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绿衣的母亲
第四节
目录
第一章 夜半无人私语时
第二章 小荷才露尖尖角
第二章 小荷才露尖尖角
第三章 她不是白雪公主
第三章 她不是白雪公主
第四章 在香港
第四章 在香港
第五章 劫后余生录
第六章 回到上海
第六章 回到上海
第七章 海上奇人录
第七章 海上奇人录
第八章 遇到胡兰成
第九章 与子相悦
第十章 一红倾城
第十章 一红倾城
第十一章 乱世佳人
第十一章 乱世佳人
第十二章 侠骨柔肠有谁知
第十二章 侠骨柔肠有谁知
第十三章 倘若她留在中国
第十三章 倘若她留在中国
第十四章 二进香港
第十四章 二进香港
第十五章 美国的忘年之恋
第十六章 绿衣的母亲
第十六章 绿衣的母亲
第四节
第十七章 台港行
第十七章 台港行
第十八章 永失我爱
第十八章 永失我爱
第十九章 一意孤行
第二十章 永远的海上花
第二十章 永远的海上花
第二十章 永远的海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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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珏笑道:‘你跟从前重庆回来的时候完全一样。’显然没有再胖过。
好友炎樱在这年结婚了,嫁得不错,年初来信说要去日本,经过旧金山时会来探访她。爱玲很是盼望了一阵子,炎樱却爽约了;到了一九六一年三月,炎樱再次来信,又说将在从日本返回的路上来拜访他们。这是我们所知道的两人的最后一次见面。
然而影响却是深远的。
赵珏还没开口,恩娟见她脸上惊艳的神气,先自笑了。
爱玲不喜欢社交,却喜欢住在繁华都市,枕着市声入睡。她讨厌呆在人群中,却又离不开人的声音,这看起来很矛盾,然而却是文人的共性——写作是为了自己的心,但希望得到读者的共鸣。
他们把公寓选在了布什街六百四十五号,月租金七十美元。赖雅还在离家不远的鲍斯脱街(Post Street)为自己找了一间小小的办公室,每天去那儿写他那本永远也写不完的长篇小说《克利斯汀》。他有一个庞大的写作计划,包括一部传记、两部戏剧和两部小说,可惜由于健康问题,除了关于辛克莱·刘易士的传记外,其余的计划都没能完成。
然而她并没有死心,一直在默默地积蓄,她计划要写一部关于以西安事变为背景的长篇小说,相信中英文读者都会同样地感兴趣的,连题目都想好了,就叫《少帅》。她想去台湾搜集更多的材料,最好能采访少帅张学良本人。她还想去香港探望宋淇,寻求更理想的写作题目。而她的最终目标是要搬去纽约,在大九-九-藏-书-网都市里扬眉吐气,过一种亮烈洒脱的生活。
没有桌布,恩娟看了一眼,见镜面纤尘不染,方拿起刀叉。”
她从冰箱里搬出装拼盆的长磁盘,搁在那条红鱼图案上。洋山芋沙拉也是那家买的,还是原来的纸盒,没装碗。免得恩娟对她的手艺没信心。又倒了两杯葡萄牙雪瑞酒,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现在,她可以胆地起飞了。
她再也没有家了,整个后半生都是漂泊与动荡。
爱玲在内心里始终是个小女孩,是圣玛利亚中学那个带着轻微的“蕾丝情结”的教会女生。她不喜欢同很多人在一起,却需要至少一位亲密闺友,在上海时是炎樱,去香港后有邝文美,如今则是爱丽丝。
在公园的长椅上,在飘坠的秋叶中,在薄凉的暮色里,张爱玲与爱丽丝肩并肩坐着,看细弯的月亮一点点升高,脆亮。也许是因为爱丽丝完全不了解中国,不了解上海的文坛,于是张爱玲难得地第一次同人谈起了自己的过去,讲自己正在写的自传小说:“在上海的时候,我曾经爱过一个男人,他很有才华,也有些名气,很懂得欣赏我的写作和服装设计,可是他后来伤害了我……”
……
记忆的匣子一旦开启,便再也合不上。她把自己的身世与经历对爱丽丝倾盘托出,还99lib.net送给她自己的英文小说,又把自己用中文写的菜谱送给了她。一个个圆圆的中国字各不粘连,像一只只小巧的水饺,整整齐齐地排列着,写着十几道中国菜的做法,色香味俱全似的。
‘此地不用开车,可以走了去的饭馆子只有一家好的。’赵珏说:‘也都是冷盆。挤得不得了,要排班等着。’让现在的恩娟排长龙!‘所以我昨天晚上到那儿去买了些回来,也许你愿意马马虎虎就在家里吃饭。’
年轻时那个关于“要比林语堂更出名”的梦想破碎了,西方文坛的大门如此沉重难以敲开,这使她要回到中国读者中去、重新写作中文作品的念头越来越强烈了,还特地跑到英国海外航空公司打听去香港的费用,约需一千美元。这可真是一笔巨款,简直天文数字。
她们见面的情形,从张爱玲早已完成却迁延不肯发表的遗作《同学少年都不贱》中,大约可以看到一点端倪。当然小说不是报告文学,不可以太生搬硬套,然而恩娟是炎樱的化身,赵珏是爱玲的投影,这倒是一致公认的。《同学》中关于恩娟探访赵珏一幕,描写得相当生动细致——
公寓有现成的家具,一张八角橡木桌倒是个古董,沉重的石瓶形独脚柱,擦得黄澄澄的,只是桌面有裂痕。赵珏不喜欢用桌布,放倒一只大圆镜子做桌面,大小正合式。正中铺一窄条印花细麻布,芥末黄地子上印了只橙红的鱼……
九九藏书
在这段时间里,他们外出的次数较多,同人群很接近,有时还一起参加舞会。而爱玲也交了来美国后的第一个好朋友,一位研究艺术的美国女子爱丽斯·琵瑟尔,她们常常一起携手到华盛顿广场公园里小坐,呼吸着晚风中吹送的花香,谈论艺术或是情感。
半年期满,他们像辛勤的候鸟一样再次搬迁,这回,他们把家安到了旧金山。这是一座美丽的滨海城市。渔人码头热闹非凡,唐人街的夜晚灯火辉煌,比起彼德堡的小镇可是繁华得多了。
一九六零年七月,爱玲正式获得美国公民身份。这年,她满四十岁,是中国的“不惑”之年。赖雅送她的生日礼物,是陪她一起去看了场脱衣舞。
《同学少年都不贱》便很有这种感觉,故事刚出来,倒已经完了。
比如《同学》里,恩娟和赵珏是从小到大的密友,然而如今贫富悬殊,恩娟对赵珏的说话总有一种敷衍的态度,似乎不信任。爱玲在小说里愤愤地发出“人穷了就随便说句话都要找铺保”的感叹,是她一惯的犀利,而更见苍凉。文章最后写道“那云泥之感还是当头一棒,够她受的”,应该是凭心而论。
张爱玲说过:“写小说,是为自己制造愁烦……刚刚吃力地越过了阻碍,正可以顺流而下,放手写去,故事已经完了。这又是不由得我自己做主的。”
赖雅的日记里写道:“长期居住在纽约可以宣告爱玲的成就,这是她最99lib.net后的愿望,对她来说是中国人的文明病。”
她把小说手稿寄给了夏志清,却又嘱他不急发表,这一搁便是数年,结果变成了“遗作”。我猜原因有两个:一是作品牵涉人名甚多,却多是一笔带过,似乎在起笔之初本来有个很宏大的计划的,可是写下来,却终究静不下来,于是仓促完稿。张爱玲说过自己写小说是擅长写详细大纲的,《同学》很可能就是由一部详细大纲连缀而成;第二个原因则是顾虑炎樱的感受,写的时候信马由缰,只图创作快感,写完了却又觉得抱歉,毕竟担心相关的人看到了会有所感触,因此踟蹰着不急发表。就像后来的《小团圆》,她也曾经写信说要销毁。
她同赖雅认真地深谈了一次,赖雅又震惊又痛苦,沮丧得大病一场,整个身体都刺痛都已,辗转难安。他在日记中写着:“死亡一样的重击,心脏被重创,身体在发抖,闭上眼,有如长眠,不再醒来。”
一九五九年底,张爱玲将《粉泪》重新改写的《北地胭脂》又再次被出版商拒绝,这使她对自己越来越没有信心。
“那天中午,公寓门上极轻的剥啄两声。她一开门,眼前一亮,恩娟穿着件艳绿的连衫裙,翩然走进来,笑着搂了她一下。名牌服装就是这样,通体熨贴,毫不使人觉得这颜色四五十岁的人穿着是否太娇了。看看也至多三十几岁,不过像美国多数的阔人,晒成深浓的日光色,面颊像姜黄的皮制品。头发99lib•net极简单的朝里卷。
爱丽丝不懂中文,可是一直小心地保存着那本张爱玲的手抄菜谱,当它是一件珍贵的艺术品——事实也正是如此。
这次与炎樱的见面显然给了张爱玲很大的刺激,便不是“云泥之感”,也多少有点“当头一棒”的意味,且使她终于下定了回香港的决心——回去寻找自己丢失的威风,重振山河。她这时已经入了美国籍,多少有些稳定感,积聚了些元气,不再那么害怕动荡。
她当然表同意。
爱玲十分内疚而为难,彻夜地守候他,照料他,又计议着要请好友约·培根和爱丽斯帮忙照顾他。但赖雅不愿成为别人的拖累,出于自尊而拒绝了;他写信给亨亭顿·哈特福文艺营申请居住,但遭到了回绝;于是又写信给女儿霏丝。几天后,霏丝回信说,他可以住到华盛顿她家附近,这总算让爱玲放下心来。
——其实与国籍无关,而是张爱玲在骨子里,是个都市人,她始终更愿意生活在最繁华的都市里。“大隐隐于市”,她喜欢离人群远一点,却又活在城市的芯子里。
事实上张爱玲的小说大多是依据真实生活而升华的,她自己的、朋友的、家人的、亲戚的、甚至祖宗的故事,如大珠小珠落玉盘一般散掷于她的各种作品中,仿佛星子落在井里,恍惚听得见响声。
曾在张学专家水晶的文章里看到,张爱玲的起居室犹如雪洞一般,墙上没有任何装饰和照片,纤尘不染,桌面如镜,且没有铺桌布,刀叉便只是直接摆在桌子上——由此也可以看到文章里多多少少有她自身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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