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与感性
目录
正统推理
正统推理
正统推理
正统推理
犯罪推理
犯罪推理
犯罪推理
变体推理
变体推理
其他作品
其他作品
其他作品
其他作品
其他作品
其他作品
其他作品
其他作品
其他作品
其他作品
理性与感性
理性与感性
上一页下一页

对想象力的挑战

傅里曼的这本小说可以说是挑战自我的极致,我敢说后来要把科学办案的概念写进小说的人也不可能超越他了。这六篇傅里曼写过的非常特别的小说,今天可以称之为反叙事侦探小说。这跟其他侦探小说不一样,传统侦探小说是读者和侦探看到同样的线索,然后在小说结束前彼此竞争解出真相,所以侦探小说的乐趣所在,就是故事最后公布凶手的那一剎那。但傅里曼的看法不同,他认为如果这是推理的乐趣所在,那我们应该去看推理的过程,即使已经知道了故事结局也应该无妨。所以他大胆地写了这样的实验。故事通常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把做案的过程完全写出来,侦探在第二部分才出现。这时读者已经知道所有状况,现在就是看着侦探如何一点一滴地从现场的各种线索重建犯案过程,最后得到跟读者看到完全一样的故事。所以这是个相信科学的人,把自己相信的东西写到了极致。读者明明知道所有细节,但看着侦探推理,深怕他走错了路,最后看着他一点一滴建立起做案过程时,才发现先知道结局这件事,一点都不妨碍阅读的乐趣。后来的推理小说家先把犯罪写在前面的开放式写法,往往是办案过程不重要的犯罪小说。但在本格派中,先把案子写出来,之后再解谜的只有这个故事集。也让我看到福尔摩斯的其中一个精神被发挥到极致。

理性主义的实际应用

主讲:詹宏志

推理小说出现前的另类实验

反向叙事的魅力

99lib.net
推理小说的另一个成因,是它需要侦探这样的角色来了解案件。这个起点就是威尔基·柯林斯的《月光石》。里面也有个长相和精明程度和福尔摩斯很像的卡夫警探。有案子,有侦探,可惜最后案子不是侦探破的。直到爱伦坡写出了五篇神探杜宾的短篇,才满足了今天推理小说所需的型式。可是写得太少,在他生前也没有人注意到这个型式的小说有什么意思。一直要到柯南·道尔写出了福尔摩斯,才引起了推理小说的流行。他的出现,刺激了同时代的作家,形成一个公开的挑战。这样的作品很有趣,但有没有别的或是更好的写法?例如当时的文坛泰斗G· K· 切斯特顿笔下的布朗神父系列、奥希兹女男爵笔下的安乐椅神探“角落里的老人”等等,他们不论在外形,办案方式,思考的出发点,都刻意地和福尔摩斯很不一样,就这样,各种各样不同的侦探,造就了推理小说的第一个黄金时代。从一八九零年代一直到一九三零年代,将这个型式推到了极致。但之后这个型式也写到了极致,后人要再独创也越来越难了。于是三零年代末有一群美国小说家冒出来,他们认为真实世界里案子破不了并不是因为做案方式的精巧,而是因为利益的纠结,使很多人拦着不让你破案。所以真实生活里的侦探真正需要的是道德勇气。于是这些人就把推理小说的重心从侦探移到了犯罪身上。后来,慢慢地就不再用侦探小说这个字眼来描述今天的推理小说了,而是改用Mystery & Crime。
他所有的小说,你几乎都要到九*九*藏*书*网最后一行,才知道他要做什么,或者依稀知道他要做什么。这是另一种小说,它的重心不在故事,而在于对故事的想象和故事时代背景的考据。后来还有很多作者写过这样的的故事,但写得这么好的可能就没有了。这种故事后来被称为strange tales,奇特故事。
我今天要介绍奥斯汀·傅里曼所写的《宋戴克医师名案集》。他的第一本作品是在一九零六年发表,他是第一个提出“微物办案”概念的人,很多细小的线索如死者嘴巴里的屑片、脚底板上的沙,都可能是破案的关键,所以办案者不仅要有犯罪学的知识,他还要有相当的化学、数学知识。这个神探出门旅行时会带个手提箱,打开来里面有显微镜、吸管、玻璃试片,像个活动的、小型的化验室。由于奥斯汀·傅里曼创造了这样的办案方法,刺激了当年(一九一二年)的纽约警局设立全世界第一个警用化验室,后来才有李昌钰这些人出现。所以“微物办案”不是从现实生活来的,而是从小说先开始的。

推理小说型式的完成

——读《宋戴克医师名案集》与《本店招牌菜》
大家多半把一八四零年当作推理小说的起点,在这之前,其实也有很多作家做过很多努力。在爱伦坡之前,有位十八世纪活跃至十九世纪初的政治哲学家,名叫威廉·葛德温,他有非常重要的哲学理论,他的《政治正义论》在政治哲学上非常重要,而且九九藏书是把政治和社会的理性延伸到极致的一本书,他相信一个社会可以通过人的理性和了解来建立,并不需要透过权力来运行。人如果能透过教育得到足够的理性,一个社会即使没有法律也可以和谐相处。这个人的政治理论推到极点,就是后来的无政府主义的起点。威廉·葛德温写完《政治正义论》后,觉得有必要把自己的思想用另一种方式说给大众听,所以他写了一本小说,算是《政治正义论》的小说版,故事一开始是说一个快被上吊处刑的无恶不作大坏蛋威廉·凯勒柏,这个罪犯被抓到了,今天就要被处以死刑,然后他回头去看一个人为何最后要跟社会对抗、而社会要用夺走生命的残酷手段来报复或惩罚对方。这是第一个有意识地解剖犯罪的作品,这跟后来破案的目的不一样,作品是想从最终的行为一路往回推,推到每个过程的前因,再推到前面的动机,再从动机推到他的童年。这是一本一路写回去的故事,作者要当时的读者意识到“犯罪不该只是被惩罚,而是应该被了解”。我们看到犯罪这个故事可以被解开来写,这也是推理小说的某一个成因。
福尔摩斯小说中所显示的理性,特别是实用的理性,代表了当时的社会背景,那是法治社会的产物,代表了追求的只能是程序正义,而不是实质正义。而这也解释了为何中国历史上只有公案小说,而没有推理小说。差别就在办案的方式和寻找证据的方式。而史上众多推理小说中,要运用知性的力量解决问题,将理性的力量往前推的名作中最有名的,就是这部《宋戴克医师名案集》。作者是奥斯汀·傅里曼,他在小说中透过
http://www.99lib.net
角色说出一句名言:知识比公正更有用。意思就是态度公正是没有用的,你要有知识能看出真相才行。所以毋枉毋纵不是一个口号,而是身体力行的实践。要怎么实践,就需要一个超乎正义感的,能经得起考验的力量。他把自己创造出来的侦探叫作scientific detective,科学神探。他把科学和科学的实用性放到小说里来。他自己就是个这样的人,他就像写福尔摩斯的柯南·道尔一样有医生的背景,很多早期带有理性主义色彩的创作者都是医生。他会自己实际制造小说中用到的凶器,并以实验来证明是否真的可行,有着这样的求真的精神。他在一九零七年写了一部小说叫《红拇指印》,是史上把指纹和指纹可能引起的误解写进小说的第一人。他写出的《宋戴克探案》让世界意识到了办案需要科学的知识与协助。也让我们知道还有比眼睛可见的更微小的线索,也就是微物证据,后来的刑事鉴定或化验,法医学等等,都跟这样的概念有关系。
另外有个作者也从不一样的角度发现推理小说的迷人之处不在破案。他认为推理小说让人感到刺激的,是犯罪这件事将明未明的阶段,侦探小说最迷人的,不在故事,而在这个阶段的反应。这位作者叫作史坦利·艾林(Stanley Ellin),他是四零年代的作家,以短篇小说闻名。他这个作家有点像是台湾的王文兴,一年大概只能写一个短篇小说,他写了十八年,写出二十篇短篇小说,几乎都是经典。他写的第一篇短篇小说,就是这里要介绍的《本店招牌菜》。这是他一九四六年寄到《艾勒里·昆恩推理杂志》的作品,被艾勒里·昆恩认为“可能是历史上最好的几篇作品之一”。故事说的是一对老人和年轻人,老人带着年轻人到一家奇怪的餐听吃饭,这家餐厅有道神秘的招牌菜,据说是用高加索某个地方的绵羊肉做成的,非常美味,但不常供应。其他当然还有些奇怪的事,而故事最后就在老人终于获得进入厨房观看招牌菜制作过程时戞然而止,留给读者无限想象。99lib•net
在经过福尔摩斯小说的刺激后,出现了侦探和犯罪这两条路。其中一条路是循着福尔摩斯走出的路,相信凭着人的知识,人的智力可以去解决问题。而另一条路则是要使一个犯罪,侦探的故事能让我们有所感,不是在知识上得到力量,而是感受上有所战栗。所以,今天可以用这样的角度,拿两本谋杀专门店的书来代表这两条路在推理小说上的发展。
推理小说有无数的传统,自从福尔摩斯以来,刺激了许多作者对此做出回应,每个人都在福尔摩斯身上找到一点东西,以此发展出不同的路线,现在己经发展出几十种系统,每一个系统中都可能有机会找出一两部很有意思的作品,从中理解这个系统如何从福尔摩斯身上得到养分,因而发展出其他东西。以今天介绍的两部代表性作品,也许反应了故事里可以有理性与感性这两条路,试着要看看理性可以把我们带到什么地步,第二个是想知道我们内在感受与故事的关系,看我们的想象力可以被激发到什么程度。这在推理小说的大洋中也许只是一点一滴,比起来当然很渺小,但从中也可以让我们看出一些有趣的东西来。
更多内容...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