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斯塔克掌控全局
第十九章 斯塔克购物
目录
第一部 无用的废料
第一部 无用的废料
第一部 无用的废料
第二部 斯塔克掌控全局
第十九章 斯塔克购物
第二部 斯塔克掌控全局
第三部 灵魂的摆渡者驾到
第三部 灵魂的摆渡者驾到
上一页下一页
他用一块楔形海绵将粉底液仔细地匀开,从颧骨一直涂抹到太阳穴,最后盖住他右眉毛尽头上方的暗红色斑块,以及刚开始从他左颧骨上方的皮肤下显现出来的新伤口。斯塔克发现,一个涂脂抹粉的男人会看起来很奇怪。那就是说,他要么是肥皂剧男演员,要么是《唐纳休访谈》节目的嘉宾。但什么都能掩饰一下伤口,他晒黑的肤色也减轻了一点化妆的痕迹。如果他待在暗处或人造灯光下,就几乎一点也看不出他化过妆。或者说他是这么希望的。还有其他原因使他避免阳光直射。他怀疑阳光会加速他体内灾难性的化学反应。他仿佛正在变成一个吸血鬼。但没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他一直是一个吸血鬼。此外——我是一个晚上活动的人,始终是如此;那就是我的天性。
真正说起来,他不认为自己真的醒来或睡着过,至少没有正常意义上地醒来或睡着过。从某种程度上而言,他仿佛一直在睡,不过是从一个梦境转移到另一个梦境而已。在这种情况下,他的生活——尽管他几乎都不记得了——就像是套在一起的盒子,一个套一个,永无尽头,也像是凝视一条挂满镜子的走廊。
在一阵比高潮更快、更让人满足的情绪下,他写道:他妈的没有鸟哦你这个狗娘养的滚出我的脑袋!
他用牙齿咬开阿司匹林药瓶的盖子,把它吐在水池里,然后倒竖瓶子,摇出半打药片倒进嘴里。他从沐浴用品架上取下酒瓶,用一大口威士忌把药片冲了下去。酒冲到他的胃里,荡漾起一股舒服的暖意。接着他又在自己的伤手上倒了一些威士忌。
波蒙特大概需要一点灵感。你能在五金店买到那些丙烷小喷枪,用它们在他孩子的脚底上烧几秒钟,大概就能给他灵感了,斯塔克想,但这事以后再说。暂时,他要玩玩等待游戏……这么做的时候,开始朝北面进发也没什么害处。先占领阵地,你可以这么说。毕竟,他的车在那儿——黑色的托罗纳多。它在车库里,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必须停在车库里。他明早就能离开纽约市。但在他这么做之前,他要去完成一次采购……现在,他应该用一下浴室柜子里的化妆品。
水池边的不锈钢晾碗架上立着一瓶格兰利威牌威士忌。斯塔克拿起它走进浴室。他走路的时候,右手在身体边摆动,血滴滴答答地溅在扭曲褪色的油地毡上。他手上的洞位于指根上方大约半英寸处,靠近无名指的右边。洞呈正圆形,边缘沾着黑墨水的污迹,创口里面还在流血,这使它看起来犹如枪伤。他试着弯弯手。手指们动了一下……但随之而来的疼痛让他不敢再试了。
他可以不用化妆品,容忍这一切。毕竟,他只是看着有点怪,衰老总是不美观的。他的力量似乎没有削弱。此外,他确定一旦他和波蒙特再开始写作——是指以斯塔克的名义写作——这一进程就将逆转。

2

痛得很厉害——但它也让人觉得解脱。斯塔克叫了一声,把自己汗津津的脑袋贴近胳膊捂住声音,但这既是一声痛苦的尖叫,也是一声充满喜悦与兴奋的尖叫。
就在这时,他醒了——他俩都醒了——真正地醒了。
它们不疼。很深处有点钝钝的痒,但仅此而已……至少,目前是这样的感觉。但它们扩散得很快。现在他的右胳膊从手肘往肩膀方向已经
九九藏书网
红了一半。他用手去挠,这是一个错误,痒的感觉虽然减轻了,但鲜血和黄色的脓顺着他的手指甲挠出的沟渗出来,伤口散发出一股令人作呕的气味。然而这不是感染。他确信。它更像是……腐烂。
他步行离开B大街……但他没有走很久。他发现,一个下定决心的人总能在他真正需要的时候搭到车。
他们是在交换秘密……或者说,是赛德在向他提问,斯塔克发现自己在回答。回答问题很愉快,回答问题很舒服。但也令人不安。开始他的不安集中在鸟上——为什么赛德一直问他关于鸟的问题呢?没有鸟啊。可能曾经有过……很久很久以前……但不再有了。它只是一种头脑游戏,只是一种为了吓唬他而做的微不足道的努力。然后,他的不安一点点与他精巧调校过的生存本能交织在一起——随着他继续努力挣扎着想要醒过来,不安变得越来越尖锐和明确。他觉得自己仿佛被按到水下,快要淹死了……
他醒来时还很痛。
他走上破败的前门楼梯时,经过了三只死麻雀的尸体,却没有留意到。
于是,依然处在半梦半醒状态下的他走进厨房,翻开笔记本,拿起圆珠笔。赛德没有叫他这么做;为什么要叫他呢?他不是也在五百英里之外写作吗?当然,笔不对劲——甚至他拿着也觉得不对劲——但还能用。目前还能用。
他拉了一下从药柜镜子上方垂下来的开关线,光秃秃的六十瓦灯泡亮了起来。他用右臂夹住威士忌酒瓶,以拧开盖子。然后,他在洗脸盆上方摊开伤手。波蒙特在缅因州也正干着同样的事情吗?他怀疑。他怀疑波蒙特是否有勇气清理他自己的伤口。这时,他肯定已经在去医院的路上了。
接着,尽管这像是梦中梦,尽管他被一种恐怖的眩晕感所笼罩,害怕失去控制,但他某些原始的绝对自信回来了,并且他能够刺穿睡眠之盾了。赶在赛德淹死他之前,在那个胜利的瞬间,他控制住了笔……终于能用它来写了。
斯塔克第一次看自己的脸——是在故乡墓园外,他跪在一个被附近街灯所投射下的白色光圈照亮的泥水坑边,凝视着它满是浮渣的平静水面——他对脸感到满意。它与他梦到的脸完全一样,做那些梦时他正困在波蒙特如子宫般的想象之牢中。他看到的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英俊男子,五官略过粗矿,不是太引人注意。要是他的额头没有那么高,眼睛没有分得那么开,这或许会是一张能让女人们扭头再看一眼的面孔。一张完全无法形容的面孔(如果这种脸真的存在)会引人注意,纯粹是因为它没有任何吸引目光的特征,所以目光会在它上面停留一会儿才开。它彻底的乏善可陈可能会让眼睛感到困惑,从而导致它转回来再看一眼。斯塔克第一次亲眼在泥水坑中看到的脸没有普通到这种程度。他认为那是一个完美的面孔,一张人们见过之后无法描述的脸。蓝色的眼睛……古铜色的皮肤陪衬如此淡的金发显得稍微有点奇怪……就是这样!只有这些!目击者讲不得不形容一下他最具特点的宽阔肩膀……而这世上肩膀宽的人太多了。
必要的凝聚力,他写道,仿佛是要详述之前的想法,突然斯塔克看到自己用笔猛戳波蒙特。他想:我也能做。我不认为你能,赛德,因为走到那一步时,你非常软弱,不是吗?但到了关键时刻……我能处理,你这个杂种。到了你该明白的时候了,我认为。九九藏书
淹一会儿,他想。看看你觉得怎么样。
他考虑让赛德从广口瓶中抓起另一支铅笔,再扎他一下——这次是扎他的眼睛。或者他也许可以叫他把铅笔尖深深扎进他的耳朵,刺穿耳膜并挖进脑袋里面的软肉。他几乎可以听到赛德的尖叫。他将无法抑制住叫声了。
如果他能写,如果他能自己写,那就好了,他将再也不需要缅因州那个哭哭啼啼的可怜虫。但圆珠笔对他而言毫无用处。不管他如何努力,不管他如何集中精神,他唯一能写出的就是他自己的名字。他写了一遍又一遍:乔治·斯塔克,乔治·斯塔克,乔治·斯特克,一直写到纸的底部,它们根本不可辨认,只是一名学龄前儿童的乱涂乱抹。
现在一切都改变了。现在他的脸变得非常奇怪……而且如果他不马上重新开始写作,它会变得愈发奇怪。它会变得丑陋不堪。
“只是现在。”他轻轻地说,转而处理其他事情去了。他用左手握住从右手上戳出来的圆珠笔,稳稳地将它拔出来,然后把它扔进了垃圾桶。

5

不过他们不仅是在聊天,对吗?
失败,他写道,天哪,他不能再告诉波蒙特什么了——他所写的已经够糟糕了。他竭力想要控制住他那不听话的手。醒过来。
不过,这些伤口还是没有让他太过担心。他猜想它们会越来越多,扩散开来,彼此连在一起,并最终把他生吞了……如果他任其发展。既然他不打算让这种情况发生,就没必要为它们担心。但如果他脸上的五官变成一座喷发的火山,他就没办法大隐于人群之中了。所以,需要化妆。
不过,他竭力控制住了自己,走出图书馆,边走边用一只强有力的手把那张无用的纸揉成一团,扔进了人行道边的垃圾箱里。现在,手上插着圆珠笔的他回想起,当他发现没有波蒙特,他只会写自己的名字时,他感到狂怒。
他拧好粉底液瓶子的盖子,然后开始扑粉。我能闻到自己的气味,他想,很快其他人也能闻到我的气味——一种很浓的、让人讨厌的气味,就像一罐肉在太阳下被暴晒了好几天。这样不好,亲爱的朋友们和宝贝们。这样一点也不好。
斯塔克打开药柜,将镜子转向一边,这样他就看不到那张讨厌却迷人的脸了。药柜里藏着一堆奇怪的小东西:两把一次性剃刀,其中一把是用过的;几瓶化妆品;一个粉盒;几块纹理细致的象牙色楔形海绵,它们上面有些地方已经被粉弄脏变成了稍微深一点的颜色;一瓶普通的阿司匹林。药柜里没有邦迪。邦迪就像警察,他想——当你真的需要它们时,却一片都找不到。但是没关系——他会再用威士忌给伤口消毒(先要狠狠地喝一杯给体内消毒),然后用手帕把它包起来。他认为它不会化脓;他似乎对感染有一种免疫力。他觉得这点也很有趣。
透过洞,依然可以看到灯泡的光线,但现在光线变得模糊遥远了。伤口正在愈合。他的身体似乎有着惊人的重生能力,这相当有趣,因为与此同时,他正在崩溃。失去凝聚力,他曾写道。实际情况差不多就是这样。
“你会写的,赛德。”他看着镜中的自己说,“但走运的话,你将不用写很久。”
药柜上有一面凹凸不平、斑斑点点的镜子,他专注地盯着九_九_藏_书_网镜中自己的脸看了大约有三十多秒钟,然后身体一震,醒了过来。他感觉自己的脸既熟悉又陌生,看着它总让他感觉自己仿佛正陷入一种催眠的恍惚状态。他认为如果长时间盯着它看,他就会真的陷入那种状态。
在波蒙特教会他如何独立生活之前,他不想让他死掉。
现在看到他的人——即使是一名受过训练的医生——大概也会以为他得了可能是由某种高强度的辐射造成的黑素瘤。
他笑得更欢了,露出一颗已经发黑坏死的门牙。
那是他把波蒙特从头脑中赶走的方式,是他打断那个胆小鬼在他俩之间建立起的联系的唯一手段。胆小鬼?是的。但他也很狡诈,忘记这点就糟了,非常非常糟糕。

6

然后,不等他思考——思考可能引起致命的犹豫——他就把圆珠笔挥出一道小弧线。笔尖的钢珠直插进他的右手……朝北几百公里之外,他能感觉到赛德·波蒙特挥起一支贝洛牌铅笔,把它插进他的左手。
斯塔克依稀记得梦见赛德和他在一起,在他的床上——他们一起聊天,彼此窃窃私语,起初似乎非常愉快和舒服——就像关灯后与你的兄弟交谈。
他一到纽约市,就在一家文具店买了圆珠笔和半打笔记本;那时他甚至还没租下这套破烂的公寓。店里也有贝洛牌铅笔,他本想买它们,但他没有。因为,无论是谁的头脑在驱动铅笔,握铅笔的总是赛德的手,他想知道自己是否能打破这种联系。所以他没买铅笔,而是买了圆珠笔。
他把手放在冷水龙头下面,分开手指让伤口尽量张开,然后咬牙忍住疼痛。起初疼得很厉害——他不得不咬紧牙关,抿紧双唇以忍住不叫——但后来手变得麻木了,就好一点了。他强迫自己把手放在水龙头下冲了整整三分钟。然后,他关上水龙头,又对着灯光举起手。
崩溃,他看到自己写道,这时他已经非常接近那面分隔睡眠与清醒的魔镜了,他努力想要以自己的想法来控制笔,想要按自己的意愿决定纸上的空白处会出现哪些文字,但这很难,天哪,上帝啊,这他妈的真难。
还感到恐惧。
惊慌。
但他依然掌控着波蒙特,不是吗?波蒙特的想法也许正相反,但也许……也许波蒙特会大吃一惊。
最好还是别惹有病的人。
斯塔克慢慢放松拳头,这么做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掌握波蒙特精神的拳头也松开了——他的精神之拳已经被证明和他的肉体之拳完全一样,既快速又残忍。他感受到波蒙特,这条又白又胖的蛆虫,尖叫呻吟着溜走了。

3

斯塔克回到东村的租住房短暂停留,把他的新财产塞进他的背包里,这背包是他第一天到疯狂纽约时在一家海军用品商店买的。要不是为了拿那瓶苏格兰威士忌,他大概根本就懒得回来一趟。
“我是一个学得很快的人。”
现在梦境开始回来了。
他能够感觉到波蒙特在缅因州的书房里抑制着他自己的叫喊。波蒙特在他俩之间建立起的感知关系并没有被打破;它不是一个匆忙打成的结,不会猛拉一下就松开。斯塔克感觉到,几乎是看到,那个奸诈的狗杂种趁他睡觉时把一根探针插入他的脑袋,现在这根探针正在扭来扭去地抽动、滑走。
他感到一股冲动,想把打字机扯下来,把它当成原始人的权杖一般在房间里愤怒地乱挥,将它砸得粉碎。如果他不能创造,那就让他毁灭!
昨天,他去了纽约公共图书馆的一家分馆,在写作室租了一台深灰http://www.99lib.net色的IBM电子打字机用了一个小时。那一个小时似乎有一千年那么长。他坐在一个三面封闭的图书馆卡座里,手指在键盘上颤抖,他打出自己的名字,这次全是大写字母:GEORGE STARK, GEORGE STARK。
接着他停下来。他不想让波蒙特死掉。
只是当他抬头看纸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写的是:乔治的乔治斯塔克乔治斯塔克过斯塔克的斯塔克。
斯塔克伸出手,不是身体上的手,而是意念之手,抓住赛德的精神探针行将消失的尾巴。在斯塔克自己的头脑之眼看来,它就像是一条白白胖胖的蛆,里面塞满了垃圾和废物。
没有鸟,他写道——这是他作为物质存在所写出的第一个真正的句子。写作非常难;只有一个具有非凡决心的人才能坚持下来。不过,一旦文字写出来了,他就觉得自己的控制力变强了。另一只手握得松了,斯塔克立刻毫不犹豫地用他自己的手握住笔。

1

他看着镜中的自己,用左手手指摸摸左眼下方的眼袋,接着又顺着脸颊摸摸嘴角。“失去凝聚力。”他咕哝道,哦,那肯定是事实。
今天,第一个伤口出现在他的脸上,右太阳穴处。
三天前他在右肘内侧发现了第一个伤口——一块红斑,边缘是一圈白色的死皮。这种红斑让他想起直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还在美国南方腹地非常流行的糙皮病。前天他发现了第二个伤口,这回是在脖子上,在他左耳垂的下面。昨天,他又发现了两个,一个在他两个乳头之间的胸口上,另一个在他的肚脐下面。
他慢慢醒来,知道自己其实根本没睡着过。不知怎么搞的,赛德·波蒙特俘获了他一会儿;按自己的意愿控制了他一会儿。在波蒙特控制他的时候,他说了什么,透露了什么吗?他感觉他或许说了什么……但他也相当肯定波蒙特不会知道如何诠释那些事情,或者说波蒙特不会知道如何把他可能透露的重要事情从那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中区分出来。
醒不像醒。
他试图把酒瓶放到镜子下面的托架上。但他的手抖得太厉害了,不太可能做到,于是他把瓶子放在了锈迹斑斑的马口铁沐浴用品架上。他想马上喝一杯。
失去凝聚力,他又想。不过你会终止那种状态的,赛德。当你开始写那本关于装甲车的书时,发生在我身上的一切就会开始颠倒过来。我不知道我是怎么知道这点的,但我就是知道。
他在水坑中看到的中年人普通的眼角皱纹,现在变成了深沟。他的眼皮下垂,变得像鳄鱼皮一样质地粗糙。他的脸颊也开始呈现出类似的皲裂纹路。眼睛边缘变得红红的,一副可怜样,仿佛是一个不知道节制的酒鬼。从他的嘴角到下颚有几条深深的皱纹,使他的嘴巴看上去像是一个铰链固定不稳的木偶嘴巴。他的金发,开始看着不错,现在依然长得不错,但从太阳穴处开始脱落,露出粉色的头皮。他的手背上出现了红褐色的斑点。
他咧嘴一笑,露出一排尖牙。
斯塔克把威士忌倒进伤口里,一股刺骨的疼痛从他的胳膊一直蔓延到肩膀。他看见威士忌在伤口里冒泡,看见琥珀色的液体里的血丝,不得不再次把脸埋进被汗浸透的衬衫袖子里。
从他第一次在水坑中看到自己起,他的脸就开始越变越难看,至今已经有两个星期了。起初,改变很轻微,轻微到他可以说服自己相信那只是他的想象……但随着九九藏书变化的加剧,这种观点就站不住脚了,他被迫放弃这么想。对比他当时和现在的照片,可能会让人以为这个男人遭受了某种奇怪的辐射,或者碰到了某种腐蚀性化学物质。乔治·斯塔克看上去像是正在经历所有软组织同时自发性溃烂的过程。

4

他以为疼痛永远也不会消退,但最后它还是开始减轻了。
波蒙特能接收到什么感观上的信息吗?他想知道。他可能知道当前乔治·斯塔克正藏身于东村一套令人作呕的小公寓中吗?他知道这套小公寓所在的低档大楼里的蟑螂看上去大得足以偷走福利救济支票吗?他认为赛德不知道,但不必要的冒险是毫无意义的。他承诺给赛德一个星期来做决定,尽管他现在很肯定赛德没有计划开始再以斯塔克的名义写作,他还是会等赛德用光他所承诺给予的一周时间。
至少现在不想。
他对着灯光举起手,仔细查看上面的洞。他能透过洞看到灯泡,但很模糊——就像透过弄脏的红色滤镜看东西一样。他没有用笔刺穿他的手,但也差不多了。也许波蒙特做得更好。
他总是可以怀有希望。
停下!他冲自己喊道。打别的字,任何其他字,只要别打这个!
最上面的抽屉是唯一除了垫抽屉的旧报纸外还放着东西的抽屉:三条还没拆开包装的内裤,两双还挂着商标牌的袜子,一条利惠牌牛仔裤和一块同样也没拆封的手帕。他用牙齿撕开玻璃纸,将手帕包在手上。琥珀色的威士忌浸透了薄薄的手帕,接着又印出一片血迹。斯塔克等着看血迹是否会扩散开来,但它没有。好了。非常好。
毕竟,他是一个守信用的人。
他在离B大道很近的东村租了一套两居室。当他睁开眼睛时,他正坐在倾斜的厨房餐桌边,面前摊着一本翻开的笔记本。一条血水流过桌上铺着的褪色油布,这没什么好惊讶的,因为他的右手背上正插着一支圆珠笔。
他拿出粉底液、散粉和海绵。在开始前,他又喝了一大口酒。他的手已经不再抖了,但他的右手抽动得很厉害。这并没有让他特别心烦。如果他的手在抽动,波蒙特的手一定会痛得让他尖叫。
但现在他长在牙龈上的牙齿已经开始松动。还有一些伤口。
第二天十点半,休斯顿大街上的一个文具商卖了三盒贝洛牌黑美人铅笔给一个宽肩膀的高个子男人,他身穿格子衬衫、蓝色牛仔裤,戴着一副大墨镜。这个男人还化着妆,文具商注意到——大概是晚上在酒吧滥交的后果。从他身上的气味判断,文具商认为他不仅是洒了一点香水,他闻上去仿佛是用香水泡澡了。但古龙水也无法掩盖这位宽肩膀的花花公子闻起来很臭的事实。文具商一闪念——想开句玩笑,接着再一想,还是算了。这家伙闻起来很臭,但看上去很强壮。所幸处理交易的时间很短。毕竟,这怪人买的只是铅笔,不是一辆劳斯莱斯的险路
这是一个噩梦。
斯塔克走进卧室,拉开五斗柜最上面的抽屉,这个五斗柜已经很破旧了。它和一个老旧的沙发床是这个房间里唯一的两件家具。
于是他努力尝试。他汗流浃背地俯在键盘上,打道:敏捷的棕色狐狸跳过懒惰的狗。
有一瞬——只是一瞬间——有一种两只手抓住了两件写作工具的感觉。这种感觉太过清晰,太过真实,所以绝不会是真的。
更多内容...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