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编 隋唐五代部
第二十三章 新的统一盛运之下之政治机构 盛唐之政府组织
目录
第一编 上古文化三代之部
第二编 春秋战国之部
第二编 春秋战国之部
第三编 秦汉之部
第三编 秦汉之部
第四编 魏晋南北朝之部
第四编 魏晋南北朝之部
第五编 隋唐五代部
第五编 隋唐五代部
第二十三章 新的统一盛运之下之政治机构 盛唐之政府组织
第五编 隋唐五代部
第六编 两宋之部
第七编 元明之部
第七编 元明之部
第八编 清代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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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及三国,多以诸部都尉为郡。晋郡守皆加将军、无者为耻。梁、陈太守加督,加都督。魏书甄琛传,琛表:按:在迁洛后。“边外小县,所领不过百户,而令、长皆以将军居之。”
肃宗时,每一人主十日;德宗时,改每日一人执笔。
至于政府无立法机关,则因中国政治,自秦、汉以下,本有一种理性之指导,法度纪纲粗建,无豪强之兼并,无世胄、僧侣之专政;教育、选举、考试与统治权常有密切之联系,不断吸收社会俊秀分子,公开参政,使其新陈代谢,政府与民众,即以此为连锁。旧朝以积久腐败而倾覆,则新朝鼎新,去其泰甚,与民更始。历史常在和平中进展;而民间大动乱则往往只有倒退,别无长成。
隋文开皇中,明令国子寺不隶太常。此等改变,正可反映时代之进展,以及当时人对政治意识之转变。至于六部之外仍存九寺,(即九卿遗蜕。)旧名不废,新资日加,职权重叠,自为一弊。
较西汉略多二百余县,所增不到六分之一。武德初,上县六千户以上,中县二千户以上,下县一千户以上。开元中,改上县六千户以上,中县三千户以上,未满三千户为下县。汉制则以万户以上县为“县令”,万户以下县曰“县长”。
刺史的地位权任,既远非汉比,又掾(yuàn)吏辟署之权亦削,大部均归中央。
唐代中央最高机关,依然是魏、晋以来的尚书、中书、门下三省。但他们现在已是正式的宰相,而非帝王之私属。其职权分配,则中书掌定旨出命,命令权。门下给事中掌封驳,审驳权。尚书受而行之;施行权。古代的宰相权,现在是析而为三。
唐代地方行政最低级为县,全国凡一千五百七十三县。此据玄宗天宝初年。
要之魏晋南北朝一时期的地方政治,只在离心势力下演进,逐步变成封建性之分割,而结果则地方政权转而日趋削弱。一到隋唐,转回头来,地方政权正式再统辖于中央,而那时的地方政权,却再不能像两汉般的比较有其独立性。以隋唐与两汉相较,中央统治地方之权,更密更大,实为中央集权更进一步之完成。在此方面,隋唐的统一政府,其实际内容,与秦汉又远异。
二则汉初封建、郡县杂行,中央直辖部分有限,后虽逐步统一,而郡国守相之权尚大,千里王畿,仅如一省。隋、唐则九州揽于一握,考课、狱讼、兵财诸端,繁不胜记。总以六卿,分以郎署,中央政府之扩http://www.99lib.net大,为事势演进所逼出。于是六卿之上,必有佐天子以总理之者。
尚书六官,各有所职,倘无折中,则恐互相推避,互相炫匿,故总摄以宰相。宰相亦虑有未周,见有所偏,或则专且私。乃先之以中舍之杂判,庶得尽群谋而伸公论。又继之以给事之驳正,复得塞违而绳愆(qiān)。此等制度,可谓宏大又兼精密。
较西汉增至两倍外,此又唐代减削地方政权之一例。隋郡一百九十,虽视两汉为多,然较南北朝已大减矣。唐则视隋又增。
以中书、门下较汉代之宰相,以尚书六部较汉代之九卿,在政制上,不可谓非一种绝大之进步。
无审驳、监察、弹劾之官,则庶政违失而莫纠。此其六。中国历汉、唐而诸职尽立。
宰相分直主政事堂笔。
机要在中书、侍中,尚书执行政务。于是尚书转为外朝,而中书、门下独为天子所私近人。
凡军国大事,中书舍人得先各陈所见,谓之“五花判事”,而中书侍郎、中书令审定之。此开明代九卿会议之始。惟九卿各有典司,即各有一成之见。如大兵大役,兵部、工部惟求其成,户部则务求其省。中书舍人得其选,则历中外,通众理,彼此不致相妨。
(三)州、县无限划分,乃至领户日削,名无实。
贞观三年,“太宗谓群臣曰:‘中书、门下,机要之司,诏敕有不便者,皆得论议。比来但睹顺从,不闻违异。但行文书,谁不可为!’房玄龄等皆顿首谢。故事:凡军国大事,中书舍人各书所见,中书侍郎、中书令省审之,给事中、黄门侍郎驳正之,上始申明旧事。”盖此制亦始周、隋,非唐代新创也。

一、宰相职权之再建

文化之传衍浅,则无良法美意足资循式,无嘉言懿行以供考镜。此其八。中国历史传衍之久,美政善俗、至德要道之阐述,自先秦以来,已具规模。
(二)州、县为豪强私利而分割。
汉代尚书乃士人,而中书以宦者为之。魏佐汉,初建魏国,置秘书令,仍典尚书所奏。寻改为中书,文帝受禅后。有令、有监,而亦不废尚书。然中书亲近,尚书疏远。曹操自以汉相擅政,则魏之祕(mì)书,乃汉廷之陪臣。后遂以中书替尚书,此亦化家为国之一例。藏书网
牛弘问刘炫:“魏、齐之时,令史从容而已,今则不遑宁处,其事何由?”炫曰:“往者州惟置纪纲,郡置守、丞,且惟令而已。其具僚则长官自辟。受诏赴任,每州不过数十。今则不然,大小之官悉由吏部,纤介之迹皆属考功,所以繁也。”
西汉初年的丞相、御史大夫,渐渐转移而为后汉以降之尚书,事已详前。
两汉地方政权,无异于古诸侯,并不一一辖于中央,因此演成汉末分崩的局面,经历魏晋南北朝,中央政府既不像样,而地方政治则更糟。
尚书仆射尚书省长官。加“同中书门下三品”,后称“同平章事”及“参知机务”等名,始得出席政事堂,方为真宰相。
如此宏大而精密的政治机构,正好象征当时大一统政府之盛况。
代议制之所起,由于宰辅之权不重,无参署之制,政府负责无人,君主易于为恶。此其一。中国自明代始无参署。
自高宗晚节以来,天下文章道盛,中书舍人为文士之极任,朝廷盛选,诸官莫比。政事堂有后门通中书舍人院,宰相时得咨访政事自广。代宗时常衮为相,始塞绝之。
侍中本与中常侍齐体,亦内朝卑职。魏、晋侍中四人,君出则护驾负玺或骑从,登殿则与散骑常侍对扶。备具顾问,且管门下众事。东晋以后。皇帝以侍中常在左右,多与之议政事,不专任中书。于是又有门下,而中书权始分。
上州刺史只从三品,即第六级官。中、下州刺史正四品。即第七级官。
考试权不独立,阘(tà)冗在位,贤俊老死。此其五。中国自汉以来即力矫其弊。
全国州府凡三百五十八。
北齐武平中,后主失政,多有佞幸,乃赐其卖官,分占州、郡,下及乡官,多降中旨,故有敕用州主簿、郡功曹者。自后州、郡辟士之权浸移于朝廷。后周苏绰传:“令刺史府官则命于天朝,其州吏以下,并牧守自置”,则犹存古意。隋开皇二年,明令罢辟署,令吏部除授品官,为州、郡佐官。唐虽间有辟署,然仕进之途大抵由科目矣。沈既济疏:“今诸道节度、都团练、观察、租庸等使,自判官、副将以下皆使自择,则辟吏之法已试于今,但未及州、县耳。”韩佽(cì)传云:“佽为桂管观察使,部二十余州,自参军至县令三百余员,吏部所补才十一,余皆观察使量才补职”,则并州、县亦有为观察所置者。然桂管偏区,自与腹地不同也。九九藏书网
开元以来,宰相员少,资地崇高,又以兵、吏尚书,权位尤美,宰相多兼领之。但从容衡轴,不自铨综。其选试之任,皆侍郎专之,尚书通署而已。
北齐天保七年诏:“魏自孝昌之季,禄去公室,政出多门。豪家大族,鸠率乡部,讬迹勤王,规自署置。或外家公主,女谒内成,昧利纳财,启立州、郡。”又北史张彝传:“彝曾祖幸所招引河东人为州,裁千余家。旋罢入冀州,积三十年,析别有数万户。孝文谓彝曰:‘终当以卿为剌史,酬先世诚效。’”可见当时州、县,俨如古代封建。
诸司官兼知政事者,午前议政于朝堂,午后理务于本司。
玄宗先天以前员颇多,开元以来常以二人为限,多则三人。加“同中书门下三品”、“平章事”、“知政事”、“参知机务”、“参与政事”、“平章军国重事”等。以官未及而人可用者参预朝政,略如近代之不管部大臣也。
天保七年诏:“百室之邑,便立州名;三户之名,空张郡目。”周书卢辩传,县令分户七千以上、四千以上、二千以上、五百以上、不满五百五等。因此南北朝设县,皆在千数百以上,较东汉尚过之。
无拾遗、补阙、记注、经筵之官,则君主失德而莫正。此其七。中国自唐以下诸职亦渐备。
尚书省有都堂,大厅。以左、右仆射为领袖。下分六部:东为吏、户、礼三部,左丞主之。西为兵、刑、工三部,右丞主之。其二十四司,分曹共理,全国政务毕萃。
其余他官参掌者无定员。
其后政事堂迁至中书省。
三者之中,又以侍中、门下省长官。中书令中书省长官。为真宰相。
下逮宋、齐,尚书、中书、侍中三者皆为辅臣。
一相嫌于专擅,且亦事冗不给;多相则互委,不专责,易生同异,以致挠败。尚书置左、右仆射,分判六部,各治三官,可免上述之弊。而尚书惟在政务之推行,至于出命覆夺,尚有中书、门下。故曰三省之于宰相,六部之于九卿,不得不说是政制上之一进步。
税法不夙定,轻徭薄赋不垂为典则,掊克之术易施。此其二。中国汉、唐税制皆明定颁布,且极轻。
敕旨既下给事中,黄门侍郎复得有所驳正。此开明代抄参封驳之始。
此种转变,无异乎告诉我们,中国史虽则经历了四百年的长期纷乱,其背后尚有活力,还是有一个精神的力量,即是一种意识,或说是一个理性的指导。依然使中国史再走上光明的路。99lib•net

二、地方政治之整顿

贵族擅权,下情壅隔。此其四。中国自秦以下即无贵族。
通典:“百司奏抄,侍中既审,则驳正违失。诏敕不便,则涂窜奏还。此所谓‘涂归’也。”实际给事中即可行使“涂归”之权。如德宗贞元中,给事中袁高不肯草制复召卢杞,封还词头,揭杞罪状。文宗开成初,给事中卢载封还以郭任嘏(gǔ)出任剌史诏书,称为“封驳称职”是也。其他例不胜举。又按:汉哀帝封董贤,丞相王嘉封还诏书。后汉钟离意为尚书仆射,数封还诏书。此唐之门下封驳,即汉相权之证。又按:则天垂拱三年,凤阁侍郎即中书侍郎改名。刘袆(huī)之尝谓:“不经凤阁鸾台宣过,何名为敕!”刘竟以此赐死。然可见天子诏敕,必经中书宣出,又必经门下副署。以相权节制君权,即以政府节制王室。唐制实渊源于汉代文治政府之意义而演出也。然中宗仍可以有“斜封墨敕”,可见无“徒法自行”之法。
魏世,中书监始参大政。
从北朝儒学逐步转变,而有唐代政府之规模,此便是中国史在和平中进展一显例。至于隋末群雄扰乱,只加时代以一种不可磨灭之伤痕。
州长官为刺史,郡长官为太守。自汉季以来,刺史总统诸郡赋政于外,犹如后代之巡抚、总督,较之汉代仅属司察之任者权位大异。而隋唐刺史,则犹后代之知府及直隶知州,与太守仅为互名,已无分别。此为隋唐减削地方政权之一例。又唐制四万户以上为上州,二万户以上为中州,二万户以下为下州。西汉太守一郡户口有多至二百万以上者。西汉一县户口,亦有四、五万以上者。可见汉、唐太守权位之迥乎不侔。
然君臣猜忌无已,私属所居,驯为要位,朝臣进一步,则王室退一步。又不得别用私属以为防。如东晋之转任侍中。就其时之王室言,则削去相位,似乎便于专制;就其时之士族言,则各成门第,亦复迹近封建。结果则王室亦仅等一私家,如是则王室私人,亦只与封建时代家宰、家相一般。政府解体,君权、相权均不存在。
因此宰相常于门下省议事,谓之“政事堂”。两省先议定后奏闻,以免纷争。
中国经历四百年的长期分裂,而重新有统一政府出99lib•net现,是为隋、唐。但那时的统一政府,其内容机构又与四百年前不同。
东晋则侍中始优。
僧侣不务静修而干政。此其三。中国惟元代有其病。
(一)军政、民政不分,州、县官皆以武吏军人为之。
隋唐政府与秦汉之不同,其次则在地方政权方面。
县以上为州或郡。
中国能造成一广土众民之大国家,历久而转盛者在此。其遇朝政阙失,在下者以为乃人弊非法弊,故上下之情常通,不致于成敌抗之形。故中国政制无民选代议,不足即据此为中国政制病也。
直要到政治意识再转清明,政府渐上轨道,则君臣相与之意态亦变。其君不敢以私属待其臣,其臣亦不复以私属自居。君不以防制为事,臣不以篡夺为能。君、相仍为相辅成治,而非相剋成敌。其时则魏、晋以来的私机关,又一变而成政府正式的首领官,完全实替了秦、汉时代的相权,而即以扶翼君权,共同组成一个像样的政府。其内包有王室。这便是隋、唐统一之复现。
这是秦、汉以来中央政府机构上一个极有重要意义的转换。君权、相权即王室与政府。本为两汉文治政体相辅为治之两面。其间虽有畸轻畸重,如东汉之事归台阁,而公卿位望,依然为外朝冠冕。君、相对立,大体无变。魏、晋以来,政治意识堕落,政府变成私家权势之争夺场,于是君、相不相辅而相制。权臣篡窃,即剥夺相权,归之私属。如魏之用中书。
这又是隋唐大一统政府与秦汉不同一要点。
高宗时,裴炎以中书令执政事堂笔,“执笔”犹今之主席。遂有此举。门下给事中所居,不于门下议事而于中书,乃相臣志在自专,先不使给事知之,待取中旨然后封还,其势较难,则塞默者多矣。然此下给事中封驳诏书仍时有其事。玄宗时,政事堂改称“中书门下”,其政事印亦改“中书门下”之印。直到宋代,以为故事。
举其要者言之,第一是中央宰相职权之再建,第二是地方政治之整顿。
一则尚书六部,乃政府公职,吏、户、礼、兵、刑、工,莫非国家政务要项。而九卿则是王室私属。九卿性质已述说于前。从九卿转变到六部,正是政府逐步脱离王室独立之明证。
于是中央政务日繁,地方事权日轻。
自贞观末无不加者,开元以来则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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