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国际化“千里不解鞍”,灰度妥协更显智慧
冲破海外壁垒的万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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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向世界优秀企业学习,升级组织系统
第一章 向世界优秀企业学习,升级组织系统
第二章 从狼性霸主到狮子王者,实现业务再造
第二章 从狼性霸主到狮子王者,实现业务再造
第三章 借助资本之手,走全球合资战略
第三章 借助资本之手,走全球合资战略
第四章 开放的华为引发“世界波”
第五章 国际化“千里不解鞍”,灰度妥协更显智慧
冲破海外壁垒的万重山
第五章 国际化“千里不解鞍”,灰度妥协更显智慧
第六章 后任正非时代,华为走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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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罗拉的诉状

富士通已经将没收的数码相机存储卡以及笔记本电脑提交给了美国联邦调查局。斯科菲尔德在信中表示:“由于我们产品信息的敏感性,最合理的解释就是华为的这名员工当时的确进行了非法行为,而这种行为是富士通或者其他任何一家公司都不能容忍的。”
在这场知识产权官司中,思科和华为可以说是打成了平手,因为双方都达到了不同的目的。思科通过诉讼打乱了华为快速切入美国市场的计划,而华为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生意没有,品牌先行。华为通过诉讼案事件的媒体宣传,不用花钱就在美国树立了一定的品牌形象。从此,思科和华为就成了媒体经常提起的一个对立面,总是同时进行报道与宣传。
2004年7月28日,华为、思科和后来介入的华为3Com三家公司同时向美国德州法院提出终止诉讼的申请,这个请求被法官予以批准并立刻生效。就此,历时一年半的思科与华为的知识产权官司最终结束。
思科是互联网解决方案的领先提供者,其设备和软件产品主要用于连接计算机网络系统。思科主要的产品,就是华为“云、管、端”中的“管”系列产品,也就是无线接入、固定接入、核心网、传送网、数据通信、能源与基础设施等产品。
华为与摩托罗拉和诺西达成协议,同意摩托罗拉向华为支付转让费后,将摩托罗拉与华为之间的商业合同转移给诺西,使诺西获得和使用华为的保密信息,九九藏书网为摩托罗拉通过华为产品和技术在全球部署的网络提供服务,从而解决对摩托罗拉和诺西的指控。
2004年7月21日,本富士通公司首席律师马勒尼?斯科菲尔德致函任正非,正式通知华为员工朱宜斌不久前在美国SuperComm展会上因窃取竞争对手的产品信息被抓获,当事方富士通公司已经邀请美国联邦调查局介入此案调查。
2011年2月底,法院作出裁决,禁止摩托罗拉向诺西转移华为的保密信息,并要求摩托罗拉聘请独立第三方对华为的保密信息进行删除检查,并允许华为对诺西维护摩托罗拉设备的服务记录进行审计等。
思科考虑到再打下去,只能两败俱伤,还会无形中帮助华为在美国作长期的品牌宣传。2003年10月2日,思科暂时中止针对华为的版权诉讼,双方达成初步协议。
当时,华为在美国市场还没有什么起色。业务没有,官司先来,这让华为有些惊慌失措。在律师团队的建议下,任正非反思了一下,认为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宣传机会,华为初来乍到就与美国IT巨头思科对簿公堂,这将成为很多媒体竞相追逐的新闻。

富士通的律师函

2003年前后,华为与思科并不处于同一重量九-九-藏-书-网级,不过思科CEO钱伯斯宣称:“在今后几年里,思科将只有一个竞争对手,那就是华为!”
为了不把事情闹大,双方都有和解的意向。2011年4月13日,华为和摩托罗拉共同发表声明,宣布双方已就所有未决诉讼达成和解,华为获得摩托罗拉的相关赔偿。
除了将诉讼转为宣传手段外,任正非还希望双方能寻找到更好的解决途径。在达到轰动的宣传效果后,任正非开始妥协。2003年2月8日,华为首先让步,从美国市场撤下涉嫌侵权的产品。思科也不想卷入轮番诉讼的泥潭,所以拒绝了美国联邦调查局插手调查华为的提议。
收到律师函后,华为员工朱宜斌则解释因为首次参加这一美国展会,并不知道展会上禁止拍照,同时他否认打开了富士通产品的外包装。为了息事宁人,华为不得不辞退朱宜斌。
不过,事情的发展并没有富士通想象的那么严重。富士通因为证据不够充分,并没有向华为提起诉讼,而美国联邦调查局也没有就此发表评论,没有联系过华为。华为回应说这一“商业间谍”事件纯属误会。
原来,华为和摩托罗拉曾是亲密朋友。因为这场专利案,它们之间已经建立起的十年友好商业合作关系一度陷入僵局。最终得以和解,双方相当满意。和解后,华为和摩托罗拉继续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摩托罗拉同意赔付华为一定金额的专利转让费,业内预估转让费应该超过2亿美元。这意味着,摩托罗拉已经承认了九九藏书网华为的知识产权,这是对华为的品牌形象、专利实力与商业操守的肯定。
为了制造轰动的传播效果,华为决定对思科进行全面反击,于是就洋洋洒洒地书写了几十页的反控诉材料,表示华为对思科的专利不构成侵权、思科专利无效及思科采取不公平竞争等。
就在思科得意扬扬,认为自己成功“教训”了华为之后,华为使出了一个绝招,那就是“以美治美”。2003年3月20日,华为和美国的3Com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在企业网络设备市场领域着实给了思科当头一棒。结果,思科与华为的对抗进一步升级。2003年3月26日,华为称思科的指控导致其在美国市场受挫,要求索赔。而思科也狼狈应辩,宣称华为的产品中包含了思科的一些代码。
为了达到更大的“打击效果”,富士通公司决定将事情捅大。富士通向AT&T、思科、朗讯、北电网络以及Tellabs等电信设备企业广发信函,称朱宜斌也同时“窃取”了这几家公司的部分产品信息。
一场“品牌宣传”的“B计划”开始了。在法庭上,思科和华为的双方律师据理力争,展开辩驳。在法庭外,各大媒体不断炒作,短时间内几亿美国人都知道中国的华为来了,而且能力很强,开始与思科平起平坐、分庭抗礼了。
从1996年开始,华为历时10年,耗资100多亿元,在全球各地组建分支机构、办事处和合资公司,完成了华为在海外的战略布局,并且开花结果。不过,海外九-九-藏-书-网壁垒的万重山让华为屡屡碰壁。这些海外壁垒主要包括技术壁垒、贸易壁垒和标准壁垒等。华为是一家技术公司,主要遭遇技术壁垒,并先后有思科、富士通、摩托罗拉等公司与华为展开各种各样的市场博弈。
自从华为试水美国市场以来,思科总是绞尽脑汁地给华为“下马威”。对于思科来说,要想从根本上遏制华为,就必须通过法律诉讼拖垮华为,让华为在美国四处受敌。
在市场环境中,竞争不会无中生有,同样的产品、客户和技术手段,都会造成竞争态势。
2010年7月20日,摩托罗拉向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院递交诉状,控告华为在2001年至2008年间窃取其商业机密。华为回应说,华为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技术大多都是自主研发,并没有窃取他人的商业机密。
华为在第一次创业中,海外壁垒接踵而至。在云时代的升级过程中,华为同样会遇到海外壁垒问题。只有吸取经验教训,冲破海外壁垒,才能实现华为应用云的全球漂移。
在这封律师函的背后,其实表现了富士通的担心与恐慌。因为,从2000年开始,华为取代富士通成为亚洲光网络市场份额第一,并保持了四年。整整四年,富士通处心积虑,寻找一个好的把柄,对华为进行战略牵制。2004年,富士通正好在美国展会上逮住了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所以华为的员工朱宜斌成为富士通与华为白热化商战中的牺牲品。

思科的控诉

2003年1月2藏书网2日,思科指控华为侵犯其知识产权。思科很会做文章,一些边界模糊的专利问题,到了他们的手中,就摇身变成了“77页的起诉书”。思科大张旗鼓地叫嚣着华为盗用其技术源代码、技术文件,盗用其命令行接口,侵犯其专利权,还有版权、商标等都受到华为的“凌辱”。
富士通状告华为是一种竞争手段,目的不在于一场官司的输赢,而是要毁坏华为的国际形象,将华为“妖魔化”,阻挠华为与其他运营商合作。不过,富士通的这种想法完全是一相情愿。2005年6月,华为与富士通再次争锋BT的百亿元订单,结果华为还是靠实力胜出了。
同月,诺西宣布以12亿美元收购摩托罗拉的无线网络业务资产。此收购一旦完成,诺西将会成功赶超华为,成为全球第二大电信设备商。从2000年开始,华为就为摩托罗拉代工无线网络设备,摩托罗拉的无线网络产品中使用了华为大量的专利技术。诺西收购摩托罗拉后,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使用华为的技术。所以,华为开始反击。
双方对簿公堂几个月,华为的知名度和曝光率越来越高。2003年6月7日,美国德州法院为了息事宁人、保护本国商业组织,只好向思科一方倒去,发布了初步禁止令,判决华为停止使用思科提出的一些有争议的路由器软件源代码、操作界面以及在线帮助文件。
2011年1月,华为一纸诉状将摩托罗拉与诺西一同告上了美国伊利诺伊州北方区法院,直指诺西收购案中将涉及华为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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