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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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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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说:
偏巧他压根儿没听见我的话。他把我这个人,连同别的一切,都已忘得一干二净了。他用手托着下巴颏儿,仔细地琢磨起来。过了半晌,他叹了一口气,摇摇头,稍后又叹了一口气,说:
“工具?”我说。
那天我花去了整整一上午的时间,才从晾衣绳上“借”来一条大被单和一件衬衫;我踅摸到一只旧口袋,就把它们塞在里头;我们又出去找到了许多“狐火”,也都装进口袋里。我管这等事叫作“借”,是按照老爸的惯常说法;岂料汤姆却说,这不是“借”,这是叫作“偷”。他说我们现在就是代表囚犯的,反正囚犯压根儿不管东西是怎么弄到手的,要拿就拿,别人也不会责怪他们。汤姆说,囚犯之所以偷东西,是因为没有它,就逃不了,那可不是犯罪,那是他们的权利。所以说,既然我们现在是代表囚犯的,那么,在这个地方只要对我们有一丁点儿用处的东西,我们完全有权利偷过来,有助于我们出狱逃跑。他还说,我们如果不是囚犯的话,这就另当别论了:一个人既没有锒铛入狱,而偏偏要去偷东西,那他准定是个十恶不赦的下流胚。所以,我们认为,把这里任何一件唾手可得的东西偷过来,都是未始不可。可是,从那以后,有一天我从黑人的瓜地里偷了一只西瓜,他却大惊小怪地跟我吵架。他就叫我拿十个美分去给那些黑人,却不给他们说明个中原因。汤姆说,他的本意是说,凡是我们需要的东西,都可以偷呗,得了,我就说,我正是需要那只西瓜。不料他却说也不见得非要那只西瓜才能越狱;其区别就在这儿。他说,要是我想在西瓜里头藏一把刀子,偷偷地把它送给吉姆,去刺死那个狱卒,那当然也是无可厚非。所以,我听了以后,也就不想再多唆了;可是话又说回来,每当我有机会随手可取一只大西瓜时,我只能端坐在那儿,穷琢磨那些类似鸡毛蒜皮的区别的话,那我真的看不懂代表囚犯究竟还有什么好处呢。
得了,我再接着刚才的话茬儿说下去。那天早上,我们一直等到家里的人都各自忙活去了,这时场院里连一个人影儿也没有了;汤姆方才能把那个口袋搬到单坡屋顶的小披棚里,我就伫立在远处给他望风。过了半晌,他出来了,我们就一块儿来到木料堆那里,坐下来攀谈。他说:
“那又有什么关系?那个家伙也是人地两疏呀。你可老爱扯到题外去,难道你就抓不住要点来谈吗?”
“真该死,这件事从头到底,看来是再容易、再笨拙也没有的了。所以,我说,想要制定一个棘手的方案,可真是难上加难。按说,此地应该有九-九-藏-书-网个守夜的人,可现在偏偏没有,也就谈不上先用毒药干掉他了。这里连一头可供我们下蒙汗药的狗也都没有。还有吉姆的一条腿,已被一根十英尺长的铁链条,跟他那张床的床腿锁在一起:反正你只要一抬起床架,把那根铁链条拉出来就得了。而且赛拉斯姨父觉得这儿人人都靠得住,他把钥匙送给那个黑人,压根儿也不另派专人监视他。本来吉姆早就可以从那个窗洞里钻出来,不过腿上拖着一根长十英尺的铁链条,走路可不太方便。这个可真讨厌,哈克。这个玩意儿简直是再蠢也没有了,我可从来没见过。现在,你一定要凭空设计出各种各样的难关来。唉,我们眼前条件也不够,要尽量利用现有的这些材料。但是不管怎么样,有一件事总得先交代清楚——那就是说,务必经过一连串艰难险阻的情节,最后把他搭救出来,这才能博得人们更多喝彩;本来那些艰难险阻的情节,应该预先给我们安排好的,可是现在既然没有安排好,我们也就只好自己开动脑筋,把它们通通构思出来。眼下,单说点提灯这件事吧。要是按照客观现实来说,我们只好假装点提灯是够危险的。其实,我们就算是明火执仗,我相信也未始不可。得了,说到这里,我忽然又想起来一件事,我们总得先要设法做一把锯才好。”
“是的,不错。”
“那可不要紧;我们倒是可以给他捎几个去。”
“还得借一件衬衫。”
“是的。”
“我可不知道。”
“啊,有些名流闻人就曾经那么干过。他们实在没法把铁链条去掉,出于万般无奈,只好把自己的手砍掉,随后逃跑。要是把一条腿锯掉,不是更帅吗?不过,这个问题我们姑且先撇下不说。反正目前还没有多大必要;再说吉姆是个黑人,怕也不懂得个中道理,不了解欧洲人的风俗习惯,所以我们还是不去谈它了。可是有一件事挺要紧——他手头非要有一挂绳梯不可。我们不妨把我们的被单扯碎成布条条,给他做一挂绳梯,一点儿也不费事。我们还可以做个大馅儿饼。把绳梯藏在里头,给他送去;从前人家都是这么做的。反正比这更难啃的馅儿饼我也都啃过。”
“那可是另一回事了,没关系,哈克·费恩。只要他写在盘子上头,扔到窗外来就可以了。你也不一定要认得出那些字儿的意思来。说老实话,一个囚犯在盘子底下,或是在别处所写的字儿,你八成儿都是认不得的。”
“哦,这么说还有点儿道理,”我说,“煞有介事嘛,既不费钱,煞有介事嘛,一点儿也不费事;反正只要有一个明确的目的,就是煞有介事地认为历时长达一百五十年之久,我也不介意的。说真的,等我亲手挖过以后,倒也不见得是很吃力的。所以,现在我就走了,得去踅摸那两把带鞘的小刀子。”
“可那些盘子总是有主儿的,不是吗?”
“哈克,本想教你懂一点儿事儿99lib•net,结果还是白费劲儿。快去踅摸带鞘的小刀子吧——一共要三把。”我就只好照办了。
“那儿不是有好多老掉牙的尖镐什么的?用它们来挖地,救出那个黑人来,岂不是好得很吗?”我说。
“汤姆,我们要衬衫干什么呀?”
“嘿,就算是有,那又怎么样呢?囚犯还管它是谁的——”
“那好吧,汤姆,就照你的办吧。不过,你要是听我一言的话,你得让我从晾衣绳上去借一条被单来。”
他说那倒是未始不可。可是,那么一提问,又让他想出另一个点子来了。他说:
“他可要派大用场呢。你想想你这是什么话;这种事你还一点儿都不懂。一挂绳梯,对他来说非有不可;因为人家都有嘛。”
“吉姆在中国可一个人都不认得。”
“有好多人是用铁锈伴眼泪当作墨水的,不过那都是仅仅限于平头百姓跟女流之辈罢了。大凡英雄好汉,无不蘸着自己的鲜血写字。吉姆不妨也可以试一试;如果说他打算传出去一点儿司空见惯的神秘消息,好让外人知道他押在什么地方,那么,他尽可以用吃饭的叉子,把消息写在洋铁皮盘子底下,再往窗外一扔就得了。那个‘铁面人’就常常这样做的,那的确也是个好办法。”
“有两把带鞘小刀就得了。”
“好吧,”我说,“如果说规章上确有这么一条,说这挂绳梯他非有不可的话,那就替他做一挂吧,反正我也断断乎不愿违背规章办事。不过,汤姆·索亚,还有一个问题——我们果真把被单撕扯了,给吉姆编造绳梯,莎莉阿姨可一定会找我们麻烦,那也是用不着多说的。现在,依我看,用山核桃树皮做一挂绳梯,既不费一个铜子儿,也不算糟蹋什么东西,照样可以塞在馅儿饼里头,藏到干草垫褥底下,跟布条条编的绳梯完全一模一样。再说吉姆,他本来就是毫无经验,所以他也断断乎不会计较那是用什么玩意儿做的一挂——”
“要它干什么?他不妨把它藏在床里头,可不是吗?人家都是那么做,所以他也得那么做。哈克,看来你倒是不打算照常规办事;你老是想出一套新花样。这挂绳梯就算是他用不着,不是照旧留在床里头,等他出逃以后,还好让人家拿它当作一点儿线索吗?难道你认为他们不需要线索吗?当然咯,他们需要。难道你不愿给他们留下一点儿吗?那不是让人感到太为难了,你说是不是?这样的事我可从没听说九_九_藏_书_网过。”
“哦,我原来想把吉姆的腿锯掉了。”他说。
“怎么啦,刚才你不是说过,不拘是谁,只要一抬起床架,把铁链条拉下来就得了吗?”
“我可猜不着。一个半月吧?”
“别管它,反正那都不是囚犯们自己的盘子呀。”
“好吧——我才不管他打从哪儿钻出来呢,反正只要他出得来就得了。我估摸吉姆也不会介意。不过有一件事,要知道——吉姆的岁数不算小了,用小刀子来挖地恐怕不行。说不定他支持不下去吧。”
“汤姆,我真不知道我这样点拨,是不是不符合常规,而又亵渎神明,”我说,“那个烟熏室后面的屋檐板底下,不是分明插着一根长满锈斑的旧锯条吗?”
“嘿,汤姆·索亚,你这是什么话呀,”我说,“吉姆要绳梯干什么用?”
“我们要它来锯什么呀?”
“现在万事齐备了,只缺工具。幸好那也不难解决。”
“汤姆,那你就说说到底要多久?”
“既然认不得,那又干吗糟蹋那些盘子呢?”
“工具用来干什么?”
“怎么啦,挖地皮用呗。我们可不能用嘴巴去啃地皮,让他逃出来吧?”
“你不妨猜猜看。”
“三十七年——他是从中国钻出去的。那才真帅呢。我可巴不得这个堡垒的墙脚也是坚固的岩石才好。”
这时候差不多还得等上个把钟头才开早饭,所以我们就离开那里,跑到树林子里去,因为汤姆说过,我们一定要有点儿亮光照着,挖地才看得清楚,可是点着提灯又太招眼,说不定还会惹祸;因此,我们务必踅摸到那种叫作“狐火”的烂木块,那种烂木块在暗头里会隐隐约约地发出一点儿亮光来。那样的烂木块,我们总算踅摸到了,就藏在杂草堆里,随后坐下来歇歇脚。汤姆略带不满的口吻,说:
“我们要它来锯什么?反正我们总得锯掉吉姆的床腿,把那根铁链条拉下来,可不是吗?”
“踅摸三把来,”他说,“我们还要用一把来做锯呢。”
“好吧,那么我们用什么来给他做墨水呢?”
“记你什么奶奶的日记——吉姆压根儿连字儿都不会写。”
“就算他连字儿都不会写——他在衬衫上可以做些记号,不是吗,要是我们拿一把旧锡铅合金制成的调羹,或是一条箍桶的旧铁皮,给他做成一支笔的话?”
“我们要壕沟干什么呀?我们不是打算从小屋地底下把他拖出来吗?”
“怎么啦,用带鞘小刀去挖那小屋的墙脚吗?”
“哦,那个可不行——而且也是大可不必啦。”
“让吉姆在那上头记日记。”
“你说说他要它到底干什么?”
“嘿,哈克·费恩,亏你说得出这样的话。你的想法只够小娃娃的水平。难道说你什么书都没看过吗?——连特伦克男爵,卡萨诺瓦,本维努托·切利尼,和亨利四世的书,还有别的什么英雄豪杰的书,也通通没有看过吗?有谁听说过,用这么小家败气的办法,放走一个囚犯的?不,那可要不得。大凡名流闻人常用的办法,是把床腿锯成两截,让它照样保持原状,好歹把锯屑咽下去,叫人什么都看不出来,再给锯开的地方抹上一些泥土和油脂,就算眼睛最尖的总管,也看不出锯过的痕迹,还以为那床腿依然完好如故。到了那天晚上,反正万事俱备,你只要踹上一脚,床腿倒下来,把铁链条拉出来就得了。接下来,你只要把绳梯钩住城垛,顺着它爬下去,却在护城河里把腿摔断了——因为那挂绳梯太短,离地还差十九英尺,你知道——可是你抬头一看,只见你的骏马和你那些忠实的扈从都在那儿接你,他们赶紧把你打捞起来,拥上马鞍,于是,你就策马加鞭,直奔你那老家朗格多克,或是纳瓦拉,或是管它什么地方去了。那才叫潇洒呢,哈克。在那个小屋四周围,要是也有一条壕沟多好。在越狱的那天夜晚,我们要是时间来得及的话,不妨也挖它一条。”九_九_藏_书_网
“哦,时间嘛固然要耗去不少。可我们断断乎不能拖得太长了,因为也许不会太久,赛拉斯姨父就会得到来自河下游新奥尔良的信息。他会知道吉姆并不是从那儿逃出来的。那时,他下一招准会在各报刊登招领启事什么的,让人家把吉姆领回去。所以,我们断断乎不能循规蹈矩,没完没了地一直挖下去。按说,我估摸我们应该耗费两年的时间,不过那可是要不得。由于眼前局面瞬息万变,我倒是觉得,我们要马上动手挖,越快越好。挖完以后,我们只要煞有介事地认为那是历时三十七年挖成的就得了。往后一听到风声不妙,我们立时把他拖了出来一块儿跑。得了,我估摸这才是上策。”
“去你的,那可真傻了,汤姆。”
“吉姆连洋铁皮盘子都没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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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用平底锅给他送饭的。”
“我的天哪!”我说,“是啊,是大可不必啦。那你想要锯掉他的腿,究竟为了什么呢?”
“那么,有谁认得出他在盘子上写的是什么呀?”
“别胡扯。哈克·费恩,我要是像你那样不懂事的话,早就缄口了——那是因为我有自知之明。有谁听说过一个政治犯是靠山核桃树皮编的绳梯,越狱逃跑的呀?这简直是滑稽透顶。”
他刚说到这儿,就突然顿住了,因为我们听见在吹号角,知道要开早饭了。所以,我们就赶紧回家转。
“怎么啦,汤姆,我们打从一只鹅身上拔一根羽毛,做一支笔,不是更好使,而且还省事得多吗?”
他掉过头来,冲我露出一种怪怜悯我的神色,真让我差点儿没哭出来。他说:
“傻不傻,没有关系,反正那才对路了——就叫作照常规办事。据我所知,此外再也没有别的办法了;凡是写到这一类事的书,我全都看过了。人家老是用小刀子来挖地的——而且挖的还不是软土,你要记住;通常总要凿通坚固的岩石。这可要耗去不知多少个星期,乃至于成年累月,没完没了地一直挖下去。哼,你看看马赛港湾迪弗城堡最末层地牢里头的在押囚犯,他们里头有一个就是采取这种办法挖洞逃跑的。你猜,他总共挖了多长日子?”
“那好吧,”我说,“我们要是不用那些尖镐和铁锹,那要用什么呢?”
他露出有点儿既厌烦、又泄气的神色,说:
“哈克·费恩,你听说过,有哪一个囚犯挂衣箱里,既有尖镐和铁锹,又有各种各样新式工具,让他用来挖地逃跑吗?现在我倒想问问你——如果说你好歹还懂点儿道理的话——光靠那个,他还能露一手,称什么英雄好汉来着?嘿,人家还不如干脆把钥匙借给你不就完了吗。尖镐和铁锹——人家断断乎也不肯给你的,哪怕你是个国王。”
“他还支持得住。你总不会认为挖通软土的墙脚,非得长达三十七年之久吧?”
“什么事大可不必呀?”我说。
“地牢的四周围,哪有成群的鹅跑来跑去,让囚犯们随手拔根毛、做支笔,你这个小迷糊呀。通常囚犯做笔的材料,总是最粗、最硬、最费劲的东西,比方说,类似一盏破铜蜡烛台,或是别的随便拿得到的东西。而且他们做成一支笔,常常要耗去好几个星期,甚至好几个月的时间,因为他们只能靠在墙上磨呀磨的,老是磨个不停。就算是眼前有一支鹅毛笔,他们也断断乎不肯用。因为那是有违常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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