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二进香港
第二节
目录
第一章 夜半无人私语时
第二章 小荷才露尖尖角
第二章 小荷才露尖尖角
第三章 她不是白雪公主
第三章 她不是白雪公主
第四章 在香港
第四章 在香港
第五章 劫后余生录
第六章 回到上海
第六章 回到上海
第七章 海上奇人录
第七章 海上奇人录
第八章 遇到胡兰成
第九章 与子相悦
第十章 一红倾城
第十章 一红倾城
第十一章 乱世佳人
第十一章 乱世佳人
第十二章 侠骨柔肠有谁知
第十二章 侠骨柔肠有谁知
第十三章 倘若她留在中国
第十三章 倘若她留在中国
第十四章 二进香港
第二节
第十四章 二进香港
第十五章 美国的忘年之恋
第十六章 绿衣的母亲
第十六章 绿衣的母亲
第十七章 台港行
第十七章 台港行
第十八章 永失我爱
第十八章 永失我爱
第十九章 一意孤行
第二十章 永远的海上花
第二十章 永远的海上花
第二十章 永远的海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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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是工作,是谋生的手段;创作才是心头好,是初衷。张爱玲翻译之余,一直在寻求新的写作题材。
餐毕,麦卡锡将《秧歌》前两章给马宽德,请他评鉴。马宽德于这种门面功夫显然不耐烦,委婉地说自己应酬多,大概没功夫看。然而当夜大雨,他在香港半岛酒店房间里便连夜将稿子看完了,次日一大早便打电话给麦卡锡,说:“我肯定这是一部好作品。”
就像悦耳的音乐,或是深思的微笑;
《秧歌》是先有英文版后有中文版的。开篇的场景完全照搬了她去温州途中的见闻,几乎是从《异乡记》里直译过来的。
《秧歌》的英文版首页上写着“献给理查德与莫瑞”,理查德便是麦卡锡,而莫瑞·罗德尔女士是张爱玲在美国的出版代理人。这使得许多人都认为这部作品是在他们的授意下完成。然而事实上,爱玲只是要感激他们在她最困窘的时候给予的帮助。
麦卡锡对张爱玲的赏识与关心是真诚的,除了在她初到香港时接纳她为美新处兼职翻译人员外,在一九五五年张爱玲到美国后也仍延请她为香港美新处和“美国之音”做翻译,张爱玲一九六一年访台,也由麦卡锡接洽安排。
换言之,翻译不只是炒冷饭,而应当是一种再创作。张爱玲在这一点上,显然是与傅雷不约而同的——虽然,许多批评家认为,他们此前曾于上海的报刊上就写作技巧有过一次不着面的交锋。这里举一首爱默森的诗为例:
九-九-藏-书-网谁会?
每个人说过了,就会长叹一声,庆幸地叹息:“幸亏是出来了。”
事实上爱玲自己对这一点从未讳言,她在给宋淇的信中,曾明确提及《半生缘》《十八春》改写后的题目)借鉴《普汉先生》。《普汉先生》的原著我没见过,听说没有中译本,自然也没在大陆出版过,不过我看了许多相关的介绍,知道那是一个关于四角恋爱的故事——批评者便是根据这一点非议《半生缘》的。
张爱玲先后为“美新处”翻译过多部作品,包括海明威的《老人与海》、玛乔丽·劳林斯的《小鹿》(重版时更名为《鹿苑长春》)、马克·范·道伦编辑的《爱默森选集》、华盛顿·欧文的《无头骑士》等。
——后来《秧歌》在美国的出版,也多承他的推介帮忙。
——这就是《秧歌》的诞生,英译本的书名为《The Rice Sprout Song》。
我心里觉得僧寺中的通道
张爱玲说过:“我逼着自己译爱默森,即使是关于牙医的书,我也照样会硬着头皮去做的。”——然而说归说,她的翻译却仍然是毫不含糊的。我们从这首九九藏书诗里,不难看出张爱玲的风格。
麦卡锡毕业于爱荷华大学,主修美国文学。一九四七至一九五零年曾派驻中国,任副领事,后转至美新处服务,一九五零至一九五六年派驻香港,历任资助讯官、美新处副处长及处长等职,主持“中国报告计划”,包括报纸新闻记事的制作与传播、杂志专题报导、电台难民访问、以及学术论文——这些,被左派统称为“反共宣传”,然而麦卡锡个人认为他们虽有立场上的偏颇,却努力做到诚信,拒绝一切虚假唬人的报道,比如有人宣称全家人在广东受拷刑,在雪地里跪了一整天,麦卡锡就曾批语:广东的雪,该是北京运来的?
然而不论他的信仰留给他多大的启迪,
其中海明威《老人与海》一经出版,立即被称为中译本的经典之作。张爱玲在译序中写道:
“我喜欢教堂;我喜欢僧衣;我喜欢灵魂的先知;
凭着过硬的文学功底与语言特长,爱玲得到了美国驻港总领事馆新闻处的翻译工作,美新处处长理查德·麦卡锡说:“她是文学天才。我认识的两位文学天才之一。”——另一位是罗伯特·佛洛斯特,曾四次获普利策诗作奖。
海明威因创作《老人与海》而于一九五四年获诺贝尔文学奖,这也是张爱玲当年应“美新处”之约及时翻译成中文本的原因。迄今为止,这是《老人与海》最早的中译本。
“这是我所看到的国外书籍里最挚爱的一本。……老渔人在他与海洋99lib.net的搏斗中表现了可惊的毅力——不是超人的,而是一切人类应有的一种风度,一种气概。海明威最常用的主题是毅力。他给毅力下的定义是:‘在紧张状态下的从容。’书中有许多句子貌似平淡,而充满了生命的辛酸,我不知道青年的朋友们是否能够体会到。这也是因为我太喜欢它了,所以有这些顾虑,同时也担忧我的译笔不能达出原著的淡远的幽默与悲哀,与文字的迷人的韵节。但无论如何,我还是希望大家都看看这本书,看了可以对我们这时代增加一点信心,因为我们也产生了这样伟大的作品,与过去任何一个时代的代表作比较,都毫无愧色。”
麦卡锡说,他和莫瑞都很关心爱玲的生活,把她当女儿一般看待,爱玲在美国结婚时,莫瑞打电话来报喜,麦卡锡听了十分高兴,以为这下子她的生活有着落了,不禁脱口而出:“那好极了!”莫瑞知道他的意思,立即说:“我们女儿没嫁出门,倒招进个穷女婿。”他这才知道赖雅穷途潦倒,比张爱玲更不如。
那些年,几乎每隔些日子就有从内地逃出来的人,大家难得聚在一起,说起来都是些血淋淋的故事:“土改”运动为了充数,把普通中农升格做富农,又做地主,后来就给枪毙了;农民的麦米桑麻都要统一卖给公家,标准随干部来定,说声“不合格”,又怕他们再次来缠,便泼一桶红水上去,打个记号,农民一年的心血就此作废,挑麻回去的路上,红水渗过麻筐一路滴滴哒哒,简直是条血路;缴完了公粮又要做军鞋,捐款支前,捐飞机大炮,这还只是经济上的损失,最惨的是那些被动员上了前线的志愿兵,连枪都不会开就上了战场……
马宽德曾于1938年获得地位颇高的普利策文学奖,小说《普汉先生》英文原名《H. M. Pulham,Esquire》,1940年初版,1941年被米高梅公司拍成电影,中文译名为《富家子的婚姻》。张爱玲就读于香港大学,大概曾读过原著,又或是看过电影,她的《十八春》就脱胎于此。这使得后来一些故做惊人语的批评者们竟指她抄袭。99lib•net
其实同题创作的例子比比皆是,李太白《凤凰台》全套《黄鹤楼》,纳兰容若的词中常常照搬前人旧句,而毛泽东那句脍炙人口的“山舞银蛇,原驰蜡象”也是套的《红楼梦》咏雪联句“伏象千峰凸,盘蛇一径遥。”然而谁敢说他老人家抄袭?
麦卡锡且反问:“我了解这些批评。然而我怀疑当时如果我们不关注她,谁会及时施援!”
张爱玲在“美新处”工作的这段历史,给她再次带来负评和非议,《秧歌》《赤地之恋》也因而被怀疑是美帝支持的反共宣传。然而麦卡锡曾在答记者高全之时表示,张爱玲只是为他们做翻译工作,翻译一本就算一本的薪水,她的小说创作并不在合作计划内,他们从未要求她命题写作,小说题材与内容完全由张爱玲独立完成。
这期间恰好美国作家马宽德(John P. Marquand)来香港访问,麦卡锡负责招待,便引荐爱玲认识。
面对喜爱的外国著作,她有强烈的写作冲动,而且九九藏书是英文写作的冲动,因为只有英文,才能表现出西方文学中特有的“淡远的幽默与悲哀”。
完成前两章后,爱玲拿给麦卡锡看,麦卡锡大为惊异佩服,又羡慕又忌妒——因为一个中国人的英文竟可以好到这样,叫他觉得惭愧。
张爱玲默默地听着,开始构思一部新小说,并且决定尝试更新的写作方法,题材、角度、文字的风格、乃至结构的模式,都势必要革旧求新。从前改了名字“梁京”仍然被人认出文笔来,真是失败;这次用英文写作,一定要像浴火的凤凰一样,活出新的生命。
她向麦卡锡提出自己的创作计划,并报告了故事梗概。麦卡锡从前在中国北方呆过,亲眼目睹北京解放,对中国农村的情形也有相当的了解,闻言只觉这个提议好得不得了。
张爱玲是借着翻译外国名著在暗暗积蓄,准备一次写作上的大突破。
爱玲十分重视这次见面,盛装前往。马宽德大为惊艳,以至于把她的一言一行都被他视为时尚,连看到张爱玲的绿趾甲也当成某种流行,悄悄问麦卡锡:“为什么她的脚趾头要涂绿彩?”麦卡锡也不知道,于是又问爱玲。爱玲发窘,哭笑不得地回答:“那是我涂的外用药膏啊。”麦卡锡忍不住扬声大笑起来。
此外美新处也有正常的出版业务,主要是美国书籍的中文翻译——他便是这样认识了张爱玲。
我不愿意做那黑衣的僧侣。”
文章的风格与所使用的语言是密不可分的,照章直译的翻译是不成功的翻译。翻译大师傅雷曾有经验之谈:“译书的标准应当是这样:假设原作者是精通中国语文的,译本就是他使用中文完成的创作。”他在译书之先总要再四精读原作,吃透原作的精神和全部细节后才着手翻译,使阅读者像看本国故事一样亲切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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