经济凋敝。农民大量流亡异乡,卖妻鬻子,城市人口减少,市场混乱。投机商囤积居奇,物价踊贵,米一石值万钱,马一匹价百金。新建立的西汉政权,府库空虚,财政困难,天子找不到四匹同色的马来驾车,将相有时只好乘牛车出门。
⑴兵士罢归家乡。入关灭秦的关东人愿留在关中为民的,免徭役十二年,回关东的免徭役六年。军吏卒无爵或爵在大夫(五级爵)以下的进爵为大夫,大夫以上的加爵一级,并一律免除本人及全家的徭赋。归农的军吏卒,按照爵级高低,也就是军功大小,给予田宅。他们之中除少数高爵的上升为地主外,大部分还是一般农民。这些农民在和平安定环境中获得了土地,提高了生产积极性,是汉初稳定农村秩序、恢复农业生产的一支重要力量。
这时,汉高祖既没有直接控制全国的力量,又认为秦朝不分封子弟招致速亡,所以在异姓王的旧地陆续分封自己的子弟为王,用以藩屏汉室,史称同姓诸侯王。当时同姓王国有九,封地犬牙相制,每个王国都无法独树旗帜,对抗朝廷,西汉统治看起来非常牢固。汉高祖还与群臣共誓,“非刘姓不王”。大的王国跨州兼郡,连城数十,如齐国辖地六郡七十三县,代、吴两国各三郡五十三县,楚国三郡三十六县。与此同时,中央直辖土地不过十五郡,大体相当于战国后期的秦国,其中还夹杂了不少列侯封国和公主“汤沐邑”。这种局面,依旧是干弱枝强。为了控制诸侯王国,汉政府规定中央派太傅辅王,派丞相统王国众事,并重申无皇帝虎符不得发兵。但是王国得自置御史大夫以下官吏,自征租赋,自铸货币,自集军队,实际上仍然处于半独立状态。
⑷抑制商人,不许他们衣丝、操兵器、乘车骑马,不许他们做官,加倍征收他们的算赋,以限制商人对农民的兼并。
文帝为了“休养生息”,尽量避免对南越用兵。他按照赵佗的要求,罢省边界戍军,并为赵佗修治真定(今河北正定东南)祖坟,给赵佗在故乡的兄弟以官职和赏赐。在这种情形下,陆贾再次出使南越,赵佗答应取消帝号,恢复藩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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