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成本 不要只盯着钱
交易费用|平衡的艺术
目录
第一章 稀缺 为何商业是最大的慈善
第二章 成本 不要只盯着钱
第二章 成本 不要只盯着钱
交易费用|平衡的艺术
第三章 需求 好东西运到远方去
第四章 价格 如何减少竞争的无谓损失
第四章 价格 如何减少竞争的无谓损失
第五章 权利 自由不等于免费
第五章 权利 自由不等于免费
第六章 耐心 想象力决定生产力
第七章 供应 好钢用在刀刃上
第七章 供应 好钢用在刀刃上
第八章 信息不对称 谁的话语权更大
第九章 合作 为何同工不同酬
第九章 合作 为何同工不同酬
第十章 协调 众人如何彼此影响
第十章 协调 众人如何彼此影响
第十章 协调 众人如何彼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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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就没有说过现实生活中的交易费用是零,相反,现实生活中的交易费用是很高的。这恰恰是我想劝我的经济学同行们要放弃、要离开的那个世界,不要活在那个以为交易费用是零,以为只要有一个政策,人们就能够执行的社会里。你永远要看到现实生活中的种种困难、种种障碍。我们得考虑、关心、思考现实生活中的问题,而不是黑板上的问题。
当2001年市长宣布要拆迁这个墓地时,遭到了教会的强烈反对。神父说你们应该尊重安葬在这里的死者,他们被安葬的时候,是确信自己会永远安息在这块土地上,一直到复活的那一天。
科学的思维,有时候需要这样,先把问题推到极致,看一下理想状况是怎样的——这时我们能对这个问题有很好的把握——然后再把真实的条件一点点加上去。
他继续说:“政府不能随便把私人的资产拿给另外一个私人。哪怕补偿足够多,也不能这么做。但是,只要是为了公共用途,政府就可以把私人的资产拿给另外一个私人,只要它给出公正的补偿就可以了。”
大学宿舍里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几个人住一个宿舍,其中有两个同学马上要考试,需要安静复习,而另外几个同学想办一个派对。那么宿舍的使用权是留给复习功课的同学,还是留给办派对的同学?
这样,球场和居民达成了合作解,球场的视觉资源得到了最充分的利用。
但是,另外一位老板开的是一家很有情调的高级西餐厅,在里面用餐的人,不点灯,要点蜡烛。在这种餐厅里面,恐怕是不吸烟更好。
科斯定律中有一个重要的概念——交易费用。我们讲科斯定律,讲的就是交易费用,但前面我们几乎没碰过这个概念。
科斯在他的文章《联邦通信委员会》(The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1959)里,也举过关于无线电频谱争用的例子。
联邦通信委员会
我们在前面讲过,现实生活中,交易费用永远不是零,只要有两个人以上的社会,就存在着大量的交易费用。因为有大量的交易费用,资源的初始界定就变得很重要。
到2002年,球场的管理者开始采取行动,想要加一些挡风的设施,阻挡居民观看比赛。居民也不甘示弱,他们说:“我们可不一定想要看你的比赛,但是你建的这些挡风设施挡住了我们的视线。”后来双方斗到了法院,并在法院外达成了和解。和解方案是居民向球场交纳门票收入的17%作为回报,球场也就同意居民成规模地修建他们的座椅、看台了。
科斯的忠告
如果这时有第三方——例如政府——看到了资源应该分配的方向,它们是否可以运用手中的权力对资源进行重新调配?
餐厅该不该禁烟
有很多人,非常重视土地的私有产权,认为土地产权保护应该做到“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地步。只要土地是私人的,那么私人就拥有绝对的产权,政府和其他人一点儿都不能侵犯。这种保护私有产权的决心,确实令人钦佩。
交易费用的定义
他这句话字里行间的含义是:只要政府说这是公共用途,这是公正的补偿,它就可以随便地把一个私人的资产交给另外一个私人。
而即便在只有一个人的社会里——只存在于想象和小说中,例如《鲁滨逊漂流记》中的鲁滨逊就生活在一个人的社会里——也有成本。比如,他今天要打鱼,就不能打猎;今天要修房子,就不能挖井。成本是放弃了的最大代价,一个人的社会也有成本。
经济学家张五常曾经给九九藏书交易费用下过一个非常广泛的定义:凡是在一个人的社会里不存在,而在多个人的社会里存在的成本,就叫交易费用。例如我们前面讲的,给人记工分、做公证、打官司,在一个人以上的社会都会存在。所有这些活动产生的费用,我们称之为交易费用。
2005年,美国发生过一个著名的案子,叫“基洛诉新伦敦市政府案”(Kelo v. City of New London,2005)。这个案件里,有一家著名的制药公司——辉瑞公司,想要征一块地来修建研发中心。它说建完这个研发中心以后,能雇用很多的人,帮助解决社会就业问题,同时,也会向政府多纳税,多做贡献。
这是我们寻求合作解,“不讲理,只讲数”的一个很好的例子。我们应当充分领会科斯定律的精神,在现实生活的各种冲突中积极地寻找合作解。
而更有意思的是,整个奥黑尔机场的扩建工程总额是150亿美元。你看,直接的赔偿只是130多万美元,但整个张罗墓地拆迁的费用是1700多万,而这也只不过是整个机场扩建工程费用的一个零头。
蜜蜂的寓言
我们可能会说,如果一家私人公司雇几个人、交一点税,就算是公共用途的话,那么哪家私人公司都有权力去随便征用别人的土地了,法官一定会站在基洛这边。但是这个案子,联邦最高法院以5:4的比例确认基洛败诉,而她的房子最后被夷为平地。
但是科斯说,不一定要政府帮忙,只需要把无线电频谱一段一段地切割开来,就好像停车场分成一个一个的车位一样,然后拿去拍卖,就可以解决问题了。这也是达成合作解的经典例子。这个想法,政府官员当年第一次听到时,觉得简直是天方夜谭;而到了今天,我们恐怕已经不觉得有什么新奇之处了。
香港特区的征地制度
这是交易费用为零的情况下科斯定律的含义——不论是工厂还是居民拥有污染的决定权,工厂都会装上过滤器,因为这个解决方案最有效率。
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我们有时要鼓励第三方,在知道资源怎样使用更好、在非常有把握的情况下,使用手中的权力对资源进行重新分配。而这就是所有的制度、风俗、习惯,以至政府、法院存在的根本理由——对资源、责任、权利进行初始的界定。
这时科斯定律就能派上用场了。按照科斯定律,这个问题,实际上不是谁伤害谁的问题,而是资源怎样使用的问题。可以让要复习的同学对使用权出个价,比如说100元。办派对的同学想,如果到外面去办,至少要花300元,因此愿意最多出300元买下使用权。那么他们在100元至300元之间找任何一个数字达成交易,结果都会皆大欢喜。
瑞格利球场的门票
无线电频谱,就是收音机的波段。两个电台之间挨得很近,信号就会相互干扰。当时很多人都认为,像这种无线电频谱互相干扰的情况,一定得由政府来解决。
根据科斯定律,我们可以很好地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各种资源冲突的问题。
香港也是对私有产权保护非常有力的地区,但特区政府同样有征地的权力,并制定了《强制销售条例》。这份条例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开发商解决无法联络所有者以及不合作的所有者的问题。无法联络,就是土地的主人不知道去哪了。比如有人生前有自己的土地,但是由于没有子女,去世后,就没办法联络所有者了。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动用手上的征地权,我认为就是合理的。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詹姆斯·爱德华·米德(James Edward Meade)说这是真正的市场失败。他说,蜜蜂占了果树的便宜,但是养http://www.99lib•net蜂人没有给果农足够的补偿,因此果树的价值没有达到最大化。如果果农能够得到养蜂人的一些补偿,他会种更多果树,这时对蜜蜂采蜜才会有更大的帮助。由于果农和养蜂人之间没有交易,所以这是一种市场失败。因此米德建议说,政府应该补贴果农,让他们多种树。
只要在工厂里安装一个过滤器,居民的健康就有了保障,而这个过滤器的价格只有50元。这时根据科斯定律,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情况下,无论法官是否把污染权判给工厂,过滤器都会被装上,资源会得到最佳的使用:如果法官说工厂不准随便污染,工厂就会自己掏50元把过滤器装上;反过来,如果法官把污染权判给工厂,居民就会凑钱,5户居民每户拿出10元凑成50元,帮工厂装一个过滤器。
说起合作解,经济学家张五常还写过一篇著名的文章,名字叫《蜜蜂的寓言》(The Fable of the Bees, 1973)。
我举这个例子是要说明,在征地问题上,两边倒都不对,需要在中间取一个平衡。但问题是中间的平衡怎么取得,是一个没有确定答案的问题,还有待摸索,包括美国也是如此。
到底是90%合理还是80%更合理呢?我们不可能有一个科学的界定。但这里的要点是,我们必须在私有产权和政府的征地权之间取得一个平衡,这是解决问题的基本方向。
因此,科斯定律一个非常重要、非常现实的应用,就是对征地问题要有一个持平的看法。对土地产权的保护,做到“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地步,不一定是最合理的。
现实中交易费用可能高不可攀
单单是凑足50元,就不是那么容易。比如,这5户居民有些家庭人口多一点,有些少一点;有些家庭离工厂近一点,有些离远一点;有的处在上风口,有的在下风口,他们会不会都同意平均出10元钱?
所有这些都是现实生活中的交易费用,而这些交易费用有可能高到令整个交易没办法完成的地步。
一头是一块160年的墓地,另一头是一个150亿美元的在建工程,哪个重哪个轻?科斯定律起不起作用呢?
比如,有一些老居民楼,当初没有装电梯,现在住在里面的人年纪大了,需要装一个电梯。于是这幢楼里的居民就装不装电梯、怎么装电梯的问题展开了协商。虽然只有几十户人家,但由于互相之间不信任,互相扯皮,互相抬杠,最后协议没有达成。
征地权与法律演变

思考题

你能不能举出一个例子,你认为它是合理的社会习俗,因为它能够把资源界定给合适的人使用,或者把责任界定给比较容易避免意外的人来承担的?

在这个案子里,少数派法官桑德拉·戴·奧康纳(Sandra Day O'Connor)写了一份义正词严的反对意见。奧康纳说,这个案子这么判以后,政府就可以随意地把一个私人的财产交给另外一个私人了。一旦有了这个先例,将来的结果可不是随机的,肯定是那些更有权势的人或机构——例如大公司、大的地产开发商——更有可能抢到别人的土地,而美国最早的立国者,是不希望有这样的结果的。
最后,两位餐厅的老板都为他们的决定付出了代价,也就是说,他们如何决定,能不能确保空气得到最有价值的使用,要看消费者怎么用钞票来投票。
风俗习惯与道德规范为何重要
我们说科斯定律最流行的一个版本是:在交易费用为零或足够低的情况下,不管产权归谁,资源都会落到最有价值的用途上。

思考题

男女结婚成家,他们都是相互需要对方,但是他们对对方的需要程度是不一样的,你能给出证据,说明谁更需要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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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张五常实地考察之后发现,其实果农和养蜂人之间早就形成了互相付费的习惯。在美国华盛顿州,苹果树的花蜜不足,蜜蜂传授花粉的贡献更大,这时当地的果农就向养蜂人交补贴。相反,在佛罗里达州,橘子的花蜜非常充分,而蜜蜂传授花粉的重要性就相对降低,这时情形倒过来了,当地的养蜂人向果农支付补贴。
但现实生活中交易费用很高,很多资源是没有办法落到使用价值更高的人手里的。因此,初始的产权分配、制度法规、风俗习惯,乃至道德规范,就都变得很重要了。我们可以把社会上通行的制度、习俗和道德规范,都看成为了减少重复商议的成本而逐渐固定下来的解决纠纷的办法。
这是科斯给我们的忠告。
吸烟的情况也是如此。公共场合该不该吸烟?这个问题其实是能够交给私人解决的。例如,餐厅老板就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征地权的界限有待摸索
如果资源没在用途更好的人手里,而第三方——例如政府、法院——能够确认这些资源用到哪里价值更高,那么政府、法院动用手中的权力重新分配资源,是否有效呢?例如一个最常见的问题,政府到底有没有权力将私人的土地征作公用?
关于现实生活中哪些是交易费用,我们先举一个例子。有一个工厂喷出黑烟,危害了周围居民的健康。我们先假定周围有5户居民,每户居民遭受的损失是100元,总计500元。
其实在美国,不同的州保护墓地的法律是不一样的。据我所知,得克萨斯州的保护是相当强的,它的法律明文规定政府不能征用墓地。但是随着城市的发展,它最后还是扛不住了,到1993年的时候颁布了新的规定。
但是有一些成本是一个人的社会里不存在的,例如他不需要给自己的财产做公证,不需要跟别人打官司,不需要有人来给他记工分,等等。
原因是:如果交易费用为零,在任何一个社会里,我们的资源、权利、责任怎么分配都无所谓,因为我们可以重新达成协议,资源可以重新调拨,重新落到使用价值更高的人手上。
如果交易费用太高,导致交易没法完成,那我们该怎么办?
球场的主人能同意周围的居民这么卖门票吗?他们当然不愿意让周围的居民占自己的便宜,因为这个球场比赛的门票可是一笔巨大的收入。
周其仁老师喜欢说:很多问题,不要讲理,要讲数。讲理谁都有道理,讲不清楚,要找合作解,就要讲数。找一个平衡点,这是科斯定律给我们的一个重要启发。
大学宿舍该归谁用
这个流行版本,很容易令人产生一个误解,以为科斯说现实生活中交易费用就是零或足够低。其实科斯没这个意思。相反,他恰恰是要提醒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交易费用不仅不为零,而且常常是非常高的,要达到他所推测的那个结果,当中的障碍很多。
但这只是理想的状况。在介绍这些内容时,我们有一个假设,即所有的资源都同属一人。我们假设铁路公司和农地同属一人,游泳池和修副楼的酒店同属一人,麦田和吃小麦的牛同属一人。这些资源同属一人,有一个好处,就是这个人在计算衡量时,几乎不需要成本,只需要自己说服自己就可以。但现实生活中,问题从来都没这么简单。哪怕资源同属一人,这个人晚上想好的事情,睡一觉起来也许就会变卦。
当这些人的嘱托所涉及的所有人,都已经死去21年后,他的嘱托就失效了。例如,有人在遗嘱里说,他的这块地给后代继承有一个条件,就是在上面藏书网不准盖工厂。这样的嘱托就不可能永远地执行下去。到了一定时间,事过境迁,规则就允许发生改变。如果不这样规定,过去的视角迟早会禁锢未来的发展。
这赔偿不多吧?确实不多。但是为了张罗这件事,为了请律师,为了请家谱专家把那些安葬在这个墓地里的死者亲属找出来——有些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亲属是葬在那个墓地的,是人家找到他,他才知道的——所有这些张罗的费用,总共花了1700多万美元。
在这块地上有一户人家,户主叫基洛,她非常喜欢自己的房子,不愿意卖给辉瑞公司,结果她就把帮辉瑞征地的政府告上了法庭。这个案子后来打到了联邦最高法院。

第023讲 有人群就有交易费用

第025讲 寻求合作解

事实上,政府征地在美国由来已久,宪法第五修正案规定:“假如没有公正的补偿,那么私人财产不得被征用于公共用途。”这意味着,美国政府征用私人土地,必须同时符合两个基本条件:一是被征用的土地必须用于公共用途,二是征用时政府必须给予公正的补偿。
这是果农和养蜂人达成合作解的故事。
在前面几讲中,科斯告诉我们,所有的伤害都是相互的,都是对资源的争夺。谁能够把资源用好,资源最后很可能就会落到谁的手上。
所谓公正的补偿,比较容易确定。有些州就规定,政府征地时,周边地产的收购价格需要向被征地者公开,供其参考。
误解科斯的人太多了,以至在那篇为他赢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论文《社会成本问题》发表30年后,科斯特意写了一篇文章——《社会成本问题的笔记》(Notes on 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 1990)。在这篇文章里他斩钉截铁地指出: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办事,哪有这么轻而易举的?我们要看到,居民一起凑够50元钱,再跑到工厂里说服工厂老板,把过滤器装上,其中就有一系列的麻烦。
我们设想一下,一个餐厅老板开了一家重金属音乐餐厅,顾客可以唱歌、跳舞、大声喧哗。这时候如果配上吸烟的权利,再加上酒和重金属音乐,就是一种独特的享受。

第024讲 征地的权衡

最后,到2010年,法庭判决政府有权征用这块土地,安葬在墓地的死者的家属,总共获得了130多万美元的赔偿。

图2–1
而我们的社会是由无数人组成的,更多的时候是要在两个人甚至更多的人之间达成资源争用的协议,这样麻烦就多得多。例如,人们之间会互相隐瞒自己的真实想法,在讨价还价时虚张声势,互不信任;有时根本不知道对方的存在,而即便知道对方的存在,由于语言不通,距离很远,要见个面也很困难;还有互相敲竹杠的行为,等等。所有这些成本,我们称之为交易费用。

思考题

我们有时候在国外旅游,看到有些城市非常好的地段里还保留着一些私人的墓地。你认为是应该尊重墓地的私人产权,保持原貌,还是让政府行使征地权,把地价这么高的土地征过来使用,推动商业发展?哪一种做法更合理呢?

可见法律不是死的,保护私有产权、保护私人的意愿,也不是完全绝对的。在英美的习惯法里,有一条原则叫“反对永久原则”——The rule against dead hand或者The rule against perpetuities。它的意思是说,有些人在九*九*藏*书*网遗嘱里有一些嘱托,这些嘱托在他们死去以后当然是有效的,但是不可能永久有效。
新的规定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老的墓地,哪怕是在城市中间,政府也不能动;但是1993年以后,墓地本身就不能修在城市当中,必须修在城市以外。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不合作的所有者,也就是所谓的“钉子户”。根据《强制销售条例》,只要不可分割的物业的90%以上的所有者同意出售,那么剩下的10%的业主,就必须出售他的土地和相应的物业。2010年,这个条例又做了修改,比例从90%下降到80%。当然,里面还加了一条,要进行这种征地,必须经过特区行政长官的批准。
更大的问题是,怎样才算是公共用途?如果说用这块地来建一个警察局是公共用途,那么用它来盖一个私人保安公司,算不算公共用途?如果用这块地来建一所学校是公共用途,那么用它来办一所MBA商学院算不算公共用途?如果拿这块地来修座医院算是公共用途,那么一家私人制药公司用这块地来盖研发中心,算不算是公共用途?
假设办派对的同学最后给了260元,不仅自己省了40元,还超出了要复习功课的同学的预期。复习功课的同学拿着这260元钱,在外面可以找一个安静的咖啡厅,有吃有喝,好好备考。这就是很好的一个寻找合作解的例子。
他们说什么也不妥协,说什么也不让政府拆迁这块墓地。但是市长有市长的办法,芝加哥原来有很多法律是保证墓地不被政府征用的,但是到了2003年,芝加哥通过了一项新的法律,规定政府有权征用任何土地,包括私人的墓地。有了这项法律以后,教会要保住他们的墓地就难了。
在征地问题上,美国近年还有过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2010年关于芝加哥机场扩建征地的案例。当时我刚好住在芝加哥,芝加哥的奥黑尔机场要扩建跑道,必须拆迁机场旁边一个古老的墓地。这个墓地是1849年建的,而奥黑尔机场是1942年才开始建的。也就是说,在机场开始建的很多年前,人家的墓地就已经在那儿了。
所谓的公共用途,其实没有一个明确界定。
美国实施的是判例法,判例法有一个好处,就是那些不同意多数派法官判决的少数派法官,也可以把自己的想法写出来,供后人参考。当然,这样的少数派的意见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政府有没有征地权
蜜蜂和果树互相利用,蜜蜂利用了果树的花蜜,而果树则利用蜜蜂来传授花粉。但是它们之间的互相利用并不完全对等,其中一方会占另外一方的便宜。
说起合作解,还有一个有趣的例子,那就是芝加哥市中心非常著名的瑞格利球场(Wrigley Field)。这座球场周边的房子顶上全是座位,每当瑞格利球场举办比赛,周围的居民也向别人卖门票,观众不仅可以进入瑞格利球场看球赛,还可以到周围居民区的房顶上去观看比赛(见图2–1)。
但是我们还需要考虑问题的另一面。例如,有人到美国去买土地,买下宽度一寸的贯穿美国最北到最南的土地,这样他就能把美国一分为二了。如果我们奉行刚才说的“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原则,他就能把美国东西两侧所有的交通给阻断。那是非常可怕也是非常不合理的事情。
在这个案子里,联邦最高法院代表大多数法官的约翰·保罗·史蒂文斯(John Paul Stevens)法官判决说:“基洛想要法院提供一个明确的边界,清楚地解释什么叫作公共用途。但是我们都知道,政府一直在致力于推动经济的发展,而有时征用私人土地能够很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所以我们决定,故意不给出公共用途的明确定义,让这个界限变得模糊,以便政府有足够的灵活度,来决定哪些做法对经济和城市的发展更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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