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病相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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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病相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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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料!”公民愤怒地说,“倒不如拿饭馆里的黄油去擦擦。”
另一种出名的类型是戴硬领的强盗。谈到这种人,都说是现实生活里的拉弗尔斯。在白天他显然是个绅士,吃早餐时都穿着礼服,看仪表像个裱糊匠,而入夜则干起穷凶极恶的强盗勾当。他的母亲是大洋林地方一位极富有而受尊敬的居民。当他被带进牢房时,他立即要一只指甲锉和《警务公报》。他在美国每一个州都有一个妻子,每个地区有一个未婚妻,报纸刊登了他的配偶的整整一画廊的照片,材料取自剪报资料,这些女士的病五个医生都治不好,而一瓶酒却能奏效,而且第一口下肚就会感到轻松得多。
“试用过响尾蛇油?”公民很感兴趣地问。
每当抓住一个不戴硬领的强盗时,他就会被描绘成一个最低等的下流胚子,极其恶毒和堕落,而且被怀疑成一八七八年从巡警亨尼西的口袋里偷了手铐而逃之夭夭的亡命之徒。
屋里的家具还盖着过夏用的防尘罩,银器大概藏在地窖的保险库里。这强盗倒不指望一网捞多少,他的目标是那个暗淡的房间九九藏书,屋主人在寻求某种慰安以缓解寂寞之情以后,肯定会在那里睡得沉沉的。他一出手就能捞到一些公平合法的本行的利益——零钱、手表、镶珠宝的领带别针之类,可算毫不过分,公平合理。他看见窗户开着,自然机不可失。
“我也是,”公民说,“只要像台布大小的一块湿气云,从佛罗里达州向纽约飘过来;还有,假如我路过一个剧场,里面正在上演《鸳梦重温》,观众泪水散发的湿气就会叫我左臂像牙痛似的发疼。”
这位公民留一副两头尖尖的棕色的小胡须,像一名无痛拔牙的牙医师的。他看上去结实、养尊处优、急躁、招人厌。他在床上坐了起来,把右手举过头。
这是一家私人住宅。前门钉着木板,长春藤未加修剪,强盗据此得知,这家的女主人此刻正坐在某处海滨旅馆的游廊上,向一个头戴游艇帽的富于同情心的男子倾诉衷肠,因为从来没有人理解她多愁善感的、寂寞的心灵。强盗从三楼前窗的灯光和暮秋的季节判断,这家的男主人已经回来了,要不了多久http://www.99lib•net就会熄灯睡觉。因为从时令上和心理上说,现在已到深秋时节,在这样的季节里,这屋子里的男主人终于感觉到,屋顶花园和女速记员不过是花花世界,开始盼望老伴回来,从而享受循规蹈矩也更耐久的幸福和精神上的慰藉。
“怎么回事?”
“你是早晨还是夜里痛得厉害些?”公民问。
“四年了。我想这病真是没完没了。只要你得了这病,你一辈子都要受风湿的害——我看是这样。”
“我这里也一样,我已经花了上千块钱,一点效果都没有。你发肿没有?”
“躺着别动,”强盗用同人谈心的语调说。第三类型的强盗是不虚张声势的。床上的那位公民瞧着强盗的手枪的圆孔,就躺着不动。
“喂,老兄,”他局促地说,“试过肥皂樟脑涂擦剂吗?”
“两只手都举起来,”强盗命令道。
“早上发肿。还有快要下雨的时候——老天爷保佑!”
“你得风湿多久了?”那公民问。
“夜里,”强盗说,“正是我最忙的时候。喂,把你的胳膊放下来——我琢磨你不会——喂,你试过布利克斯塔夫补血丸吗?”
这个第三类的强盗开始四下探索。他不戴面具,不带暗灯,也没有穿胶底鞋。他口袋里揣着一支三八口径的手枪,嘴里嚼着薄荷口香糖在动脑筋。
“对不起,”强盗苦着脸说,“刚才我挨了一记。算你运www.99lib.net气,风湿同我也是老伙伴。我也是左臂害风湿。要不是我,换上别人,看你不举那左爪子,早就冲你开枪了。”
“那种痛法是原汁原味的——下地狱的!”强盗说。
他们才走出门,公民转身往回走。
强盗轻轻地打开亮着灯的房间的门。煤气灯捻得很低,一个男子在床上睡着了。梳妆台上乱七八糟放着许多东西——一卷揉皱了的钞票,一只表,一串钥匙,三片赌扑克牌的筹码,压扁了的雪茄烟,一只粉红缎带发结,一瓶没有打开盖的溴化矿泉水,准备早晨提神的。
“起来,”强盗说,“我来帮你穿衣裳。”
强盗瞧瞧他的手枪,怪不好意思地装着随随便便的样子把它塞进口袋。
强盗倏地翻过窗子进入室内,然后从容四顾。一名行家老手在探囊取物之前总是从容不迫的。
“有人用契塞勒姆药丸。”公民提醒他。
公民说:“一个星期以来,没人帮忙我没法穿衣裳。恐怕托马斯已经上床了,而——”
“另一只举不起来,”那公民苦瓜着脸说。
强盗拖住了他右手衣袖。
“你说得对极了,”公民说。
“用了几加仑了,”强盗说,“要是把我用过油的蛇用绳串起来,就会有到土星八趟那么远,蛇的响声能传到印第安那州的瓦尔帕莱索城,然后再传回来。”99lib•net
“果不其然,”强盗附和道,“这药膏只配小米尼搽手指,要是她让小猫抓破了皮。你听我说,我们拿它没办法。我现在只有一样东西能叫它暂时轻松一点。你知道吗?喝一点舒筋活血的老陈酒。好吧,这件事算了结啦,对不起。穿上衣裳,我们出去喝一点。原谅我的冒昧,可是——哦,又痛起来了!”
“过去发炎,现在炎症往下移了。”
强盗点着了一支香烟,让手掌护着的火柴的光,将他的面容照亮了一会儿。他是属于第三类型的强盗。
再说这个登堂入室的强盗穿一件蓝色运动衫,他既非拉弗尔斯之流,也非地狱厨房里跑出来的大师傅。警察局如想将他归类,肯定会一筹莫展。他们还没有听说过这种不卑不亢,既不失身分,又不装模作样的强盗。
强盗在床脚边坐下,把手枪搁在交叉起来的腿上。
“总是突然发作,”他说,“总是在我没有防备的时候突如其来一家伙,这叫我不得不放弃二楼的工作,因为有时候上了一半楼梯就突然发作。怎么跟你讲呢?我以为那些宝贝医生根本不知道怎样才治得好风湿病。”
老习惯像潮水一般回到身边并且淹没了这位公民。他摸摸那灰褐色的胡子。
强盗不声不响站了一会儿,举枪对着那病人。他朝梳妆台上的东西瞥了一眼,然后带着无可奈何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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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又瞧着床上的人。接着,他突然做了个鬼脸。
“发炎吗?”
“走吧,”他说得干脆,“我请客。别管它,喝酒的钱我有。你有没有试过金缕梅皮止痛水和冬青油?”
“肩膀患风湿。”
“你的衬衫在这里,”强盗说,“下来吧。我认识一个人,他说奥姆勃莱油膏两个星期就把他治好了,他现在能用双手系领带了。”
“骗人的东西!”强盗说,“我用了五个月了,毫无用处。那一年我用了芬克尔厄姆的浸膏,外敷吉列止痛膏,和帕特的止痛喷雾剂,病势倒轻了一些。不过我以为起作用的还是我掖在口袋里的橡树籽。”
强盗朝梳妆台走了三步,床上的人突然发出一声刺耳的呻吟,张开了眼。他的右手伸到枕头底下,停住不动。
“这样做未免——”他说。
“好像忘了带钱,”他解释道,“夜里放在梳妆台上了。”
“我从来没有用过。你的疼痛是阵发性的还是一直痛下去?”
“别站在那里挤眉弄眼的。”那公民沉不住气,吆喝着说,“既然你是来抢劫的,怎么还不动手?不是有些东西明摆着吗?”
这种类型的强盗至今还没有被人们普遍认识和接受。警方已经让我们熟悉了第一和第二两种类型。他们之间的区别很简单:主要标志是戴不戴硬领。
“另一只手也举起来,”强盗命令道。“你可能两手都管用,会用左手开枪的。你能数二,不是吗?喂,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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