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丹东岁月
目录
第一章 戏校生活
第一章 戏校生活
第二章 生活苦难
第二章 生活苦难
第三章 重登舞台
第三章 重登舞台
第四章 丹东岁月
一、试办入团
第五章 继承和发扬荀派艺术
第五章 继承和发扬荀派艺术
第六章 “文革”风暴
第六章 “文革”风暴
第七章 投身教育
第七章 投身教育
附录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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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办入团

但新中国成立后,社会政治经济环境发生了变化,“挖角”也渐渐显露出了问题。比如,根据当时的文献记载,“挖角”以“名利诱导”助长了艺人流动,于是“未经批准”“擅自成立”的剧团任意流动,而其中某些流动剧团“组织不健全”“成员复杂”“水平低劣”“剧目混乱”……1949年之后,政府对“擅组”“流动”“挖角”等现象深恶痛绝,开始实行登记制度,拿不到演出证就严禁流动演出。同时文化部一再发文制止,态度和措施也越来越强硬。认为“挖角”,“不论其原因、动机如何,实际是戏剧工作当中资本主义路线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一种与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道德绝不相容的自私自利、损人害己的行为”,“有时还会构成违法乱纪行为”,因此“必须坚决加以制止”。
“哎呀,我当时很受鼓舞,都不知怎么回答好了,”张正芳回忆,“我当时只会说,谢谢领导的关心,我争取。”虽然是很淡然的几句话,但看得出,那年月里,张正芳的心情颇为激动。
第一天,全部《杨排风》“五打”——“打青龙”“打孟良”“打焦赞”“打韩昌”“打耶律休哥”,全是武戏;
张正芳说,既然试办了入团,自己就已算是丹东当地剧团的人,长春就采用“公对公”方式,把张正芳按国营剧团员工的身份借调至长春;结算时也“公对公”,除由长春提供演出期间所有食宿费用外,其余人员费用、票房收入等,由两地剧团间进行分成、清算。这期间,张正芳只管领丹东的工资,其余一律不用管。
张正芳也不是丹东市京剧团招募“散仙”的句号。在她之后,剧团一直在招募武生和老生。但“挖角”之路总还是艰难的,剧团最终也没有挖到“大角儿”。比如武生张镜铭、老生赵麟童,都在试办入团了一段时间后,嫌工资太低,而去了别处。更有著名演员王虎辰之子“小王虎辰”,叫座能力强,1964年来到丹东时被剧团邀请加入,但他坚持要和张正芳同等待遇,由于张正芳当时已被评为文艺三级,工资和政治地位都很高,剧院领九九藏书网导无法同意这一要求,最终没有调入剧团。几年后,“文革”爆发,小王虎辰被打倒了,落得拉架子车,一个月才挣30多元钱,也的确是命运弄人。
对于当时已经有了一定知名度的张正芳而言,她要留在丹东的决定,不仅很难被理解,而且也确实遭到了储金鹏和其他几个老艺人的反对,因为如果留下来,那么他们的经济收入显然是会受到较大影响的。储金鹏说:“我们应该去全国转一转,特别是应该回上海去演出。”
让张正芳没想到的是,第三天演出后,辽东省的一位领导就又来游说了:“正芳啊,我们安东是边界城市,经常接待外宾,中央首长多次去朝鲜都路过这里。可我们没有一个像样的旦角演员,这很丢脸。我们对你都很欣赏,技术好,又卖力气,这里正需要你。只要你来,我们肯定重点培养,留下来吧。”
第二天演出结束后,丹东市的领导又找到张正芳。这次,不再只是口头表达挽留的意思了,还开出优越的条件,表示只要她留下来,丹东当地的剧团愿意按照张正芳此前演出的包银标准,支付工资。这一薪酬水平,已远远超过了当时国营剧团内一般演员的收入。
面对盛情挽留,张正芳开始不好意思了:“我想,人要讲信用,既然合同都签了,还是要去牡丹江吧。”
“没关系,有办法!”长春前来邀约的人和丹东的剧院认为这都不是难事,完全可以采用“借调”的方法解决。
丹东的领导看得很准,50年代初的岁月,市场因素决定一切,那时的观众看京剧、看名角几近疯狂,所以受观众欢迎的知名演员选择演出地点、安排演出档期成了剧团收入的最重要因素,“挑梁名角主演”物质待遇也必然高。
所以说,张正芳作为一个京剧演员,在那个历史时期做出这样的选择,有其一定的特殊性,但更典型地代表了很大一部分出身旧社会的演员最真实的想法。
这样一些难免带上“政治色彩”的话语,却透露了张正芳最真实的内心想法。1954年,她在丹东作为非正式演员,又一次参加了“五二三纪九九藏书网念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座谈会”。在会上,她回忆自己为何会最终做出留在剧团的选择时,这样说:“我想到了自己的家庭……我终于从这个封建大家庭中跳出来了,台上台下都这么受欢迎,真是心情舒畅。我得到了一次被教育的机会,思想上也有了很大转变。”
那时,国营剧团很少,一般一个地区只有一个,而且剧团内演员也不多,知名演员更稀少。比如,常州京剧团、扬州京剧团,都只有班底,而没有挑梁的主演。因为当时国营剧团所能开出的薪酬条件,往往并不是太高,和知名演员的包银收入相比,完全不具备竞争力;而且一旦加入国营剧团,很大程度上就限制了演员的自由流动,想再去各地演戏,自由决定演出剧目和时间,就显得不太容易了。而国营剧团的演员,大多是社会主义文艺学校的毕业生,缺乏舞台经验,叫座能力低。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必须依赖“散仙”,也就是流动演员,不断从流动演员中挑选名角,才能把票卖出去。这就给“散仙”提供了土壤和市场。
“试办入团”可以说是当时针对私营剧团、流动演员采取的一种灵活处理办法。剧团希望张正芳留下来做正式演员,但鉴于她尚在考虑,剧团又不愿放弃这一挽留人才的机会,就先让演员试着加入国营剧团,通过实地体验,再做最终决定。除此之外,剧团还给张正芳许了很多“愿”,比如,每天排练演出不会太累,会文武兼顾,时常找点歇工戏,等等。
但当时各大剧团的“挖角”又存在现实的土壤。
1959年,张正芳和丈夫正式离婚。这是一段旧生活的结束,却也是张正芳在事业上新生活的开始。
张正芳不是孤案。这一时期各私营剧团、民营剧团出现一股“公私合营”的浪潮,流动的演员也纷纷要求加入国营,如赵燕侠的“燕鸣京剧团”九九藏书网就加入了北京京剧团,赵则在北京京剧团中任副团长。
张正芳依旧回绝了,也很直白:“你们来晚了,昨天我已经和牡丹江订了合同,他们给的包银要比这里多30%呢。”
从张正芳的口吻中,那位领导看出了转机,于是表态说:“好,你可以按照计划一个月后上牡丹江演出,但我们现在马上跟你签一个‘试办入团’合同,以保证你牡丹江演完后一定还回丹东来,不然我们肯定不放你走。我们保证,给你的待遇会比牡丹江还高,嗯,就再高50%吧。”
然而丹东对张正芳的意义,绝非“挣得多”那么简单。
第一天大幕一落下,辽东省的各级领导,包括省委书记、市级领导、宣传部、文化局的领导都到后台来向张正芳致意:你的演出很成功,今天省委领导班子成员都来了,对你很满意,希望你能留在辽东省京剧院。
是啊,多转一转,甚至打回上海去,也是张正芳的心愿。然而面对着五个孩子要养活的生活现状,她深感疲惫:“那时觉得,生活稳定对我来说才是最重要的。流动演出,就算赚得再多也没有保障,万一哪一天没有合同了,我们就吃不上饭了,我亲眼见到旧社会很多知名老艺人,最后都是这样饿死的。我在上海戏校吃了很多苦,受了很多累,虽然获得了很多艺术上的成就,但当时却没有发挥才能的余地,因为那个社会里女演员生存状况的恶劣,是今天从事艺术、没有亲身经历的人,无法感受和想象的……没有后来共产党解放全国,我也不可能从家庭中走出来,继续从事我喜欢的文艺事业。”
就这样,张正芳和丹东签订了为期半年的“试办入团”合同,合同签完,她才顺利地被“放”去牡丹江演出,演出完,自然也按照约定又回到了丹东。
这种各地之间、剧团之间争相出高价聘请京剧名角的现象,在当时非常普遍,被行里人称为“挖角”。挖角的传统可追溯至明清时期,当时各大戏班大多定期举行“老郎会”,即行业性集会,会上便随意搭班、圆班、邀人或“偷人”(即“挖角”),让艺人们竞相表演,各班主看戏挑人,合意则谈包银、签合同。搭班合同一般期为“一季”,也就是半年,等到上一季合同期满,各戏班便于约定日期互相“开门”,戏班之间自由调班、搭班,一切都由班主、艺人双方自愿。九*九*藏*书*网
那时的京剧演出行业,很看得出市场规律起的作用,好演员能拿到的报酬绝对够人眼红。张正芳刚到丹东演出时,就采取的包银制,而非在烟台的分账法,她记得当时自己的包银数很高,“拿现在的钱来衡量,恐怕我一个人一天的包银也得有五千元人民币左右吧……不对,不是五千,是六七千,总之要比在烟台还挣得多。”
但是,反过来说,也恰恰是因为新中国成立初期国营和私营剧团之间竞争的激烈,特别是对人才的剧烈争夺,成为了这一时期京剧繁荣的一个重要原因。这种情况直到样板戏上演,老戏被禁止演出,流动演员没有了市场,才逐渐停止。
按照合约,张正芳结束了烟台的演出后,于1954年4月抵达辽宁省丹东市。
用张正芳自己的话说,加入正式剧团后,就有更多机会接触政治,“接受组织教育了”。她学习了《婚姻法》,知道了什么是“双妻制”。在她到处演戏的这三四年里,她的丈夫放弃天津的工作一直跟随着她四处奔波,她也负担起了赡养天津那个大家庭的责任。虽然张正芳收入不少,但养活全家二三十口人后,所剩无几。加入丹东剧团后,在党组织的动员下,这个曾是上海滩难童,又误入旧式大家庭的女子,终于鼓足勇气,向丈夫提出了离婚。
第二天,全部《玉堂春》,从“嫖院”开始,“起解”“会审”“监会”“大团圆”,全是文戏;
后来,白城子也采取了同样的方法,邀请张正芳前往他处演出了一段时间。
虽然国家明令禁止“挖角”,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很少有人去真正严格执行。对于演员,他们要吃饭,不管登记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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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管合法不合法,只能到处流动;对于剧团,只要有招募名额,他们都愿意从“散仙”中物色演员,这样才能叫座。“散仙”来了,比如张正芳京剧团,先签半个月的合同,好的续签,不好的走人,续签还能叫座的,就想办法留下来当正式演员。可是演员总觉得自己本事大,固定留在一个剧团,不能满足他们经济上的需求,这样就形成了各个剧团之间的竞争,比如包银,你出1500元,我就出1800元。
“当时的制度真的很灵活。”张正芳介绍说。答应“试办入团”时,她还有一个顾虑。因为之前曾以私营剧团团长的身份,和长春、白城子等地签订了演出合同,本来牡丹江演出结束,就该马上前往的。如果签了“试办入团”,那这些演出合同又该怎么办呢?这些剧院不仅盛情邀请张正芳前往演出,而且给出的包银数额都非常高。
第三天,前面《红娘》,后面《擂鼓战金山》,一文一武,双出好戏。
火爆的场景又在丹东重现——头三天打炮戏还没演完,观众就炸了窝。
面对高薪,张正芳不是不动心。可就在同一天,牡丹江京剧团的团长也找到了她,邀请她完成丹东的合同后继续去牡丹江演出。那位团长说:“不管你在这里演半个月也好一个月也好,反正你在丹东演完了,我们就要把你接到牡丹江,也采用包银制,比丹东还高!”张正芳袒露了当时的想法:“那年头我没啥觉悟,想得很简单,哪儿钱多去哪儿呗。一听说牡丹江给的比丹东还多,就爽快答应了。”
那位领导却不放弃,说:“没关系,他们给多少,我们就给多少,而且我们给得更多,一定要把你留在丹东。”
“挖角”确实在很长的历史阶段中,营造了人才自由流动、双向选择的良好氛围,是符合艺术发展规律的一种做法,也为那一时期京剧艺术的发展、京剧演出市场的繁荣,创造了基本的条件。
1955年3月,张正芳正式加入丹东市京剧团。剧团那时已经有50多个人,算得上规模完整了。张正芳颇有些自豪地说:“加入正规的国营剧团,就是参加革命了,我成了一名革命文艺战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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