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卷 十国(楚)
第二百六十六章 文昭王马希范
目录
第一卷 秦
第二卷 西汉
第二卷 西汉
第二卷 西汉
第三卷 东汉
第三卷 东汉
第三卷 东汉
第四卷 三国(魏)
第四卷 三国(魏)
第五卷 三国(蜀)
第五卷 三国(蜀)
第六卷 三国(吴)
第七卷 西晋
第七卷 西晋
第八卷 东晋
第八卷 东晋
第八卷 东晋
第九卷 十六国(汉、前赵)
第九卷 十六国(汉、前赵)
第十卷 十六国(成、汉)
第十一卷 十六国(前凉)
第十一卷 十六国(前凉)
第十二卷 十六国(后赵)
第十三卷 十六国(冉魏)
第十三卷 十六国(冉魏)
第十四卷 十六国(前燕)
第十五卷 十六国(代)
第十五卷 十六国(代)
第十六卷 十六国(后秦)
第十七卷 十六国(后燕)
第十七卷 十六国(后燕)
第十八卷 十六国(北燕)
第十九卷 十六国(西燕)
第十九卷 十六国(西燕)
第二十卷 十六国(西秦)
第二十卷 十六国(西秦)
第二十一卷 十六国(后凉)
第二十一卷 十六国(后凉)
第二十二卷 十六国(南凉)
第二十三卷 十六国(北凉)
第二十三卷 十六国(北凉)
第二十四卷 十六国(南燕)
第二十五卷 十六国(西凉)
第二十六卷 十六国(夏)
第二十七卷 南朝(宋)
第二十七卷 南朝(宋)
第二十八卷 南朝(南齐)
第二十八卷 南朝(南齐)
第二十九卷 南朝(梁)
第二十九卷 南朝(梁)
第三十卷 南朝(后梁)
第三十卷 南朝(后梁)
第三十一卷 南朝(陈)
第三十二卷 北朝(北魏)
第三十二卷 北朝(北魏)
第三十三卷 北朝(东魏)
第三十四卷 北朝(西魏)
第三十五卷 北朝(北齐)
第三十五卷 北朝(北齐)
第三十六卷 北朝(北周)
第三十六卷 北朝(北周)
第三十七卷 隋
第三十八卷 唐
第三十八卷 唐
第三十八卷 唐
第三十八卷 唐
第三十九卷 五代(后梁)
第四十卷 五代(后唐)
第四十卷 五代(后唐)
第四十一卷 五代(后晋)
第四十二卷 五代(后汉)
第四十二卷 五代(后汉)
第四十三卷 五代(后周)
第四十四卷 十国(吴)
第四十四卷 十国(吴)
第四十五卷 十国(南唐)
第四十五卷 十国(南唐)
第四十六卷 十国(吴越)
第四十七卷 十国(前蜀)
第四十八卷 十国(后蜀)
第四十九卷 十国(闽)
第四十九卷 十国(闽)
第五十卷 十国(北汉)
第五十卷 十国(北汉)
第五十一卷 十国(南汉)
第五十一卷 十国(南汉)
第五十二卷 十国(荆南/南平/北楚)
第五十三卷 十国(楚)
第二百六十六章 文昭王马希范
第五十四卷 北宋
第五十四卷 北宋
第五十四卷 北宋
第五十五卷 南宋
第五十五卷 南宋
第五十六卷 辽
第五十六卷 辽
第五十六卷 辽
第五十七卷 辽(北辽)
第五十八卷 辽(西辽)
第五十八卷 辽(西辽)
第五十九卷 金
第五十九卷 金
第六十卷 西夏
第六十卷 西夏
第六十卷 西夏
第六十一卷 元
第六十一卷 元
第六十一卷 元
第六十二卷 明
第六十二卷 明
第六十二卷 明
第六十三卷 清
第六十三卷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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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范还是个好色徒。最初其原配夫人顺贤夫人在世时,治家有法,希范十分害怕她,不敢过于淫乱。天福三年顺贤夫人死,希范开始纵情声色,不仅把父亲的妾媵据为己有,而且还极力搜寻国中美女,抢人妻室达数百人,还不满足。开运四年(公元947年)五月,希范在一片咒骂声中死去,终年49岁。谥“文昭”。九-九-藏-书-网
马希范为马殷第四子,与马希声同日生。初为镇南节度使,驻守朗州(治武陵,今湖南常德市)。长兴三年(公元932年)七月,希声病卒,六军使袁诠、潘约等迎立希范。希范回长沙即位后,首先做的事是遣使向北方朝廷后唐称臣纳贡,以求封爵。应顺元年(公元934年)春正月,后唐九九藏书封希范为楚王。晋灭唐后,希范又连忙向晋主进贡,以后每年都以楚国的金银财宝及地方土产大量献纳,竭力讨好后晋,以求偏安。天福四年(公元939年)四月,晋加封希范为天策上将军,允许其开府置官,十一月,希范始开天策府,设置护军中尉、领军司马、都军使等官属,并设天策府文学馆,99lib.net立学士员,楚国的威势大增。后又有诸蛮10州前来归降,一时间,楚国的疆土向西、西南大大延伸。
但是,马希范没有继续发展楚国,而是从此整日沉湎于花天酒地之中。他的骄奢无度,赋税苛重,当居各届楚王之首。天福七年(公元942年),希范大兴土木,在长沙城西北修建天策府,筑天策、光政等16楼及天策
九九藏书
、勤政等5堂。次年,他又建九龙殿、会春园、嘉宴堂、金华殿,装饰豪华,耗资钜万。希范携美女、子弟及僚属在其间游宴歌舞,昼夜无节。由于他的大肆挥霍,国家财用日益不足,马希范便加赋国中,压榨民众。他常常派遣使者行田,以所增收赋税多少定功,结果农夫们不胜赋租,纷纷逃离故土。为增加收入,他还大肆卖官鬻爵www.99lib.net,入财拜官,以钱多少定官高卑,外官迁者,是以贡献多少为殿最。民有罪,输钱可免释,强者收为兵,贫弱者则受刑。除沉重的常税外,希范又令地方交纳贡米,规定大县贡米三千斛,中县千斛,小县七百斛,无米以布帛代替。民不聊生,怨声载道。天策学士拓跋恒上书切谏,说:“足寒伤心,民怨伤国。”要他减轻赋税,希范大怒,斥退拓跋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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