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二进香港
第四节
目录
第一章 夜半无人私语时
第二章 小荷才露尖尖角
第二章 小荷才露尖尖角
第三章 她不是白雪公主
第三章 她不是白雪公主
第四章 在香港
第四章 在香港
第五章 劫后余生录
第六章 回到上海
第六章 回到上海
第七章 海上奇人录
第七章 海上奇人录
第八章 遇到胡兰成
第九章 与子相悦
第十章 一红倾城
第十章 一红倾城
第十一章 乱世佳人
第十一章 乱世佳人
第十二章 侠骨柔肠有谁知
第十二章 侠骨柔肠有谁知
第十三章 倘若她留在中国
第十三章 倘若她留在中国
第十四章 二进香港
第四节
第十四章 二进香港
第十五章 美国的忘年之恋
第十六章 绿衣的母亲
第十六章 绿衣的母亲
第十七章 台港行
第十七章 台港行
第十八章 永失我爱
第十八章 永失我爱
第十九章 一意孤行
第二十章 永远的海上花
第二十章 永远的海上花
第二十章 永远的海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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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还是那个拥有预言能力的水晶球主人!
《秧歌》主要写了“土改”后的农村,在不断的“捐前”与“缴公粮”压力下,饥寒交迫,为了能在过年时吃顿饱饭的愿望而簇拥在大队粮仓前,由“借粮”到“抢粮”,终于与民兵发生冲突,酿成械斗惨剧;《赤地之恋》则从“土改”、“三反”、一直写到“抗美援朝”,展现了不同阶层不同人物的命运交织。
某些人故意混淆两书的出版时间,并非出于无知,而是有意误导,为了推出“反共”的论点而歪曲论据。
“顾冈告诉自己说,他正在面对着一个严重的考验。他须要克服他的小资产阶级温情主义。当然这次农民的暴动不过是一个偶然的事件,一个孤立的个别现象,在整个的局面里它是没有地位的。”
两书相比,我更喜欢《秧歌》,因为《赤地之恋》的追求平淡已经到了矫枉过正的地步,更像一部写作大纲。
后来的批评家们便以此为据,说张爱玲道听途说,以偏盖全,把解放前的故事安在解放后,诬蔑社会主义——倒不知谁在“以偏盖全”!
她在意《时代》周刊,却不理会中文报刊,并非因为不在乎中文读者,而是因为中国的评论家们永远注重意识超过技巧,便如她在给胡适的信中所说:“您问起这里的批评界对《秧歌》的反应。有过两篇批评,都是由反共方面着眼,对于故事本身并不怎样注意。”99lib•net
张爱玲曾为《赤地之恋》写了篇《自序》,亦可以看作是《秧歌》的序:
“他想搜集一点材料,可以加一点渲染,用来表现土改后农村的欣欣向荣。他总自己告诉自己,此时的情形大概总是局部现象。一般地说来,土改后的农村一定是生活程度提高了,看看报上的许多统计数字就可以知道。他和许多人个别地谈过话……这些人大概是摸不清他的来历,以为他是个私行查访的大员,有权力改善他们的生活。他们吞吞吐吐的,嗫嗫地诉起苦来,说现在过得比从前更不如了。遇到这样的人,顾冈发现了一个很有用的名词,‘不典型’。他们都是‘个别现象’,不能代表人民大众的。但是在这无数的‘不典型’的人物里,更想找出一两个‘一般性’的典型人物,实在是像大海捞针一样的困难。”
“但是他想起小时候和他妹妹在一起的情形,不由得心里难过。他们一直是穷困的。他记得早上躺在床上,听见他母亲在米缸里舀米出来,那勺子刮着缸底,发出小小的刺耳的声音,可以知道米已经快完了,一听见那声音,就感到一种澈骨的辛酸。
有一天他知道家里什么吃的都没有了,快到吃午饭的时候,他牵着他妹妹九_九_藏_书_网的手,说,‘出来玩,金花妹!’金花比他小,一玩就不知道时候。他们在田野里玩了许久。然后他忽然听见他母亲在那里叫唤,‘金根!金花!还不回来吃饭!’他非常惊异。他们回到家里,原来她把留着做种子的一点豆子煮了出来。豆子非常好吃。他母亲坐在旁边微笑着,看着他们吃。
其实这些批评也早在张爱玲意料之中,她在写着的时候大概已经想象得出将来会受到怎样的非议了,所以略带自嘲地借主人公顾冈的视角和心理说:
因为英文本的出版相当不顺利,张爱玲便又把小说译成中文,从一九五四年一月起在香港《今日世界》半月刊连载——比较容易接受张爱玲小说的,还是中文读者。
现在长大了,而且自己也有了田地,但是似乎还是和从前一样地默默受苦,一点办法也没有。妹妹流着眼泪来求他,还是得让她空着手回去。”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倍。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后来,人们批评《秧歌》时果然用的就是这些个词语,这些个罪名,认为她是99lib•net以“偶然的事件”、“孤立的个别现象”作为“典型”,是“不能代表人民大众的”。
许多张爱玲传记中,常把《秧歌》《赤地之恋》的中英文版写成同时出版或者先出英文版后译成中文,事实上,《秧歌》最早虽以英文写作,然而中文版早于一九五四年七月已由今日世界社出版单行本;十月《赤地之恋》由香港天地出版社出版;英文版则几经周折后,一九五五年方由美国纽约州Charles Scribner's Sons出版公司出版,内容与中文版亦有所不同——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这两部书的创作不可能是出于麦卡锡的授意;《秧歌》写于《赤地之恋》前,然而《赤地之恋》的中文本都已经出版了,《秧歌》的英文本还在商榷之中,若说是麦卡锡授意张爱玲写作“反共小说”,那么麦卡锡也未免太蠢而且没能力了;而《赤地之恋》英文本的出版更是张爱玲去美以后的事情,一九五六年方由香港友联出版社出版,若说由麦卡锡操作,那他又好像神通广大得无远弗届,岂不矛盾?九九藏书网
但是从这一段描写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出,张爱玲在努力尝试自我突破,一改从前的绮词丽句,而追求“平淡而近自然”的风格。因是首度尝试,又是以英文写作,未免心里没底,深怕不合读者口味。初稿完成,先拿给宋淇夫妇看,请他们提意见,然后才把稿子寄给美国经纪人。
宋淇曾在《私语张爱玲》里形容:“在寄到美国经纪人和为出版商接受期间,有一段令人焦急的等待时期。那情形犹如产妇难产进入产房,在外面的亲友焦急万状而爱莫能助。我们大家都不敢多提这事,好像一公开谈论就会破坏了成功的机会似的。”
《秧歌》写在《赤地之恋》前,初次尝试往往最用心,新旧杂糅,更接近“张爱玲风”,而且多次修改锤炼,读起来似乎更加亲切有味。
不久代理人回复意见,嫌太短,认为这么短的长篇小说没有人肯出版。于是张爱玲又添写了第一二两章,描写金花妹出嫁,然后才是月香回乡,又夹叙了王同志过去的历史,以及杀猪的一章。
正如张爱玲所说,“小说究竟不是报导文学”,必有题材上的取舍剪裁与合理虚构,是“把许多小故事叠印在一起,再经过剪裁与组织”,比如有一段:
宋淇回忆,《秧歌》英文本一经出版,好评如潮,但张爱玲更在意的是《时代》周刊有无反应。因为该刊选书极严,评价极苛,一般作品难以上榜。有一天,宋淇手持一份新出的《时代》周刊,要给张爱玲一个惊喜。她似乎有预感似的,抢先就问:“是不是《时代》终于有书评了?”藏书网
《赤地之恋》所写的是真人实事,但是小说究竟不是报导文学,我除了把真正的人名与一部份的地名隐去,而且需要把许多小故事叠印在一起,再经过剪裁与组织。画面相当广阔,但也并不能表现今日的大陆全貌,譬如像‘五反’,那是比‘三反’更深入地影响到一般民众的,就完全没有触及。当然也是为本书主角的视野所限制。同时我的目的也并不是包罗万象,而是尽可能地复制当时的气氛。这里没有概括性的报导。我只希望读者们看这本书的时候,能够多少嗅到一点真实的生活气息。”
——这个将豆种煮饭的故事完全是胡兰成的童年往事,可以从《今生今世》找到相同情节。
后世许多人评价张爱玲离开大陆后没有佳作问世,那是因为没看过《秧歌》《赤地之恋》,也是不肯正视伤痕,借着否定这两部作品的文学价值来否定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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