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乌台诗狱
七 定谳
目录
第一章 食蓼少年
第一章 食蓼少年
第二章 变法与党争
第二章 变法与党争
第二章 变法与党争
第三章 马入尘埃
第三章 马入尘埃
第四章 黄楼
第四章 黄楼
第四章 黄楼
第五章 乌台诗狱
第五章 乌台诗狱
七 定谳
第六章 黄州五年
第六章 黄州五年
第六章 黄州五年
第七章 飘泊江淮
第七章 飘泊江淮
第八章 风雨京华
第八章 风雨京华
第九章 书斋内外
第九章 书斋内外
第九章 书斋内外
第十章 杭州去来
第十章 杭州去来
第十一章 颍州·扬州·定州
第十一章 颍州·扬州·定州
第十二章 惠州流人
第十二章 惠州流人
第十三章 海外东坡
第十四章 北归
第十四章 北归
后记
后记
上一页下一页
臣得罪下狱,定等选差悍吏皇甫遵(遵通僎)如捕寇贼。即与妻子诀别,留书与弟辙,处置后事,自期必死。过扬子江,便欲自投江中,而吏卒监守不果。到狱即欲不食求死,而先帝遣使就狱,有所约敕,故狱吏不敢别加非横。臣知先帝无意杀臣,故复留残喘,得至今日。
神宗改容道:“卿何以知之?”

章惇气愤得大嚷道:“舒亶的口水也可以吃的吗!”

据何去非说,元祐中苏轼出知杭州,邀去非与刘景文(景文也是武官)同游西湖,亲聆苏轼对景文道:“某今日余生,皆裕陵(神宗)之赐。”景文问其故,轼续言道:“某被逮系御史狱,审理毕,案已奏上。这一晚上,夜鼓打后,某方就寝,忽见一人排闼而入,投箧于地,就席地枕箧而卧,到了四更时分,某熟睡中,被人摇醒,他连声道:‘贺喜学士,贺喜学士!’我转侧间,问是怎么,他说:‘安心熟寝就好。’此人即匆匆挈箧而出。后来我才知道,狱案结奏后,舒亶这帮人还在皇上面前竭力攻讦,非欲置之死地不可,而皇上却并无深罪之意,秘密派遣一个小黄门来,察看某起居情状,适某熟睡,鼻息如雷,他就以所见驰报皇上,皇上顾谓左右道:‘朕知苏轼胸中无事者。’”
御史舒亶则已迹近疯狂,不但认为牵连入案的王诜、王巩都罪九九藏书不容诛,甚至因收受讥讽文字,不申入司的张方平、司马光、范镇等也都该杀头,其言曰:
轼回答得非常巧妙:“王安石诗:天下苍生待霖雨,不知龙向此中蟠。此龙是也。”
五、收受有讥讽文字而不申缴官司者,二十二人,各罚铜有差(宋制,犯罪官员可纳铜赎罪):计张方平、李清臣各罚铜三十斤;司马光、范镇、钱藻、陈襄、刘攽、李常、孙觉、曾巩、王汾、刘挚、黄庭坚、戚秉道、吴琯、盛侨、王安上、周邠、杜子方、颜复、陈珪、钱世雄,各罚铜二十斤。
四、正字王巩监宾州盐酒务,令开封府差人押出京城,督促赴任。
轼起于草野,垢贱之余,朝廷待以郎官、馆职,不为不厚。所宜忠信正直,思所以报上之恩。而乃怨未显用,肆意纵言,讥讽时政。自熙宁以来,陛下所造法度,悉以为非。古之议令者,犹有死而无赦。况轼所著文字,讪上惑众,岂徒议令之比?轼之奸慝,今已具服,不屏之远方则乱俗,再使之从政则坏法。乞特行废绝,以释天下之惑。
诏派陈睦复审,录问无异,罪名是以文字谤讪朝政及中外臣僚,该处徒刑二年,案在大赦期中,应蒙恩赦。
……昔先帝召臣上殿,访问古今,敕臣今后遇事即言。其后臣屡议事,未蒙施行,乃复作为诗文,寓物托讽,庶几流传上达,感悟圣意。而李定、舒亶、何正臣三人,因此言臣诽谤,然犹有近似者,以讽谏为诽谤也。
不过,此案本身,原是基于曲解和罗织,故入人罪,所以如何取证,如何判断等,也就并不重要了。
驸马都尉王诜,收受轼讥讽朝政文字及遗轼钱物,并与王巩往还,漏泄禁中语。窃以轼之怨望,诋讪君父,盖虽行路,犹所讳闻。而诜恬闻轼言,不以上报,既乃阴通货赂,密与燕游。至若巩者,向连逆党,已坐废停(定国曾被牵入赵世居谋叛案,被追两官勒停)。诜于此时,同罣论议,而不自省惧,尚相关通。按诜受国厚恩,列在近戚,而朋比匪人,志趣如此,原情议罪,实不容诛,乞不以赦论。www.99lib.net
三、著作佐郎、签书应天府判官苏辙,监筠州盐酒税务。
六、收受无讥讽文字者,不罪。
一日,珪与安石同侍朝,有一只大虱子从安石的襦头上,爬到须上去了,皇上看到,笑了一笑,安石并不知道。
全真死,其子乞张丞相德远撰写墓志,割其半赠与德远为润笔。全真家余存的一半,周必大曾借来观看,全部都是苏轼亲笔所写,凡有涂改,皆一一画押于下,而每页纸幅上端,都盖有御史台的大印,是正式的公文档卷。

于是,神宗就自禁中特遣冯宗道赴御史台覆按本案,归报后,即行定谳。所为处分是:

杭州有王复秀才,世代业医,家在候潮门外,大门前有两棵桧木,枝叶繁茂,数百年的古树,苏轼在杭时,为王复赋此诗。群小于勘状外后又搜获得此,先于台狱里,问过苏轼:“蛰龙有无讥讽?”
现在,安石退休了,他所推荐自代的吴充却事事要与他为异,所以依附王安石的这一辈丧家之犬,就群归王相国之门,他也利用他们,增进九九藏书自己的政治地位,原是非常自然的情势。
章惇在旁,接口疏解道:“龙者,非独人君,人臣俱可以言龙也。”

二、绛州团练使、驸马都尉王诜,追两官,勒停(勒令停职)。
即此之故,苏轼非常感激章惇,后在黄州致章子厚书,有曰:“一旦有患难,无复相哀者,子厚平居遗我药石。及困急,又有以救恤之,真与世俗异矣。”即是指此。
御史台勘状奏上后,十月十五日奉御批:“见勘治苏轼公事,应内外文武官曾与苏轼交往,以文字讥讪政事者,该取会问验看若干人,闻奏。”
这时候,李定、舒亶辈功败垂成,非常着急,只有再想办法激怒神宗,要把他搞到大逆不道的死罪,就不入赦免之列。于是就想用双桧诗这条新证据,由右相王珪(禹玉)于进见皇上时,忽言:“苏轼于陛下确有不臣之意。”

狱吏就不敢往下再问。
政治上,他只是一个庸俗的官僚,只要高官厚禄。王安石势盛时,他就竭力逢迎他,传说有这样一个笑话:
又言:
王珪语塞,退朝后,章惇诘问王珪道:“相公乃欲覆人家族吗?”
历时千年,此一档卷真迹,当然早已泯灭,即印本的《乌台诗案》,亦不易得见,而施(元之)注苏诗,逐一系于诗下注中,可以寻绎,但是宋人喜欢穿凿附会,其间杂说甚多www•99lib•net,不见得都是真实。
神宗不失为一个颇有理性的人主,对于舒亶这番狂言,极抱反感,置之不理。不过,他自来听多了毁谤苏轼的话,心中不能无疑,但他相信凡人做了错事,心里总有愧疚,不免恐惧,这种内心的罪恶感,亦必将有焦躁不安、言行失常的形迹流露于外,若能一切坦然,即是问心无愧之人。他又想,一个喜欢谤讪他人的人,身陷狱中,必多怨言,所以到了这件案狱必须决定处分时,神宗就秘密派遣一个小黄门去狱中察看苏轼的动静。
元祐时,苏轼为避谤乞外,状奏平生,溯述此事的前因后果,则非常鲜明平实,引以为结。
这个结论,使李定、舒亶等大为着慌,于是李定再进言道:
据南宋诗人周必大说:元丰己未东坡所供诗案,南宋时已经有印本行世,题为《乌台诗案》。原供真迹,在靖康之变时台吏随驾携至扬州,张全真时为御史中丞,南渡后,取而藏之于家。
“如何?”安石问,珪应声曰:“屡游相须,曾经御览。”
一、苏轼责授检校尚书、水部员外郎充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签书公事。令御史台差人转押前去。
苏轼于八月十八日入狱,至十二月二十九日出狱,历时四个月又十二日。
王珪,字禹玉,四川华阳人,一向盘踞在翰林院里,受知于英宗,掌内外制者十五年,为诗文好用金玉锦绣字样,时人讥之为“至宝丹”,而他自以为99lib.net文章独步天下,不料后起的苏轼,文名掩盖了他的光彩,非常嫉视,一定不能让他出头。
珪曰:“这是舒亶说的。”

收受轼讥讽朝政文字人,除王诜、王巩、李清臣外,张方平而下凡二十二人,如盛侨、周邠辈,固无足论。乃若方平、司马光、范镇、钱藻、陈襄、曾巩、孙觉、李常、刘攽、刘挚等,盖皆略能诵说先王之言,辱在公卿士大夫之列,而陛下所当以君臣之义望之者,所怀如此,顾可置而不诛乎?
神宗也说:“自古称龙者多矣,如荀氏八龙,孔明卧龙,岂人君也。”
十一月三十日结案,御史台具状申奏,神宗派遣发运三司度支副使陈睦赴狱录问。
但是,在此同一日,因太皇太后患病,肆赦天下的诏令也发表了,假如不问死罪,苏轼至少已无生命之忧,大家松了一口气。而中书省复奏:该案内收受苏轼有讥讽文字,不申缴入司者,计有王巩等二十九人;承受无讥讽文字者,计有章传、苏舜举等四十七人。
退朝后,王珪指以告安石,安石命侍从来捉它,珪说:“不可轻去,辄献一言,以颂虱之功。”
这件事太戏剧化了,不容易使人相信,但《春渚纪闻》的作者何薳是根据他的父亲何去非亲耳闻于苏轼的记述,而去非又是宋代杰出的兵学家,是苏轼谈兵的好朋友,去非撰《备论》一书,也由苏轼具状进呈朝廷,这父子二人都不是编造故事的人,似乎可以信有其事。
神宗道:“诗人之词,安可如此论。彼自咏桧,何预朕事。”
王珪就举出轼作双桧诗内,有“根到九泉无曲处,此心惟有蛰龙知”句为证,对曰:“陛下飞龙在天,轼以为不知己,而求知于地下之蛰龙,非不臣而何?”
更多内容...
上一页