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推理的拘谨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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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推理的拘谨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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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梅逊以外,尝试长篇推理小说创作的重要人物还有奥斯汀傅里曼。傅里曼笔下的侦探叫宋戴克医师,他办案靠的是当时前所未有的概念:“微物证据”,像是根据犯罪现场遗留的一点点的碎片、死者鞋底的沙子、或是指纹等线索来进行精密的推理。这样的推理小说对当时的警察造成重大的影响,使得警方也开始成立警用化验室,将小说里微物办案的概念正式导入真实世界中。1907年,傅里曼写了“红拇指印”,1910年,梅逊的“玫瑰山庄”问世,这两部小说让全世界见识到,当推理小说写成长篇后,其实也是能写的比短篇更好看的。
1910年,梅逊开始对推理小说产生兴趣,写了生涯第一本推理小说《玫瑰山庄》。故事发生在法国南边的某温泉度假胜地,许多贵族都会来这里度假,顺便到附近的玫瑰山庄住宿。有一天,住在山庄的夫人惨遭勒毙,服侍夫人的女仆则被迷昏,山庄内的保险箱里的财物不翼而飞,另外还有一名女子下落不明,大家都相信这个莫名失踪的英国女子就是凶手。

文武双全的《四羽毛》作者

之后主角听到三位送他羽毛的弟兄在战场被敌人俘虏的消息,他就毅然决定回到非洲亲手拯救自己的好友。经历了无数的危机和苦难后,主角终于成功救出朋友,也向大家证明了自己是个真正有勇气的人。当初别人以为他离开军队是贪生怕99lib•net死,最后才知道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故事告诉我们,勇气和道德这些特质,是属于内在的美德,单从外表的表像是看不出这些特质的。1902年,《四羽毛》在英国狂卖一百多万本,是梅逊创作生涯的高峰。

作品结构复杂结局具冲击性

梅逊早在还待在军队时,就开始小说的创作。1895年,他写了生涯第一本长篇小说《威士特岱尔传奇》。他一生最有名的小说则是《四羽毛》,几年前曾被翻拍成电影,主演《断背山》的希斯莱杰就是该片的演员之一。《四羽毛》是一本综合了战争与历史元素的冒险小说,故事发生在1890年,非洲的苏丹发生一场历史上有名的战争“奥德曼战役”。主角是一名英国军官,他在战争开打的前夕因为个人因素而辞职,军队的同僚都认为他是个临阵退缩的懦夫。队里有三个和主角最要好的弟兄在他离开部队前,合送给他一个盒子,里头装的是三根羽毛,藉此嘲笑主角是没胆的弱鸡。主角回到家乡,得不到亲友的谅解,未婚妻也送给他一根羽毛表达不满,离他而去。
哈纳得探长身材矮胖,个性有点像过动儿,常常跳来跳去的,讲话速度也很快。书中有种我个人称之为“哈纳得式”的问句,哈纳得问案时,总是会问一些看起来和案情完全不相干的问题,凶手听了这些问题后也是一头雾水,搞不清藏书网楚该怎么回答才能避开嫌疑,一个不注意,就在回答中露出破绽。哈纳得在书中也常会说出一些有趣的话,像是“侦探其实就是机会女神的仆人”,因为破案的契机其实常会在意想不到的时候出现,机会来临时就一定要掌握住才行。哈纳得也说过“线索是混乱的路标,如果解读错误的话,就会走上完全错误的道路”,是个性格风趣的侦探角色。
以福尔摩斯为首的短篇推理小说之所以能在二十世纪初兴盛起来,和当时中产阶级的崛起,人们生活形态和阅读风气的转变,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20年代后,以短篇小说为主要内容的杂志也开始慢慢的没落了。
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杂志这种刊物出现了“分工”的现象,女性杂志就专心介绍有关女性的事、体育杂志就专心介绍有关体育的情报,杂志里虽然还是看的到小说,但小说至此已不再是杂志的主要卖点。阅读小说这件事已经逐渐脱离了“必须要和每天的生活息息相关”这样的形象。短篇小说寄托的园地消失,读者想要读书的话,会自己去找书来看,而不是看杂志。
《玫瑰山庄》是推理小说从短篇转为长篇的转捩点,不过它和现代常见的长篇推理形式还是有一点不同,“玫瑰山庄”的故事进行到一半左右,读者便可得知凶手是谁,而故事后面又花了两个章节来交代剩余的真相。而梅逊的第二部小说“箭屋”,就真正确立了后代长九九藏书网篇推理小说的完整架构,也就是直到最后一个章节,所有的谜团才一口气全部解决。这样的概念一路发展下来,也有人尝试让谜团到全书最后一句话才得以破解,可说是推理小说纯粹理性型式的极致。
梅逊对推理小说有几个看法,第一:每个角色的行动都必须要有理由,像是凶手要有犯罪的理由,侦探破案也要有想破案的动机,这样角色看起来才会有真实性。第二:推理小说的步调不要太紧凑,一点一点的布局,结构复杂,结局时呈现出的真相才会更有冲击性。这样的写作概念让梅逊的作品和其他短篇推理小说彻底的分出高下来,短篇小说很难有过于复杂的案件,侦探也很难有误入险境或是推理陷入瓶颈的情形,因为没有那么多篇幅可以铺陈。
——谈梅逊的《玫瑰山庄》和《箭屋》
短篇小说会式微,除了和杂志的设计观念转变之外,当然也和创作者的观念改变有关。有些作家发现,不少故事剧情是只有长篇小说才办得到的。某些作家是基于清晰的概念,希望自己能成功推动长篇的推理小说;当然也有人是无意间,意外的在这个时刻成为长篇小说的推动者。我今天要说的这位英国作家A·E·W·梅逊,正是当时推动长篇推理小说的关键人物。
梅逊的《玫瑰山庄》和《箭屋》都是有着近百年历史的小说,但以今日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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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来看这两部作品,它们仍然是结构布局严谨、角色刻画扎实、谜团复杂,充满阅读乐趣的小说。
梅逊全名Alfred Edward Woodley Mason,由于英国人称姓不称名,所以大家习惯称他A·E·W· Mason。梅逊出生于1866年,1948年逝世。他在1888年从牛津大学三灵学院(Trinity)毕业。梅逊大学毕业后的人生,一直都和军队有关,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他在英国军队中是相当活跃的人物。一次大战后,他转到海军的情报部工作。虽从文献上查不出来,不过就他有替英国政府潜入西班牙和墨西哥,打造出英国在国外的“反间谍情报网”经历来看,梅逊的外语能力一定也相当优秀。自军队退伍后,他改行从政,成为国会议员,是一个文武双全的人物。
梅逊在小说中创造出一名叫哈纳得探长来进行办案,这位探长和福尔摩斯不同的地方是,福尔摩斯是一名业余侦探,他并不是一个主动出击办案的侦探,通常等都是别人来请他办案,因为他没有公权力;哈纳得就不一样了,他是法国巴黎保安局的探长,是一位拥有主动办案公权力的侦探。另外,梅逊的作品中,虽然登场角色藏书网大多是英国人,但事件却发生在法国,案子也是由法国人来处理的。我个人猜想,这和梅逊重视小说的真实性有关,他想塑造出一个拥有公权力,又能秉持着锲而不舍的精神办案的探长,但这样认真的警探人物似乎和梅逊熟悉的英国警方形象大不同,所以把这名警探的身份设定成外国人,可能就会比较有说服力了。

《玫瑰山庄》有请哈纳得探长来办案

在梅逊及傅里曼的影响下,1920年后,推理小说界风起云涌,S·S·范达因、阿嘉莎·克莉丝蒂、约翰·狄克森·卡尔、还有艾勒里·昆恩等名作家陆续崭露头角,开启了长篇推理小说的黄金时期,这股推理创作热潮一路延续到年代美国革命前,可说是古典推理小说最美好的时光。
此外,短篇小说很难建构出完整的起承转合结构,也很难将每一个登场角色的个性给刻画出来。就像福尔摩斯系列里,只有福尔摩斯和华生的形象比较鲜明,至于那些凶手,就只是福尔摩斯口中“冷血的杀人犯”,至于凶手到底有多冷血,到底凶手过去人生中发生了什么事影响了他的心灵,才会让他们愿意走上杀人这条路,这些事情读者就不得而知了。反正这些凶手就是福尔摩斯的“标的”,他们像是作家笔下的傀儡,单纯用来和福尔摩斯周旋用的。最后,短篇小说的案件的结构大概都只有一层,但长篇小说却能把案子的结构写成更多层,增加案件的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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