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无用的废料
第四章 小镇上的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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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无用的废料
第四章 小镇上的命案
第一部 无用的废料
第一部 无用的废料
第二部 斯塔克掌控全局
第二部 斯塔克掌控全局
第三部 灵魂的摆渡者驾到
第三部 灵魂的摆渡者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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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里斯在阿思诺特农场停下的唯一原因是他们家经营着附近三镇公路边最好的农产品商店。他是极少数喜欢做饭的单身汉之一,还狂爱新鲜的甜豌豆。他想看看阿思诺特农场何时卖甜豌豆,并顺便问一下多利·阿思诺特昨晚是否见过霍默·葛玛奇的小卡车。
但他还是朝希拉·布里汉姆的小格间走去,想叫她用无线电联诺里斯·瑞治威克,好知道诺里斯有何发现,这时诺里斯自己来电话了。诺里斯汇报的内容加剧了艾伦的不安,一股冻彻心肺的寒意让他觉得有点麻木。
那么老家伙是学会了一个新招数,他想。有这种可能。也可能他只是喝得比平时更多。见鬼,他甚至可能喝得和往常一样多,却比往常醉得厉害。人们说这种情况确有可能发生。
他不过是一个老头,你这婊子养的——一个半醉的老头,只有一条真胳膊可以用,唯一的小乐趣就是参加保龄球社团活动。那么你为什么不只是在他小卡车的驾驶室里痛打他一顿,然后就放过他呢?那是一个暖和的夜晚,就算再冷一点,他十有八九也会没事的。我拿我的手表打赌,他的抗寒能力很强。而且无论如何车牌号码都会被通报出去。那么为什么要这样做?哦,我希望能有机会问问你。
哦,别瞎想——你并不希望自己在这个地球上的其他任何地方。别说你希望,否则坏运气真的会落到你的头上并跟随着你。对安妮和孩子们来说,这个地方好极了,对你来说,这也是一个非常好的地方。所以你为什么不打消这个念头呢?
通常。
诺里斯碰巧在三十五号公路上的阿思诺特农场停下,从这儿往南差不多一英里就是故乡墓园。他一点都没想到霍默·葛玛奇,尽管阿思诺特农场离霍默家不到三英里,假如霍默前一晚按常规路线从南巴黎开车回家,他会经过阿思诺特农场。诺里斯认为,昨晚阿思诺特一家不会有人看到过霍默,因为如果被他家人看到的话,霍默应该在大约十分钟后安然无恙地回到家中。
“哦,你知道吗,你提到这点真有意思,因为我确实见过他。昨天深夜,不……我想想,应该是今天凌晨,因为约翰尼·卡森的节目还在放,不过快结束了。我想再吃一碗冰激凌,看一会儿戴维·莱特曼的节目就上床睡觉。我最近睡眠不太好,那个站在马路对面的男人让我神经紧张。”
庞波与心情烦乱的葛玛奇夫人说再见,挂了电话,他认为她的丈夫最迟今天上午十一点就会满脸惭愧、宿醉未醒地露面了。他回家后,埃伦会将他臭骂一顿。庞波则会在这一点上悄悄地称赞霍默——南巴黎距离罗克堡有三十英里,霍默喝多后,正确地选择了不开车回家。
这时,诺里斯已经彻底忘记了甜豌豆。他告诉阿思诺特夫人,她看到的男人可能与一桩他们藏书网正在调查的罪案有关,这才终于让她停了下来。他让她退回去,从头开始说她所看到的一切,尽量排除与之无关的《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剧场》和好撒马利亚人的故事。
艾伦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停止驱赶霍默遗体上的苍蝇。这是一场失败的战斗。“现在我要上路去见埃伦·葛玛奇,告诉她今天清早起她成寡妇了。你待在这儿守着尸体。尽量让苍蝇不要叮他。”
但他开了不到半英里,他和诺里斯的碰头地点就从阿思诺特农场换到了从那里往西大约一英里的地方。一个名叫弗兰克·加维诺的男孩清早在小溪钓完鱼,走路回家时在三十五号公路南面高高的杂草丛中看到两条伸出的腿。他跑回家告诉他妈妈。她打电话到县治安官办公室。希拉·布里汉姆将消息传给艾伦·庞波和诺里斯·瑞治威克。希拉遵守规范,没有在广播里提及任何名字——因为有太多耳朵总是在偷听警察局的波段——但艾伦从希拉沮丧的声音里就能听出连她都清楚地知道那两条腿属于谁。
阿思诺特夫人无法确定。她认为他可能是从故乡墓园的方向走过来的,这意味着他是在朝镇外走,但她不能肯定是什么给了她这样的印象,因为她先朝窗外看过一次,只看到了马路,接着在起身去取冰激凌前她又朝外看了一眼,就看到他在那儿。他只是站在那儿,注视着亮着灯的窗户——想来就是朝着她的方向。她觉得他要穿马路,或者已经开始穿马路了(艾伦认为他大概只是站在那儿;其他不过是阿思诺特夫人的想象),这时山顶上出现了灯光。当穿西装的男人看见驶近的灯光时,他竖起大拇指,做了一个请求搭车的通用手势。

2

庞波本可以等待。
艾伦哼了一声,转身最后看了一眼沟渠所在的区域,等他回来时,这儿很可能已经被写着“犯罪现场,请勿进入”的黄色警戒线圈起来了。县验尸官会在这里。从牛津县的州警察局赶来的亨利·佩顿也会在这里。首席检察官的死罪组里的摄影师和技术员大概不会在——除非他们中的几个人碰巧已经在这个区域处理另一桩案子——但他们很快就会赶到。下午一点之前,州警察局的流动实验室也会出现在这里,配备齐全的各色法庭辩论专家和一个专门负责调石膏、提取轮胎印模的家伙,如果尚有没被诺里斯自己的巡逻车破坏的轮胎印,那么诺里斯不是足够聪明,就是运气好(艾伦有点不情愿地选择第二条)。
“雷在赶过来吗?”庞波问。他说的雷是雷·凡·艾伦,卡索县的法医和验尸官。
“已经死了,没错,我明白。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因为看来应该这么做,我认为。我们没办法替他把那只假胳膊装回去,可至少我们能阻止苍蝇在他鼻子剩余的部分上拉屎。”
“当然,长官,没问题。”
他发现,现实生活中的小镇谋杀案,与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中的小镇谋杀案鲜有任何相似之处。她的小说里,在一个风雨交加的阴郁冬日,在邪恶的老上校的乡村别墅里,七个人轮流朝他刺了一刀。在现实生活中,庞波知道,你几乎总是可以在到达现场时发现罪犯依然站在那儿,低头看着一片混乱,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一切又是如何在毁灭性的瞬间失去了控制。即使罪犯已经走了,通常也走不远,总会有两三个目击者可以告诉你究竟发生了什么,是谁干的,以及他去了哪里。最后一个问题的答案经常是离现场最近的酒吧。通常,真实生活中的小镇谋杀案都是简单、残忍和愚蠢的。
好建议。庞波发现,你的脑袋总是给你的神经提供它们无法接受的好建议。你的神经说,是,先生,既然你提到它了,那它就是千真万确的。接着,你的神经就真的开始紧张不安。九-九-藏-书-网
“接下来,你想要我怎么做?”诺里斯通过无线电汇报完毕,便问道。
“呀,长官,为什么?苍蝇太多了。而且他已经——”
他试图忘掉霍默·葛玛奇,至少暂时忘掉他。他的桌上放着许多有待处理的工作,他却坐在那里一边转铅笔,一边想着那个开着小卡车在某个地方的老头,老家伙一头白发,剃得很短,戴着一只机械手臂,他是在一个名叫“斧山”的地方失去自己的手臂的,那是越战之前一场未正式宣布的战争,现在的那批越战老兵中大多数人当时还在穿尿布呢……算了,想这些既不能帮他干完桌上的活儿,也无助于找到葛玛奇。
至少在最近的几年里,罗克堡是一个倒霉的镇子。
艾伦最后一次低头看沟渠,诺里斯·瑞治威克正蹲在血肉模糊的尸体旁边,耐心地用写字板驱赶霍默脸上的苍蝇,艾伦再度感觉到一阵反胃。
他嘲笑那些打电话去电台节目大谈心灵感应或未卜先知能力的人。当暗示和直觉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人们就会在不自觉的情况下使用它们,他嘲笑这些人的做法。但假如问他在那一刻是怎么想霍默·葛玛奇的,艾伦会回答:当诺里斯来电话时……唔,我开始觉得老头不是受了重伤,就是死了。十有八九是第二种情况。
“我不认识——只是一个男人。我不喜欢他的样子。我几乎看不见他,可我就是不喜欢他的样子,奇怪吗?我知道这听上去很糟,可那个杜松山疯人院离这儿并不远,当你看到一个男人凌晨一点独自站在乡村马路边时,这足以让任何人紧张,即使他穿着西装。”
庞波叹了一口气,站起来。葛玛奇六十七岁。他和妻子住在旧火车站旁的一栋干净的小房子里,离这儿不到两英里。他们的孩子都长大离开家了。今天一大早是葛玛奇夫人给县治安官办公室打电话的,当时她都快哭了,她说霍默有时因为她打呼噜而睡在孩子们的老房间里,但她今天早晨七点醒来却发现他昨晚一整夜都没回家。他昨天晚上七点出门去参加保龄球社团活动,就像往常一样,他本该午夜之前回到家的,最晚不超过十二点半,可他没有回家睡觉,他的货车也没在前院或车库里。
“是的。”诺里斯说。
诺里斯·瑞治威克长得很像老电视剧《安迪·格里菲思》里的副警长巴尼·法夫,他走路拖着脚,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子,仿佛突然觉得它们很有趣。“唔……约翰在巡逻,安迪·克拉特巴克在奥本的地方法庭——”

3

阿思诺特夫人对于西装的看法也很对。午夜在离城镇那么远的郊区看到一个搭车客已经够古怪的了——夜里十二点三刻,任何普通的流浪汉都已经在某个废弃的谷仓或农场主的工棚里躺下了——再加上他还穿着西装,打着领带(阿思诺特夫人说:“某种深颜色,只是别叫我确定是哪种深色,因为我无法断言,也不会断言。”),这就更让人感觉不舒服了。
可有一个问题。假如霍默决定在某个队友家过夜,他为什么不打电话跟他老婆说呢?难道他不知道她会担心吗?唔,或许是因为太晚了,他不想打扰九-九-藏-书-网她。这是一种可能。庞波觉得,另一个更好的解释是,他打过电话,但她在床上熟睡,房门紧闭,所以没听见房子里唯一的一部电话在响。而且你还必须考虑到她呼噜打得震天响。
他通过无线电告诉艾伦长官的故事是这样的:阿思诺特夫人独自一人在看约翰尼·卡森的节目《今晚秀》,她的丈夫和儿子们在睡觉。她的椅子摆在窗户边,对着外面的三十五号公路。窗帘没拉上。十二点半或十二点四十分左右,她抬头看见一个男人站在马路对面……即故乡墓园的那一边。
不过,他对这类事情早有心理准备,不是吗?担任县治安官期间,他在镇公路上搬走过差不多四十具遗体,制止过无数起打斗,处理过上百起虐待配偶和儿童的案件——这还只是报案的部分。但世事都遵守着一种平衡法则;在这个不久之前刚出现了本地的连环杀手的小镇里,庞波极少碰到谋杀案。他只处理过四起,仅有一名罪犯——乔·罗德威,打爆老婆的脑袋后潜逃。庞波对那位女士有所了解,所以当他从罗德岛的金斯顿警察局收到电报,说他们已经拘捕了罗德威时,他几乎为他感到惋惜。
“我不想做那种在路上碰到有人需要帮助却见死不救的人。”阿思诺特夫人继续说道,“你知道,就像好撒马利亚人的故事。我对此有点持付什一税者的态度……但我对自己说——”
另一起是汽车凶杀案,剩下的两起都是普通的二级谋杀案,一起用刀,另一起只用指关节——后面这起是极端的虐待配偶案,仅有一点不同寻常:妻子将烂醉的丈夫活活打死,夸张地报复了丈夫对自己将近二十年的虐待。当女人被控告时,她身上的最后一组瘀伤依然清晰可见。法官只判她入女子教养所六个月外加六年的查看期,庞波对此一点也不感到遗憾。潘德法官这样判大概纯粹是因为没办法授予这位女士她真正应得的东西,一枚奖章。
阿思诺特夫人六十四岁,看上去却比实际年龄老二十岁,她摇了摇满头白发的脑袋。
“什么男人,阿斯诺特夫人?”诺里斯问,突然感兴趣起来。
但总有例外。就像闪电有时真会击中同一个地方两次一样,有时发生在小镇上的谋杀案也无法立刻破案……眼下这起谋杀案即是如此。
他猜穿西装的男人要求霍默靠边停车——最有可能的借口是说他要小便——一旦车子停下,他就猛揍老头,将他拖出车子,接着——
她停下思考了片刻。
她确定那个男人穿的是一件西装,而不是运动外套或男式夹克,西装不是黑色的,但除此之外的颜色也多了去了。阿思诺特夫人觉得搭车者的西装不是纯白色的,可她只能保证它不是黑色的。
“现在干什么?”诺里斯打断艾伦的思绪问道。
“唔……不是很简单。”
诺里斯试图让阿思诺特夫人描述一下那个男人穿的西装的细节,却问不出个所以然。他觉得路灯仅装到故乡墓园那里真是令人遗憾,可像罗克堡这样的小镇可供支配的钱只有那么多。
日间调度员希拉·布里汉姆将这第一个电话转给县治安官庞波,当时正在加油的他用加油站的付费电话回电给葛玛奇夫人。
那么她所知道的就是:她在凌晨十二点四十五分左右看见葛玛奇载了一个要求搭便车的人。没什么可向联邦调查局汇报的,你会九*九*藏*书*网说。可当你想到霍默在离自家前院不到三英里的地方载上这个乘客……然后就没有回到家,感觉便有点不祥了。
仿佛是为了证明那句“风水轮流转”的老话不总是正确的,在过去的八年或十年间,罗克堡发生了许多倒霉事——倒霉到足以成为全国性的新闻。那些事情发生时,乔治·班纳曼是当地的县治安官,人们亲切地称他为“大乔治”,但大乔治不用管霍默·葛玛奇的案子了,因为大乔治死了。他在第一桩罪案发生后还活着,那是他自己手下的一名警官犯下的连环强奸杀人案,但两年后他在镇三号公路上被一只患有狂犬病的狗咬死了——不仅仅是咬死,确切地说是几乎被分尸了。这两桩案子都非常奇怪,可这世界就是一个奇怪的地方,一个严酷的地方,有时还是一个倒霉的地方。
那个男人是从故乡墓园的方向还是从其他方向走过来的?

1

可作案理由重要吗?肯定跟霍默·葛玛奇没关系,再也没关系了。对霍默来说,什么都无关紧要了。因为搭车者重击他后,又将他拉出驾驶室,拖进沟里,很可能是架着他的腋窝拽他的。艾伦无须借助重案组的人员,就能读懂葛玛奇的鞋跟所留下的痕迹。搭车者在拖葛玛奇的过程中,发现了他的残疾。在沟渠的底部,他从老头身上拧下他的假胳膊,并用它将老头打死。
“他穿的西装是什么样的——”诺里斯试图提问,但插不上嘴。阿斯诺特夫人是一个喋喋不休的乡下女人,她直接忽略诺里斯·瑞治威克的问话,继续滔滔不绝。他决定等她说完再去归纳信息。他从口袋里拿出笔记本。
“在某种程度上,那件西装让我更加紧张了。”她继续说道,“一个男人在那样的时间穿西装显得很不对劲,你明白我的意思吧。你大概不明白,你大概觉得我只是一个愚蠢的老太婆,大概我确实只是一个愚蠢的老太婆,但在霍默出现前的一两分钟,我觉得那个男人或许会走向我们家,我起身去确认门琐好了。他朝我们这个方向看,你知道,我看见他那么做的。我猜他看了,因为他大概能看到窗户还亮着,尽管已经很晚了。他大概还能看见我,因为窗帘很薄。我其实看不清他的脸——昨晚没月亮,我不相信他们会在这么偏远的地方装路灯,更不用说安装镇上的那种有线电视了——可我能看见他转过头。然后他确实开始穿马路了——至少我觉得他正在这么做,或想要这么做,你明白我的意思吧——我想他会过来敲门,说他的车抛锚了,问是否能借用电话,我想知道如果他这么做,我该怎么说,或者我到底要不要应门。我想我是一个愚蠢的老太婆,因为我想到了《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剧场》一集中的疯子,他有着足以将鸟儿从树上吸引下来的非凡魅力,却用斧子把一个人砍得稀巴烂,他把尸块放在自己汽车的后备箱里,他们抓到他,因为他的一个后车灯坏了,或者类似这样的原因——可另一方面——”
“没错,那是霍默的小卡车,霍默坐在方向盘后面。”阿思诺特夫人告诉诺里斯·瑞治威克。“起初,我以为他会一直开过去,就像任何在午夜碰到要求搭便车的正常人一样,可接着他的尾灯亮了,那个男人跑到驾驶室的乘客席那边,上了车。”
诺里斯·瑞治威克警官从自己的巡逻车那儿走回来,他的车就停在庞波的车子后面。晚春的暖和空99lib.net气中,两台警察局波段的无线电劈啪作响。
霍默·葛玛奇破碎的尸体躺在三十五号公路旁的一条沟渠里,看着它,庞波希望自己依然待在原来的那个中小城市。看来镇子的霉运并没有随乔治·班纳曼的死而终结。
“阿思诺特夫人,我想知道我是否可以问问——”
“霍默一定是喝醉了才会这么晚让人搭车。”她对诺里斯说,“不是喝醉了,就是头脑简单,我认识霍默有差不多三十五年了,他不是头脑简单的人。”
“霍默的老婆怎么样了?有人跟她说过这事了吗?”
“继续待在那儿。”艾伦说,“与阿思诺特夫人扯《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剧场》的故事,等我赶到。我自己过去一直很喜欢那些故事。”
整个上午唯一的好事是诺里斯在艾伦赶到之前就清空了自己的胃,他明智地选择吐在公路的北边,远离尸体及其周围可能发现的证据。
那么兴师动众的结果将是什么?哦,只是这个:一个半醉的老头停车帮助一个陌生人。(上车吧,孩子,艾伦可以听到他说,我开了很长的路,但我还是可以送你一程),而陌生人却以打死老头、偷走他的车作为报答。
“我其实并不需要您保证,阿思诺特夫人。”诺里斯说。
“当一个人与执法人员谈正经事时,总是这样的情况。”阿思诺特夫人拘谨地双臂交叉抱于胸前,回答说。
庞波边说边驱赶霍默脸上的苍蝇。霍默脸上除了像鸟嘴那样突出的鼻子,已经不剩下什么了。要不是那只假左臂,以及原本在葛玛奇嘴里、现在裂成碎片掉在他有肉垂的脖子和衬衫前襟上的金牙齿,庞波怀疑连葛玛奇的亲妈也没法认出他来。
新治安官庞波当时还没来罗克堡(目前艾伦·庞波实际上已经在“县治安官”的位置上干了八年,但他决定至少等到二〇〇〇年才正式就任“新治安官”一职——他这样告诉他的妻子,总是想当然地觉得自己能干那么久,也能一直被大家选中);一九八〇年以前,他在纽约上州的一个中小城市负责公路执法,离锡拉丘兹不远。
“诺里斯,你能叫我‘艾伦’吗?试一下好吗?”
“好的。”诺里斯顺从地说,“好的,长官。”
与埃伦·葛玛奇通电话的一小时后,庞波意识到自己对情况的第一种分析有点不对头。假如葛玛奇是在球友家过夜,那么他觉得这一定是葛玛奇第一次这么做。否则,他的老婆自己就会想到这样的可能,至少会等久一点才打电话到县治安官办公室。然后庞波想到葛玛奇已经老得不太会改变习惯了。假如他昨晚在某个地方过夜,那么他应该以前也这样做过,可他老婆的电话表明他没这样做过。假如他以前酒后驾车回家过,那么昨晚他大概会再这么干一次……可他没有。
她给他提供了他所需的车辆信息——一九七一年产的白色雪佛莱小卡车,生锈的地方露出栗色的底漆,驾驶室里有一个枪架,缅因州车牌,号码是96529Q。他将讯息通过电台传给辖区内他手下的警官(只有三人,包括在奥本地方法庭作证的克拉特巴克),并告诉葛玛奇夫人他一有消息就会立刻通知她。当时他没有太过担心。葛玛奇爱喝啤酒,尤其是在参加保龄球社团活动的晚上,但他并不愚蠢。如果他喝多了感觉驾车不安全,他会在某个球友家的起居室沙发上睡一晚。
啊,接着就是最恶心的部分了。真他妈的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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