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编 两宋之部
第三十二章 士大夫的自觉与政治革新运动 庆历熙宁之变法
目录
第一编 上古文化三代之部
第二编 春秋战国之部
第二编 春秋战国之部
第三编 秦汉之部
第三编 秦汉之部
第四编 魏晋南北朝之部
第四编 魏晋南北朝之部
第五编 隋唐五代部
第五编 隋唐五代部
第五编 隋唐五代部
第六编 两宋之部
第三十二章 士大夫的自觉与政治革新运动 庆历熙宁之变法
第七编 元明之部
第七编 元明之部
第八编 清代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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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石的新政虽失败,而新学则不断的有继起者。
范纯仁告神宗:“道远者理当驯致,事大不可速成,人才不可急求,积弊不可顿革。傥欲事功急就,必为憸(xiān)佞所乘。”程、范所言,实中安石新政之膏肓要病。曾巩亦曾致书安石细论之,惜乎安石不之悟也。
然而王安石的遭遇,与范仲淹不同。反对范仲淹的,全是当时所谓小人;而反对王安石的,则大多是当时的所谓君子。
所谓“自觉精神”者,正是那辈读书人渐渐自己从内心深处涌现出一种感觉,觉到他们应该起来担负着天下的重任。并不是望进士及第和做官。范仲淹为秀才时,便以天下为己任。他提出两句最有名的口号来,说:“士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是那时士大夫社会中一种自觉精神之最好的榜样。
范仲淹的十事,大致可分三项。前五事属于澄清吏治。前一、二项从消极方面说,三、四、五三项就积极方面说。后三事属于富强的问题。第六项主求富,第七项主求强,第八项则为消极的减政主义。最后两项,系属前八项之运用。信赏必罚,为使法必行之法。韩琦陈八事在前。一、选将帅,二、明按察,三、丰财利,四、抑侥幸,五、进有能,六、退不才,七、去冗食之人,八、谨入官之路。大体主张与范相似。仲淹的意见,大致是欲求对外,先整理内部。欲求强兵,先务富民。而欲行富民之政,则先从澄清吏治下手。
范仲淹并不是一个贵族,仲淹乃唐宰相范履冰之后,然至仲淹时已微。其父早死,母改嫁。仲淹随母易姓朱,后复宗姓范。亦未经国家有意识的教养,他只在和尚寺里自己读书。当时读书人大半到佛寺、道院中去,因国家并无正式教育机关,私人亦极少从事讲学,无师弟子之传授。
那时的官僚们,情形还是和范仲淹时代差不多。他们既不免为做官的立场来反对范仲淹,自亦不免要为做官的立场来奉迎王安石。范主先清吏治,只可反对。王主推行新法,便可奉迎。而王则谓范仲淹“结游士,坏风俗”。
故陈傅良谓:“太祖皇帝垂裕后人,以爱惜民力为本。熙宁以来,用事者始取太祖约束一切纷更。诸路上供岁额,增于祥符一倍。崇宁重修上供格,颁之天下,率增之十数倍。以理财之名而务聚敛之实,其端实自荆公启之也。”
魏 晋 南北朝下迄隋 唐,八百年间,士族门第禅续不辍,而成为士的新贵族,是为士阶层活动之第三期。
刘挚上疏,谓:“陛下有劝农之意,今变而为烦扰。陛下有均役之意,今倚以为聚敛。”又陈次升谠论集谓:“免役法乃便民之最大者,有司不能上体德意,务求役钱增羡,元祐大臣,得以为辞。”
而安石之开源政策,有些处又迹近为政府敛财。
举要言之,约有三项。如保甲制度等,则欲造成一个兵农合一,武装自卫的社会。方田、青苗、均输、市易制度等,则欲造成一个裁抑兼并,上下俱足的社会。兴学校、改科举制度等,别欲造成一个开明合理,教育普及的社会。安石自谓“经术所以经世务”,又劝神宗“为治首择术,当法尧舜,何必唐太宗”,正在此等处也。
安石推行新政的又一缺点,在于只知认定一个目标,而没有注意到实际政治上连带的几许重要事件。
保马,凡五路义保,愿养马者,户一匹,以监牧见马给之,或官与直使自市,岁阅肥瘠,死病补偿。
仲淹云:“真宗皇帝恩意渐广,大两省至知杂、御史以上,每遇南郊并圣节,各奏子充京官。假有任学士以上官经二十年者,则一家兄弟子孙出京官二十人,仍接次升朝,此滥进之极也。”
胡瑗投书涧畔的十年,和范仲淹僧寺里“断虀画粥”的日常生活,日作粥一器,分四块,早暮取二块,断虀数茎,入少盐以啖之。如是者三年。无疑的在他们内心深处,同样存着一种深厚伟大的活动与变化。他们一个是北宋政治上的模范宰相,范。一个是北宋公私学校里的模范教师。胡。北宋的学术和政治,终于在此后起了绝大的波澜。
甚至连当时赞同范仲淹变法的诸君子,如韩琦、富弼、欧阳修等,亦反对王安石。
又荊公废弓箭社行保甲,正犹废常平行青苗,仲淹十事之七已不能行,则安石保甲法自不能得时人之同意。韩琦主乡兵,司马光亦反对之。至如市易法等,更不易得人同情。当时曾布即不谓然。荊公则谓:“行市易劳费精神,正以不负所学为天下立法故。”
因此后人说范仲淹是儒家,而王安石为申韩。至王之自负,则为盂子。因范之政见,先重治人而后及于治法;王则似乎单重法不问人。只求法的推行,不论推行法的是何等样的人品。神宗亦谓:“终不以吏或违法之故而为之废法。”
又按:春秋末,孔子自由讲学,儒家兴起。下逮战国,百家竞兴,游士声势,递增递盛。一面加速了古代封建统治阶层之崩溃,一面促成了秦、汉以下统一大运之开始。
四月 遣刘彝、谢卿材、侯叔献,程颢、庐秉、王汝翼、鲁伉、王广廉八人行诸路,察农田、水利、赋役。五月,翰林学士郑獬、知制诰钱公辅罢。六月,御史中丞吕诲罢。
在仲淹同时,尚有有名的学者胡瑗,偕孙复两人,在泰山一个道院中读书。唐为栖真观,周朴居之,后为普照寺。
五年三月 行市易法。
惟仲淹之在睢阳,其精神上当有得于同文之感发者甚多。史称同文纯质尚信义,人有丧,力拯济之,宗族同里贫乏者,周给之九九藏书网,冬月解衣裘与寒者。不积财,不营居室,终身不仕,以教育后进为务,而有志于天下之混一。其为人意趣志行如此。仲淹亦幼孤力学,而以天下为己任。其后贵显,为宗族建义庄,恤贫乐施,盖亦近同文之遗风,而规模益恢宏耳。

一、学术思想之新曙光

二年二月 王安石参知政事,立制置三司条例司。
七月 立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八月,侍御史刘琦、御史里行钱觊贬。知谏院范纯仁罢。条例司检详文字苏辙罢。
今按:宋代租额,已七倍于唐。见林动政本书。又谓:“加夏税钱通计无虑十倍。”今复于两税外增免役、助役钱,役即庸也,两税中已兼租庸调。反对者谓“上户则便,下户实难”,语非无理。又于额用已足外,复增取二分谓之“宽剩”,则下户、单丁、女户更困。又青苗免役赋敛多责见钱,农民何以堪?
苏辙元祐会计录序谓:“以宗室言,皇祐节度使三,今则九。三倍。皇祐两使留后一,今则八。八倍。观察使一,今十五。十五倍。防御使四,今四十二。十倍。以百官言,景德大夫时为诸曹郎中。三十九,今二百三十。七陪。景德朝奉郎以上时为员外郎。一百六十五,今六百九十五。五倍。承议郎时为博士。一百二十七,今三百六十九。三倍。奉议郎时为三丞。一百四十八,今四百三十一。三倍。官冗之势,有增无已。”
宋朝王室久已渴望着一个文治势力来助成他的统治,终于有一辈以天下为己任的秀才们出来,带着宗教性的热忱,要求对此现实世界,大展抱负。于是上下呼应,宋朝的变法运动,遂如风起浪涌般不可遏抑。
仲淹在敷陈十事前有一冒头,说:“我国家革五代之乱,富有四海,垂八十年。纲纪制度,日削月侵。官壅于下,民困于外。夷狄骄盛,盗贼横炽。不可不更张以救之。然欲清其流,必澄其源。”将此与下陈十事,先后次序比观,其意显然。
仲淹说:“文资三年一迁,武职五年一迁,谓之‘磨勘’。不限内外,不问劳逸,贤不肖并进。假如庶僚中有一贤于众者,理一郡县,领一务局,思兴利去害,众皆指为生事,必嫉沮非笑之。稍有差失,随而挤陷。故不肖者素餐尸禄,安然而莫有为。虽愚暗鄙猥,人莫齿之,而三年一迁,坐至卿监、丞郎者,历历皆是。谁肯为陛下兴公家之利,救生民之病,去政事之弊,葺纪纲之坏哉!”按:磨勘始祥符后。
安石的最大弊病,还在仅看重死的法制,而忽视了活的人事。
“明黜陟”是针对当时“磨勘”的制度而发。
他们开始高唱华夷之防。这是五胡北朝以来,直到唐人,不很看重的一件事。又盛唱拥戴中央。这是唐代安史乱后两百年来急需提出矫正时弊的一个态度。宋朝王室,只能在政制上稍稍集权中央,至于理论思想上正式的提倡,使人从内心感到中央统一之必需与其尊严,则有待于他们。他们重新抬出孔子儒学来矫正现实。他们极崇春秋,为“尊王攘夷论”之拥护与发挥。最著如孙复。他们用明白朴质的古文,即唐韩愈所倡“文以载道”,即文道一贯之理论,来推翻当时的文体。最著如柳开、石介,乃至欧阳修。他们因此辟佛老,如石介、欧阳修。尊儒学,尊六经。他们多推崇易经,来演绎他们的哲理思想。
安石以神宗 熙宁二年为相,至熙宁六年,先后共五年,新法次第成立。
八月 颁方田均税法。
直到朱熹出来,他的四书集注,成为元、明、清三代七百年的取士标准。其实还是沿着王安石新经义的路子。
熙宁新政之荦荦大者,如青苗,以常平籴(dí)本散与人户,出息二分,春散秋敛。
若依范仲淹所谕,岂得至是。南宋宝祐四年朱熠言:“境土蹙而赋税日繁,官吏增而调度日广。景德、庆历时以三百二十余郡之财赋,供一万余员之俸禄;今以一百余郡之事力,而赡二万四千余员之冗官。”盖宋之不振,始终病于官冗也。
仁宗正值辽 夏交侵,而国内财政到达将次崩溃的时候,为西夏用兵特起范仲淹,任以方面。由韩琦所荐,在陕与韩共事。迨(dài)夏事稍缓,范仲淹、韩琦、富弼同时为相。仁宗屡次催他们条陈改革政治的意见。仲淹语人曰:“上用我至矣,然事有后先。且革弊于久安,非朝夕可能。”是韩、范等虽有改革政治之大志,而审慎回翔,末敢轻举。一日特开天章阁,召对赐坐。此于宋为殊礼矣。给笔札,使当面疏奏。仲淹等不得已,始请退而列奏。可见宋朝变法,亦由王室主动,不仅神宗于王安石如此,即仁宗于范仲淹亦然。(时韩琦不在朝。)
十一月 颁农田水利约束。
亦有明明可省的费,而安石不主节省。
与唐代的士大夫恰恰走上相反的路径,而互相映照。他们对于唐人,只看得起韩愈,而终于连韩愈也觉得不够,因此想到隋末唐初的文中子王通。因此他们虽则终于要发挥到政治社会的实现问题上来,而他们的精神,要不失为含有一种哲理的或纯学术的意味。范仲淹至陕,张载年十八,慨然有志功名,上书谒,言军事。范知其远器,责之曰:“儒者自有名教可乐,何事于兵?”手授以中庸一编。又按:太宗淳化三年,诏刻礼记儒行篇赐近臣,及京朝官受任于外者,并以赐进士孙何等。真宗天圣五年,赐进士王尧臣以下中庸,八年赐进士王拱辰以下大学,后登第者必赐二书及儒行篇。是此诸篇本为当时所重,故仲淹亦以赐张。下至程、张辈,此诸篇乃发挥益臻精妙。http://www.99lib.net
朝野杂记甲集卷十七谓:“祖宗时中都吏禄兵廪之费,全岁不过百五十万缗。元丰间,月支三十六万。宣和崇侈无度,月支百二十万。渡江之初,月支亦不过八十万。淳熙末,朝廷无事,乃月支百二十万,拟于宣和。非泛所支,及金银绵绢不与焉。”官冗则费不节,此又自然必至之势也。
宋聚兵京师,外州无留财,天下支用悉出盐铁、度支、户部三司。王安石用事,先立制置三司条例司,为修订财政法令之新机关。
南宋时,陈亮评安石新政,从宋代建国的本原立论,可谓中其症结。
闰月 置诸路提举官。
范仲淹曾至睢阳书院,书院源于戚同文。同文幼孤,邑人杨悫(què)教授生徒,同文日过其学舍,得受学。时当五代晋末丧乱,绝意禄仕,且思见混一,因名同文。悫依将军赵直。悫卒,直为同文筑室聚徒,请益者千里而至,登第者五十六人,皆践台阁。惟仲淹已不及见。仲淹生太宗端拱二年。
大抵崇范者并不在其事业,而为其推奖人才。诋王者亦非在其人品,而在其为小人所利用。对仁宗、神宗两人评论亦异,因仁宗能从众,而神宗主独断。
冗官不革,政治绝无可以推行之理。
一、明黜陟。二、抑侥幸。三、精贡举。兴学校,黜词赋,已先王安石言之。四、择官长。五、均公田。此条注重州县职田之均配,使地方官皆得以厚俸尽其职责。六、厚农桑。七、修戎备。此条主于近畿召募壮丁,仿唐府兵制行之。八、减徭役。此条侧重在并省县邑,则公人可归农,徭役可省。特举京西言之,次及大名,与王安石免役用意稍不同。九、覃(tán)恩信。十、重命令。
宋朝变法,前后共有两次。一在仁宗庆历时,范仲淹为相。一在神宗熙宁时,王安石为相。
由于当时士阶层之觉醒,而促起了在朝的变法运动。
因此在王安石新政的后面,别有所谓“新学”。
苏辙谓:“善为国者藏之民,其次藏之州郡。熙宁以来,言利之臣,不知本末,欲求富国,而先困转运司。转运司既困,则上供不继。上供不继,而户部亦惫。内帑别藏,虽积如丘山,而委为朽壤,无益于算。”毕仲游与司马光书谓:“以诸路所积钱粟,一扫地官,经费可支二十年之用。”安焘亦谓:“熙宁、元丰间,中外府库,无不充衍,小邑所积钱米,亦不减二十万。”据此不仅中央多积,虽州县亦有盈,惟民力为难继耳。陈次仲谠论集上徽宗论中都费用状亦谓:“臣闻元丰库昔年所积财帛甚多,近岁开边,支遣殆尽。”
九月 行青苗法。十月,宰臣富弼罢。
如青苗、市易等,无论立法用意如何,并不是必须激急推行,不可复缓。安石为力持此等新法之推进,至不惜牺牲许多不应放过的人事上之助力,实在是他的失策。如欧阳修为竭力奖进王安石之前辈,司马光为安石同时好友,程颢为很有意襄助安石的人,均不能与安石始终共事,实为安石失败之最大原因。苏轼奏论新法,谓:“臣非敢历诋新政,苟为异论。如近日裁减皇族恩例,刊定任子条式,修营器械,阅习鼓旗,物议既允,臣安敢有辞?”时反对新法者大体皆君子,安石宽以图之,未必无和衷共济之路。所以当时人说他性情执拗,不晓事。唐介言安石“好学泥古”,孙固言安石“狷狭少容”,皆中其病。又说他只能做翰林学士,不该做宰相。此韩琦语。
安石新法,虽为同时反对,其新经义,则虽同时政敌,亦推尊之。司马光只谓其“不合以一家之学,盖掩先儒”而已。刘挚亦谓:“王安石经训,视诸儒义说,得圣贤之意为多。”吕陶亦谓:“先儒传注未必尽是,王氏之解未必尽非。”时国子司业黄隐觊时迎合,欲废王氏经义,竟大为诸儒所非。事在元祐年十月。盖就大体言,则当时反对新政诸人,固自与安石仍在同一立场也。
在“断虀画粥”的苦况下,而感到一种应以天下为己任的意识,这显然是一种精神上的自觉。然而这并不是范仲淹个人的精神无端感觉到此,这已是一种时代的精神,早已隐藏在同时人的心中,而为范仲淹正式呼唤出来。此即是范仲淹之伟大处。
而且还带有急刻的心理。
若说再在百姓身上设法括取,则那时的百姓,实有不堪再括之苦。
程颢本赞成新法,其后亦转入反封派方面。尝谓:“众心暌乖,则有言不信。万邦协和,则所为必成。举一偏而尽沮公议,因小事而先失众心,权其轻重,未见其可。”
又按:熙宁青苗取息二分,提举使复以多散为功,遂立各郡定额,而有抑配之弊。其行助役,既取二分宽剩,复征头子钱,民间输钱日多,遂至宽剩积压。至绍圣复行新法,则青苗取息止一分,且不立定额,不加抑配,助役宽剩钱亦不得过一分,而蠲(捐)减先于下五等人户。聚敛之意反不如熙、丰之甚。此亦可见荆公之刚愎,当时未能斟酌尽善,并为群小所误矣。熙宁七年七月,吕惠卿以免役出钱未均,五等丁产簿多隐漏不实,由官定立物价,使民各以田亩、屋宅、资货、畜产,随价自占,居钱五当蕃息之钱一,称“手实法”,则较之汉武算缗更为烦琐扰民矣。99lib•net
仲淹主罢“糊名”,参考履行。糊名制始太宗淳化三年,自是科场规制日趋严密。然其弊则在仅凭一日文字之短长,而无从稽考其人平日之行义。进士先策论,后诗赋。诸科取兼通经义者。而尤要在兴学校。时诏州县立学,士须在学三百日,乃听预秋试。
保甲,籍民二丁取一,十家为保,保丁授弓弩,教之战阵。
而熙宁、元丰的财计,居然一时称富,则掊克聚敛,自然难免。
与胡、范同时前后,新思想、新精神蓬勃四起。
免役,五代以来,以衙前主官物之供给或运输。以里正、户长、乡书手课督赋税,负偿逋之责。以耆长、弓手、壮了逐捕盗贼。以承符、人力、手力、散从给官使奔走。县曹司至押录,州曹司至孔目官,下至杂职、虞侯、拣掐等,各以乡户等第差充。民不胜其苦,而衙前为尤甚。今听免役,据家赀高下出钱,由官雇役。单丁、女户原无役者,概输钱,谓之“助役”。
“择官长”,则从选各路监司官按察使,由转运使兼。下手,让每路的按察使来甄别各该路的官吏。
晚唐门第衰落,五代长期黑暗,以迄宋代而有士阶层之新觉醒。此下之士,皆由科举发迹,进而出仕,退而为师,其本身都系一白衣、一秀才。下历元、明、清一千年不改,是为士阶层活动之第四期。
神宗亦谓增置官司费财,而安石则谓增置官司所以省费。又增吏禄岁至缗钱百一十万有奇,主新法者皆谓吏禄厚则人自重,不敢冒法。然良吏寡,赇(qiú)取如故。曾巩于元丰时中书议经费,谓:“臣待罪三班,国初承旧,以供奉官、左右班殿直为三班。初吏员止于三百,或不及之。天禧间乃总四千二百有余。至于今乃总—万一千六百九十。宗室又八百七十。景德员数已十倍于初,今殆三倍于景德。略以三年出入之籍考之,熙宁八年入籍者四百八十有七,九年五百四十有四,十年六百九十,而死亡退免出籍者,岁或过二百人,或不及之;则是岁岁有增,未见其止也。臣之所知者三班,吏部东西审官,审官东院为尚书左选,掌铨文臣。审官西院为尚书右选,掌铨武臣。与天下他费,尚必有近于此者,惟陛下试加考察。”曾巩与王安石为文学挚友,而政治意见不同。神宗谓:“曾巩以节用为理财之要,世之言理财者未有及此。”可见安石新政诸人,少有以此等言进者。
熙宁元年时安石尚未相。十一月郊,执政以河朔旱伤,国用不足,乞勿赐金帛。司马光谓:“救灾节用,当自贵近始。”主听之。安石谓:“大臣不能当辞职,不当辞禄。国用不足,只缘无善理财之人。善理财则不加赋而国用足。”光曰:“天地所生,财货百物,不在民则在官。设法夺民,害甚于加赋。”
于是有所谓三经新义之颁行。王氏诗、书、周礼注,称“三经新义”。刘静春谓:“王介甫不凭注疏,欲修圣人之经;不凭今之法令,欲新天下之法;可谓知务。后之君子,必不安于注疏之学,必不局于法令之文。此二者既正,人才自出,治道自举。”按:宋学实尽于刘之二语。
市易,出公帑为市易本,市贱鬻贵,以平物价,而收其余息,并听人赊贷县官财货,出息二分,过期不输加罚钱。
熙宁七年四月,权罢新法,安石去位。八年二月复相,九年十月又去。以后神宗依然照着安石所定新法推行。至元丰八年神宗卒,先后一共不过十七年。即使举朝一致,尽力推行,此等各项新制,均牵涉全国经济民生,未必即可有稳固之基础与确定之成效。何论其常在议论喧豗(huī)、意见水火之中?而神宗一死,新法即废。所以王安石新法的失败,一部分是行政技术上的问题。
两汉农村儒学,创设了此下文治政府的传统,是为士阶层活动之第二期。
宋朝对士大夫,并不能有教育指导的能力,只能妪姁(xū)涵育,让他们自己发荣滋长,这是一件费时而没把握的事。
这一种理想,自有深远的泉源,决不是只在应付现实,建立功名的观念下所能产生。
至于如吕诲等遽(jù)骂安石为大奸大诈,时新法尚未行,即司马光等亦觉吕诲弹之太过,宜乎不足以动神宗之信托。
宋朝的时代,在太平景况下,一天一天的严重,而一种自觉的精神,亦终于在士大夫社会中渐渐萌茁。
而结果为群小所包围,当时批评安石者大致如此。
安石未免自视过高。
仲淹读书处为山东长白山之醴泉寺。真宗祥符三年睢阳应天书院赐额成立,翌年仲淹至书院。是时仲淹年二十三,戚同文已先卒矣。据史,戚长子维,为随州书记,戚就养而卒,年七十三。书院复建于曹诚。宋史、宋元学案谓范依同文学,误也。
宋朝事实上变法的要求,依然存在,范仲淹虽失败,不到三十年,王安石又继之而起。
士大夫中间,最为举世推重的,便有一些所谓隐士,如陈抟、种放、魏野、林逋之流。居然在读书人中而能无意于做官。
反对他的,他便骂他们“不读书”。安石初相,争新法,议论不协,安石曰:“公辈坐不读书耳。”说他们是“流俗”。安石告神宗:“陛下欲以先王正道胜天下流俗,故与天卜流俗相为重轻。流俗权重,则天下之人归流俗。陛下权重,则天下之人归陛下。”神宗信之,故益依安石,不顾群情矣。又固执不受人言。当时谓安石有“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议论不足恤”之狂论。
而且宋朝那时已嫌官冗,安石推行新法,又增出许多冗官闲禄。
如方田均税法,亦先有行者,而不胜其弊。欧阳修初亦主均田,见文忠集卷百三。嗣乃谓其不便。祥长编一百九十二。其他如保甲等法,更需推行有渐,又必有善体法意之良吏。99lib•net
五月 行保甲养马法。
即论新政立法本意,亦有招受当时反对处。
此四期,士之本身地位及其活动内容与其对外态势各不同,而中国历史演进,亦随之而有种种之不同。亦可谓中国史之演进,乃由士之一阶层为之主持与领导。此为治中国史者所必当注意之一要项。
“精贡举”,最为根本之事,一时难见成效。
就熙宁新政与庆历变法对照,其间亦有差别。
但安石新政,虽属失败,毕竟在其政制的后面,有一套高远的理想。
“抑侥幸”是针对当时“任荫”的制度而发。
在真宗时,宋朝文教算是培养到相当程度了,然而一旦强敌侵凌,则相率主张迁都。和约签定后,又诱导皇帝来做封禅巡狩的勾当。说是“欲假以动敌人之听闻,而潜销其窥伺之心”。
其利弊全看实际吏治的情况。
宋初岁入,已两倍于唐,至熙宁时当不啻二、三十倍。韩琦论青苗,谓:“今天下田税已重,又随亩有农具、牛皮、盐钱、面钱、鞋钱之类,凡十余名件,谓之杂钱。每遇夏秋起纳,官中更将绸绢斛斗低估价例,令民将此杂钱折纳。又每岁将官盐散与人户,谓之蚕盐,令民折纳绢帛。更有预买,转运司和买两色绸绢,如此之类,不可悉举。取利已厚,伤农已深。奈何更引周礼,谓放青苗取利,乃周公太平已试之法!”
仁宗比较温和,因朝臣反对即不坚持。神宗则乾纲独断,尽人反对,依然任用。遂使后人对范、王两人评判迥异。
范仲淹、王安石革新政治的抱负,相继失败了,他们做人为学的精神与意气,则依然为后人所师法,直到最近期的中国。
仁宗对仲淹十事全部的接受了,独仲淹主复府兵(第七项),以朝臣不赞同而止。然而仲淹的政策,到底引起了绝大的反动。宋朝百年以来种种的优容士大夫,造成了好几许读书做官人的特有权利,范仲淹从头把他推翻,天下成千成万的官僚乃至秀才们,究竟能“以天下为己任”的有多少?能“先天下而忧后天下而乐”的有多少?暗潮明浪,层叠打来。不到一年,仲淹只得仓皇乞身而去。庆历三年七月,仲淹为参知政事,四年六月出外。仁宗虽心里明白,也挽不过举国汹涌的声势,终于许他卸责。史称:“按察使出,多所举劾,人心不悦,而任子恩薄,磨勘法密,侥幸者不便。于是谤毁行,朋党之论浸闻于上。”
大抵相当于范仲淹十事之六、七、八诸项。似乎王安石并不十分注重仲淹十事中之前几项。似乎王安石是径从谋求国家之富强下手,而并不先来一套澄清吏治的工作。
依照当时情祝,非先澄清吏治,不足以宽养民力。非宽养民力,不足以厚培国本。非厚培国本,不足以遽希武功。安石的新政,一面既忽略了基本的人的问题,一面又抱有急功速效的心理。在国内新政措施全无头绪的当日,却同时引起边衅,对外便觊开疆用武。此亦安石看事太易处。因此更是加意聚敛,而忽略了为国家的百年长计。
王安石的新法,不免要为推行不得其人而全失立法之本意。陆佃受经于安石,其告安石,亦谓:“新法非不善,但推行不如初意,还为扰民。”其时招受反对最烈者如青苗,反对派的理论多就实际人事言。如州县以多散为功,有钱者不愿借而勒借。患无钱者不易偿,因而不许借。出入之际,吏缘为奸,法不能禁。而王安石则就立法本意言。安石尝谓:“使十人理财,其中容有一二败事,要当计利害多少。”此为当时两派相争一要端。
司马光谓:“三司使掌天下财,不才可黜,不可使两府侵其事。”又为推行新法,诸路增置提举官凡四十余人。司马光非之曰:“设官则以冗增冗,立法则以苛益苛。”又曰:“天下之事当委之转运使、知州知县,不当别遣使扰乱其间。”又曰:“自置将以来,每将下又各有部队将、训练官等一、二十人,而诸州又自有总管、钤(qián)辖、都监、监押,设官重复,虚破廪禄。”
所以唐人在政治上表现的是“事功”,比乃贵族学者之意态。即贵族传统家教,大抵不过保泰持盈,传世永福,而仍不脱事功的意味。而他们则要把事功消融于学术里,说成一种“义理”。此乃平民学者之精神。彼辈要出来转移世道,而不为世道所转移。虽亦不离事功,却不纯从事功出发。“尊王”与“明道”,遂为他们当时学术之两骨干。尊王明道,即宋学之内圣外王。一进一退,在朝在野,均在此两点着眼。
群书考索续编:“嘉祐推恩裁数十人,治平三百人,熙宁之六年,乃至四、五百人,日暮途远,求田问舍之不暇,何暇谋国家事哉!”元丰三年行新官制,仍无救于官冗。元祐三年翟思奏:“昔以—官治之者,今析为四、五。昔以一吏主之者,今增为六、七。官愈多,吏愈众,禄愈广,事愈繁。朝廷文移下尚书省,又付吏部,又下寺监,又下所领库务。自下达上亦然。”又云:“有吏部,又有太常寺。有膳部,又有光禄勋。户部之有司农,主客之有鸿胪,驾部之有太仆,库部之有卫尉,工部之有将作军器,水部之有都水监,皆重叠置官,例可减省。”按:元丰改制,一依唐规。不知唐代政府组织,已嫌臃肿膨大,宋在冗官极甚之世,而效唐制,自不能彻底。汉之中都官,不及宋什一,郡守少于宋而令长过之,此宋代治政所以终不足以追古。
四年二月 更定科举法。四月,出直使馆苏轼。七月,监察御吏里行刘挚罢。又贬御史中丞杨绘。

二、庆历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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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澄清吏治,治标的先务是明黜陟,抑侥幸,让贤能者上升,不肖者下退。
六年九月 收免行钱。四月,枢密文彦博罢。
宋朝养士经历百年之久,终于要收到他的成效。
亮谓:“唐自肃、代以后,上失其柄,藩镇自相雄长,卒以成君弱臣强,正统数易之祸。艺祖皇帝兴,藩镇拱手以趋约束,列郡各得自达于京师,兵皆天子之兵,财皆天子之财,郡、县不得以一事自专。二百年太平之基,从此而立。然契丹遂得以猖狂恣睢,与中国抗衡。庆历诸臣,亦尝愤中国之势不振矣,而其大要则使群臣争进其说,更法易令,而庙堂轻。严按察之权,邀功生事,而郡、县又轻。岂惟于立国之势无所助,又从而朘削(juān xuē)之。卒发神宗皇帝之大愤,王安石以正法度之说,首合圣意。其实欲藉天下之兵,尽归朝廷,别行教阅以为强。括郡、县之利,尽入朝廷,别行封桩以为富。彼盖不知朝廷立国之势,正患文为之太密,事权之太专;郡、县太轻于下,而委琐不足恃;兵财太关于上,而重迟不易举,而安石竭之不遗余力,不知立国本末,真不足以谋国也。”
方田,以东西南北若干步为一方,量地,验其肥瘠,定其色号,分五等定税数。此法始于郭谘、孙琳,欧阳修、王洙皆推称之。其法以东西南北各千步为四十一顷六十六亩。一百六十步为一方,即古万亩之田。百步为一小方,即古百亩之田。名“千步开方法”。
今按:南郊赐赉,本属陋规。大臣辞赏,其意甚是,与辞禄不同。农业经济的社会,生产量亦不能急激增进。依宋室当时实况,颇多可撙(zǔn)节处。安石只谓“自古治世未尝以财不足为患,患在治财无其道”,上仁宗皇帝万言书中语。不知治财之道。亦有一部分必从撙节入手。否则徒求开源,而浪费日增,如与影竞走,终无及理。
仲淹选监司,取班薄,视不才者一笔勾之。富弼曰:“一笔勾之甚易,焉知一家哭矣。”仲淹曰:“一家哭何如一路哭耶?”遂悉罢之。遂委各路按察使自择知州,知州择知县,不任事者悉罢。
熙宁六年张商英上五事札子谓:“陛下即位五年,更张改造者数十百事。其中法最大、议论最多者有五:曰和戎,曰青苗,曰免役,曰保甲,曰市易。和戎之策已效,青苗之令已行。惟免役、保甲、市易三者,有大利害焉。得其人而缓图之,则为大利;不然则为大害。愿陛下与大臣安静休息,择人而行之。苟一事未已,一事复兴,终莫见其成矣。”张氏此言,可与上引范纯仁说同看。新法利弊,尽在此中也。
相传胡瑗接家信,胡,江苏如皋人。苟有“平安”二宇,即投之山涧,不复启视。如此苦学十年,终于得到他精神上的内心方面的。自信而回去。这都是在时代精神的需要下,并不需师承而特达自兴的。

三、熙宁新法

范仲淹因此提出十项政见,为变法张本。这是有名的所谓十事疏。
他们在政制上,几乎全体有一种革新的要求。他们更进一步看不起唐代,连带而及于汉。而大呼三代上古。三代上古是他们的理想。根据此种理想来批评汉、唐之现实。他们说唐代乱日多,治日少。他们在私生活方面,亦表现出一种严肃的制节谨度,适应于那时的社会经济,以及他们的身世,与唐代贵族气氛之极度豪华者不同。而又带有一种宗教狂的意味,非此不足有“以天下为己任”之自觉精神。
三年十二月 改诸路更戍法,立保甲法,及募役法。三月,贬知审官院孙觉。四月,贬御史中丞吕公著。罢监察御史里行程颢、张戬,右正言李常。九月,宰臣曾公亮罢。十月,翰林学士范镇致仕。
那时的文学,只是有名的所谓“西昆体”,汲晚唐、五代之余润。那时的政治,最高不过养尊持重,无动为大,敷衍场面捱日子。如李沆(hang)等。吕东莱谓:“自李文靖抑四方言利害之奏,所以积而为庆历、皇佑之绥势也。”那时稍稍带有教育和思想意味的,只在出世的和尚们,乃至求长生的道士们那里。
如司马光论保甲:“籍乡村民二丁取一,是农民半为兵。又无问四时,五日一教,是耕耘收获稼穑之业几尽废。”又按:王安石尝言,终始言新法便者惟曾布。保甲之事,适布判司农寺,条画多出其建请。然绍圣时,章惇、蔡卞皆乞复行保甲,而布独不欲。盖知其事繁扰,不欲轻举。
中国四民社会以知识分子“士”的一阶层为之领导之基础于以奠定,是为中国史上士阶层活动之第一期。
尤其是安石对财政的意见,似乎偏重开源;而当时一辈意见,则注重先为节流。
如青苗官放钱而取息二分,在安石之意,则为一面抑富民之兼并,而一面可增国家之收入。在一辈反对者,则谓朝廷与民争利。又如免役法,一面便民,而一面亦借助役钱增岁收。论者则谓其聚敛,于庸外又征庸。
此等新法,即谓用意全是,大体上非长时间慎密推行,不易见效。
均输,以发运之职改为均输,假以钱货,凡上供物皆得徙贵就贱,用近易远,预知在京仓库所当办者,便宜蓄买。
熙宁元年,富弼入觐(jìn),神宗问边事,弼曰:“愿陛下二十年口不言兵。”时神宗年二十,方锐意有为,闻弼语,为之默然。安石相,始务拓境。神宗问王韶边费,安石喻韶不必尽对。然自王韶开熙河,种谔开绥州,而徐熙卒有永乐之败。事在元丰五年。史称:“官军、熟羌、义保死者六十万人,钱、粟、银、绢以万数者不可胜计。帝临朝痛悼,而夏人亦困弊。”对辽则割让河东地七百里。事在熙宁八年。惟先有意于边功,遂不期而亟亟于聚敛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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