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皇帝图密善
(81年9月14日—96年9月18日在位)
地方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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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皇帝加尔巴(68年6月18日—69年1月15日在位)
第一章 皇帝加尔巴(68年6月18日—69年1月15日在位)
第二章 皇帝奥托(69年1月15日—69年4月15日在位)
第二章 皇帝奥托(69年1月15日—69年4月15日在位)
第三章 皇帝维特里乌斯(69年4月16日—69年12月20日在位)
第三章 皇帝维特里乌斯(69年4月16日—69年12月20日在位)
第四章 帝国的边境
第四章 帝国的边境
第四章 帝国的边境
第四章 帝国的边境
第五章 皇帝韦斯帕芗(69年12月21日—79年6月24日在位)
第五章 皇帝韦斯帕芗(69年12月21日—79年6月24日在位)
第五章 皇帝韦斯帕芗(69年12月21日—79年6月24日在位)
第六章 皇帝提图斯(79年6月24日—81年9月13日在位)
第六章 皇帝提图斯(79年6月24日—81年9月13日在位)
第七章 皇帝图密善(81年9月14日—96年9月18日在位)
第七章 皇帝图密善(81年9月14日—96年9月18日在位)
地方自治
第七章 皇帝图密善(81年9月14日—96年9月18日在位)
第七章 皇帝图密善(81年9月14日—96年9月18日在位)
第八章 皇帝涅尔瓦(96年9月19日—98年1月27日在位)
第八章 皇帝涅尔瓦(96年9月19日—98年1月27日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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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帝政以后,不仅意大利本土,行省也出现了很多“地方自治体”,但是如果只承认自治却没有财源的话,也无法行使自治的权力。为了让地方分权充分发挥效力,财源的确保不可或缺。这个时代还不存在地方税这样的税种。
罗马人从领土只有意大利半岛的时代开始就已经实行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并立的制度了。那个时代的“中央”指的是胜者罗马,“地方”指的是在和罗马的斗争中失败的意大利境内的其他部族以及希腊裔和伊特鲁里亚裔的各九*九*藏*书*网城市。从那时开始罗马就已经将“中央”应该负责的事情和可以委托给“地方”的事情分开了。这种倾向在进入拥有广大领土的帝政时代之后,以意大利本土和行省的形式被继承了下来。对于现实的罗马人来说,并不是因为他们相信这种路线是正确的才继承了下来,而是因为如果不这么做就无法维持大帝国的统治。从结果来说,罗马帝国不是仅靠中央集权管理的国家,而是通过巧妙地同时运用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构九九藏书网筑了能够发挥两者优势的体制。
整个罗马帝国可谓是由共同体和个人一起管理的,它作为国家可能还没有充分成熟起来,但有意思的是它的体制却能很好地发挥作用。
首任皇帝奥古斯都缺乏这方面的考虑大概是因为创建帝政是他优先考虑的课题,但是肩负确立帝政任务的第二代皇帝提比略以及第四代皇帝克劳狄乌斯不仅限于意大利本土,同时在行省也努力确保各地方自治体的财源。在韦斯帕芗和提图斯统治时期,这种倾向更进九_九_藏_书_网了一步。因此,地方财源政策并不像日耳曼长城那样,由图密善着手、后世的皇帝们继续完成的。但图密善对这个问题的处理非常热心,也就是说从这个时代起,碑文上就很清楚地开始记载地方自治体的财源状况。
但是,不仅没有地方税,公共浴场的洗浴费也属于低廉的政治价格,即便是水道,只要使用城镇各地随处可见的水就可以免交使用费。只对将水道引入自家的人征收费用根本就不足以成为自治体的财源。也许这会让人怀疑地方自治体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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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下去的,但是请不要忘了,地方自治体的大部分工作都依赖于个人的出资或自发的捐赠。为自己所属的共同体捐赠资金是家境富裕者的职责,同时也被认为是非常荣耀的事情。街道和桥梁的建设是国家的工作,但这些设施的维护修理是地方的事情。迄今为止已经发掘出很多炫耀自己捐资维修工程的碑文。
从碑文可知,收入的主要部分是地方自治体所有的土地、事务所和店铺的租金。具体说来,比方说如果想在城镇中心的“广场”的圆柱回廊内开店的话,就要九*九*藏*书*网向作为地主的地方自治体缴纳租金。此外还可以得到公共浴场的洗浴费和水道使用费等收入。罗马时代的“高速公路”不征收使用费,不过水道是要征收使用费的。
简单来说,“中央”的工作是安全保障、税制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地方”被尽可能地委托从事除此之外的其他事情。罗马人称为“地方自治体”(Municipia)的城市肯定都有地方议会,议员通过选举被选出。从庞贝遗迹中留下的涂鸦可以看出,比起公民大会变得有名无实已久的首都罗马,地方的选举更为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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